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倡导的一种宇宙观、方法论和道德境界。中,有中正、中和、不偏不倚等义;庸,有平常、常道、用等义。语出《论语·雍也》:“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以“中庸”为最高的美德。要求“事举而中”,反对“过”和“不及”。子思作了发挥,不仅以“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中庸》)释“中庸”,而且赋予“中庸”以“中和”新义,视之为天地万物的法则,并以此作为道德修养的要求。指出:“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同上)认为感情处于“中和”状态,就能保证本性因无情欲之蔽而发扬广大,进而达到使“天地位”、“万物育”即天人合一的极境。由此提出“极高明而道中庸”的主张,既要求“高明配天”,又要求“择乎中庸”,从而使“拳拳服膺”于封建道德“而弗矢之矣”,即所谓“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同上)。后儒释“中庸”多以此说为据,但又各异趣。东汉郑玄曰:“庸,常也。用中为常道也。”(《礼记注·中庸》)三国魏何晏谓:“庸,常也。中和可常之德。”(《论语集解·雍也》)北宋程颢、程颐则认为:“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遗书》卷七)“中庸,天下之正理。德合中庸,可谓至矣。”(《程氏经说·论语解》)南宋朱熹说:“中庸者,不偏不倚,无过不及,而平常之理。”(《中庸章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