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三:刘庭式不弃盲妻 北宋时期有一位儒生,他的名字叫刘庭式,字德之。是齐州(今山东一带)人。考取了进士以后,在密州担任通判官。当时的苏东坡,就是这里的刺史。苏东坡很赏识、敬重他的人品。 刘庭式在没有考取进士之前,曾经认识本乡里的一位民家女子,并约定了婚姻关系,只是还没有付送聘金。 后来,刘庭式当了进士,做了官,又得到名人的赏识,看来是前途远大、鹏程万里。可是那位女子,却因生了一场大病,两眼全失明了。女子的家庭是种田人,家境贫寒,也就不敢再向刘家提起这门亲事。 朋友中,有人劝刘庭式,对他讲:「那位女人已经瞎了,你为了自己的前程和未来的家庭,就另行择亲吧。如果你一定要和那家结亲,就娶她的妹妹好了。」刘庭式回答说:「我当年同她订立婚约时,已经把心许给她了。她现在眼睛瞎了,但是她的心还是好的。我若是违背当初的心愿,我的心倒是变坏了。再说:人人都会变得年老,妻子年老色衰时,我们也不能更换年轻美貌的女子吧?人得守诚信,不能变心。」 就这样,他们二人结婚了。婚后,刘庭式尽量照顾好这位双目失明的妻子,夫妻和睦相处,很是恩爱,还先后生育了几个孩子。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