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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儒家的孝道学派——兼论儒家孝道派与孝治派的区别

http://www.newdu.com 2017-12-09 《哲学研究》2003年03期 佚名 参加讨论

    在儒家的各种伦理学说中,对中国民众影响最为深广的莫过于孝的理论。儒家关于孝道的理论是由孝道派来完成的。孝道派以曾子为始祖,但孝道派的真正代表人物不是作为孔子弟子的曾子,而是被曾子的弟子乐正子春等人所改扮过的曾子。乐正子春才是儒家孝道派的代表人物。在孝道派之后成书的《孝经》是孝治派的代表作,孝道派与孝治派是有重大区别的不同学派。
    一、两个不同的曾子
    在《孟子》、《礼记》、《大戴记》等典籍中,曾子已是儒家所说的大孝典范,并被孝道派托为孝道理论的创立者。因此,汉代的纬书有孔子为曾子独传孝道之说。但是,这个曾子是被孝道派所改扮过的曾子,与作为孔子弟子的曾子是有所不同的。
    孔子曾以德行、言语、文学、政事四科评价弟子,其中以德行著称者有颜渊、闵子骞、冉伯牛、仲弓四人,却无曾子之名;其余三科的著名弟子,亦无曾子之名。曾子在孔子弟子中,根本不能与颜渊、子夏、子贡、子路等人相提并论。孔子对曾子的看法是“参也鲁”(《论语·先进》)。对于“鲁”有两种解释,一说是迟钝,一说是敦厚笃实。按前说,是对曾子的批评;依后说,是对曾子的褒扬。从“柴也愚,参也鲁,师也辟,由也喭”这段全文来看,似当为孔子批评诸弟子不足之语。因此,当以性情迟钝之解为是,这说明孔子对曾子的评价并不高。
    我们知道,《论语》一书有孔子弟子的记录,也有再传弟子的记录。孔子弟子记述凡涉及同学之间的习行之事,相互之间是决不会以“子”相称的。孔子弟子分为数派,其再传弟子各习所闻,述其师所说,往往以“子”来尊称其师。因此,《论语》中凡称曾子者,皆为曾子弟子所记。在有关曾子17条材料中直称曾子的11条,当为曾子弟子所记。除开这11条,曾子的出现的次数仅有6条,而最能说明孔子弟子的曾子的应是这6条材料,但从这6条材料中根本看不到曾子与孝论的相互联系,也看不出曾子在七十子中的突出地位。在《论语》中,向孔子问孝的弟子只有子夏、子游二人,而被孔子以孝称许的弟子只有闵子骞(分别见于《为政》与《先进》篇中),皆与曾子无关。
    但曾子弟子记述曾子的11条材料所讲的曾子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是突出了曾子在孔子弟子中的地位,二是强调了曾子与孝道理论的紧密联系。这11条材料可以分为这样两部分,其中7条是从不同角度来推崇曾子的。如《论语·学而》讲,曾子“三省吾身”,笃行孔子之教;《论语·里仁》说,曾子亲闻“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之说,并得“一以贯之”的真谛;《论语·泰伯》载,曾子以“任重道远”自许,语孟敬子“贵乎道者有三”等等。从而,塑造了一个得圣人之道深、践孔子之道笃的曾子形象。而这些材料有一个重点,就是有较多的重视道德内省之说。
    另外的4条材料则专门讲曾子与孝论联系的。其中两条见于《论语·子张》,这两条材料都有“吾闻诸夫子”,俨然以曾子为亲闻孔子孝论者。而向孔子问孝的子夏、子游以及被孔子以孝称许的闵子骞,却无有传述孔子孝论的记载。一条见于《论语·学而》,论及关于丧祭的意义,而丧祭自来就是孝论的重要内容。此外,另一条见于《论语·泰伯》,是记述曾子临终时的情况,这条材料是曾子弟子对曾子一生谨慎、丝毫不伤父母遗躬、真正做到了大孝的写照。其后言曾子大孝者无不以此为说。在《论语》中像这样有4条材料集中讲与孝论的联系,除了曾子以外是绝无仅有的。通过这些材料,曾子不仅成了唯一传述亲闻孔子孝论之人,而且成了大孝的楷模。
    这表明至少在《论语》集结成书时,曾子的弟子已经着重从两个方面来论说其师了。一是从道德的内省修养方面来说明,一是从孝道方面来说明。这同曾子弟子中的分歧是有关系的。据《孟子》、《礼记》、《史记》等材料,曾子在孔子弟子中拥有门徒最多。他的弟子分为数派,其中重视道德内省与孝道理论的弟子,是较有影响的两个派别。重视道德内省的一派以子思为代表,重视孝道的孝道派以乐正子春为代表。但是,重视道德内省的一派要到后来子思的再传弟子孟子时才完全成熟,成为有影响的学派。而孝道派在当时已经建立起了较为完整的孝道理论,是曾子嫡传弟子中最有影响一派。因此,他们不仅在集结《论语》时能够写进四条曾子与孝道相关的材料,而且肯定还在其他论著中按照孝道派的理念来打扮曾子。加上后继弟子的不断宣传,曾子大孝的事迹越来越多,关于孝的各种理论都托名曾子,孔子弟子中的迟钝人物就被固定化为儒家孝道派的始祖。
    二、孝道派的代表人物与著作
    由曾子弟子所形成的孝道派,以乐正子春为代表人物,为先秦儒家所公认,这至少有五方面的史料可证。其一,《礼记·檀弓》载:“曾子寝疾病,乐正子春坐于床下,曾元、曾申坐于足,童子隅坐而执烛。”曾元、曾申是曾子之子,而乐正子春是曾子弟子中唯一守护曾子之人,并且排名在曾元与曾申之前,足见乐正子春在曾门的特殊地位,连曾子之子都不可相比。其二,《礼记·檀弓》记载有“乐正子春之母死,五日而不食”之孝;而曾子有父死,“执亲之丧,水浆不入口者七日”(《学统》)的孝行。《论语·泰伯》载,曾子有临终时检查身体是否毁伤之举;《礼记·祭义》有乐正子春伤足,数月不出,自责忘孝的记述。这些史料都直以乐正子春与曾子的孝行如出一辙。其三,《礼记》、《大戴礼》中乐正子春言孝,常有“吾闻诸曾子,曾子闻诸夫子”之语。可见,乐正子春是以曾子嫡传自居的。其四,《大戴礼》有《曾子大孝》一篇。《曾子大孝》本应只是记载曾子之事,却也有乐正子春伤足的记述,并将乐正子春伤足之事,置于曾子言孝之后,更加突出地表明了曾子与乐正子春之间的师徒承继关联。其五,《公羊春秋·昭公19年》讥许世子止未尽子道,以乐正子春的孝行作为标准来进行评判,说明战国时人们已经将乐正子春视为大孝的楷模来评价,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乐正子春在孝道派中的特殊地位。
    从这五方面的证据来看,乐正子春不仅是孝道派的代表人物,而且在曾子弟子中简直就具有正宗嫡传的特殊地位。他在曾子弟子中的特殊地位连子思也无法相比:子思虽为孔子之孙,与乐正子春同为曾子弟子,但却无有为曾子送终及其与曾子相似的事迹。所以如此,是因为乐正子春在当时已经建立起了有着较大影响的孝道学派。
    《韩非子·显学篇》指出,孔子以后儒分为八,其中之一就是乐正氏之儒。战国儒家名叫乐正氏的著明人物有两位,一是曾子的弟子乐正子春,一是孟子的弟子乐正子。郭沫若先生以为乐正氏之儒为孟子弟子乐正子,见所著《十批判书》,而陈奇猷先生在《韩非子集释》中则认为是曾子弟子乐正子春。儒家八派当是某一学派的代表人物,而曾子弟子乐正子春是儒家孝道派的代表人物,孟子的弟子乐正子究竟创立了什么学派却说不清,所以,韩非子讲的乐正氏之儒当为乐正子春,而非孟子弟子的乐正子。只是后来孟子的地位不断上升,人们注重曾子与思孟学派的联系,而逐渐忽略了乐正子春在曾子弟子中原有的特殊地位,才有对乐正氏之儒的异说,使本来不应该发生问题的地方,出现了问题。
    乐正子春得以成为儒家孝道派的代表人物,是因为他建立起了较为有体系的孝道理论。根据现有史料,难以肯定乐正子春本人有什么著作,但是,他的孝道理论却由他的弟子们保存了下来。今存《大戴礼》中有8篇托名曾子的著作,应是曾子后学的汇集。但是,这8篇文章,是出于曾子后学的不同学派。其中《曾子立事》、《曾子制言》、《曾子疾病》、《曾子天圆》4篇,没有关于孝道的论述,因而,与孝道派没有关系,自然与乐正子春没有关联。另外,《曾子本孝》、《曾子立孝》、《曾子大孝》、《曾子事父母》4篇相连的文章,都有关于孝道的论述,当出自孝道派弟子之手,可能都与乐正子春有联系。
    这四篇文章中,《曾子事父母》主要是记述曾子弟子单居离与曾子之间的问答。单居离共有三问,问及事父母之道、事兄之道、事弟之道。因此,此篇当为单居离的弟子所记,其中只有事父母之道属于孝道的理论,并不完全是孝道的专论,而似以孝悌并重为其大旨。这一篇文章可能是与乐正子春孝道派相近学派的著述,而非乐正子春一派的著作。但其余三篇文章全是托名曾子论孝之作,应该是出自同一个人之手,或是出于同一学派。若是将这三篇文章贯通起来看,就不难发现,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前面的绝大部分都是曾子论孝的内容,一是最后一段记乐正子春伤足之事。因而,这三篇文章虽不是乐正子春的著作,而是其弟子所著,但可以作为乐正子春的孝道理论来对待。正如《论语》非孔子亲著,但仍能够作为孔子的思想材料来研究一样。
    三、孝道派的孝道理论
    在这三篇文章中,又尤以《曾子大孝》最为重要。该篇不仅记载有乐正子春向弟子传授曾子孝论之说,而且文字最多,对孝论说最为丰富。因此,这一篇文章受到先秦儒家的特别推崇,除了《大戴礼》收有该文外,《礼记·祭义》中也全文收入该篇,仅有一段文字的位置不同,及其数处文字之异;《吕氏春秋·孝行览》也收入全文,只是段落分合有多处不同。一篇文章分别被三部著作所收入,这在先秦是绝无仅有的。这从一个侧面说明了乐正子春的孝道理论在先秦的巨大反响。因此,《曾子大孝》是乐正子春为代表的孝道派的主要理论体现。
    乐正子春的孝道派的孝道理论以孝为核心,并将其提升到最高范畴的地位。《曾子大孝》说:“夫孝,天下之大经也。置之而塞于天地,衡之而衡于四海,施诸后世而无朝夕。推而放诸东海而准,推而放诸四海而准,推而放诸南海而准,推而放诸北海而准。《诗》云:‘自西自东,自南自北,无思不服。’此之谓也。”他们认为孝是通行于天地四海,没有朝夕的超越时间、空间的绝对法则。只有把孝推到最高范畴的地位,孝才能被人们认可为天经地义,而只有以孝为天经地义,才有《孝经》成书的理论根据。因此,乐正子春的孝道理论是《孝经》成书的理论前提,《孝经》的成书只能在这之后。说孔子或是曾子著《孝经》都是没有历史根据的。
    由孝的最高范畴所决定,孝不仅是人们德行的根本:“民之本教曰孝”(《曾子大孝》。以下凡引该文不再注明出处),而且总括一切德行,所有的具体德行都是孝的不同表现:“夫仁者,仁此者也;义者,宜此者也;忠者,中此者也;信者,信此者也;礼者,礼此者也;强者,强此者也。”因此,孝高于并凌驾于其他任何德行之上,其他任何德行都不可以与孝相提并论。这种对孝的极度推崇,是孝道派的根本观点。这样,也就建立起了以孝为核心,囊括各种具体德行的孝道理论框架。
    儒家伦理强调践行,注重道德伦理的身体力行。乐正子春的孝道理论也特别突出了这一点。《曾子大孝》说:“故居处不庄,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莅官不敬,非孝也;朋友不信,非孝也;战阵无勇,非孝也。”居处、事君、做官、交友、征战的方方面面,无不是对孝的践行,因而,孝是贯注于日常生活之中的,只有通过日常生活的践行来实现。这里特别讲到战阵有勇,反映的是战国诸侯征战的状况。乐正子春主张征战有勇才是孝,与稍后的孟子“善战者服上刑”正相反对,说明战国时儒家在不同阶段对征战是有不同态度的。而以居处庄、莅官敬等即是为孝,则进一步说明了一切德行无不是孝的体现。
    乐正子春以孝体现为多方面的践行,但最重视的是敬养父母。《曾子大孝》说:“民之本教曰孝,其行之曰养。养可能也,敬为难;敬可能也,安为难;安可能也,久为难;久可能也,卒为难。父母既没,慎行其身,不遗父母恶名,可谓能终也。”这里实际提出了孝行的不同标准。一般而言,只要能够赡养父母,就可以说是行孝了。但这只是低层次的行孝,要达到更高层次的行孝,还必须做到敬、安、久、卒、终。敬是讲孝子对父母出自内心真诚之孝,安则要求孝子在敬的基础上,其孝行能够得乎父母之情;久、卒、终则是说行孝在时间上的差别。对不同的孝行,孝道派有等次之分:“大孝尊亲,其次不辱,其下能养。”那种只是赡养父母的孝,只能够列为孝行中的最下等,称为小孝。而这种小孝不过是体力之孝:“大孝不匮,中孝用劳,小孝用力”。因此,孝道派虽以赡养父母为孝,但认为这只是一种用体力就可以做到的小孝,是不难做到的,而只有一生不懈地以发自内心的敬爱之情来孝敬父母,才是难能可贵的。
    敬养父母所依靠的是孝子本身,因而,孝道派很重视全身的问题,明确地提出了全身为孝之说。他们不仅以曾子临终时检查身体是否毁伤为其大孝的重要事例,而且对全身为孝作出了理论的说明。“身者,父母之遗体也。行亲之遗体,敢不敬乎!”“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归之,可谓孝矣;不亏其体,可谓全矣。”子女的身体是父母的遗躬,是父母生命在子女身上的延续,因此,子女保全身体就是行孝。这就把保全身体升华到了与孝道相联系的理论高度。
    由此出发,《曾子本孝》要求“孝子不登高,不履危”,“恶言不出于口”,不与“暴人”游,“居易以俟命,不与险行以徼幸”等等。而《曾子大孝》更要求孝子的一切行为都要小心谨慎,时时刻刻战战兢兢地去保全身体,一举足、一出言都要有孝的考虑:“一举足不敢忘父母,一出言不敢忘父母。一举足不敢忘父母,故道而不径,舟而不游,不敢以父母之遗体行殆也;一出言不敢忘父母,是故恶言不出于口,忿言不及于己。然后不辱其身,不忧其亲,则可谓孝矣。”这是把全身作为行孝的一般原则,要求人们的一言一行都必须考虑到保全父母遗躬、敬养父母。它对于培养人的言行谨慎、守法精神是有积极意义的,同时,又具有使人谨小慎微、缺乏奋发创业精神的负面影响。
    孝道派的敬养父母与保全身体,都是以父母为转移的。因此,顺从父母是孝道派的基本要求。然而人非圣贤,父母也免不了会犯过错。在父母发生过错时,子女应如何对待父母的过错问题,就成为孝道派的一个棘手的理论与现实的难题。孝道派显然已经看到,依照道德的要求,对任何过错都不应该顺从,但这就违反了孝道的理论;而依子女应该无条件地顺从父母的孝道理论,就只能顺从父母的过错,这又违反了道德的要求。面对这个两难,孝道派是以维护其孝道理论来解决的。他们主张:“君子所谓孝者,先意承志,谕父母于道”,首先是敬顺父母之志,用道义来劝谕,使父母的言行合于道义,能够免于不合道义的过错发生。但当父母有了过错时,就应当“谏而不逆”,既要劝谏父母,又要顺而不逆,而归结于不逆。这是孝道派的从父不从义之说,它是以孝为最高法则所必然导致的结论。这表明任何道德范畴都只有相对的意义,一旦将其绝对化,凌驾于其他道德之上,道德就会转化为不道德。而不少学派都有一种将其学说绝对化的倾向,这是思想文化上的悲哀。
    四、孝道派与孝治派的区别
    在乐正子春建立孝道派之后,到《孝经》的出现,儒家的孝学说的发展出现了一个历史的转折。这就是儒家的孝道理论变成了孝治理论,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把《孝经》为代表的学派称之为孝治派。儒家讲内圣外王,孝道派可以说是内圣派,孝治派则是外王派。内圣与外王不是绝对对立的,况且孝道派与孝治派都是以孝立论,尤其是孝道派在先,并已有理论上的较大建树,后起的孝治派在编著《孝经》时,也不得不取材于孝道派。因而,作为孝治派经典的《孝经》与孝道派之间带有明显的理论联系,二者存在诸多的相似之点。
    孝道派以孝为天下之大经,实以孝为经,《孝经》的得名,当取于此。孝道派以曾子为始祖,并最后推到孔子,《孝经》亦以孔子为曾子传孝道的方式来叙述其说。孝道派以孝为最高范畴,《孝经》也极度推崇孝的意义,如《开宗明义章》以孝为“先王至德要道”,“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三才章》说孝是“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圣治章》以为连圣人都无以复加。孝道派重视全身行孝,《孝经》亦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简略地概括了孝道派全身行孝之说。孝道派以孝行有大、中、小的等差之别,《孝经》也有天子至庶人之孝的等差之分。此外,孝道派讲孝通行于四海,《孝经》也有其说;孝道派言孝体现于各个方面,行孝不仅要赡养父母,还要做到敬、安、卒、终等,这些也都在《孝经》中有所表现。
    但是,孝道派与孝治派又有重大的区别。这就是孝道派的孝理论主要是一种伦理学说,而孝治派的孝理论则主要是一种政治学说。纬书其实已经清楚地认识到了这一区别,因此有孔子志在《春秋》、行在《孝经》之说,是说孔子的《春秋》讲政治理想,《孝经》讲政治施行。如果《孝经》不是政治本位,而是伦理本位,又怎么可以与孔子政治理想所在的《春秋》形成志与行的关系呢?
    孝道派的孝理论讲求孝在道德伦理中的根本地位,以探求子女对父母如何尽孝及其怎样评判孝行为重点,几乎没有谈及孝的政治功用。孝治派虽然也引用孝道派关于孝为天经地义一类说法,实际上却是以政治为轴心,将孝视为治理政治的手段或工具,把如何运用孝来致治作为主要的内容。这在《孝经》中有确凿的证据。
    《孝经》全书18章,绝大部分都是紧扣政治为说。第1章以孝为先王治理国家的至德要道;第2章至第5章,言天子行孝就可以“刑于四海”,以及诸侯、大夫、士行孝,“以孝事君”就可以“保其社稷”、“守其宗庙”、“保其禄位”;第7章说,先王以孝治民,而使民和睦,知所禁止;第8章说,明王是以孝治天下而取得成功的;第9章讲,圣人以孝治天下,故“四海之内,各以其职来祭”;第11章以为,五刑之罪莫大于不孝,以不孝为政治打击的重点对象;第12章说,孝为人君教人亲爱之要;第13章说,若非人君以孝教,“孰能顺民如此其大者乎”?第14章讲移孝于忠,就可以“名立于后世”;第15章说,君有诤臣,父有诤子,才可以保有国家;第16章说,人君以孝治理国家,就可以感通神明,四海俱服;第17章讲,人臣应事君以忠。以孝言治有15章之多,占18章的5/6;相反,言子女孝敬父母的专章仅有第6章的《庶人章》(而庶人本身是无权言治的)、第10章的《纪孝行》与第18章的《丧祭章》,共3章,为18章的1/6。因此,《孝经》之“孝”绝不是伦理学之孝,而是政治学之孝。
    孝治派与孝道派的这种分歧,特别表现在孝与忠、从父之孝与从义的关系问题上的不同态度。乐正子春的孝道派也讲到忠,但所言之忠绝无政治的含义,而是指人内心的真诚状态。乐正子春的孝道派在其著作中言忠见于如后数处:“忠者,其孝之本与!”(《曾子本孝》)“君子立孝,其忠之用,礼之贵”;“君子之孝也,忠爱以敬,反是乱也”;“致敬而不忠,则不入也”。(《曾子立孝》)“忠者,中此也”。精研《大戴礼》30多年的清儒王聘珍在《大戴礼解诂》中训忠,第一处据《说文》训为敬,另外几个地方都训为“中心”。因此,孝道派讲的忠根本不是一个政治概念,只是孝的品格规定,是讲孝的真诚不欺,对父母发自内心的敬爱孝顺。孝道派的著作中根本没有移孝为忠之说,更没有《孝经》的事君以忠之说,更是有力的证明。而孝治派讲的忠,完全是人臣对君主之忠,是一个政治的概念,而孝只是用来实现政治目的的手段;在孝与忠的关系上,只是一种孝服从于忠的关系。《孝经》的“以孝事君”、“以孝事君则忠”之说,就十分清楚地表明了这一点。这与孝道派以孝为最高范畴的基本理念是相冲突的。
    在从父之孝与从义的关系上,孝道派以孝为至高无上的根本,所以,当从父之孝与从义发生矛盾时,它就不会考虑政治的意义,而只考虑对孝的维护,以从孝为第一位,必然主张从父不从义。但是,孝治派以治为至高无上的根本,因此,当从父之孝与从义发生矛盾时,他们首先考虑的是从政治的义,以从义为第一位,主张从义不从父,并对孝道派的从父不从义之说进行了激烈的抨击:“敢问:‘子从父之令,可谓孝乎?’子曰:‘是何言与!是何言与!……父有诤子,则身不陷于不义。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诤于父……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这与孝道派的从父之孝高于从义正形成尖锐对立。
    《孝经》把孝道派关于孝的伦理学说,转化为孝的政治学说,这既与孝道派发展的历史命运有关,也与《孝经》出现的历史时代相关。孝道派是从曾子一系发展出来的,虽然在孟子以前是一个有较大影响的学派,但孟子出现后,思孟学派的影响大大超过了孝道派,而思孟学派亦由曾子一系而来。所以,人们更多地会将思孟学派视为曾子的正宗嫡传,孝道派则丧失了正宗嫡传的优势。而且,在乐正子春创立孝道派后,他的弟子虽然将其师之说著为《曾子大孝》等,似乎再无多少理论上的发展。孝道派的后继乏人,也必然使该派的影响下降。
    更为重要的是,由曾子一系而发展出来的孝道派也思孟学派的理论,都不适合战国统治者的政治需要。战国是一个七雄交战、各国国君都想一统六合的时代,当时重视的是耕战,特别是征战。如果说孟子的仁政说不合时宜,那么孝道派的孝道理论就更加不合时宜。征战需要人去为君主而战,就免不了伤残乃至牺牲,而孝道派却要求为行孝而保全身体,根本是与人君的需求背道而驰。孟子作为一代儒学大师也不得重用,人才凋零、理论又不合时宜的孝道派的命运更是可想而知。这就促使孝道派中的某些人不得不对其理论进行反思。《孝经》正是这样的历史产物。
    一位对孝道理论有深刻理解的儒家学者,在反思孝道派的命运之后,将孝道理论转变为孝治理论,而著作了《孝经》。正是有了这种转变,使儒家的孝理论成了能够直接为统治者服务的理论,《孝经》也才能从汉代以来被历代统治者奉为经典,而发生深远的历史影响。
    

    【参考文献】
    1 《二十二子》,1986年,上海古籍出版社。
    2 《十三经注疏》,1980年,阮元,校刻,中华书局。
                          责任编辑:卞文涛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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