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方笑一 佛教作为一种宗教,在其漫长的发展历程中,形成了博大精深的思想体系。在这个体系中,既有形而上的哲学层面的内容,也不乏关注实践领域的思想成果。就总体而言,以往的佛学研究,对抽象的义理问题讨论较多,对佛教关注实践领域的思想成果涉及较少。近年来,随着佛教史研究的深入,对佛教戒律、寺院制度、僧团管理等问题,皆涌现出不少新的成果。学界尤其重视佛教发展与当时政治、经济与社会的关系,将以上问题置于社会史的大背景下加以考察,在文献材料的发掘、研究对象的转换、研究方法的更新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这是十分令人可喜的现象。然而,对于原始佛教经典中涉及社会实践的思想,学界似乎还关注不多。笔者在阅读原始佛教经典,主要是四《阿含》的过程中,发现其中蕴含着丰富的管理思想,它们既反映了佛教初创时期面临的处境,也显示了佛陀本人在管理教团、理顺社会关系、以及治理国家等方面所作的思考和探索。有鉴于此,本文拟对原始佛教经典中的管理思想加以评述和讨论,以就正于方家。 一、“七不退法”与僧团管理思想 佛教在初创时期,佛陀非但要面对使大众早日觉悟的问题,而且也面临着对佛教徒、尤其是僧人团体的管理问题。僧是佛教 “三宝”之一,僧人信仰的坚定与否、素质的高下以及僧团是否团结等因素,关系到佛教的未来命运。毫不夸张地说,这将决定佛教作为一种的生死存亡。佛陀晚年对僧团管理进行了深入思考,这一思考的成果在《长阿含经》第一分《游行经》中有比较集中的表述。根据该经的说法,佛陀晚年在罗阅城的耆闍崛山中与大比丘众一千二百五十人在一起,当时摩竭王阿闍世想要发动战争,自信能攻下。事先,他指派大臣禹舍专程前往耆闍崛山中拜见佛陀,想征求佛陀对征伐跋祇国之事有何诫敕。佛陀其实对跋祇国的情况十分了解。当时,佛弟子阿难正好在佛身后帮他扇扇子,于是佛就跋祇国的情况,故意问了阿难七个问题。虽是提问,但答案早已在佛陀胸中。佛并借此由头,对跋祇国的国情谈了一系列的看法。佛首先问阿难:“汝闻跋祇国人数相集会,讲议正事不?”[1](P11)所谓“正事”,大体指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要事。在得到肯定回答后,佛说:“若能尔者,长幼和顺,转更增盛,其国久安,无能侵损。” [1](P11)也就是说,集会时能讨论大事,则国中长者与幼者的关系会和谐融洽,国家安定团结,繁荣发展。接着,佛陀一连问阿难,跋祇国人“君臣和顺,上下相敬不”、“奉法晓忌,不违礼度不”、“孝事父母,敬顺师长不”、“恭于宗庙,致敬鬼神不”、“闺门真正洁净无秽,至于戏笑,言不及邪不”、“宗事沙门,敬持戒者,瞻视护养,未尝懈惓不” [1](P11),所有这些问题,阿难所给予的回答都是肯定的。禹舍听了佛与阿难的这番问答后认为,以上七个方面,一国之民只要能做到其中之一,别国就不可图谋征伐,更何况跋祇国人七条都能办到呢?说明摩揭王想去征伐跋祇,是根本不可行的。于是禹舍只能告辞而归。 佛陀为何特别重视上述七个方面的问题,并将之视为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呢?在禹舍走后,佛陀让阿难召集罗阅祇城中诸比丘,为他们宣讲其中的理由,即所谓“七不退法”。经云: 七不退法者,一曰数相集会,讲论正义,则长幼和顺,法不可坏;二曰上下和同,敬顺无违,则长幼和顺,法不可坏;三曰奉法晓忌,不违制度,则长幼和顺,法不可坏;四曰若有比丘力能护众,多诸知识,宜敬事之,则长幼和顺,法不可坏;五曰念护心意,孝敬为首,则长幼和顺,法不可坏;六曰净修梵行,不随欲态,则长幼和顺,法不可坏;七曰先人后己。不贪名利,则长幼和顺,法不可坏。[1](P11) 从这七条的内容不难看出,所谓“不退法”,就是佛陀让佛法能够长久维持,不致衰败,僧团能够长久保持和谐稳定的方法,也是佛陀为自己身后佛教和僧团继续保持发展订立的七项基本法则。这些法则,虽是从对跋祇国国情的分析中概括出来,但仔细对照之下,还是可以发现它们与上文中佛陀向阿难提出的七个问题之间的差异。 首先,佛陀说跋祇国集会时讲议“正事”,而这里说的是讲论“正义”,假如说正事可以理解为国家大事的话,那么正义就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正确道理,而应指正确的佛教教义,与“正法”相同。这就更加明确地显示了正知正见的重要意义。 其次,佛陀与阿难的谈话中提到“宗事沙门,敬持戒者,瞻视护养,未尝懈惓”,也就是对持戒的出家人应该保持尊敬和照顾,这当然反映了跋祇国人尊重佛教徒的态度,但“七不退法”中的相关表述更为具体,即对怎样的出家人应当尊重,佛陀也给出了一定的标准:“有比丘力能护众,多诸知识,宜敬事之。”这里的“力能护众”是就比丘对外的使命而言,“多诸知识”则是就比丘自身的文化修养来说,只有兼具内外两方面优异品质的人,才真正值得大众尊敬。 再次,“七不退法”中也包含了对比丘自身德性提出的两个要求。一是“净修梵行,不随欲态”,二是“先人后己,不贪名利”。从表面看来,这似乎是让比丘时刻保持清净之心,不为名利、欲望所迷,但这两条告诫的意义还远不止此。 众所周知,一个僧团最终的衰败其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内部成员不注意自我约束,争名夺利,勾心斗角,无疑会加速僧团衰落的速度。而放纵欲望、贪图名利者一旦充斥僧团,则“七不退法”中的前五条必将被破坏。很难设想,利欲熏心者会讲论正义、尊敬师长、不违制度等等,当道德沦丧之后,制度必将成为一纸空文,僧团内部关系紧张。以我国明代为例,湛然禅师在《慨古录》中曾这样描写当时僧人对师父的态度:“今时沙门,曾不见为真灯,故回礼为师,或慕虚名,或依势道,或图利养,或谋田宅,或于本师闻气,弃旧从新,回礼于他。旧师眇然视为闲人,曾有所谓继佛慧命,故改易师法乎?” [3](P374)从中可见,其时僧人从师,全然是出于功利目的,一心留意名利权势,尊敬师长这一条早已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如此,佛教僧团怎能不走向穷途末路呢? 《游行经》讲完“七不退法”之后,紧接着又讲了五种“七法”和两种“六不退法”,这些法则虽然不全是阐述管理问题,但其中有若干项仍同管理有关。如谈到僧人的社会交往云:“不为群党,言无益事”,“不与恶人而为伴党。”[1](P11)谈到对利养的处置云:“得净利养,与众共之,平等无二。” [1](P12)所有这些,都能在平等的大原则下,有效地避免僧团内部的矛盾,化解利益冲突和人事纠葛。 佛陀对于人际关系的关注,并不局限于僧团之内。众生之间的矛盾,他也并不回避,而是对于矛盾的根源以及如何化解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这在《长阿含经》第二分《释提桓因问经》中有具体阐发。经中帝释向佛陀请教,众生“乃至怨雠,刀杖相向”[1](P64),原因何在? 佛陀追根溯源说,“怨结之生,皆由贪嫉”,“贪嫉之生,皆由爱憎”,而“爱憎之生,皆由于欲” [1](P64)。众生的欲望,或者说“爱”,皆是由“想”而生。想之所生,则由于“调戏”。这样就揭示了众生产生矛盾纠纷而相互伤害的根源。对此,佛陀总结道: 若无调戏则无想,无想则无欲,无欲则无爱憎,无爱憎则无贪嫉,若无贪嫉,则一切众生不相伤害。帝释,但缘调为本,因调缘调,调为原首。从此有想,从想有欲,从欲有爱憎,从爱憎有贪嫉,以贪嫉故,使群生等共相伤害。[1](P64) 简言之,欲望引发的贪心和嫉妒使得矛盾激化,产生严重的后果。这既是佛陀根据当时社会状况作出的研判,也是从总体上探讨人际矛盾的总根源,其思路十分清晰明确。 这里需要对“调戏”一词略作解释。它通常是指戏弄,尤其是对女性带有侮辱性的挑逗戏弄,但这里佛陀所讲的“调戏”与之不同,它特指“调戏盖”,为梵文Auddhatya- kaukrtya-Āvarana的意译,又译为“掉戏盖”、“掉举恶作盖”、“掉悔盖”,与“贪欲盖”、“瞋恚盖”、“眠睡盖”、“疑盖”并称“五盖”。《增一阿含经》卷五云:“云何当灭五盖?所谓贪欲盖、瞋恚盖、调戏盖、眠睡盖、疑盖。”《三藏法数》解释说:“掉悔者,掉动也,身无故游行为掉;掉己思惟,心中忧恼为悔。谓诸众生,以此掉悔盖覆心识,禅定、善法不能发生,沉滞三界,无有出期,故名盖也。”可见,调戏大致指行为散乱放逸,产生不良后果时又后悔不已。《释提桓因问经》接下去对调戏作了分类和分析: 佛告帝释,调戏有三:一者口,二者想,三者求。彼口所言,自害、害他,亦二俱害,舍此言已。如所言不自害、不害他,不二俱害,知时比丘如口所言,专念不乱,想亦自害、害他,亦二俱害,舍此想已。如所想不自害、不害他,二俱不害,知时比丘如所想,专念不乱。帝释,求亦自害、害他,亦二俱害,舍此求已。如所求不自害、不害他,不二俱害,知时比丘如所求,专念不乱。[1](P64) 从佛陀的这一论述可以看出,所谓“调戏”仍然和人的欲望和贪求有关,无论是说话、想法、需求,最好不要侵害到自己和他人的利益,所谓“二俱不害”。假如不是这样,则矛盾很容易产生和爆发。佛陀更进一步追究调戏产生的因由,他说:“世间有种种众生,各依己界,坚固守持,不能舍离,谓己为是,余为虚妄。是故一切沙门、婆罗门不尽除调戏而在灭迹。” [1](P64)僧俗大众皆有自以为是、以他人为非的想法,加之随着佛教宗派的产生和壮大,各自尊奉的理论亦复不同,所以此种倾向会愈加发展,终至矛盾重重,不可收拾。从佛陀涅槃后部派佛教时期的状况来看,佛教后来在古印度的衰落,其实跟教派之间的分歧有着直接关系。佛陀的这一番预料是准确的。 总而言之,佛陀晚年以“七不退法”为核心的教诲,对其身后僧团的发展和佛教的稳定富有积极意义,管理任何一个团体,都当以这样的方法为原则,因此“七不退法”自有其“普适”价值。 二、“礼六方法”与佛教的社会伦理 原始佛教经典中的管理思想并不局限于僧团的管理方面,佛陀亦颇关注佛教徒与社会的关系。佛教徒平时在社会上应该遵守怎样的规范,应该具有怎样的形象,这关系到非佛教徒对佛教的看法,与佛教的未来命运也不无关系。[①] 原始佛教关于社会伦理的看法,集中体现在《长阿含经》的第二分《善生经》中,该经提出的“礼六方法”较为全面地阐述了佛教社会伦理。 该经说,佛陀在罗阅祇耆阇崛山中,与大比丘众千二百五十人俱。善生是罗阅祇城内长者之子,他清晨沐浴后,往园中游观,“向诸方礼,东、西、南、北、上、下诸方,皆悉周遍”[1](P70)。佛陀就问他,为何要如此郑重地礼拜各方?善生回答说是秉承父亲的遗命。佛陀告诉他,在“贤圣法”(佛法)中,并不通过礼拜这六个方向以示尊敬。于是善生希望佛陀为他讲述“贤圣法中礼六方法”,而佛陀对于“六方”亦自有他的见解。经云: 佛告善生,当知六方。云何为六方?父母为东方,师长为南方,妻妇为西方,亲党为北方,僮仆为下方。沙门、婆罗门、诸高行者为上方。[1](P71) 显而易见,佛陀所谓“六方”,并不仅仅代表单纯的空间方位,而是具有象征意义。“六方”象征着人所面临的最主要的社会关系:父母,师长,妻妇,亲党,僮仆,沙门、婆罗门。向六方行礼,也就是善待以上六方面的人,正确处理自己与以上六者的关系。如何处理呢?先看儿子与父母的关系: 夫为人子,当以五事敬顺父母。云何为五?一者供奉能使无乏,二者凡有所为先白父母,三者父母所为恭顺不逆,四者父母正令不敢违背,五者不断父母所为正业。善生,夫为人子,当以此五事敬顺父母,父母复以五事敬亲其子。云何为五?一者制子不听为恶,二者指授示其善处,三者慈爱入骨彻髓,四者为子求善婚娶,五者随时供给所须。善生,子于父母敬顺恭奉,则彼方安隐,无有忧畏。[1](P71) 佛陀提醒善生,儿子对待父母,应注意五个方面的问题,概括起来就是赡养、告知、恭顺、听话、继承正业。父母对待儿子呢?当然也有其义务。概括起来即不听任儿子作恶,示以善道,慈爱,求好的婚姻,供给所需。假如父母和子女能相互按照彼此应该遵守的这些准则来相处,则家庭内部的和谐是自然不难实现。 弟子与师长相处时,双方也各需遵守五项原则。弟子应做到:“一者给侍所须,二者礼敬供养,三者尊重戴仰,四者师有教敕,敬顺无违,五者从师闻法,善持不忘。”纵观这五条,其中既有物质或生活方面的供给侍奉,但更主要的是态度的尊重或学习方面的要求。师长对待弟子,应做到:“一者顺法调御,二者诲其未闻,三者随其所问,令善解义,四者示其善友,五者尽以所知,诲授不吝。”假如用唐代韩愈在《师说》一文中所言的老师“传道、授业、解惑”的职责来比较,我们可以发现,佛陀的教诲中增加了“顺法调御”和“示其善友”两条。所谓“顺法”,当然是顺应佛法,不可违背佛教的道理,但此一“顺”字用得极好,孔子认为教授学生重在“因材施教”,“顺法”亦未尝没有顺应学生个性材质的意思。“示其善友”与儒家的交友观相合,孔子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3](P2483)也是要求弟子择善而从,这样才能不断提升自己的德性和水准。 关于夫妇之间以及与亲族的关系,也是家庭所面临的必须处理好的问题。宋代理学家讲“三纲”,强调 “夫为妻纲”,就是丈夫在妻子面前处于绝对权威的地位。同时,他也必须为妻子作出表率,这可说是君臣关系在家庭关系中的翻版。《善生经》的“礼六方法”中则规定了夫妻各自的义务: 夫之敬妻亦有五事,云何为五?一者相待以礼,二者威严不媟,三者衣食随时,四者庄严以时,五者委付家内。善生,夫以此五事敬待于妻。妻复以五事恭敬于夫,云何为五?一者先起,二者后坐,三者和言,四者敬顺,五者先意承旨。善生,是为夫之于敬待,如是则彼方安隐,无有忧畏。[1](P71) 从这一段论述可以发现,在夫妻之间,丈夫仍然处于权威地位,比如经中用“威严”、“庄严”等词语,说明丈夫不能嬉笑苟且,这与当时丈夫在经济上对家庭的支撑作用有关,所谓“委付家内”即指此而言。而妻子基本上处于恭谦礼让的状态,如先起、后坐、敬顺等;同时,家庭事务的决定权也在丈夫手中,妻子是必须“承旨”的。对待亲族人等,经中亦有规定:“一者给施,二者善言,三者利益,四者同利,五者不欺。”[1](P72)亲族对我,也须遵守五项规定,这里就不再赘述了。 尤为可贵的是,“礼六方法”中还规定了主人与僮仆之间相处应注意的事项。本来,僮仆属于下人,他们伺候主人,理应为主人服务。而经中依然确定了主人应尽的义务,比如“随能使役”,就是按僮仆的能力来差遣、使用他,“病与医药”、“纵其休假”两条,则体现了主人对僮仆的关心和爱护,反映了佛家所提倡的“众生平等”的精神和人道主义关怀。当然,僮仆对主人也该尽心尽责,比如要“为事周密”、“作务以次”,就是更好地为主人服务。“礼六方法”的最后部分,讲述了檀越(施主)和沙门、婆罗门的关系,核心是要尊敬沙门、婆罗门,这些观点,佛经中常有论述,这里也不再展开。 《善生经》中的“礼六方法”,其实是佛陀借用善生的礼敬六方的做法,来阐述佛教的社会伦理思想。该经被誉为“原始佛教最有名的伦理纲要书”[4](P66),仅以“礼六方法”一端言之,它就当得起这个称号了。《善生经》中更有丰富的关于伦理的内容,从总体上说,宣扬的是良好的生活方式,和善的处世之道,和谐的社会关系,谴责的是放荡、赌博等不良的习惯。这些内容对“礼六方法”是个很重要的补充,也有利于社会的和睦稳定,家庭的和美以及个人的健康。假如用儒家的思想来作比较,《善生经》谈论的相当于《礼记·大学》中“修身”和“齐家”层面的问题,将这两大问题解决好了,才能谈到“治国平天下”。[5](P225-241) 三、原始佛教经典中的治国理政思想 原始佛教经典对管理思想的阐述,并未仅停留在僧团内部管理和社会伦理方面,在《谏王经》、《孛经抄》等经典中,包含了一系列治国理政的思想,包括君臣关系如何理顺、国家如何长治久安、贤臣奸佞对国家的影响等等。这些思想中有许多是佛陀针对当时的政治现实而发,涉及到治国理政的根本原则。 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佛教徒认识到君长存在的必然性,佛经对君主统治的合理性有所表述。如《大楼炭经·天地成品》记叙众生世间(社会)与器世间(自然界)的形成过程,其中有这样一段:“当于何所得贤者,共立为君长,典主所为,我等所作,从其取决,若有作非法者,当诛罚之。”[6](P308)就是说,当时百姓需要一个能够担当起领导和指挥责任的人,只要他是名副其实的“贤者”,大家甘愿听从他的命令和决定。 这种对君长的认同,是由当时的社会境况所决定的。经中用百姓的口吻说: 我等所种粳米,各各当共输衣食。尔时彼众会中,有人最大尊,端正姝好,威神巍巍,众人便白其人,当为我等典主作君长所为,从其受言教。若为非法者,即当诛罚之也。我曹种所收粳米,各各供给君衣食。是人即言“诺”,便共立为君长典主,一切所为,从其受教。若为非者,即诛罚之。人所种粳米,各各共输入典主,一切教令,人民号曰“大王”。[6](P308) 从这段文字可以看出,担任君长(君主)的人形貌必须端正美好,具有威仪,令人敬服。一旦被推为公认的君长典主,就能享受百姓供给的衣食,但也必然要承担相应的职责。从经中看,君长的职责主要在于两方面:一是教导百姓,即使从正面引导;二是如有恶人为非作歹,当严厉惩罚之。经中还描绘了大王治理下阎浮利(即阎浮提洲)诸郡国的情况: 大王治天下时,阎浮利有八万郡国,人民聚落居鸡鸣者,展转相闻,天下无病,亦不大热,亦不大寒,复无饥渴人。大王以法治行,奉十善事,遍教天下人民,使行如父爱子。天下人民,敬王如子敬父。[6](P308) 其中“人民聚落居鸡鸣者,展转相闻”的景象,不正像是《老子》中所描绘的“鸡犬之声相闻”的“小国寡民”社会吗?而“遍教天下人民,使行如父爱子,天下人民,敬王如子敬父”的状态,也同儒家经典中那种家国同构的政治理想相合。《大楼炭经》中百姓对“君长”统治的渴望,反映了他们追求安定生活的美好愿望,也与当时的生产发展水平有关。 假如说,《大楼炭经》提出的“大王以法治行”只是治国理政的一些大原则,那么在另一部小乘经典《谏王经》中,佛陀对国王当如何治国的问题就有了具体的阐发。《谏王经》记载佛陀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时,对国王不离先尼所讲述的以“正法”治理国家的道理。经云: 王治当以正法,无失节度。常以慈心养育人民,所以得霸治为国王者,皆由宿命行善所致。统理民事,不可偏枉,诸公卿群寮,下逮凡民,皆有怨辞。王治行不平,海内皆忿。身死魂神常入太山地狱,后虽悔之,无所复及。王治国平正,常以节度。臣民叹德,四海归心,天龙鬼神皆闻,王善死得上天后亦无悔。王无好淫妷,以自荒坏,无以忿意,有所残贼,当受忠臣刚直之谏。夫与人言常以宽详,无灼热之。当以四意待于国民。何谓为四?随时廪与,和意与语,所有珍宝与民共之,占视老病及诸鳏寡。王如是者,国中和平,即得其福,寿终上天,所愿自然。[7](P785) 我们首先注意到,佛陀以因果报应之说来约束国王,使之行善。他指出国王的地位和权力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皆由宿命行善所致”,前世行善,现在得善报;反之,假如他不珍惜自己的权力,“治行不平”,胡作非为,则“身死魂神常入太山地狱”,来生必将受地狱中的万般煎熬。试想,国王听此言后,哪里有不以正法治国的胆量呢! 其次,“正法”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其一,国王当注意“节度”,不能骄奢淫逸,应当听取“忠臣刚直之谏”。这显然主要是对处理与臣下的关系而言。其二,对待百姓,应以“四意”:“随时廪与,和意与语,所有珍宝与民共之,占视老病及诸鳏寡”。言谈和气,有福同享,关心老病鳏寡,如此亲民,百姓怎能不欢迎和拥护这样的国王呢? 《谏王经》中佛陀对国王的要求,同儒家所提倡的“仁政”十分相似,在《论语》和《孟子》等儒家经典中,常有类似的论述。不过,儒、佛的根本立足点不同。儒家的“仁政”其实主要是为了巩固帝王的统治地位,佛家提倡以“正法”治国则是建立在对世事“无常”的基本判断之上。如该经接着说:“王不可以常得自在,人皆敬畏以之为乐,名象、好马、宝车、贤臣、群寮、百官导从前后,内藏珍宝,仓库百物,皆当腐坏无长存者。年少会老,强健必病,含血之类皆当归死,珍宝妻子、家室内外不可常得。……老至体枯,病来心恼,身死神去,所有珍宝皆当弃捐,不可得保。”[7](P785)所以如“受忠谏治以节度”的做法完全是因为国王“畏地狱酷治之痛”。这就和儒家的立场完全不同了。 假如不遵守以上的教诲,不以“正法”治国,那后果将是非常严重的,必然导致国家败亡,不可收拾。另一部小乘经典《孛经抄》记载有个大国的国王名叫蓝达,“所任四臣,专行邪谄,淫盗奸欺,侵夺无厌,民被其毒,王不觉知”[8](P730)。佛的前身孛对他讲述了各种治国的道理,可是孛离开此国后,国内状况逐渐恶化:“四臣纵横于外,以佞辩为政,夫人于内,以妖蛊事王。王意迷惑,不复忧国,奢淫好乐,昼夜耽荒。众官群寮,发调受取,无有道理。正平市买,不复雇直。强者陵弱,转相抄夺,至相杀伤,不畏法禁。良民之子,掠为奴婢。六亲相失,迸窜苟活。灾异相属,王不能知。风雨不时,所种不收,国虚民穷,饥饿满道。”[8](P734)此经所说,完全是从反面印证了孛所说的“辅相不贤,害及国家”等等治国理政之道的正确性。 佛陀所处的时代距今已十分久远,但原始佛教经典中的这些管理思想,很大程度上皆适用于当今社会。尤为可贵的是,这些思想中始终贯穿着一个准则,就是“众生平等”。正如有论者指出:“佛教管理学在各种关系的协调上更注重于平等与和谐,它把一切存在物提升到与人同等的地位,从面实现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平衡协调发展。”[9](P102-105)在经济迅猛发展、管理体制趋向官僚化、人际关系日益疏离的当代社会,重温佛陀的谆谆教诲,重新解读和梳理原始佛教经典中的这些思想资源,应是学界的当务之急。 参考文献: [1]长阿含经[Z]. 大正藏(第1册). 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5. [2]湛然.慨古录[Z]. 卍新纂续藏经(第65册). 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75. [3]论语[M].十三经注疏. 北京:中华书局,1980. [4]陈士强.大藏经总目提要•经藏一[M].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 [5]王开府.善生经的伦理思想——兼论儒佛伦理思想之异同[C]. 华梵大学第四次儒佛会通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台北:华梵大学,2000. [6]大楼炭经[Z]. 大正藏(第1册). 新文丰出版公司,1985. [7]谏王经[Z]. 大正藏(第14册). 新文丰出版公司,1985. [8]孛经抄[Z]. 大正藏(第17册). 新文丰出版公司,1985. [9]王永会. 佛教管理学初探[J], 宗教学研究, 1999 (2). (原载《云南社会科学》2009年第6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