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点睛》之十七:退而求其次 作者:余东海 来源:作者授权 儒家网 发布 原载于《广西老年报》 时间:孔子二五六六年岁次乙未年六月廿八日庚申 耶稣2015年8月12日 有子曰:“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学而篇》第十三章) 有子说:“讲信用接近于义,因为诺言能够兑现;态度恭敬接近于礼,因为能够远离耻辱。所依之人只要不违背亲亲的原则,也是值得效法的。 信是約信,言而有信。义是适当,事而合宜。復是反复,所言可践。恭是致敬。 信不等于义。孔子说过: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哉。这里的信就是不义的。但是,信能遵守诺言,毕竟接近于义;恭不等于礼,不一定合乎礼的要求。孔子说:“恭而无礼则劳。”但是,恭能避免耻辱,毕竟接近于礼。退而求其次,信和恭也是值得肯定和很重要的。 《礼记·表记篇》记载:“子曰,恭近礼,俭近仁,信近情。敬让以行此,虽有过,其不甚矣。” 又:“子曰:君子慎以辟祸,笃以不掩,恭以远耻。” 《礼记·檀弓上》记载了“晋献公杀世子申生”的故事。申生唯父命是从,父亲叫他死他就去死,不合孝道,儒家不许之为孝,但申生逊顺事父,故谥之为恭,“是以为恭世子也”。不太赞同又有所肯定。 关于申生之死,我在《孝道论》中曾经指出:“卫急子、申生死得不合中道、不负责任、毫无意义,秦朝的太子扶苏更是死得不明不白。这些人的死法,都是匹夫匹妇式的,不仅伤勇,而且伤仁伤义伤孝,对社稷对父亲对自己,都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 注意,恭近礼,但足恭则非礼。《公冶长篇》记载孔子之言说:“巧言令色足恭,左丘明耻之,丘亦耻之”。恭要有分寸。 尚未仁宅义路,先成为信士也好;尚未言行合礼,能够对人恭敬也不错。道德的提升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对他人当然不能严要求,对自己有时候也不妨宽容和从容些,不必急于求成,以免揠苗助长。 “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这一句众解纷纭。杨伯峻释:“依靠关系深的人,也就可靠了。”钱穆释:“遇有所因依时,必先择其可亲者,亦可依若宗主了。”有儒友释:“因承而不失其亲缘,也可以算是归宗了。”都不准确。 朱熹说:“因,猶依也。宗,猶主也。言約信而合其宜,則言必可踐矣。致恭而中其節,則能遠恥辱矣。所依者不失其可親之人,則亦可以宗而主之矣。”(《集注》)朱子解得还算可以,唯嫌含混。 合理的解释,应当考虑儒家整个的思想背景。这一章要旨是讲“识人”和“交际”的三个方面:一信,二恭,三亲亲。“不失其亲”,不失去父母的欢心和兄弟的友爱,不违亲亲之义,这里“亦”字下得妙。儒者当亲亲仁民爱物,“不失其亲”是基本要求,仅限于此是不够的,但也是值得肯定的。如果有人能“不失其亲”,就值得宗而主之或追而随之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