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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经正义》

http://www.newdu.com 2017-12-09 百度百科 佚名 参加讨论

     简介
    《五经正义》系经学义疏的结集,偏重南学。其中包括《周易正义》14卷,《尚书正义》20卷、《毛诗正义》40卷、《礼记正义》70卷、《春秋左传正义》36卷。孔颖达等奉命主持编定,前后历时30余年,参与者约50余位著名学者。其中《周易》用魏王弼、晋韩康伯注;《尚书》为梅颐本汉孔安国传;《诗经》用汉毛亨传、郑玄笺;《礼记》用郑玄注;《左传》用晋杜预注。各经大多依据自古以来,特别是两汉魏晋南北朝至隋的多家注释整理删定而成,“事必以仲尼为宗”,试图“去其华而取其实,欲使信而有征。”
    唐太宗贞观十六年(642)编成。后经马嘉运校定,长孙无忌、于志宁等增损,于唐高宗永徽四年(653)颁行。凡士人应明经科,均须诵习儒经,义理全据《正义》所说,否则就被视为异端邪说。《五经正义》中含有哲学思想的着作是《周易正义》和《礼记正义》。前书宣扬“先道而后形”的唯心论,后书突出儒家重礼的观念,提倡尊卑贵贱的等级差别,影响颇大。
    汉末以来,长期变乱,儒家典籍散佚,文理乖错,且师说多门,章句杂乱,为适应科举取士和维护全国政治统一的需要,《五经正义》应时而出,以求结束儒学内部宗派的纷争,为古代经学发展史的重要环节。《五经正义》现存《十三经注疏》中,流传版本以影印阮刻《十三经注疏》本为佳。
    成书背景
    自东汉末年以后, 唐初儒学内部宗派林立战乱四起,儒家经典散佚,文理乖错。魏晋南北朝时期,国家长期分裂,经学也逐渐形成了南学、北学之争。再加上儒学内部宗派林立,各承师说,互诘不休,经学研究出现一派混乱局面。
    隋唐建立以后,为了统一的封建政权的政治、思想、文化建设的需要,亟需整顿混乱的经学,由朝廷出面撰修、颁布统一经义的经书。
    唐太宗下令召集当时一些著名的儒士共同撰修《五经正义》,因国子祭酒孔颖达年辈在先,名位独重,故由他负责此事。孔颖达(574—648),字仲达,冀州衡水(今河北省冀县,一说衡水县)人,唐代著名经学家、教育家,生于隋唐之际的官宦之家。据《旧唐书·孔颖达传》记载,其“八岁就学,日诵千余言。及长,尤明《左氏传》、《郑氏尚书》、《王氏易》、《毛诗》、《礼记》,兼善算历,解属文。”
    《五经正义》撰成于贞观十六年(642年),太宗下诏曰:“卿皆博综古今,义理该洽,考前儒之异说,符圣人之幽旨,实为不朽。”付国子监施行,赐孔颖达物三百段。
    《五经正义》编成后,唐太宗虽给予很高的评价,并欲施行。但有太学博士马嘉运撰文,“驳正其失,至相讥诋。”主要指出《五经正义》“颇多繁杂”,还有类似“彼此互异”,“曲徇注文”,“杂引谶纬”,甚至沿袭隋人旧说,不作甄别等问题。据说当时诸儒观之,“服其精,”“亦称为允当。”因此,“有诏更令裁定,功未就。”
    永徽二年(651年,孔颖达死后3年),朝廷诏中书门下与国子三馆博士、弘文馆学士考正之,于是,尚书左仆射于志宁、右仆射张行成,侍中高季辅就加增损,后又经马嘉运校定,长孙无忌、于志宁等再加增损,于唐高宗永徽四年(653年)颁行。流传全国,在各级学校和民间发挥作用,作为科举考试的标准。
    主要内容
    《五经正义》的卷数,因版本不同,说法亦各异。目前流行的说法是180卷,其中《毛诗正义》40卷,《尚书正义》20卷,《周易正义》14卷。《礼记正义》70卷,《春秋左传正义》36卷。
    另据《四库全书总目》:《毛诗正义》40卷,《周易正义》10卷,《尚书正义》20卷,《礼记正义》63卷,《春秋左传正义》60卷,共193卷。据《十三经注疏表》(宋绍熙年间黄唐合刊):《毛诗正义》70卷,《周易正义》10卷,《尚书正义》20卷,《礼记正义》63卷,《春秋左传正义》60卷,共223卷。
    现在由中华书局排印的重刊宋本《十三经注疏》,其卷数与此表同,此书附有清阮元撰的校勘,易于读者理解掌握,为目前最佳版本。
    《五经正义》为经学义疏的结集。由于经书成书年代早,文字多晦涩难懂,记事又简略不详,给后人学习带来不少困难。于是为经书作传、注之风便盛行起来,常常一部经书就有各执一说的多家传、注。
    《五经正义》就是要从中选出比较好的注本,摒弃其余杂说,对前代繁杂的经学解释进行一番统一整理。又因前代注本也有难解之处,所以《五经正义》便依据传、注又加以疏通解释。可以说,《五经正义》是一部典型的以疏解经的着作。
    孔颖达等撰《五经正义》时,调和毛郑两家之说,作为《诗经》的注。又用刘焯《毛诗义疏》、刘炫《毛诗述义》为底本,再加疏解,撰成《毛诗注疏》,即《毛诗正义》。《诗经》是中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汉初传诗的有齐、鲁、韩、毛四家。齐、鲁、韩三家为今文经学,被朝廷立于学官,设博士。《毛诗》出现较晚,是古文经学,至东汉章帝时才得立于学官,其主要着作为《毛诗故训传》30卷,此书为历代古文经学家所推重。东汉兼通今古文经学的经学大师郑玄撰有《毛诗传笺》,为《毛传》作注。《郑笺》以宗毛为主,但也并非全部申毛说。其时,他已完成《礼记注》,故为《毛传》作笺时,常用《礼》注《诗》,还用自己的观点注《诗》,阐明《毛传》中不明确之处,或用三家说申毛说,或用三家说难毛说。书成之后,影响颇大,《毛诗》地位日益稳固,三家诗逐渐走向衰微。由于《郑笺》与《毛传》多有异同,经学界或申郑难毛,或申毛难郑,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南北朝时,北朝兼崇毛、郑;南朝崇毛,但郑、毛之异同也是争论的热点。
    唐代撰《五经正义》时,认为王弼的注独冠古今,选用其作《周易》的官定注本。《周易》本是卜筮之书,充满迷信色彩,汉代逐渐寝流于谶纬。三国时魏国的著名玄学家王弼乘其极敝而攻之,作《周易注》。书中革除汉儒利用五行比附人事,以互体、卦变来牵强附会、按文责卦的弊端,注重领会和把握《周易》中所包含的根本义理。他还用《老》解《易》,以玄理统易理,利用注《周易》而阐发玄学思想,使《周易》面貌为之一新,远远高于汉儒解《易》的水平。王弼的《周易注》中包括《经》的部分,即六十四卦的卦爻辞,另有《传》的《文言》、《彖辞》、《象辞》三部分。其余《系辞》、《说卦》、《序卦》、《杂卦》四部分由晋人韩康伯继承王弼思想而续注,这一部分韩注被合于王弼注中,收入《周易正义》中。
    《五经正义》为《尚书》选取伪孔安国传为正统注本,遭到后代学者非议。汉初,社会上通行伏生传《尚书》29篇,为《今文尚书》。汉武帝时,又从孔子故宅壁中发现《尚书》,由孔安国整理献出,为《古文尚书》。魏晋之际,《古文尚书》亡佚。东晋元帝时,豫章内史梅赜奉上孔安国的《尚书传》及《古文尚书》58篇,其中有33篇与《今文尚书》大致相同,另多出25篇。在当时无人怀疑其真实性,至唐代修《五经正义》时也自然选其为正统。至清代,已考定《尚书传》与多余的25篇《尚书》均为伪造。《尚书正义》中经的部分即包括与《今文尚书》相符的33篇和伪造的25篇,传文即是伪造的孔安国的《尚书传》。故经学家多认为据伪传疏解的《尚书正义》不足取。
    《礼记正义》选用东汉郑玄的《礼记注》。《礼记注》内容详实,素为儒士所重,许多人为其疏义。至唐初,尚存有皇侃、熊安生二家。唐修《礼记正义》,以皇侃的义疏为主要底本,以熊安生的本子补其不足之处。
    西晋杜预在刘歆、贾逵等前人解释的基础上,撰《春秋经传集解》30卷,将《春秋》经文按纪年配合于《左传》前面,并为之作注,是现存最古的《左传》注本。至唐修《五经正义》,以《集解》之注再加疏解,成《春秋左传正义》。
    《五经正义》本着疏不破注的原则,疏解时一般不突破原书的范围。如《毛诗正义》对《毛传》与《郑笺》之异同不加评说,对二者的分歧也不判断其是非。《礼记正义》以皇侃、熊安生的疏为底本,每遇与郑注相违之处,《正义》便务申郑说,这就难免有牵强附会、曲从注文之嫌。《春秋左传正义》也是如此,刘炫曾着文批评杜预注的一些错误,对刘炫的驳正,《正义》一概加以否定。这样,承袭原书的某些错误,以讹传讹,或自相矛盾之处就在所难免了。
    贡献影响
    虽然《五经正义》在编撰中曾出现过不少疏漏,《五经正义》之春秋正义可作为儒学发展史上的重要环节和集大成之作,它仍有重要历史地位。不仅对唐代文化、思想、哲学、教育、伦理、社会舆论等的发展变化起过一定的作用,也对后世产生重要的影响。据皮锡瑞《经学历史·经学统一时代》说:“由唐至宋,明经取士,皆遵此本。”在现有的《十三经注疏》中,唐人注者虽仅有唐玄宗御注《孝经》一种,但注疏则唐居其九,约占70%,在史料的全面和见解的新异上也有一定特色,特别是大胆地吸收引进了魏晋南北朝以来一些玄学知识分子注经的成果,促使经学研究更加活跃和深入。
    自《五经正义》始,经学朝着简明和实用的方向发展,如在“礼”经中,取实用具体的《礼记》,而不取难懂、烦琐的《周礼》和《仪礼》;在“春秋”经中只取简明生动的《左传》,而放弃曾经占据统治地位的《公羊传》和《谷梁传》。这对唐以后学风由谈玄转向务实,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五经正义》引用大量史料诠释典章制度、名器物色,又详于文字训诂,为后人研读经书提供了方便。书中包含有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社会习俗等方面的丰富内容,是研究者的宝贵资料。《五经正义》的撰着过程中,采摭旧文,取材广泛,汇集了汉魏、两晋南北朝时期学者的研究成果,故能融贯群言,包罗古义,在唐代具有很高的权威性。
    由于《五经正义》具有很高的学术权威性,又是朝廷颁布的官书,故士子相传习诵,不易亡佚。被它选用的注本地位大大提高,得以流传至今。更由于它收录了大量重要古籍的内容,很多书在后世亡佚,后人全赖此书才得以窥其原貌。
    虽然不少人批评《五经正义》在疏解上颇多烦言赘语,但它保存古籍史料之功不可没。《五经正义》经官方颁定后,便成为士子习经和科举考试的统一标准。自唐代至宋初,明经取士,以此为准。以科举取士取代九品中正制,是社会的一大进步,《五经正义》顺应科举考试的需要,革除儒学多门、章句繁杂之弊,又折衷南学、北学(偏重南学),形成经义统一的经学,在当时确有不可否认的进步作用和积极影响。《五经正义》的颁行标志着经学史上一统局面的形成,为古代经学发展的重要阶段。从此以后,士子诵习儒经及应试,必须严格以《正义》的义理为依据,不得另立新论,否则便被视为异端邪说。在思想、文化、学术领域实行如此专制的一统,其结果是不可避免地窒息了学术空气,阻碍了经学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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