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舍论语 文/何俊(腾讯儒学专栏作者,杭州师范大学副校长兼国学院院长) 《不舍论语》093——公冶长篇第一:子谓公冶长章 【原文】 子谓公冶长,“可妻也。虽在缧绁之中,非其罪也。”以其子妻之。子谓南容,“邦有道,不废;邦无道,免于刑戮。”以其兄之子妻之。 【解读】 公冶长和南容都是孔子学生。公冶长因懂鸟语而蒙冤入狱,孔子知道不是他有罪,仍将女儿嫁他。南容更是品正而明智,君子当道时他会被任用,小子得势时则能免难,故将侄女嫁给他。 孔子择婿,重在人品,不在一时顺逆,于此章可知。 或以为孔子对侄女更厚爱,似有特别考虑。程颐批评作避嫌的理解,因为不知二女婚配的背景,文本重心仍在讲人品。不过,平心而论,孔子因兄逝而尽叔职,对侄女的婚嫁要比女儿考虑得更稳妥,似亦在情理之中。 作者简介: ![]() 何俊教授 何俊,男,1963生。现任杭州师范大学教授、副校长,兼国学院院长,兼任浙江大学哲学系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中国哲学与思想史,曾出版《西学与晚明思想裂变》、《南宋儒学建构》、《事与心:浙学的精神维度》、《师英录》、《不舍国学》等著作。 本文为腾讯儒学独家专栏——何俊教授《不舍论语》系列稿件,版权属腾讯网所有,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