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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中的“孝”——安乐哲对《孝经》的解读

http://www.newdu.com 2017-12-05 光明日报 李文娟 参加讨论

    文/李文娟
    安乐哲是以《圣经》为参照物进入《孝经》世界的。《孝经》与《圣经》都以亲情为主题。从旧约时代起,西方文明发展中的家庭价值亦处于突出地位,《十诫》中有八条戒律言“否”,如“除了我(耶和华)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证陷害人”等等,唯有两条言“是”“当孝敬父母”为其中之一。可见,血亲关系也是《圣经》所关注的重心。这种特征在《孝经》中表现得更为明显,整篇文章中完全找不到“仁”“智”“信”等那些熟悉的儒家词汇,它至始至终强调的都是“孝”。
    
    安乐哲(资料图 图源网络)
    以此入手,安乐哲发现,《圣经》与《孝经》中的“孝”观念有所不同。《圣经》的“孝”,讲的是子女的虔诚(filial piety),正如对另一超验世界宗教形象的敬畏。而《孝经》讲的却是对家庭的敬爱归属之情,“孝”的对象是在世的人或去世的人。《孝经·开宗明义》便引用“孔子”的话:“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也就是说,家庭是“孝”的开端。
    家庭中的“孝”,讲的主要是对父母之孝。根据《史记·孔子世家》记载,《孝经》为曾子所作。相传,孔子以曾参(曾子)能通孝道,便以此授之于他。孔子告诉曾子,子女的肉体是父母给予的,要加以爱惜和保护,不要使其受到伤害和破坏。这是“孝”最基本的要求。防止身体不受伤害,更要不受到刑戮。古代的肉刑很多,如黥(在脸上刻字并着墨)、劓(割鼻)、刖(斩足)、宫(割势)、大辟(即死刑)等。受到任何一种刑罚,都是对父母的最大侮辱。曾子在临死前,要他的弟子们掀开被子,看看他的手足有无损伤,然后欣慰地说:“而今而后,吾知免夫。”(《论语·泰伯》)就是指他终身未曾受到过损伤,可以以完整的肉体去面对父母之灵了。
    安乐哲对“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的理解是:“的确,或许《孝经》首章所谓‘不敢毁伤,孝之始也’,我们可以理解为一种劝勉,以使处于不良家庭关系中的人,如果父母不从谏的话能够设法保护自己。”他是从“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这句话的基础上理解的,把“身体发肤,不敢毁伤”当作逃避父母责罚的理由。这让我们想起一个故事,曾子除草,失误斩断了瓜苗,他的父亲曾皙大怒,将其打晕在地。孔子听说这件事后,批评曾子不知道爱惜自己身体,不逃避,如果死了就会陷父亲于不义,这将是更大的不孝。安乐哲的解释似乎是受了这个故事的启发。
    在讨论“孝”的问题时,安乐哲似乎对“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这句话有些疑问。他说:“鉴于并未有专门之礼说明我们在父母52岁、66岁或73岁的时候应该如何待之,我们因而就不明白,知道父母年龄为何或如何会在何种意义上有助于怎样与他们适当沟通?或这一认识如何会让我们变得更好,成为孝顺的儒家或其他?”对于这个疑问,我们中国人很容易理解。这是中国延续下来的一种习俗,和孔、孟有关。历史记载,孔子去世时73岁,孟子去世时84岁。于是,民间就有了一句俗语:“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请自己去。”也就是说,73岁、84岁是人生命中两个关口,或许就会像孔孟一样走到生命的尽头。虽然这没有什么科学依据,但是相信命运的中国人很忌讳。为了避免父母担心受怕,子女们在他们这一年生日的时候要举行一个小的仪式,如买一条鱼让它窜一下(窜过关口),煮两个鸡蛋滚一滚(滚过关口),其中都蕴含着对长寿、健康、平安的一种美好期盼。中国各个地区的风俗都不相同,但对父母所尽的孝心都是一样的。
    “孝”在我们看来是很严肃谨慎的话题,但在安乐哲看来,它不仅是一种养成的性情,还是一种快乐的行为。他举了一个朴素而有哲理的例子:想想你小时候给奶奶画像。画像很有趣。想到这可能会让奶奶高兴一下,你也会很高兴。你还能想到当你把自己的作品送给奶奶时会得到的那个快乐的拥抱;你几乎千真万确地会直觉到她真的喜欢你画的像。这是行动中的“孝”。此后不久,她因为天气关节炎犯了,让你帮她捏捏肩膀。但正在这个时候,你的玩伴们找你出去玩。你该怎么做?对儒家来说,这个不成问题,因为你要义不容辞地去给奶奶按摩。但如果你在做的时候觉得很懊恼、愤恨,那就不是真的孝。你必须想给奶奶解除痛苦,要高兴这样做,比起跟小朋友一起玩你更愿意做这个。这样的修身开始于我们小的时候,是受到我们家庭和社会种种孝顺榜样的激发。总之,“孝”不像我们想象中的那么简单,它不仅仅是对父母长辈表面服从,让他们吃饱穿暖那么简单,而是一种内心流露出来的温情与敬意。这看起来是对“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这句话的脚注。
    家庭中的“孝”看似很平常,其中却触及了最根本的儒家精神。对儒家来说,养成一个健全充分之人必须要从家庭开始,培养孝道是更好地走向社会的开端。事实上,从很多资料来看,“孝”似乎是孔子为儒家传统中的个人在儿时所埋下的伏笔,进一步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进入社会,成为一个有“孝”的社会人,即“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孝经·开宗明义》)。也就是说,孝立足于家庭情感却必须突破家庭情感。《孝经》表明,如果把家庭中的“小事”做好,那么“大事”自然水到渠成。“齐家”是为了更好地“治国”。安乐哲支持这个观点。站在儒家个人的立场,他对此做出了通俗的解释:“如果我们想过丰富多彩的生活而又很幸运的话,长大成人后会碰到各式各样的人,当我们跟他们打交道时,会唤起人类多样化情感的某些部分:感激、忠诚、爱、育养感、敬,不一而足,这些取决于情境。如果我们没有机会在我们小时候的家庭里发展和表达这些情感,成人后又如何会获得和表达这些情感?”
    安乐哲认为,以“孝”为中心的儒家家庭观念是人类社群关爱与团结的一个无与伦比的资源。当然,很多人可能对儒家的“忠顺”思想很讳忌,但是,需要指出的是,这并不是孔子的本意,他还曾激烈批评曾子把孝跟盲从混为一谈。《孝经·谏诤》:“敢问子从父之令,可谓孝乎?子曰:是何言与?是何言与?”可见,在孔子看来,谏诤对孝不是可有可无的,而是不可分割的整体。谏是一种值得尊敬和践行的义务,会让家庭和国家正常运转。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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