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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国寻梦人”系列报道之:黄遵宪 近代开放的先觉者

http://www.newdu.com 2017-11-24 国学网 胡晓青 参加讨论

    
    
    黄遵宪
    
    黄遵宪作品
    他是近代中国走向世界的代表人物之一,他是杰出的外交家、改革家、爱国诗人。他倡导诗界革命,积极主张维新变法。他先后出使日本、美国、英国、新加坡,致力保护华侨利益。
    创华侨护照制
    1876年,黄遵宪中举,次年被任命为驻日公使馆参赞。1882年调任美国旧金山总领事。其后历任英国参赞(1889年)、新加坡总领事(1891年)等职,出任晚清外交官达十多年之久。黄遵宪在任外交官期间,努力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讲求策略,不卑不亢,积极促进国际间友好合作,尽力保护华侨利益。在新加坡总领事任内,创立南洋华侨护照制度。日本历史学家称他为“最有风度、最有教养的外交家”。
    1882年黄遵宪调任美国旧金山总领事时,正值美国政府通过《排华法案》禁止华工入境。旧金山当地官吏排华意识强烈,海关拒绝回国探亲的华工重新入境,抄没到期未回华商的家产,对于途径旧金山的华人,不准登岸或者借故刁难等等。黄遵宪到任后,立即展开抵制排华行动,保护侨民的利益。他一方面据理向当局提出诉讼,一方面为华商和假道华工颁发护照,促使美国当局接受华商华工的正常往来,维护了在美华商华工的正当权益。
    1891年,黄遵宪调任新加坡兼马六甲任总领事。在此之前,清政府一直实行海禁,禁止华侨返国。直至19世纪后半叶,清朝与美国签订《蒲安臣条约》,准许华人出洋谋生,但海禁令仍未撤销。清朝官吏或土豪劣绅依仗“海禁令”对归侨敲诈勒索,甚至加上“通敌”、“通匪”等莫须有的罪名,以致华侨谈返国色变。黄遵宪对此表示极大的愤慨,于是上书薛福成公使转奏清廷,请开海禁。经他多番努力,清政府终于在1893年9月13日“下谕准华侨归国,并严禁唆扰勒索等弊。”施行近二百年的“禁海令”终于废除。从此,华侨返国合法化,并授权各地领事按章发放护照给有意返国的华侨。南洋护照制度的创立与实施,有力地保障了华侨的权益和生命、财产的安全,为华侨出入往返祖国提供了很大的便利。
    著《日本国志》
    作为一位具有诗人气质的外交家,在日本任参赞期间,黄遵宪写就了《日本杂事诗》(定本)二百首,分“国势、天文、地理、政治、文学、风俗、服饰、技艺、物产”等各个方面,全面介绍了日本的历史传统和民情风俗。
    1887年,黄遵宪在《日本杂事诗》基础上历经近十年时间完成了《日本国志》,以“通志”体例介绍了日本历史、地理、历法、纪年、教育与风俗民情等情况,内容囊括了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生活各个方面。书中以大量篇幅介绍日本明治维新的情况,并批判秦汉以后的专制主义,肯定西方的立法制度,提出一系列学习西方的主张。他在书中第一次明确提出学习日本维新改革的政治主张,启蒙了中国人的思想,提供了一个救国的尝试性处方,成为中国维新变法的催化剂。《日本国志》填补了近代中国在日本资料方面的空白,进一步开阔了中国人的眼界。
    倡导诗界革命
    黄遵宪生活的时代是一个新旧传统及中外文化发生激烈碰撞的时代,黄遵宪的诗歌也真实地反映了时代特点。
    当时的诗坛严重脱离人民群众、脱离现实生活,诗歌创作每况愈下。早在1868年,21岁的黄遵宪就作《杂感》诗,批判沉溺于故纸、以剽盗为创作的“俗儒”,提出“我手写吾口,古岂能拘牵”的诗歌主张,批评“六经字所无,不敢入诗篇”的旧体诗。他创“新派诗”,以新颖的题材和主题来表现社会现实,成为诗界革命的一面旗帜。他的代表作《人境庐诗草》,以诗叙事,反映了一个时代的民族灾难和斗争风云,表达了反抗侵略、维护独立、要求变法、批判守旧、弘扬进步等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
    2003年6月29日,温家宝在香港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引用了黄遵宪《赠梁任父同年》的第四首诗:“寸寸河山寸寸金,侉离分裂力谁任?杜鹃再拜忧天泪,精卫无穷填海心。”勉励香港同胞爱国爱港、建国建港,充分体现和说明了黄遵宪诗的现实意义和时代精神。
    参与湖南新政
    1895年,甲午战败后,中国维新变法开始。当时湖南为全国维新运动最突出的省份。1897年,黄遵宪被任命为湖南长宝盐法道,不久,署理湖南按察使。黄遵宪积极协助湖南巡抚陈宝箴推行新政,提出了一套“地方自治”的理论及种种改革措施,邀请梁启超到长沙任时务学堂总教习,造就一批新人才,如蔡锷、林圭、秦力山等。他参与创办《湘学新报》、《湘报》,介绍西方新的自然科学知识和社会科学知识,宣传维新变法主张,首倡民治“由一乡推之一县、一府、一省、以迄全国,可以成共和之郅治,臻大同之盛轨”。这些措施使湖南成为在维新变法中最活跃的省。他提倡“分官权于民”,改革封建官制,建立地方议会制度;并仿效日本和西方国家的警察局建立保卫局,以保证改革措施的推行。在当时湖南的维新派中,黄遵宪是唯一对近代资产阶级政治制度有切身体验的人。因此,湖南新政中凡一切改革章程条例,都是由其参酌东西各国制度一手制定,对湖南维新运动的兴起和发展都起了相当重要的作用。
    戊戌变法失败后,黄遵宪遭革职放归故里。穿过历史百余年的烟云,黄遵宪依然卓立于群,受人景仰。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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