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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将台·老鲍谭古:温故而知新

http://www.newdu.com 2017-11-23 国学网 鲍鹏山 参加讨论

        子曰:“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论语·为政》)
        这是一句常常被人引用的名言。可是,它的内涵却未必像一般人理解的那样简单。
        首先,关于“师”之理解。
        一般都把这里的“师”理解为“老师”。因为孔子为史上第一位老师,而他所说,应用于老师,亦颇合适,所以这样理解,当然可以,朱熹、钱穆、杨伯峻都这样理解。朱熹《论语集注》:“言学能时习旧闻,而每有新得,则所学在我,而其应不穷,故可以为人师。若夫记问之学,则无得于心,而所知有限,故《学记》讥其不足以为人师,正与此意互相发也。”钱穆先生《论语新解》译:“能从温习旧知中开悟出新知,乃可作为人师了。”杨伯峻先生《论语译注》译:“孔子说:在温习旧知识时,能有新体会、新发现,就可以做老师了。”
        但是,作为一种职业,“师”在孔子之时,做老师的解释其实不普遍,普遍的倒是三公中的“太师”、主事制曲奏乐的“乐师”和执掌禁令刑狱的“士师”。三公之太师显然不是谁想当不想当的问题,乐师一般也由盲人担任,则孔子此处所说,为“士师”的可能性极大——孔子学生中,就有做士师的,比如高柴。从司法角度言,“温故而知新”,当指能熟知过往判例,并在此基础之上判决新案。《左传·昭公六年》记郑国铸刑鼎,叔向去信子产责备:“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说明当时在法律上实行的,正是“判例法”。
        其次,是对于“故”与“新”的理解。这是更重要的且必须予以辨析的。
        一般之理解,“故”为“旧知识”,“新”为“新知识”。朱熹《论语集注》:“故者,旧所闻。新者,今所得。”钱穆《论语新解》:“故字有两解。一曰:旧所闻昔所知为故,今所得新所悟为新。一曰:故如故事典故。《六经》皆述古昔,称先王。知新谓通其大义,以斟酌后世之制作,如汉代诸儒之所为。”依此二位的解释,“故”的理解,一般指已发生之事实,包括已有之结论或主张,已为社会所认可之价值观。故“故”解释为旧知识问题不大,而“新”,无论是从朱熹所说的“每有新得,则所学在我,而其应不穷”,还是从钱穆的“知新谓通其大义”,解释为“新知识”都问题多多。
        何为“知识”?一言以蔽之,知识是“对于事实的认知”,知识包含两个元素,一为“事实”,是知识的对象;一为“已知”,是知识的时态。则所有的知识,都是已经被认知到的“事实”的符号化,“知识”一旦产生,就是“过去完成时”的“故”,日常人们所说的“新知识”“旧知识”云云,只是就某个具体的人了解记诵这些知识的时间先后而言,而非针对知识本身而言。比如,“孔子是春秋时期人”这句话,就是知识,因为它包含了“事实”和人们对这个事实的“认知”。这个知识,或对于这个事实的认知,在孔子时代即已“完成”,生活在21世纪的一个幼童,他可能今天才获知这个“事实”,对他而言,当然是“新近获知”,但这个知识却并不是“新知识”。一言以蔽之,所有的“知识”,都是“故”,“新知识”这个概念,只有在“新近获知”这个意义上才能成立,在“新的知识”这个意义上,是不成立的。
        而孔子心目中的老师,当然不是那些以探究自然或人类历史未知奥秘为职业的人,而是那些能够判断价值的人,所以,他的“知新”,不会是指一个老师每天从事于认知事实的工作,恰恰相反,他心目中的老师,包括他本人,每天所做的,是探究和传播“道义”,“道义”不属于“事实”的范畴,而是属于“价值”的范畴。所以,我的理解,孔子这里的“温故而知新”,是指一个人建立在先王圣贤价值观(所谓“旧”)基础上对新问题新现象能作出正确的价值判断。其实,有价值判断力,能对世间人、物作价值判断,是教育的根本使命之一。
        当然,此处的新,还可以理解为“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新民”(《大学》)“周虽旧邦,其命维新”(《诗经·大雅·文王》)等典籍中的新,指在“温故”——温习先王道义——之过程中,一人人格之新,一国国格之新,一族命运之新。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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