明代书院与心学践履:湛若水《大科训规》析论 作者:肖啸 邓洪波 来源:《原道》第38辑,陈明、朱汉民主编,湖南大学出版社2020年8月出版 内容提要:明中后期书院在历经百年沉寂之后得以走向兴盛,与心学的结合密切相关,而心学的流播与发展无法脱离书院这一载体。明代心学名儒湛若水将抽象的心学思想融入书院具体教习之中,使二者紧密联系为一体,不仅映射了心学与书院的结合,更是将内向性的心性理念转为外向性实践。 湛若水所作《大科训规》集中体现了其“随处体认天理”的心学思想。训规从德业、学业和举业三个方面对生徒治学之法和修养工夫提出规劝,既讲求“发诸心性”“归诸心性”,又紧贴诸生日用常行,具体而详实,具有很强的可行性。 《训规》作为透视整个明代心学与书院的重要文本,在治学修业的基础上,为学子辟开了一条修养德性的路径,不仅是对道学僵化下唯举业是从现象的补偏救弊,还将内向性的心性理念转为外向性的具体实践,是心学与书院结合的典范。 关键词:大科训规;书院;湛若水;明代心学 作者:肖啸,湖南大学岳麓书院博士研究生;邓洪波,湖南大学岳麓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一、引言 明代书院在整个中国书院发展史上具有特殊地位,这不仅因为其所呈现的繁盛局面引人瞩目,[1]更由于其所凸显的独特性从侧面映射了学术风气转移下的思想脉络之变迁。 讲求“形上玄远”的心性之学发展到新的高峰,如柳诒徵先生所言:“私人讲学之书院,赫然树一徽帜,风靡宇内,左右朝政。师儒行谊及讲习心性之微言,固足以独成学派。”[2] 缙绅儒者们建书院、联讲会,探求“心性之微言”的心学与书院互为依托,在正嘉年间蓬勃发展起来。此时的书院又展现出其独特的一面,即重讲学与平民化。明代书院多为讲会式书院,延请宿儒讲学辨理。 书院亦向平民开放,山林布衣、市民商贾、佛道僧侣皆可进院听讲,明代心学理念通过书院讲学逐渐渗透到平民之中,儒学诠释也随之呈现出平民化的特点。 无论明中后期书院发展的态势如何,其与心学思想的传播始终紧密结合,并且相互促进、同步消长。对于书院与心学唇齿相依的关系,刘伯骥的论述十分中肯:自正德以后,国学之制渐隳,科举之弊孔炽,士大夫复倡讲学之法,故书院又因之以兴。 所以明代书院之兴起与理学之发达,是互为表里。当中法属于风气之最大功绩者,在岭北为王阳明,在岭南为湛若水……湛若水生平足迹所至,必建书院以祀白沙。因此之故,书院制度便随着理学发达之影响而兴盛起来。[3] 心学与书院的发展互为表里,对此贡献最大的就是王阳明和湛若水两位心学大师。苗润田先生曾说:“湛若水的心学思想是明代心学走向成熟的重要阶段。”[4] 湛若水,字元明,号甘泉,广东增城人。若水师从白沙先生陈献章,其学以心为本体,主“随处体认天理”之说。在湛若水看来,天理并非只能通过“默坐澄心”才可获得,而是无论处在何时何地,也无论是静坐或是忙于某事,皆可体认得到。这也是其毕生所倡导并践行之学旨。 他打破了陈献章远离庙堂与世俗的价值追求,一生讲学不辍,不因居官有所间断,更不因居乡而有所减损。湛若水自正德元年(1506年)在京城与王阳明定交之后,到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过世,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里从未停止过书院讲学,创建书院三十余所,学子三千九百有余。 在其所创建的众多书院当中,大科书院尤为重要,湛若水一生的书院讲学活动正是滥觞于此。大科书院位于广东南海西樵山大科峰,创建于正德十四年。[5]其重要性不仅在于创立时间最早,更在于湛若水在此地制订了第一个,同时也是唯一一个书院学规——《大科训规》。 《大科训规》前后共有六千余言,包括《大科训规序》《叙规》《训规图》和《大科书堂训》四个部分。《训规图》分“敬义至道”和“肆利不至道”,各列二十三条,教导诸生义利之别。 《大科书堂训》六十一条,所规定者,有进德修业程限、读四书法、写字作文、德业举业并重等学习方法,有斋馆使用规定、学田收入管理、约束童仆家人等规章制度,有敬老慈幼、同门相爱、礼义相处等待人接物范式,还有体认天理、煎销习心、理会圣贤大意、涵养格物等心学修养工夫,事无巨细,皆有规劝,以达于“随处体认天理”之精。 这是湛若水心学思想的凝结,他将抽象的心学修养功夫论融入到诸生日用常行之中,堪称书院与心学结合的典范。 因此,本文拟从湛若水的《大科训规》着手,从德业、学业、举业三个方面分析规约中所体现的为学旨趣,重点探讨书院与心学的结合,并揭示明代学术风气转移过程中的书院因素。 二、从煎销习心到体认天理的修德路径 尊德性的儒学传统在时代背景之下被王、湛推至了思想体系中的核心本位。从陈白沙的“静坐中养出端倪”,到王阳明的“致良知”,再到湛若水的“随处体认天理”,对于个体德性修养功夫的讨论日益丰富和深入。 在湛若水的“随处体认天理”论中,心之中正处即是天理,这是人人所固有的,而天理难见之时,则是因为心上的功夫未尽到。要识得天理,便要学会体认之法,这也是湛若水提出的为学目标。 诸生用功须随处体认天理,即大学所谓格物,程子所谓至其理,将意心身家国天下通作一段工夫,无有远近,彼此终日终身只是体认这“天理”二字。[6] 由此可知,体认天理就是格物,湛若水多次强调这点:“格即造诣之义,格物者即造道也。知行并造,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皆所以造道也。读书、亲师友、酬应,随时随处,皆随体认天理而涵养之,无非造道之功。”[7] 而“随处”则是说不分动静,也不管是在“心上”还是“事上”,体认之功贯穿一切,“吾之所谓‘随处’云者,随心、随意、随身、随家、随国、随天下,盖随其所寂所感时耳”。[8] 切实做到这番功夫,便可识得天理,从而成圣成贤。关于如何体认天理,那便需要“煎销习心”:诸生为学患心不定,只是煎销习心,三层五层,如煎销金银。一番煎销,愈见一番精明,煎销尽者,为大贤之心。 习心即人心,心只是元一个好心,其不好者,习耳。习尽则元来本体广大高明,何尝有缺?何所沾惹?内外合一。[9] 天理不易显现,是因为有“习心”,心本是纯正的一个好心,受外界风气影响便成了“习心”,原本纯粹之心被习气所遮蔽。习心去了,才可见到原来广大高明的本体。 “煎销习心”就是体认天理的方法,如同炼金必定要经过几番锤炼一般,体认天理必得“煎销习心”,方可识得内外合一的大贤之心。 《大科训规》通篇都渗入了湛若水“随处体认天理”的思想,不仅论述了抽象的个体德性修养功夫,更是在日用常行之中针对学生的德行作出了具体规范。 首先,在日常学习中,把“尊德性”和“道问学”融为一体,强调读书和应事的合一。学生读书必得调炼此心,以“正其心平其气”,并且要做到以我观书,才可做到心与书的合一,并且在初学之时,不能一味冒进: “初学切于读书时调习此心,随其心力所及。如读至一二行,稍觉心为所引,即停卷收敛,少俟,有力再读。或有力足以胜之,至三篇四篇,不至失己。验知得力,渐渐接续,至于不息,亦从此始。其应事亦复如是。若舍书册、弃人事而习静,即是禅学,穷年卒岁,决无有熟之理。如欲铁之精,不就炉锤,安可望精?”[10] 不仅读书需要“随其心力所及”,习字、习文时亦要调习此心。练字时要学运笔,作文时则要澄思,这样文字皆与心混合,才可达到内外皆妙的境地。甚者,学者作文章之时不可有攀比之心,若是欲人称赏则是纵容自身利欲之心,不可入尧舜之道。 另外,湛若水还要求学生学习歌诗作乐,以涵养德性。每当读书至深夜之时,诸生便可汇聚一处,歌咏一番,以畅意义、长精神。 其次,在日常行为中,《大科训规》所规范的修养之法则更详备具体。湛若水认为“初学用功茫然无着力处,只且于言动间存习,步趋要从容,言语要和缓,步步言言要与心相应”,[11]强调言语、行动与本心的协调呼应。 因此,日常行为中的德性修养涵盖了诸生与师长、同门、家人、宾客相处等各个方面。 在对待师长上,湛若水认为诸生德业修养需要师长的指导:学者须要求自得师有,如求命人之病痛,必求医师,所以求命也。且今之百工技艺尤务拜师,至于句读之师、举业之师亦然,及至治心以立性命,乃不肯求师,耻拜其师,乃曰:“我知之矣!我知之矣!”宁没身不悟。 夫哀莫大于心死,而身死次之。在彼则不耻拜师,在此则自是不肯求师拜师,岂爱心不若爱身哉?弗思甚矣!试思孔子“民之于仁也甚于水火”之言,何谓?[12]学者固然是要自身体悟天理,但却需要师者引导。学业和举业都会有请教的老师,那么至于心性修养的德业,为何又“耻拜其师”?这则是本末倒置了。 平日在书院中也要时刻保持敬谨之心,比如要早起整理衣冠等待老师出堂,日常出行也不能走书院正中间大道,只能由旁边的阶梯行之,若有僭越,则是犯了不敬之罪。 书院诸生同师授业,相处之时,一言一行皆要谨守礼义:诸生列馆同居,本意正欲大同无我,如同舟共济。彼此朝夕饮食起居,罔非正言正行以相点检、相警策,相观而善。若能虚心受善,则岁月之间气质变化矣。[13] 因而诸生相处,务守兄弟之义、长幼之节,相聚之时须得礼让相接,疾病之时必得相率扶持。总之,同门之间要相互鞭策检视,取长补短,不可妄分彼此、互生嫌隙之心。 在与家人相处的问题上,湛若水亦有所交代:“大学明德亲民皆德性分内,同是一事,只从齐家以往,便是亲民,不待出仕也。”[14]于是,上自父母兄弟妻子,下至童仆,都须以立心、勤谨、忠厚教导之,达到一家仁义的境地。 仁,便是相处的要旨,但同时又不可放纵家人。若是随带家人入院居住,则须加以钤束,不可损坏馆内木料器物。即便只是带小厮来院中料理杂务,也须恩顾,不可暴怒。 此外,如若归省宗族乡党,则要“致其敬老慈幼之诚”,从对待父母兄弟的态度上来检验自身之诚切之功,学问精进处也可表现在“使一家一乡和气浃洽”。[15] 关于对待宾客,湛若水对学生提出了“以客礼待之,时致馆谷之诚”[16]的要求,而其待客之道,也以道义为标准,若非道义之士,则不可随意接待。若对方果真是问学道义之士,也必须依“士相见”礼,“先有摈介言词,通刺揖让。若无摈介言词,通刺揖让,突然无因而至前者,不敢泛接。” 此外,湛若水思想中对于心性修养功夫的强调也渗透进入了接待宾客的具体事务之中,假如在卧病或闭关的情况下,“虽有问学道义之士,有摈介言词,通刺揖让,不能出迎,虽劳相侯二日、三日,亦不敢矫情相接,以害诚心直道,庶其亮之”。[17]可以看出,不害“诚心直道”,乃其日常行事之依归。 综上所述,《训规》中对德行各个方面所作出的规范,为学子辟开了一条修养德性的路径。在湛若水看来,圣贤之学,全应在这“性情”上做功夫。 三、以心性修养为旨归的为学之方 传统书院向来追求学生学识和道德修养的相辅相成,以“为学之方”与“为人之道”并举,融学业和德业于一体。大科书院训规以“进德修业”为主旨,对生徒的为学次第、读书方法、课本选择、以至求学态度等方面都有相关规诫。 在为学次第上,湛若水首先强调立志,这也是《大科训规》开篇第一条:“诸生为学必先立志,如作室者先曰其基址,乃可。志者,志于道也,立之是敬。匹夫不可夺志,若其可夺,岂谓之志?自始至终皆是此一字。”[18] 为学要以立志为先,并且要“志于道”方可。道,便是天理。与人交往要先探讯其志,而后才可论学。志立之后,才可修习体认天理之法。因此,湛若水在教导诸生治学之法时首倡立志。 这一点不仅仅在《大科训规》中有所体现,而且在其平日论学书信之中也多有提及:夫学以立志为先,以知本为要。不知本而能立志者,未之有也;立志而不知本者有之矣,非真志也。志立而知本焉,其于圣学思过半矣。夫学问思辨,所以知本也。知本则志立,志立则心不放,心不放则性可复,性复则分定,分定则于忧怒之来,无所累于心性,无累斯无事矣。[19] 为学首先要立志,关键在知本。不知道为学之根本而能立志的人是没有的,立志而不知道为学根本的人立的不是真志。立志而知道为学根本,对于圣人之学已经领悟大半了。博学审问慎思明辨,是知本的方法。 知本则志立,志立则心不会放纵,心不放纵则人生之初的本性可恢复,本性恢复则人生之“本分”能安定,也即精神有所依归,本分安定那么即使面临忧虑和愤怒,也不会累于心性,不累于心性,则人生无事。 志立以后,湛若水其次便详细安排了学生的读书日程。每日鸡鸣时分起床,寅、卯、辰三时是诵书时间,巳时、午时看书,未时作文,申时和酉时默坐思索,戌、亥二时温书。 湛若水认为,“学生进德修业须分定程”,[20]因而其所制定的每日十个时辰的学习时间,就是希望学生在长久以往的坚持中,学业得到精进。 另外,湛若水更是规定了诸生研习《四书》的次序:“学者须先看《论语》,次《大学》,次《中庸》,次《孟子》,乃书之序也。读《论语》时如未曾见《论语》,读《大学》时如未曾见《大学》,《中庸》《孟子》亦然。 忘其成心之私,去其习熟之旧,乃有向往之路。否则,面前皆墙壁也。况又有迷心于传注之中者,如瓮鸡裈虱,安能有见?”[21]他认为,初学者应遵从《论语》《大学》《中庸》《孟子》的顺序读书,并且不可沉溺于古人传注之中。这也是明代心学家的特点,不信经传,直抒心得。 然而,湛若水对于传注却并非完全排斥,当偶有经文不通之时可以取古人训释学习一番,“诸生读书须先虚心,如在上古未有传注之前,不可先泥成说,以为心蔽,若有所得,及有未通,却取古人训释详之,其所得自别”。[22] 除了“不拘泥于传注”这个为学之要以外,湛若水在读书方法上还提倡劳逸结合。学生读书遇到厌烦之时,若是强行坚持恐怕会无所长进,此时则可以畅游山水,适当调节,“《学记》有‘游焉’、‘息焉’之说,所以使人乐学鼓舞而不倦,亦是一助精神”。[23] 此外,湛若水还会利用讲书和考业来鞭策生徒。每月初一和十五是先生开讲之日,诸生必得虚心听受,并以此来发明心性之学,而朔望听讲之后,便要“轮流一人讲书一章,以考其进修之益”。[24] 考试日期则定在每个月二、六日,“于所考文字,只批点可否”,[25]并不会考定高下,以免诸生滋生胜心。因而,考试也只是检验学生进修之次第,令其自觉用心而已。 湛若水甚至还为学生选择读书课本。如《大学》一书,诸生须熟读朱熹的《大学章句》以应试,但若是切己用功,却要仔细研读古本《大学》:“诸生读《大学》须读文公章句应试,至于切己用功,更须玩味古本《大学》。 《大学》一书是古人入道阶梯,其要下手只在止至善,止之之功在知行,故知止以至能得,即知行之功也。格物者,程子曰至其理也,格之之功即上知行是也。《大学》古本好处,全在以修身释格物至知,使人知所谓格物者,至其理必身至之,而非闻见想象之粗而已。此其为益甚大,其他节节皆有条理。”[26] 湛若水认为研读古本《大学》更利于诸生学业上的切己用功,而朱熹改本《大学章句》,其作用却仅以“应试”为限。湛若水虽说诸生“须读”,实则并未在学理论述上给予其重视。按朱熹所作之《格物补传》,格物致知在于即物穷理,所以他认为“《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27] 其为学次第偏向于先进行对世间外物知识的探求,“用力之久”之后达到“豁然贯通”。湛若水显然不同意这一为学之方。他认为《大学》古本之好处,全在以“修身”释“格物至知”,这样才能使学者身体力行地切实体认,以身至其理,而不是仅凭外在的闻见与想象。 这一点也反映在其与王阳明的书信中:“考之古本,下文以修身申格致,为于学者极有力……《大学》曰‘致知在格物’,程子则曰‘致知在所养,养知在寡欲’,以涵养寡欲训格物,正合古本以修身申格物之旨为无疑。”[28] 湛若水对《大学》为学方法的理解,完全契合其心学功夫论,将之与书院训规相结合,不难看出他推动心学理念渗入书院教学目标的努力。 大科生徒不仅要熟读《四书》,还需“随力旁通他经,性理史记及五伦书,以开发知见”。[29]读书要以明道为本,而佛道二教和庄列二家之书却不可多读,以免“乱名教、坏心术、散精神”。 对于课本选择,诸生诵读五经应选择秦汉以前的书,而《诗》三百篇可至汉魏,因为“诗文自古,心术亦古矣”。湛若水对生徒学习态度要求十分严格,“诸生离父母兄弟妻子来山从学,须实用十分工夫,乃能赎其离违之罪。若又悠悠过日,是又罪之甚者也”。[30] 学生离家求学不能尽孝道已是罪过,倘若再不刻苦用功,罪责又加重一分。诸生每日读书须到二更尽,此时,要轮流担任监察,若有懒惰者则须戒饬鞭策之。当中若有不学习者、有以拜师求教为耻者,便应听其辞归,不可继续留在院中。 不难看出,《大科训规》关于为学修业的训导始终未脱离德性这一主题,其所倡导的心性修养工夫贯穿于书院的日常教习活动之中。 四、彰显心事合一的举业之道 自洪武十五年(1382年)朱元璋重开科举以后,入仕者地位得到提高,科举取士也渐渐在明代选士制度中取得至尊地位。但也正是由于科举日重,“学校教育成为科举的附庸,进而促进了明中叶以后学校教育的衰败”。[31] 其最为凸显的就是儒生士子热衷于追名逐利,作为官学的程朱理学逐渐沦为利禄之学,王阳明在《万松书院记》中揭露道:“自科举之业盛,士皆驰骛于记诵辞章,而功利得丧分惑其心,于是师之所教,弟子之所学者,遂不复知有明伦之意矣。”[32] 世之学者深陷于举业虚文之泥潭,沦为废材,“功利之毒沦浃于人之心髓而习以成性”。[33]虽然科举利禄之学饱受诟病,但终明之世,科举的地位并未有多少动摇,即便是对举业士人多有指谪的王、湛也从未反对科举考试。 王阳明认为“举业不患妨功,惟患夺志。只如前日所约,循循为之,亦自两无相碍”,[34]湛若水也有“圣学反有大助于举业,何相妨之患”[35]的质问。在《大科训规》中,他更是提倡举业与德业并重,教导诸生不可将二者割离:“诸生慎勿以举业德业为二段事干,涵养吾德业则发挥于文章,句句是实事。 如老人,自是老人声气,隔壁闻之,可知其为老人。自涵养发出,遇明,有司见之,即知其人矣。邵康节诗云:‘自是尧夫不会琴,非关天下少知音。’若今之剽窃而遇者,如小儿作老人声气,遇不知音者取之耳,若明者,安可侥幸?”[36] 由此可知,为学之人不可将德业和举业分作两段,这本是一件事,德行的涵养自可发挥于章句文字之中。 湛若水的《二业合一训》就专门论述了德业与举业二者并重之关系:“夫德业举业,业二而致一者也。今夫修德业者,从事于古训也,为举业者,亦从事于古训也,是其业一也。世之学者以为不同,非也,盖系乎志,不系乎业也”。[37] 在其看来,修德业者与修举业者在为学工夫上并无实质差别,两者同受圣人教诲,因此不可割裂开来。世人之所以误以为二者不同,其根源不在于举业与德业之相异,而在于为学之人立志的偏颇。 前文已述,立志是诸生为学之始。故而湛若水认为,学者在为学修业上的弊端不能归究于科举制度,他说:“科举乃圣代之制,诸生若不遵习,即是生今反古,便非天理,虽孔孟复生,亦由此出。 然孔孟为之,亦必异于今之习举业者,其根本上发出自别。故举业不足以害道,人自累耳。学者不可外此,外此便是外物也,为病不小。”[38] 从此条规中可以看出,湛若水批评无视举业的态度,学者若以此治学,为害甚大,更不能参悟天理。科举的施行是无可厚非的,本身并不害人,但是若因一味追逐举业而产生功利之心,这便在根本上有违圣人之道,是“人自累耳”,也正是学者立志之不当与偏颇,与举业无关。 故而学者不应痛陈科举之弊,而是反省自身心志之所向。诸生治学要以明心见性为首要目标,以修身为本,举业之功便可自然成就了。若是读书以记诵词章为主,以取科第爵禄为目标,那这便是计功谋利之心,不可纵容。 湛若水对举业的态度也正体现了“随处体认天理”之精髓,其曰:“吾儒学要有用,自综理家务,至于兵农、钱谷、水利、马政之类,无一不是性分内事,皆有至理,处处皆是格物工夫。”[39] 既然家务、兵农、水利等课外杂事皆蕴含着天理,都是“性份内事”,那举业亦然。学者若是反对科举,即是“外物”,是分内外本末心事为两途,有支离之弊。对此,湛若水批评道: “今之学者岀乎二,二则离,离则支。支离之患兴,而道之所以不明不行也。故夫知与行二,即非真知行矣;才与徳二,即非全人矣;文与武二,世无全材矣;兵与农二,则世无善法矣;夫子之文章与性道二,则世不知圣学矣;心与事物二,则圣学不明不行矣。”[40] 在其看来,德业与举业不可割裂开来,就如同知与行、才与德、文与武和兵与农一样,皆是一段工夫。割裂知行便非真知,割裂才德便非全人,割裂文武便无全材,割裂兵农便无善法,故而割裂德、举二业,便不可明道,更无法体认天理。 同时,二业的合一也体现了文章与性道的合一,德性涵养时刻发挥于举业文章之中。这些都极力凸显了湛若水心事合一的本体论,心无内外,与天地万物同为一体,因而诸生治学须得做到“内外本末心事合一”。 正如三浦秀一所指出的,“他将视野从二业拓展至世间所有的行为,指出这些行为成立的根本就是‘一’的思想立场”,否则,便会“产生‘支离之患’,也使得‘道’无法真正得以实现”。[41] 综上可知,《大科训规》在教导诸生重视科举的同时依旧始终围绕着德性之修养。有明一代,场屋之弊达到极致,然而,即使在其所遭受的激烈批评一浪高过一浪的情形之下,科场依然使士人学子趋之若鹜。 因此,完全否定举业是断然不可行的。在这样的背景下,湛若水将举业与德业合为一体,一方面可阐发心性微言以期扭转士子追逐利禄之学的行为,另一方面又可以避免曲高和寡而坠入空疏之病,确乎是对道学僵化下唯举业是从现象的补偏救弊。 五、结语 明代心学家关于“尊德性”和“道问学”的探讨一直是思想史上的热点问题,其所折射出的儒学发展内在理路之嬗变,对于观察有明一代心学思想谱系的建构与社会行为的践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42] 王阳明在《传习录》中说:“道问学即所以尊德性也……且如今讲习讨论,下许多工夫,无非只是存此心,不失其德性而已。岂有尊德性只空空去尊,更不去问学?问学只是空空去问学,更与德性无关涉?”[43] 在阳明看来,“尊德性”与“道问学”不可割裂,但是其思想的实质是“尊德性”,学问的探讨只是为了“不失其德性而已”,故而“道问学”之依归是“尊德性”。湛若水也认为两者一体,但对于“道问学”这一条却比阳明更为重视。 在湛若水的思想体系中,“尊德性”与“道问学”乃是同一段工夫,若是摒弃后者,那么“于德性默识皆不能无差耳”。因此,其思想核心虽是德性修养,却是以学问研习为基础,并且归之于一心。 在《大科训规》中,湛若水教导诸生成圣成贤的德行修养功夫与德业、学业、举业三者融为一体,并以心统之,贯穿于其书院践履的始终,“夫规何为者也?夫学心而已焉者也”。[44] 大科书院之创建拉开了湛若水后半生书院讲学的序幕,《大科训规》正是其在讲学中所阐发的心性微言之结晶,对大科诸生敬德修业和日用常行所作的规范也成为了湛若水对日后各个书院学子的训诫。 《大科训规》以心为出发点,皆紧扣“随处体认天理”之原则,既讲求“发诸心性”“归诸心性”,又紧贴诸生日用常行,具有很强的可行性。泾野先生吕柟极为推崇:“近尝读其大科规训,自诸生服食动静之微、性命举业之通、童仆薪水之细,莫非据仁以陶镕学者。 若能守之,虽顽如石可柔,懦如韦可强,昏昧如醉梦可醒,躁妄如猿猱可定,残忍如豺虎可慈。柟昔为先生礼闱所取士,每谒先生,闻言斯怿,觌容斯肃,退未尝不矫揉钝质也。今大科之士亲受规训,其所得必有多于我者。”[45] 嘉靖元年(1522年),此前因丁忧归乡而后隐居西樵多年的湛若水经吴廷举、朱节共同举荐,官复翰林院编修,后又历官南京吏、礼、兵三部尚书。 湛若水的书院活动也突破广东,随着其官居生涯而一路向北蔓延至湖南、江西、安徽、江苏诸省,《训规》也因此被不断推广,并且作为诸生“进德居业之资”而刻入新泉、斗山等书院。[46] 《大科训规》是透视整个明代心学与书院的重要文本,具有独特的研究价值。书院在历经百年沉寂之后得以走向兴盛,这与心学的结合是分不开的,而心学的流播与发展也脱离不了书院这一载体。[47] 在湛若水半生的讲学活动中,他将抽象的心学思想融入书院具体教习之中,使二者紧密联系为一体,不仅映射了心学与书院的结合,更是将内向性的心性理念转为外向性实践,从而使高深的儒家理念走下殿堂,进入百姓日用常行之中。 王、湛以后,讲学之风盛行,书院向平民开放,《大科训规》的传播也从侧面揭示出心学背景下明代儒学诠释呈现平民化的必然趋势,对明代学术下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注释: [1]具体说来,自太祖朱元璋起,历经十六帝,共277年,书院数量上升至1962所,超过此前唐、五代、宋、辽、金、元所有书院总和的一倍还多。然而,明代书院的发展也经历了一个从沉寂到兴盛的过程。明初书院很少,在宋元时期发展的兴旺势头也因朝廷对官学的重视而熄灭,直到成化朝才逐步好转。从洪武到成化近一百年中,新建书院总数为68所,而成化一朝新建书院便有48所,此后三朝呈持续增长的态势,数量从弘治年间的75所到正德年间122所,进而在嘉靖年间达到顶峰,增至550所。另外,嘉靖朝新建和重建的书院总数也在明代各朝中名列第一,为596所,而正德朝则名列第三,有150所。以上数据参见邓洪波:《中国书院史》,武汉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275-282页。 [2]柳诒徵:《江苏书院志初稿》,《中国历代书院志》第1册,江苏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22页。 [3]刘伯骥:《广东书院制度沿革》,商务印书馆1937年版,第24-25页。 [4]苗润田:《中国儒学史·明清卷》,广东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51页。 [5]参见吕柟:《大科书院记》,《泾野先生文集》卷18,明万历二十年刻本,《续修四库全书》集部第1338册,齐鲁书社1997年版,第60页。 [6]湛若水:《大科训规》,《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56册,齐鲁书社1997年版,第554页。 [7]湛若水:《答阳明》,《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56册,齐鲁书社1997年版,第568页。 [8]湛若水:《答阳明王督宪论格物》,《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56册,齐鲁书社1997年版,第572页。 [9]湛若水:《大科训规》,《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56册,齐鲁书社1997年版,第554页。 [10]湛若水:《大科训规》,《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56册,齐鲁书社1997年版,第557页。 [11]湛若水:《大科训规》,《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56册,齐鲁书社1997年版,第554页。 [12]湛若水:《大科训规》,《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56册,齐鲁书社1997年版,第555页。 [13]湛若水:《大科训规》,《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56册,齐鲁书社1997年版,第555页。 [14]湛若水:《大科训规》,《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56册,齐鲁书社1997年版,第558页。 [15]湛若水:《大科训规》,《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56册,齐鲁书社1997年版,第554-555页。 [16]湛若水:《大科训规》,《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56册,齐鲁书社1997年版,第559页。 [17]湛若水:《大科训规》,《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56册,齐鲁书社1997年版,第559页。 [18]湛若水:《大科训规》,《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56册,齐鲁书社1997年版,第554页。 [19]湛若水:《再答郑进士启范》,《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56册,齐鲁书社1997年版,第568页。 [20]湛若水:《大科训规》,《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56册,齐鲁书社1997年版,第554页。 [21]湛若水:《大科训规》,《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56册,齐鲁书社1997年版,第556页。 [22]湛若水:《大科训规》,《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56册,齐鲁书社1997年版,第556页。 [23]湛若水:《大科训规》,《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56册,齐鲁书社1997年版,第558页。 [24]湛若水:《大科训规》,《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56册,齐鲁书社1997年版,第556页。 [25]湛若水:《大科训规》,《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56册,齐鲁书社1997年版,第557页。 [26]湛若水:《大科训规》,《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56册,齐鲁书社1997年版,第558页。 [27]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2012年版,第7页。 [28]湛若水:《答阳明王督宪论格物》,《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56册,齐鲁书社1997年版,第572页。 [29]湛若水:《大科训规》,《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56册,齐鲁书社1997年版,第558页。 [30]湛若水:《大科训规》,《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56册,齐鲁书社1997年版,第555页。 [31]周德昌、王建军:《中国教育史研究·明清分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2页。 [32]王守仁:《王阳明全集》上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第282页。 [33]王守仁:《王阳明全集》上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第63页。 [34]王守仁:《王阳明全集》上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第163页。 [35]湛若水:《二业合一训》,《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56册,齐鲁书社1997年版,第547页。 [36]湛若水:《大科训规》,《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56册,齐鲁书社1997年版,第556页。 [37]湛若水:《二业合一训》,《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56册,齐鲁书社1997年版,第547页。 [38]湛若水:《大科训规》,《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56册,齐鲁书社1997年版,第557页。 [39]湛若水:《大科训规》,《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56册,齐鲁书社1997年版,第558页。 [40]湛若水:《二业合一训》,《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56册,齐鲁书社1997年版,第547页。 [41]三浦秀一:《湛甘泉的二业合一论及其影响》,《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6期。 [42]参见郝永:《宋明理学大家的书院记述通论》,陈明、朱汉明主编:《原道》2017年第2期,湖南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 [43]王守仁:《王阳明全集》上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第138页。 [44]湛若水:《大科训规》,《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56册,齐鲁书社1997年版,第552页。 [45]吕柟:《大科书院记》,《续修四库全书》集部第1338册,齐鲁书社1997年版,第61页。 [46]参见湛若水:《跋斗山书院所刻训规》,《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56册,齐鲁书社1997年版。 [47]参见兰军:《从余姚至绍兴:阳明学书院讲会的发端与成熟》,陈明、朱汉明主编:《原道》2017年第2期,湖南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