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1、“三师”、“三公”为宰相、亲王的加官,除少数权臣外并不预政事。 2、宋承唐制,只有加上“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或“同平章事”才为担任实际职务的宰相。 资料来源:刘昫《旧唐书·职官志》,欧阳修、宋祁《新唐书·百官志》,脱脱、阿鲁图《宋史·舆服志》,徐松《宋会要辑稿》 陈友冰摘编 (责任编辑:admin) |
注: 1、“三师”、“三公”为宰相、亲王的加官,除少数权臣外并不预政事。 2、宋承唐制,只有加上“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或“同平章事”才为担任实际职务的宰相。 资料来源:刘昫《旧唐书·职官志》,欧阳修、宋祁《新唐书·百官志》,脱脱、阿鲁图《宋史·舆服志》,徐松《宋会要辑稿》 陈友冰摘编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