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读于香港中文大学的黄冰芬近日提出,用新“三从四德”取代在中国绵延了几千年的旧“三从四德”。新三从是指从世界、从爱、从己;新的四德是指,文德武德、言娴淑德、品学兼德、修身立德。 不论用词、涵义,这三从、四德可够乱的,黄女士首先该补习一下中文。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提议,竟引起很多人关注,这仅仅是因为,它在表达反传统的情绪。而百年来的知识分子都在说,压制乃至压迫妇女是传统的大罪之一,“三从四德”就是明明白白的罪状。然而,果真如此吗? 单谈“三从”。“三从”出现于多部古典文献,如《春秋谷梁传》隐公二年:“妇人在家制于父,既嫁制于夫,夫死从长子。妇人不专行,必有从也。”《白虎通义·嫁娶篇》说:“在家从父母,既嫁从夫,夫殁从子也。《传》曰:妇人有三从之义也。”看到这样的话,现代知识分子立刻跳起来:你看看,这不是歧视妇女、制造男女不平等吗? 望文生义。回到古典社会的脉络中就会发现,平民根本没有资格讲“三从”,“三从”乃是一项关乎政治运作的宪法原则。 一个共同体,不论大小,总需要一个人担任领导,古人称之为君。不管君是怎么产生的,也不管它叫什么名字,国王、皇帝、总统、主席,名不同而实同。君者,群也,君承担公共管理之责。他之下的所有人都期望他“公正无私”。这个成语很重要:公才能正,而无私就是公。私既可以指私人情感,也可以指私人利益。惟有做到无私,君才能正义地对待共同体全体成员。 但君毕竟是人,因而必有私人关系,也即亲属:他上有父亲、母亲,与他平等的是妻子,下有儿子、女儿。本乎人之本能,君一定会爱自己的亲属胜于亲属之外的人。这是正常情感。对于平民来说,这样的爱很可贵。但对君来说,性质却不同。 君若不控制这私人情感,私人之爱进入政治过程,他一定会有所偏私:他爱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则相对而言,他对其他人就会疏远、不公,其施政行为就会不正,也就没有优良治理可言。 欲达成优良治理,必须在社会治理领域中排除私人情感。“宗法”和“三从”都是古人为解决这个问题而提出的原则,宗法主要规范同宗男性,这个以后再说,“三从”则专门规范君与女性亲属在政治领域中的关系。 “三从”所从之对象皆为男性,但不是一般男性,而是君。 三从的含义是说,君的女儿未出嫁之前,当顺从父亲,不可利用父女之情影响父亲;君娶夫人,夫人当顺从作为君的丈夫,不得利用情感影响夫君,干预政事;夫人的丈夫去世,儿子继位,夫人成为太后,此时不可利用母子情感,影响作为君的儿子。 “三从”宗旨何在?三从旨在排除私人情感对君之干扰,确保君权之公共性。 君固然是某个女子的父亲、丈夫或者儿子,但他是君,君掌握着权力、权威,君之公正无私对于共同体治理之良窳,具有重大影响,那么,君就是他的第一身份。他必须全身心服务于他的臣、民,也即公众。 为此,他必须抑制自己的私人情感。当然,与君具有亲属关系的女性也应当抑制自己的情感,不用情感影响君,干预君的政事,牟取不当利益。 “三从”之从字旨在向女子指明:那个与她们有亲属关系的男子首先是她的君,其次才是她的父亲、丈夫或母亲。反过来说,她是他的臣。为了公共秩序,自家以外的人是君的臣民,君的女儿、妻子、母亲也同样是他的臣。她必须遵从君的命令,如一般臣民,而不得因为私人情感轻慢于他。这将损害君的权威,也将损害君的公共性。 基于这样的原则,政治上的平等建立起来:亲属没有特殊性,陌生人与亲属在君的面前处于平等地位。君公正而平等地对待一切人,这是优良治理的基础性条件。三从让政治摆脱了情感的骚扰,而趋向理性,通往公正。 当然,这是一种理想状态。不幸的是,人经常无法摆脱情感的影响:君可能比较软弱或者不理智,而君的女性亲属也被本能或利益所驱动,而滥用自己的情感影响君。 比如,历史上的外戚之祸,皆因为女子违反“三从”所致。杨贵妃、唐玄宗两人相爱,这当然没错。但这种爱被延伸到政治领域,在杨贵妃眼里,唐玄宗作为皇帝的公共性身份被轻忽。她不从于夫,反而支配夫,让夫利用公共权力满足自己的私欲:任用自己的家人为大臣。结果便是公共秩序紊乱,两人双双遭祸。 现实社会中诸多贪官之走入陷阱,也正因为与他相关的女性之“三不从”:他的妻子不从,他的二奶不从,他的儿女不从,也即,认识不到他的权位、身份的公共性,把私人情感带入政治领域中,以情感诱惑他滥用权力,为自己谋取私利。如此官员必然对民众不公。 由此可以看出,“三从”实为政治理性化的一次觉醒,体现了圣贤在私人生活与公共生活之间划出界限的努力,以确保权力之公共性。这是一个永恒的政治原则,任何时代都不可能例外。 至于平民,乃至于在私人生活场域中的君,古人向来强调爱:父亲慈爱女儿,夫妇分工而合作,儿子孝顺母亲,这里根本没有什么“三从”。公共生活与私人生活运作的原则,原是不同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