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作者特别提供稿件 内容提要:本文通过分析早期女性写作中描摹婚姻家庭问题的文本,讨论新女性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女性性别认同的不同思考。论文认为女性的性别认同是与“新家庭”想象联系在一起的,女作家们虽然接收了新思潮,但她们对女性问题的思考远比女革命者以及倡导女性解放的男性先行者保守和谨慎;正因为如此,她们对女性性别认同的不同思考留存了中国社会由传统而现代的复杂性以及女性精神世界的丰富性,并表明现代女性写作的历史并非女性主义理论可以涵盖。 关键词:个性解放 性别认同 家庭想象 女性写作 五四新文化运动使“个人”或者“我”以势不可挡的力量闯入人们的生活,成为时代话语的关键词,也迫使现代女性开始重新思考自身的性别认同。然而,在这个由大家庭的成员变成自主独立的个体过程中,女人显然比男人面临更多更复杂的问题。一方面,男性在传统的性别角色定位中是“主外”的,修身齐家是他们的现实责任,治国平天下是他们的人格向往,他们与民族国家是同构的,不论他们是否依附于一个大家庭,其社会责任以及他们在社会结构中的位置是不变的。但是女性不同。女性的角色常被理解为“主内”,和妯娌、顺舅姑、任贤妻、做良母是她们的本分,社会生活与她们基本无关。如果整体的社会结构不发生改变,那么促成女性的性别角色发生位移的思想、观念、行为、举措必然给女性生活带来诸多问题。另一方面,在五四“人的觉醒”的思想浪潮中,女性的性别意识有所觉醒,但当时的社会文化尚未为女性建立起一个科学的反传统的语汇系统,简单的一句口号“我是我自己的”并不能回答怎样才是“我”或“我自己”的问题,而是把“我”更简单地理解为“我是和你一样的人”。女界先锋倡导“男女平权”,义正词严地说“我首先是一个人,其次才是一个女人”的时候,被普遍忽视的常识是男女之间的性别平等意味着女人争取和男人平等的地位,而并非要求男人和女人承担平等的责任义务。当女性选择男性作为性别平等的参照物,以男性的价值标准来衡定自身而不是建立起一套属于女性的价值评判系统时,就注定她们要面临一系列性别认同的新问题,也注定女人要在成为“人”的过程中付出更多的艰辛。这成为我们讨论现代女性写作无法忽略的历史背景。“主内”是女性传统的性别角色定位,是女性的“本分”,“个性解放”是时代赋予每个青年人的权利和奋斗目标。于是,在“内”与“外”、家庭与个人之间如何选择,如何平衡便成为新女性们思考女性性别认同的思想原点;换言之,女性的性别认同是与“新家庭”想象联系在一起的。 婚姻家庭问题是五四新文化运动也是女子解放的核心问题之一。1919年11月,一名叫赵五贞的长沙女子因不堪父母为其包办的婚姻,在出嫁的花轿里愤而自刎。此事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关注,《新青年》、《女界钟》、《新潮》、《新妇女》以及《妇女杂志》等刊物陆续刊登了有关结婚、离婚、妇女与家庭等方面的文章 ,成为婚姻家庭革命的导火线。然而,当时的女界先锋以及新文化运动的中坚分子,包括胡适、蔡元培等人的著文基本都着重于声讨旧式家庭对青年人的压迫和束缚,倡导建立一夫一妻制的新式家庭,但对如何经营新家庭才能使青年人获得自由和解放却鲜有提及。即便是沈雁冰于1921年1月发表的《家庭改制的研究》,也只是分门别类地介绍了“西洋学者对于家庭改制问题的意见”,进而从理论上指出,按照中国家庭制度的特点,应该直截了当地采取社会主义者的主张,即:“由社会创办公厨、公共育儿所,主张由社会给衣、食、住于凡替社会尽了力、做了工的人,主张由社会来教育小儿、养老,……一切都由社会去办了” 。显然,这样的家庭改制过于空想,缺乏实际操作的可能。可是新家庭怎样才能成为青年人理想的伊甸园,怎样才能使脱离了旧式大家庭青年特别是女子在新家庭中获得他们企盼的自由?新家庭仅仅是一种权利还是伴有新的责任?这些被思想领袖们忽略的问题却是新青年们必须面对的。 五四时期的女作家们虽然也以讨论社会问题的“问题小说”登上文坛,但是表现女性生活的自觉,对女性自身身份、社会位置、权利和责任等问题的思考使她们很快将目光投向了与新家庭相关的诸多问题上,于是我们在陈衡哲、冰心、凌叔华、苏雪林等女作家的文本中看到了她们借助新家庭想象而展开的对女性性别认同的思考。 新家庭以一夫一妻为基本构成,选择投入新家庭的男女双方都受过新式教育,都认可男女平权以及女性的社会价值,显然,它是一个包含了平等、自由、互助等元素的理想之所,与传统家庭中强调女性应该扮演“和”、“顺”、“贤内助”、“相夫教子”的角色有着观念上的根本差异。在这样的新家庭中,女性究竟应当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其实是存在选择的,从五四到现在,都是如此。 也许出乎女性主义者的预料,当年许多女性接受了新思潮,但并非所有的接收新思潮的女性都选择与传统角色告别。五四时期最负盛誉的女作家冰心就非常强调女性在新家庭中的传统角色。1919年9月18日,她在《晨报》上发表了小说处女作《两个家庭》。小说用平白简洁的概括式语言对照了两个留英学生的家庭,以此来渲染女主人对男子事业、儿童教养、家庭氛围的影响,进而说明一个娇惰的妻子不但无法相夫教子,反而会毁掉原本幸福的家。比这篇小说处女作发表更早几天的是她署名为“女学生谢婉莹”给《晨报》的一封信,题为《破坏与建设时代的女学生》。在信中,冰心针对那些极力图谋“女子参政”、“男女开放”,推翻中国妇女的旧道德,抉破中国礼法的樊篱,完全模仿欧美女学生的“模范表式”的“中国的女学生”提出了批评,指出女学生要获得社会的信仰和尊重,要“引导将来无数的女子进入光明”首先要加强自身的修养,进而列出了包括服饰、言论、阅读、交往、性情陶冶等十项修身要求 。从这封长信中可以看出,冰心认为新女性应该谦和、内敛,应该重视改良家庭和儿童心理,应该成为相夫教子的贤妻良母。1924年,冰心又创作了同一主题的小说《别后》,强调一个美丽温柔,人情练达,做事周全痛快的女人对于家庭的重要。即便到了1942年,冰心仍在《悼沈骊英女士》中借缅怀女友明确地表达了一个知识/职业女性该如何处理婚姻与事业,个人与家庭之间的关系。她说“无论从哪一方面看,骊英都是一个极不平常的女子。我所谓之不平常,也许就是她自己所谓的‘陈腐的一套’。女科学家中国还有,但像她那样肯以‘助夫之事业成功为第一,教养子女成人为第二,自己事业之成功为第三’的,我还没有听见过。这正是骊英伟大之处,假如她不能助夫,不能教养子女,她就不能说这种话,假如她自己没有成功的事业,也就不必说这种话了” 。 此时的冰心早已是一个著名的作家、学者、教授,一个拥有众多社会身份的职业女性,但她仍然坚持自己在五四前后关于女性角色的立场。1943年冰心出版了小说集《关于女人》。这个集子可以说是冰心对女人在新的社会历史语境中新的性别认同一次较为全面的梳理和表达。集子中刻画的人物虽然性情迥异,但作家推崇的女性在家庭中承担的角色却是一致的,比如勤俭、善良、包容、忍耐、坚强、体恤。这些文字明确表达了冰心对作为“丈夫和子女的匡护者” 的贤妻良母的认同和敬重。 与冰心观念相近的是她的前辈陈衡哲。陈衡哲1914年就考取清华留美预科,这在同辈的女性中绝对是凤毛麟角,她还被胡适称为新文学“最早的同志”,这些都足以说明她并非传统守旧之人,但她却是个旗帜鲜明的贤妻良母拥护者。1927年陈衡哲在一篇关于妇女问题的文章中明确表示,在女子“应受训练的职业中,最重要的当然是母职了。此话初看上去似乎很顽旧,似乎又回到那个陈旧不堪的贤妻良母的路上去。但我是从来不曾鄙弃过这条路的,虽然我不承认那是妇女生命的唯一道路。因为我深信,女子不做母妻则已,既做了母妻,便应该尽力去做一个贤母,一个良妻。假使一个女子在结婚之后,连这一层也做不到,那么我想她还不如把对其他一切事业的野心都放弃了,干脆做一个社会上的装饰品罢,所以我说母职是大多数女子的基本职业。” 冰心对贤妻良母的推崇与她的成长环境相关。在她不同时期的文章中,我们都能读到她感念家庭温暖融洽、父母开明慈爱的文字。冰心早期的著名作品《斯人独憔悴》是经父亲之手修订的,而且,冰心有一位传统且开明的母亲,她成为冰心立身行事的典范:“她一生多病,而身体上的疾病,并不曾影响她心灵的健康。她一生好静,而她常是她周围一切欢笑与热闹的发动者。她不曾进过私塾或学校,而她能欣赏旧文学,接受新思想,她一生没有过多余的财产,而她能急人之急,周老济贫。她在家是个娇生惯养的独女,而嫁后在三四十口的大家庭中,能敬上怜下,得每一个人的敬爱。在家庭布置上,她喜欢整齐精美,而精美中并不显出骄奢。在家人衣着上,她喜欢素淡质朴,而质朴里并不显出寒酸。她对子女婢仆,从没有过疾言厉色,而一家人都翕然的敬重她的言词。她一生在我们中间,真如父亲所说的,是‘清风入座,明月当头’,这是何等有修养,能包容的伟大的人格呵!” 这样的母亲和家庭确立了冰心在家庭中以奉献、自我牺牲为主调的贤妻良母观。陈衡哲讲述自己的文字并不多,从她1914年考取清华留美预科这一事实也仅能推断她的背后有一个贤明的家庭支持,不过从她早年的留学经历、她与胡适等人的交往,她最初的独身决定和后来与任叔永结成学界伉俪以及她对“母职”的推崇似乎能说明另外一个问题,那便是,对陈衡哲这个具体的个人而言,在社会整体结构不发生变化的前提下,对“个性解放”、“女子解放”的倡导只是一种思潮,而没有变成一种生活安排,它虽然启蒙了她的女性意识,但没有最终设计她的生活。 不过,尽管冰心和陈衡哲如此推崇“母职”,我们并都不会因此认为她们是旧式女子。她们职业女性的身份和对“贤妻良母”的认同提示我们重新思考女性的现代身份与传统角色之间的关系。 当然,无可否认,时代对“个性”、“自由”、“独立”的倡导最大限度地刺激了女性意识的觉醒,女人也渴望按照自己的意愿去生活,渴望在社会上实现自身的人生价值,尤其是那些已经脱离旧式家庭走入社会,受过新式教育的女性。所以,当她们执着地按照“女子解放”的思潮来设计和安排自己的生活时,便敏锐地感觉到传统的相夫教子的角色定位与个体人生价值的追求之间无法调和的矛盾。 1920年,向警予在她的《女子解放与改造的商榷》中明确地指出新家庭并不能解决女子问题,因为“家庭是以女治乎内为原则的,故家庭的中心人物为女子,家庭又是以男子为主体的,但他自己却并不来承担,一切的事,概由女子处理,己则服务社会,惟居指挥使命的地位,所以女子在家庭服务,简直可说是受丈夫的委托做他家庭的常驻委员而替他专理衣食住养老育儿诸琐务。小家庭不过范围缩小点儿,实质却仍是一样。故家庭制度一日存在,那女子常驻委的职任一日不能脱离,又哪里能够在社会与男子同样活动呢?现在一般提倡新家庭的人,不啻又把女子送到一个新圈套里去,这可算得真正解放吗?” 向警予虽然更多的是从女子参与社会事务的角度来否定新式家庭,而她与蔡和森的恋爱也因此令其陷入痛苦和犹疑,但她指出新家庭并不改变男女两性的性别分工,家庭事务仍要牵涉女子过多精力的基本状况却着实道出了新女性的困境。 庐隐在《胜利以后》曾借社会上的舆论谈及受过高等教育的女子进入家庭后出现的问题:“现在我国的女子教育,是大失败了。受了高等教育的女子,一旦身入家庭,既不善管理家庭琐事,又无力兼顾社会事业,这班人简直是高等游民” 。小说讨论的固然不是知识女性是否成为“高等游民”的问题,但是却涉及到女学生在争得了婚姻自主的“胜利以后”角色定位的问题。女教员沁芝认同“结婚后的女子的唯一的责任”是“料理家务”,但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女子“实在不甘心就是如此了结,只要想到女子不仅为整理家务而生,变不免要想到以后应当怎么作?” 在庐隐后期创作的另一篇小说《补袜子》中,女人的职业和家庭责任起了冲突。丈夫的袜子破了,没人补,抱怨妻子不会管家,丈夫对妻子的要求是“我觉得补袜子的太太也很需要的呢!譬如炒炒小菜呀,管管仆人呀,家里弄得清清爽爽多舒服呢!”妻子和丈夫一样在外面教书,下班回来那些琐碎的事情已经没有精力过问了,所以妻子会说“天下的事很难两全,你要我送你两双新袜子到好办,如果要我替你补袜子那就办不到了。别说我一天到晚都忙着在外面工作,就是有些功夫与其补那破袜子,我还不如写写文章呢”。 庐隐自己在读书时曾经希望做一只狡兔,能够在“教师”、“作家”、“主妇”三个角色中自由出入,但为了应付生计,终于成了一只负重的骆驼,“补袜子的太太,和能经济独立的太太不可得兼”在庐隐身上成了一个现实的妇女问题。 苏雪林对女人/主妇为家庭做出的牺牲多有不平。在《岛居漫兴•十七》中她描摹了一幅理想家庭的静态画,之后她坦言:“家庭果然能够给人以快乐与安适,但那油盐柴米的琐碎,那男女庸仆的驾驭,那宾客亲戚的款待,还有家庭里一切说不尽麻烦事,想来常会教我眉头起皱。倘使我不可避免地有个家,我愿意做个养家的男人,而不愿做司家的主妇”,接下来,她转述了一个独身多年的女朋友的想法:“找个女友同住,这女友须具有贤惠、忠实、能干,对人又极细心熨贴的主妇资格,既能像慈母一般爱抚她,又能像良妻一般顺从她。她把整个的家交给她而不愁她有外心。她在社会上受了刺激在她身上发泄发泄,而她能不记恨,能不出怨言” 。显然,苏雪林也承认一个理想的和平温馨的家庭是需要有人为其投入,为其付出的,只是她不合适做这样的主妇。苏雪林本人的婚姻形同虚设,她和自己的胞姐共同生活了三十多年,组成了独特的“姊妹家庭”,她真的成了那个“养家的男人”,而胞姐扮演着“司家的主妇”。 不管冰心、陈衡哲、庐隐和苏雪林站在什么角度来思考女性在新家庭中的位置和责任,她们的文本同时都说明,在男性的性别角色不发生任何变动的社会结构中,新女性要成为冰心所说的“贤妻良母”,或者如陈衡哲所倡导的以“母职是大多数女子的基本职业”,就必定要有所放弃,有所牺牲,毕竟沈骊英女士那样的“超人”并非人人可以做到。 女性在新家庭中的责任不仅是在精力和体力上的付出使自己成为“贤妻良母”,还体现在情感上的经营使自己成为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给家人体贴和关爱的好太太。冰心的《关于女人》中就有许多细节都描摹了新太太如何竭尽所能在动荡和贫困的大环境下营造出温馨浪漫的家庭氛围,让丈夫和孩子在家里只感受到快乐和爱。而其他女作家也从不同角度对女性在新家庭中的情感和精神空间进行了探索。 1927年苏雪林描摹新婚生活的散文集《绿天》出版,扉页上幸福地题有“——给建中,我们结婚的纪念”字样。《绿天》里没有疲于应付的家务耗人心力,没有需要应酬的家人朋友扰人清梦,有的只是漂亮的园子,可爱的树,鸽子小溪午阳花,小夫妻在这个隔绝市嚣,水木清华的伊甸园里读书画画,种菜养鱼斗蟋蟀。在《绿天•自序》中苏雪林写到:“个人的婚姻虽不能算是一场噩梦,至少可说是场不愉快的梦。命运将两个绝对不同的灵魂,勉强结合在一起。在尚未结合之前,两人感情便已有了裂痕。新婚最初两年岁月里,似乎过得颇为幸福,裂痕却于不知不觉之间日益扩大,渐有完全破碎的趋势。若非两个绝不相同的灵魂之中,另一个灵魂,天生一颗单纯而真挚的‘童心’,善于画梦,渴于求爱,有时且不惜编造美丽的谎,来欺骗自己,安慰自己,在苦杯之中搀和若干滴蜜汁,也许最初的两年里,我们爱情的网,早已支离破败,随风而逝了” 。 苏雪林的自述显现出女性那“善于画梦”、“渴于求爱”的灵魂对维系爱情,经营家庭的重要性,只不过她是将其指向自己的内心平静,用以“欺骗自己”、“安慰自己”。而凌叔华则将其指向夫妻之间的关系调节。她的剧本《女人》讲述的便是新太太如何利用自己的聪明和细心解决丈夫婚外恋的故事。在万牲园,太太带着儿子面对丈夫的女友将一场关于丈夫属于谁的斗争进行得不愠不火,态度分寸拿捏得恰到好处,保全家庭的同时既不伤丈夫的面子没伤女孩的自尊。女人的宽容、忍耐、聪明和善良画龙点睛般地在剧本中展现了出来。但是,《女人》只是维持了家庭的外部结构,并没有解决夫妻之间已经存在的情感问题。 在著名的《花之寺》中,凌叔华则把女人的智慧用在调剂夫妻的感情上。在那个溽热困顿的春日里,燕倩为丈夫幽泉炮制了一封“陌生女人的来信”,以一个倾慕者的名义约幽泉在花之寺的碧桃树下一聚。幽泉带着一点惊讶,一点犹豫,一点期待,一点不安在约会地点等来了妻子燕倩。慵懒困倦的无聊春日因为女人的精心安排而有了生活的情趣,变得不同寻常。燕倩问幽泉,“我就不明白你们男人的思想,为什么同外边女子讲恋爱,就觉得有意思,对自己的夫人讲,便没意思了?” 小说中的幽泉没有正面回答,但是对男人女人在家庭关系之外,介于情人与朋友之间的情感空间的探讨却在凌叔华的另一篇著名的小说中出现了,这便是《酒后》。故事围绕着采苕的心理展开,采苕想乘朋友醉酒时吻他一下,虽然这逾规越矩的一吻得到了丈夫的同意,并且只有在丈夫的陪同下才有胆量完成,但文本传达出的更为复杂的信息则是一个情感丰富的女人对于除了丈夫之爱以外的情感关系的向往。这是一种不破坏或改变夫妻关系的微妙的情感补偿。 凌叔华也出生在高门巨族之中,从小受到非常好的贵族教育,但她生活的大家族并不如冰心的家庭那般和美。她的母亲是直隶布政使的第四房夫人,虽然性情温和、知书达理,但是不免卷入妻妾相争的是非漩涡之中,而且因为只育有女儿,在大家族中并不受宠。凌叔华记载童年故事的自传体小说《古韵》中对妻妾的争风吃醋、婢仆的仗势欺人多有涉及,这令她对女人的宿命,女人的苦衷,女人的弱点比别人更多一层了解,也令她更深谙女人的心机和智慧。所以,像《花之寺》、《女人》这样调动女人精明和心计来维护和保全家庭的文本,更加凸现出凌叔华在同代作家中的别具一格。 凌叔华的文本显然拓展了新女性在家庭中的精神和情感空间,这种拓展当然得益于五四时期对“个性”的推崇。事实上,新家庭大多数建立在以“个性解放”为旗帜的家庭革命的基础上。于是,另一个与新家庭的建立相关而又无法忽视的问题也出现在女作家的视野之内,那便是,同为女人,新女性如何看待/对待旧式妻子。 在“个性解放”的时代呼声中,包办婚姻这种延续了几千年的婚姻形式在五四时期成为新青年们攻击封建礼教的靶子,这既是新文化运动向旧传统开火的策略,也是新青年们渴望摆脱旧家庭,实现独立“自我”的现实需要。包办婚姻与其说是影响了青年人婚姻生活的质量,降低了他们的幸福指数,不如说是干涉了青年人选择的自由,遏制了他们的主体性。在那个年代,除了个别非常开明的家庭之外,几乎每个人都会有包办婚姻在身,抗婚在多种媒介的宣传下成为当时的时尚,也是被青年人普遍认可的斗争方式,但是对包办婚姻的处理方式却与当事人的性情、处境有很大关系。有些人拗不过家庭的压力与新女性分手,和包办的妻子结成婚姻,倒也相安无事地过了许多年,比如胡适和茅盾——这两位都是新文化运动的号手,倡导家庭改制的先锋,但倡导归倡导,自己并没有勇气与旧家庭决裂建立新家庭;有人草草在家成了婚,从此云游天下不见踪影,和新女性组建了新家庭,比如郁达夫和郭沫若——这两位倒是新家庭的身体力行者,只是他们并不能对新女性专一专情,他们与新女性的婚姻也并不长久;有人和包办的妻子相濡以沫互相扶持白头到老,比如朱自清;也有人虽然对包办的妻子不离不弃,却只把她当老屋子里的一件用不着的旧家具,不理不睬,自己管自己的新生活,比如鲁迅。 在新女性中,庐隐、白薇、萧红等都有奋力摆脱包办婚姻追求自由生活的经历,而白薇、萧红也都曾遭新青年的抛弃;苏雪林因为疼惜母亲没有反叛包办的婚姻,但那段婚姻也名存实亡。由此可见,婚姻是否美满,爱情是否长久与包办婚姻或者自由恋爱的形式没有绝对必然的联系,只是在五四“人的觉醒”的语境下,这种古旧的婚姻形式因为干涉了青年人自我决定,自我选择的主体性才被众口一词地声讨。然而当新文化运动的旗手们忙着号召青年们进行家庭革命,当青年学子们沉浸在独立的娜拉邂逅忧郁的文人这种老套的爱情故事中时,女作家们把眼光投向了包办婚姻和自由恋爱所面临的道德难题,以及女性在这场婚姻革命中所处的尴尬境地。 庐隐在《时代的牺牲者》中讲述了一个归国不久的留学生为攀附权贵,以卑劣的手段骗得发妻离婚的故事,她批评这位丈夫打着时髦的旗号说“吾辈留学生,原应有一个漂亮善于交际之内助,始可实现理想之新家庭,方称得起新人物。” ,理直气壮地以“新家庭”的名义驱逐发妻,使之成为婚恋自由时代的“牺牲者”。在以石评梅的爱情经历为蓝本的小说《象牙戒指》中,沁珠也表达了对“新人物”进行家庭革命的不满:“尤其是有了妻子的男子。这种男子对于爱更难靠得住。他们是骑着马找马的。如果找到比原来的那一人好,他就不妨拼命的追逐。如果是在追逐不到时,他们竟可以厚着脸皮仍旧回到他妻子的面前去。最可恨,他们是拿女子当一件货物,将女子比作一盏灯,竟公然宣言说有了电灯就不要洋油灯了。——究竟女子也应当有她的人格。她们究竟不是一盏灯一匹马之类呵!” 。或许是同为新女性的缘故,庐隐在同情旧式妻子的同时也对新女性的这种尴尬处境非常无奈。一方面她们要承担破坏别人家庭的道德压力,庐隐和石评梅都因为恋人已有发妻而挣扎斗争了很长一段时间,最后庐隐与郭梦良结为夫妻,可石评梅却始终因此而拒绝高君宇的爱情;另一方面她们也可能遇到以“自由恋爱”为名的感情骗子,庐隐笔下那个抗婚出逃的兰田就把爱情交给了一个专讲自由恋爱,骗财又骗色的“新人物”,使自己再度面临困境,石评梅的初恋情人也在自由恋爱的幌子下欺骗了她了感情。相对而言,袁昌英对这类追求自由恋爱的新人物包括女性都绝少同情,在剧本《人之道》中,她借梅英之口说“现在这种晃着西洋文化作护符的鬼男女,简直是些野鬼饿兽……你看现在这般称为新男女的罪恶!这种灭绝信义、不顾羞耻、欺善凌弱、自私自利的举动,就是他们所谓人道,所谓人权,所谓新信仰,所谓新生活!”。 女作家对旧式妻子和新太太的态度同样也反应了她们对新女性性别认同问题的思考。包办婚姻和自由恋爱所面临的道德难题似乎只有女作家注意到,其根本原因恐怕还是她们深刻地体察到婚姻形式的改变只是给男性一个“停妻再娶”或者“始乱终弃”的漂亮借口,实际并不能从根本上给女性带来自由或保障。新女性在经历了自由恋爱而遭遗弃之后仍然获得女作家的同情,同样也基于她们眼中女性柔弱、被动的传统角色定位,而非女子解放运动中所设定的自立自主的新女性标准。换句话说,在自由恋爱和“新人物”的喜新厌旧中,女人无论处于“新”还是“旧”的位置都是不具有主体人格的客体/物,她们被选中或是被抛弃的命运从来不曾改变过。 相对而言,《伤逝》倒是一直坚持新女性应该自立自强的标准,子君虽然因为自主婚姻的失败而死,但鲁迅潜在的观点也许是:光叫嚷自由婚姻还不能算新女性,真正的新女性应该有独立生活的能力。显然,在新女性婚姻家庭想象中,女作家(并非女革命者)往往比倡导女性解放的男性先行者更为传统和保守,这或许是因为身为女性,女作家更能体会到家庭给予女性的安全和保障,当然,这种立场也导致她们在处理女性命运时带有更多地同情而不是反思。 陈衡哲、庐隐、凌叔华、冰心、苏雪林等女作家都出生在1900年之前,她们能从旧式大家庭候选的少奶奶变成拥有独立意志的知识者,能从单纯的家庭女性变成服务社会的教授、学者和作家,这与晚清以降持续不断的妇女解放思潮有关,与她们进学校接受西式教育有关。然而对新思想的接受并不意味着她们全都选择了与传统的女性角色彻底决裂的姿态和立场,她们对现代女性性别认同的不同思考不仅留存了中国社会由传统而现代的复杂性也彰显了女性精神世界的丰富性。当我们依据既定的话语模式——不管这个模式是民族国家式的,还是女性主义式的——对这些文本分门别类地排列组合时,便会发现她们的创作常常溢出了线形的文学史或女性思想发展史的框架。新女性的家庭想象虽然只是女性书写的主题之一,却已经凸现了女性书写的复杂特质,或许,只有当我们不再将作家作品作为某种理论,某种话语的注脚来解读时,一份生动丰富的文学书写才能慢慢呈现。 作者单位:中山大学中文系 邮政编码:510275 —————————————————————— 本文注释 相关文章有陶毅:《关于赵女士自刎以后的言论》(一),署名斯咏;仲明:《关于赵女士自刎以后的言论》(二),两篇均载《女界钟》特刊第1号;张闻天:《离婚问题》,载《少年世界》第1卷第8期;郭妙然:《新妇女与旧家庭》,载《新妇女》第1卷第2号;炳文:《婚姻自由》,载《妇女杂志》第6卷第2号;陆秋心:《婚姻问题的三个时期》,载《新妇女》第2卷第2期;陆秋心:《婚姻自由和德谟克拉西》,载《新妇女》第2卷第6期等。 沈雁冰:《家庭改制的研究》,原载《民铎》第2卷第4号,收入《五四时期妇女问题文选》,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妇女运动历史研究室编,三联书店,1981,第256页。 冰心:《破环与建设时期的女学生》,收入《冰心全集》(卷一),福州:海峡文艺出版社,1994,第5页。这篇文章在各种版本的冰心选集中都未收录,或许是因为其中表达的思想太“传统”,不符合“五四”的主流话语或者冰心这位五四女作家的形象。 冰心:《悼沈骊英女士》,见《冰心文集》(卷三),上海文艺出版社,1982,第365页。 冰心:《关于女人》,见《冰心文集》,(卷三),第316-317页。 陈衡哲:《妇女与职业:结婚与家庭服务在妇女生命中的地位》,见《衡哲散文集》(上),开明书店,1938,第168页。 冰心:《寄小读者•通讯三》,见《冰心文集》(卷三),第379页。 向警予:《女子解放与改造的商榷》,见《向警予文集》,湖南人民出版社,1985,第16-17页。 庐隐:《胜利以后》,见《庐隐小说全集》,时代文艺出版社,,1997,第230页。 庐隐:《胜利以后》,见《庐隐小说全集》,第226页。 庐隐:《补袜子》,见《庐隐小说全集》,第685页。 苏雪林:《绿天》,群众出版社,1999,第124-125页。 苏雪林:《绿天》,第2页。 凌叔华:《花之寺》,见《凌叔华文存》,陈学勇编,四川文艺出版社,1998,第99页。 庐隐:《时代的牺牲者》,《庐隐代表作》,现代文学馆编,北京:华夏出版社,1998,第142页。 庐隐:《象牙戒指》,《庐隐代表作》,第296页。 袁昌英:《人之道》,《袁昌英作品选》,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5,第119。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