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在冬天穿一身名贵貂皮,200多年前,无论是在中国还是欧洲,你除了要有钱之外,还要有权。 对于毛皮服饰的穿着资格,政府有着严格的规定。清人叶梦珠在《阅世篇》中记载:“裘、猞猁非亲王大臣不得服,天马、狐裘、妆花缎非职官不得服,貂帽、貂领、素花缎非士子不得服。”平头百姓,那就只好穿粗布衫了。 不同的毛皮,还对应着不同的等级,《大清会典》中有明确规定。服饰承担了不小的政治使命,用于严内外、辨亲疏、分等级、定尊卑,穿衣戴帽,也是讲政治的体现。 欧洲亦差不多。那位将英格兰建设成大一统中央集权国家的都铎王朝国王亨利八世,在其统治期间,推出了严格的法律,规定服饰、尤其是毛皮服装的使用限制,与中国的“服饰控”们有异曲同工之妙。 据1834年出版的《英国服饰史》记载,亨利八世曾颁布法律,明确规定只有王室成员才能穿着黑香猫皮装;子爵以上级别的,可以穿着紫貂皮装;嘉德骑士以上者,才可以穿着红色或者蓝色的天鹅绒或者带刺绣、镶金边的服装;但是,男爵与骑士家族的子弟们可以在紧身上衣上使用天鹅绒或金箔的镶边; 禁止年收入低于200英格兰马克的人,穿着带貂皮、天鹅绒的长袍、大衣等,及镶金装饰品,但是贵族子弟们可以穿黑色天鹅绒紧身上衣、绸缎大衣以及羽纱; 禁止一切年收入低于100英格兰马克的人,穿着任何锦缎长袍,以及装饰有金银或丝绸的衬衫。平民与仆人,只能穿着普通衣服及羊皮服饰,禁止一切有金银、甚至镀金的装饰,除了仆人们制服上的主人徽章。 同样,德意志的一些地区,也通过法律禁止平民穿着毛皮,商人们虽然有钱,也被禁止穿貂皮或白鼬鼠皮;法国干脆限制任何贵族之外的人穿用毛皮。 欧洲的这些规定,与中国一样,都是为了确保贵族们在服饰上的优先权,以衬托其特殊的政治地位。而之所以拿毛皮做文章,就是因为毛皮在当时的世界范围,都是相当珍贵的奢侈品。 即便是符合了穿着毛皮的政治级别,对于大清国的一些干部来说,昂贵的价格也依然是森严的壁垒。清制规定,文官三品以上、武官二品以上才有资格穿貂褂子,但五品以下的编检、军机章京可以例外,翰林也可以穿貂皮。问题是,这种低阶官员,一般都在清水衙门工作,薪水低,捞一把的机会也相当稀缺,多数都承担不起置办貂皮的费用,为了享受这个政治级别,也就只好搞替代品了:用猫皮染色做出来的假貂皮,价格只有真貂皮的十分之一,手艺好的话,几可乱真。这种“染貂”多数是翰林们穿用,所以又被称为“翰林貂”。 中外大佬们没有想到的是,正是他们对珍贵的貂皮进行政治性的垄断,反而刺激了各阶层对这个象征物的渴望,而这成为推动全球毛皮开拓的巨大动力。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