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来中国人对“三从四德”存在绝大误解(资料图 图源网络) 三从四德,在古代是对女子德性的基本要求。近代以来,不少学人予以挞伐,作为礼教吃人的一大罪证。例如,以批判礼教思想为己任的思想“钜子”蔡尚思在其错误百出的《中国礼教思想史》一书中这样写道:“女子被男子规定的礼教是:‘未嫁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即所谓‘三从’。女子从生到死,都是男子的附属品。几千来年,生为女子,多么不幸啊!中国更有儒家的礼教,生为中国女子,尤其是不幸中的大不幸!” 现在,这种论调已经成为国人的常识,时常被反传统者用来作为驳斥文化保守者的必杀锏。三从四德,在有些人眼里俨然儒家的死穴,只要戳到这一点,文化再保守的学者也不得不俯首默然。 然而,这种论调却是对“三从”的绝大的误读与曲解!“三从”之说,最早出自子夏所作的《丧服传》。《丧服》中规定女子出嫁后为其父母服一年的丧服(未出嫁的要服三年)。子夏解释道: 为父何以期也?妇人不贰斩也。妇人不贰斩者,何也?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 斩,即斩衰,是最高等级的丧服,丧期为三年。子夏的意思是说:“女子出嫁后,为何为父亲服一年之丧,而不服三年之丧?因为妇人不能服两个三年之丧。为什么呢?”下面才引出“三从”的问题来。“未嫁从父”,女子出嫁前,她为父亲服最高等级的丧服(斩衰),为其他亲人服丧服也依父亲为准。“既嫁从夫”,是说女子出嫁后,她服斩衰的对象就是其丈夫。为父亲,她只能服降一个等级的丧服,而为其他亲人服丧服也随从丈夫而定。“夫死从子”,若丈夫去世,该女子为其他亲人服丧服的标准要随从长子来定。“三从”本是丧服的一个专门术语。“从”与丧服中“从服”的“从”相似,就是不能直接依据自己与亡者的关系来定丧服等级,而要随从他人与亡者关系来定。这表面是为了保证丧服的系统性,其实质是为了保证人伦秩序的和顺。 在先秦(或更长时间段内),“三从”的意义本就如此简单。容或后世儒者有所误读,偏离其本义。但我们万不可据此乃论定“礼教”是在压迫女子。因为在礼中,它没有丝毫那样的意味。如果说清末民初的很多学者出于特别的用心,对诸如“三从”之类问题加以歪曲污蔑,尤其可恶。那么,不假思索就接受他们塑造的错误的国学常识,并以此作为思维立论的出发点。那就显得可悲了,因为我们不自觉已做了别人思维的奴隶。 近代以来,无数的学者不断地在塑造错误的文化常识,一直到现在还有不少学者在重复、强化这些错误的常识,让绝大部分国人身陷其中而不自知。这当是百余年来,最可悲的现象。 本文系腾讯儒学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