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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美为谏的周代献诗

http://www.newdu.com 2017-11-24 国学网 祝秀权 参加讨论

        《大雅·卷阿》是一首颂美诗,借君子之游而献诗以颂,透露出一派雍容祥和的盛世气象。诗首章曰:“岂弟君子,来游来歌,以矢其音。”可知《卷阿》必是臣下向天子献诗而作,它是周代献诗制度的产物。然而,对于这样一首颂美诗,《诗序》却以“戒”释之曰:“《卷阿》,召康公戒成王也。”这不禁令人疑惑:《卷阿》一诗究竟是美还是戒?此诗有没有“戒”义?
        《卷阿》首曰“矢音”,末曰“矢诗”,似君臣对歌。我们试以《尚书·皋陶谟》中的帝、臣庚歌作比较:
        帝庸作歌,曰:“敕天之命,惟时惟几。”乃歌曰:“股肱喜哉,元首起哉,百工熙哉。”皋陶拜手稽首,扬言曰:“念哉!率作兴事,慎乃宪,钦哉!屡省乃成,钦哉!”乃赓载歌曰:“元首明哉,股肱良哉,庶事康哉!”又歌曰:“元首丛脞哉,股肱惰哉,万事堕哉!”帝拜曰:“俞,往钦哉!”
        皋陶赓续帝歌而作之歌显然是颂歌,既颂“元首明”,亦颂“股肱良”,这与《卷阿》既颂君王、亦颂“王多吉士”是相同的。而皋陶之庚歌明显是有讽谏之意的:“元首丛脞哉,股肱惰哉,万事堕哉!”讽义昭然可见。相比较而言,我们认为,《卷阿》的第一要义是颂美,借答歌而陈诗以颂美、祝祷。而另一方面,此诗的戒义也是真实存在的,不过它只是一种委婉的微言讽谏,属言外之意。《毛诗序》舍去颂美之义不言,而专以《卷阿》为戒诗,应是舍去表面现象而揭示其本义的阐释。
        《卷阿》真实地反映了周代的献诗现象,它是周代献诗制度的标本。《诗经》中有很多颂美诗,它们的讽谏之意看似甚微,或讽谏之意隐于言外,诗辞本身主于颂美,这些诗篇也应是献诗的产物。《诗》中的颂美诗很多都含有讽谏之意,不纯为颂美。或者说,颂美是表象,讽谏才是实质。而更重要的是,这些颂美诗的创作有着周代文化、礼制方面的背景,其中蕴含着周代献诗制度的一种传统,即“以美为谏”的献诗传统。
        周代有一种以美为谏的献诗礼俗。二《雅》中的颂美诗,无论是述史、颂祖还是颂时王,这些诗篇的创作都是以某种教育意义为宗旨的,即作诗以为讽谏。自周初制礼作乐时起,周代献诗制度就形成了一种以美为谏的现象。《左传》昭公十二年记载:
        昔穆王欲肆其心,周行天下,将皆必有车辙马迹焉。祭公谋父作《祈招》之诗,以止王心,王是以获没于祗宫。……其诗曰:“祈招之愔愔,式昭德音。思我王度,式如玉,式如金。形民之力,而无醉饱之心。”
        祭公谋父作《祈招》之诗用以“止王心”,显然以献诗讽谏为目的。然而从《祈招》诗的内容看,纯是颂美之辞,看不出有何讽谏之义。若无《左传》的记载,则无法知其为讽谏而作。这与《诗经》中《卷阿》等诗以美为谏的情形完全相同。证之以诗、史,我们认为,周代以美为谏的献诗传统是实际存在的。《诗序》曰:“《公刘》,召康公戒成王也。”“《泂酌》,召康公戒成王也。”这应当与《卷阿》是同类性质的创作。
        把这种以美为谏、戒的献诗礼俗验之于《诗》,《大雅》中,《棫朴》“勉勉我王,纲纪四方”,《旱麓》“岂弟君子,遐不作人”,《假乐》“穆穆皇皇,宜君宜王。不愆不忘,率由旧章”,“不解于位,民之攸塈”,《泂酌》“岂弟君子,民之父母”,“岂弟君子,民之攸归”,这些言辞均寓谏、戒于颂美之中,即以美为谏之辞。又《常武·序》:“召穆公美宣王也。有常德以立武事,因以为戒然。”亦是此类。
        《小雅》以美为谏的诗作甚多。《庭燎》“美宣王也,因以箴之”,《鹤鸣》“诲宣王也”等等,均于颂美之中寓箴谏之意。《菁菁者莪》“汎汎杨舟,载沉载浮”亦有微言讽谏之意。《常棣》“凡今之人,莫如兄弟”“是究是图,亶其然乎”,《伐木》“相彼鸟矣,犹求友声。矧伊人矣,不求友生?神之听之,终和且平”,《宾之初筵》“饮酒孔嘉,维其令仪”。这些讽谏加启发式的言辞,显然是针对天子而发,讽谏之义昭然可见。
        推而广之,这种以美为谏的传统一直延续到春秋时期。《国风》中有很多颂美诗,文辞上无刺义,《毛诗序》均以“刺”释之,其原因正在于其时诗人继承了西周时期这种以美为谏的献诗传统,颂美之辞中确实隐含着谏或刺。如《君子偕老》是颂美之辞,《序》却释之曰:“刺卫夫人也。”据《左传》记载,当时确有卫宣公夫人宣姜与公子顽私通之事。可见诗篇虽赞宣姜之美,而言外之意却是说:宣姜作为国君夫人,宜与国君卫宣公白头偕老,而不应做出有悖礼仪的乱伦之事。故诗篇劈首一句即以突兀的“君子偕老”起头,这种构思也是别有用心的。美是诗篇表面的、浅层次的含义,刺、谏才是其深层次的言外之意。《秦风·终南·序》:“戒襄公也。能取周地,始为诸侯,受显服,大夫美之,故作是诗以戒劝之。”既曰“美之”,又曰“戒劝之”,可知寓戒劝于颂美之中。从以美为谏的献诗传统视之,《毛诗序》于许多诗篇以“刺”释诗之美,其实往往揭示了诗篇的本义,也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这些诗篇创作的文化背景和功用。
        《诗大序》曰:“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主文而谲谏,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郑笺》:“风化、风刺,皆谓譬喻,不斥言也。谲谏,咏歌依违,不直谏。”《孔疏》:“臣下作诗,所以谏君。……依违谲谏,不直言君之过失,故言之者无罪。”可见汉唐经学家早已认识到《诗》中存在着这样一种“以美为谏”现象。《诗大序》此言虽是为阐释“风”而发,义亦关乎“雅”,故其下文即曰:“至于王道衰,礼义废,政教失,国异政,家殊俗,而变风变雅作矣。”
        对于周代这种献诗以美为谏现象产生的根源,汉代郑玄从政治、文化的角度作了阐释,他把这种以美为谏现象产生的根源归之于周代礼制和等级制度的产生,从而导致远古时期直谏之古朴风俗的消亡。孔颖达《毛诗正义》引郑玄《六艺论·论诗》云:
        诗者,弦歌讽谕之声也。自书契之兴,朴略尚质,面称不为谄,目谏不为谤,君臣之接如朋友然,在于恳诚而已。斯道稍衰,奸伪以生,上下相犯。及其制礼,尊君卑臣,君道刚严,臣道柔顺,于是箴谏者希,情志不通,故作诗者以诵其美而讥其过。
        郑玄的阐释揭示了周代以美为谏献诗礼俗产生的政治背景,实属卓见。正是周初以始的严格的礼教、等级制度,促使“作诗者以诵其美而讥其过”,其文化现象产生的根源在于政治。验之于《诗》,郑玄之说确然不误。《礼记·曲礼》明言:“为人臣之礼,不显谏。”郑玄注:“为夺美也。显,明也。谓明言其君恶,不几微。”《孔疏》:“事君虽主谏争,亦当依微纳进善言耳,不得显然明言君恶以夺君之美也。”董仲舒《春秋繁露·竹林篇》:“忠臣不显谏。”《礼记·表记》:“子曰:‘事君欲谏不欲陈。’”郑注:“陈,谓言其过于外也。”《孝经》:“子曰:君子之事上也,进思尽忠,退思补过。将顺其美,匡就其恶,故上下能相亲也。”这种“不显谏”“欲谏不欲陈”“顺其美,匡就其恶”的人臣之礼,显然是针对周代礼教制度而言的,是周礼的“独家特色”。由此可以窥见周代献诗制度以美为谏传统礼教文化的背景和根源。孔颖达阐释《诗大序》“主文谲谏”曰:“谲者,权诈之名,托之乐歌,依违而谏,亦权诈之义,故谓之谲谏。”可以说,诗人这种以美为谏的“权诈”之术完全是周代礼教制度逼出来的。
        这种以美为谏的献诗现象可以为我们解释:在《诗经》中,为何西周中期以前的诗无刺诗。成、康、昭、穆是周代有作为的盛世君王固然是史实,但他们并非毫无过错,亦并非没有诗人讽谏他们的失礼行为,而是由于,西周中期以前,是周礼由形成并走向成熟的时期,这一阶段是中国历史上最讲“礼”的时期,特定的政治和礼仪文化背景,使时人的谏、戒、刺全都湮没、隐藏在一片颂美之辞中了。后世所谓的“温柔敦厚”“主文谲谏”“发乎情止乎礼义”等等关于诗教和诗艺的理论,均与西周的这段历史文化背景息息相关。
        用以美为谏的献诗传统亦可解释《毛诗》和“三家诗”对一些诗篇阐释观点的差异和对立。《诗经》中有些诗,《毛诗》以为是颂美诗,三家诗以为是讽刺诗。最有代表性者,如“四始”之中,《风》之始《关雎》、《小雅》之始《鹿鸣》即是。若用以美为谏的献诗传统视之,则可知,《毛诗》和“三家诗”在阐释《关雎》《鹿鸣》等这些诗篇的诗义时这种观点的差异和对立,其实在某种程度上是殊途同归、相得益彰的,因为这些诗篇是以美为谏的献诗制度的产物,或者说它们在创作上、在讽谏方式上,继承了周初以来形成的以美为谏的献诗传统。毛诗和三家诗在诗义阐释上“美”与“刺”的不同,实际是以不同的视角对“以美为谏”献诗传统加以观照的结果。从周代献诗“以美为谏”,到汉初作赋“劝百讽一”,有一种前后相承的文化传统。故班固曰:“赋者,古诗之流也。”又曰:“(汉赋)或以抒下情而通讽喻,或以宣上德而尽忠孝,雍拥揄扬,著于后嗣,抑以《雅》《颂》之亚也。”认为汉赋是“古诗之流”“《雅》《颂》之亚”,可谓深得其肯綮。而与此相应的另一方面,汉初大赋“劝百讽一”模式的形成,亦是由于汉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政策,即根源于汉初对儒家礼制的恢复。
        《诗》之《风》、《雅》古有正、变之说。若从“以美为谏”献诗传统的角度观察,我们认为:正、变是编《诗》者依据一定的政治、文化标准划分的结果。西周中期以前,因制礼作乐而形成了一种以美为谏的习俗和传统,故西周中期以前的成、康、昭、穆之世无刺诗;即使有,也因各种“礼”的规范和约束而不存、不录。西周后期因时事变化,形成于周初而成熟、兴盛于西周中期的礼乐制度渐趋崩坏,以美为谏的献诗传统亦有所改变,诗人们为了挽救岌岌可危的周王朝,往往不再温柔敦厚,而代之以直刺时弊。这种作诗方式显然不符合儒家温柔敦厚、主文谲谏的礼教标准,故以前者为正,后者为变。欲以此使“正”诗成为后世诗人创作的典范。而更重要的,是欲通过这样的划分,使《诗》成为后世君王鉴戒的一面镜子。正如郑玄《诗谱序》所言:
        以为勤民恤功,昭事上帝,则受颂声,弘福如彼;若违而弗用,则被劫杀,大祸如此。吉凶之所由,忧娱之萌渐,昭昭在斯,足作后王之鉴。
        因此可以说,“变”的实质是礼之变,《诗》之正变与礼的兴衰相关。“礼”是《诗》中诸种文化现象的根源。《诗》以礼为纲,这很可能与孔子对《诗经》的编辑整理有关。无论《诗三百》最初是否为礼而作,经过编辑后的《诗三百》无疑是昭示、维护周礼的工具。(作者单位:淮阴师范学院文学院)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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