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吟诵历史上旧体诗歌一度不绝如缕,如今被确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于是各地的吟诵社团纷纷建立,各种吟诵活动也热闹非凡。但实际上社会效果并不理想,一般大众对吟诵仍然是狐疑观望乃至敬而远之,其中缘由值得深思。 吟诵不是朗诵也不是歌唱 吟诵是旧体诗歌一种介乎歌唱和朗读之间的“美读”。它在本质上是作者和读者自我的情感表达,是被诗歌的韵律、情感激发之后产生的冲动。《毛诗·大序》说:“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这段话非常生动地描述了作者通过作品把自己的情感冲动传达给读者的过程。但现阶段各地的所谓“吟诵”,有的是配乐朗诵,有的是按谱歌唱,与真正的吟诵风马牛不相及。 吟诵不是朗读。中国旧体诗歌讲究平仄四声的韵律,但是现今所说的普通话中最重要的“入声”完全消失,使得旧体诗歌不适宜朗读,甚至可以说,普通话越标准,就越与旧体诗歌的平仄违背,朗读时就越容易丧失其原本抑扬顿挫的韵律美。 吟诵也不是歌唱。歌唱是有歌谱可循的,乐曲的旋律也是固定的,违反了这个旋律就是“跑调”。但是吟诵并没有固定的曲调,即使是同一首诗,不同的人吟诵可以有完全不同的韵律,这不是“跑调”,而是吟诵者各自对诗的不同感受的传达。吟诵者各不同的“无法之法”,可能是让学习者最难掌握、让听众最易迷惑之处。 吟诵也需要一定的训练,但不是朗诵、唱歌那样的技术性训练。吟诵取决于对作品韵律情感的把握,它更要求吟诵者有对“诗心”的体会和感悟,至于先天的嗓音条件或后天的音乐修养反而在其次。简言之,吟诵更需要“懂诗”而不是“懂音乐”,而时至今日“懂诗”甚至比“懂音乐”还要困难,这是造成吟诵困境的又一客观因素。 吟诵是自娱的而非娱人的 客观地说,多数吟诵并不动听,或者说在一般听众印象中远远不如流行歌曲或传统戏曲那样动听。很多初次接触传统吟诵的人都会问:吟诵就是这样的?言下之意似乎吟诵应该是很动听才对。其实这里存在着一个认识误区,如前所述,吟诵本质上是作者和读者自我的情感表达,是自娱的而非娱人的,它本来就不是表演给别人看的,自然也不以动听为目的。所以吟诵可以是一人世界的自得其乐,可以是师弟之间口耳相传,也可以在一二知己、三五同好之间小范围内交流,但是如果在大庭广众之下表演,就未必会有很好的效果,甚至可能适得其反。 除了表达自我情感,吟诵还有一项非常实用的功能,即为作者的创作服务,这也是吟诵“与他人无关”的另一个方面。唐代诗人李白和杜甫都是经常吟诵的,这在他们的诗歌中就有证据。李白有诗句“吾亦能高咏,斯人不可闻”,因为没人欣赏其吟诗而遗憾;杜甫诗说“新诗改罢自长吟”,更是直接把吟诵作为创作过程中的一个修改环节,即在吟诵中体会平仄韵律,尽可能做到尽善尽美。对今日的旧体诗创作者而言,李杜的做法尤其具有启发意义。一是如李白的“高咏”,通过吟诵前人作品来体会其中的韵律特点,从而熟练掌握旧体诗歌的韵律特点。二是像杜甫一样通过吟诵来修改自己的作品,使诗句由合律进而妥帖完美。当今创作旧体诗歌的作者,除了必需的基本创作训练之外,就需要学习传统吟诵,通过吟诵激发创作热情,矫正创作弊端,只有这样才能创作出符合今日审美情态的佳作。 只有真正认识到吟诵的本质,才能把握吟诵的“诗”之特美,赋予它新的生命力。所以正确对待中华泱泱“诗国”遗留下来的精神财富,就应该充分发扬吟诵“自娱”的特点,让它先在相对较小的范围内得到传承,然后才向社会推广。如若仅仅为了吸引更多的人注意而过分宣扬这种似是而非的“吟诵”,乃至将其变成一种才艺表演,那只会混淆视听,最终导致传统的吟诵以一种异化的形式消亡。一言以蔽之,吟诵与诗人同在:没有诗人,就不会有吟诵;没有吟诵,也难有优秀的诗人。 (作者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华吟诵的抢救、整理与研究”课题组成员、南开大学讲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