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历代关于《古文尚书》问题的论辩中,孔安国《尚书序》与该问题密切相关。这当基于,在传世文献之中,该序叙述《尚书》源起,孔子与《尚书》关系,今古文《尚书》源流,特别是孔安国对《古文尚书》之整理,以及嗣后献书等问题最为系统、全面,是认识、理解《尚书》相关问题,特别是《古文尚书》问题的重要管钥。 自宋代以来,孔安国《尚书序》断断续续地受到学者质疑。朱子首疑此序“不类西京文字气象,未必真安国所作”。阎若璩则以《序》言“科斗书废已久”等,而疑其本许慎《说文序》而作。顾颉刚先生又以孔《序》列少昊为五帝之首而疑其后出。李振兴先生则以《史记》、《汉书》未载该序所谓“承诏为五十九篇作传”,以及《序》中不合有“会国有巫蛊事,经籍道息”为由而定其为晋、宋间人伪作。 然而,在近来关于《古文尚书》问题的反思、讨论中,也有学者对孔《序》重加论辩,认定其为孔安国真作,或虽未明辨而实以其为可靠史料。我们也在研究中发现,关于《古文尚书》的很多问题,如不结合孔安国《尚书序》就很难说得清楚,因此,有必要对该序进行分条重新辨证。 一、关于孔安国《尚书序》的文辞、文气问题 以文辞、语气判断古文献的真伪及年代,是宋代以来主要疑辨方法之一。然质实言之,此法虽有一定可取之处,但总体主观性太强,很难作为判别古文献年代、作者等的可靠证据。 历史地看来,各个时代的文章、作品既有其总体特征,也必各有其具体面相,难以一概而论。甚至具体到作者个人,由于阅历、环境、体裁等因素的不同,其作品间也会呈现较大差异。 此外,就孔安国《尚书序》问题而言,由于相对缺乏公认可靠的孔氏其它作品相参照、印证,也是诸家致疑的原因之一。但语言学讲究“言有易,言无难”,(赵元任先生语)前述之所疑者,或许正是孔氏文字的风格所在。 又朱子疑孔《序》“只是撰《孔丛子》底人作”,(《朱子语类》,第1985页。)即指该序与《孔丛子》存在密切关系。李学勤先生指出,汉代儒家定于一尊后,孔子后裔自孔安国而至孔僖、孔季彦相承世守家学,形成汉魏孔氏家学,而《孔丛子》一书,实系孔氏家学的学案。(参见李学勤:《竹简<家语>与汉魏孔氏家学》,《孔子研究》1987年第2期)黄怀信先生继之对《孔丛子》源流详加考论,论定其为关于孔子学说暨孔氏家学的可靠文献。(参见黄怀信:《<孔丛子>的时代与作者》,《古文献与古史考论》,齐鲁书社,2003年,第1-14页。)也就是说,《孔丛子》本应与孔安国存在密切关系。朱子的这一疑虑,反而证明《尚书序》可能与孔安国存在密切关系。 二、关于《尚书序》中的“三皇五帝”说问题 “三皇五帝”之说属于对远古历史的追忆,在东周秦汉间实有多种样本,彼此间既有联系,亦有分歧。就其统系、名号而言,已有多家之说,而新出上博简《容成氏》又别列一家;至以“制作”传说而论,则尤纷纭不一。据此以否定孔《序》,恐难令安国及他人心折。 但孔《序》“三皇五帝”说确有特出之处,其称“伏牺、神农、黄帝之书,谓之‘三坟’,言大道也;少昊、颛顼、高辛、唐、虞之书,谓之‘五典’,言常道也”,([汉]孔安国传,[唐]孔颖达疏,黄怀信整理:《尚书正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4-7页。)即以前者当“三皇”,后者当“五帝”。然《孔子家语•五帝德》、《大戴礼记•五帝德》均载孔子以黄帝、颛顼、帝喾、尧、舜为五帝,《史记•五帝本纪》采之。安国既为孔子后裔,常惧“先人之典辞将遂泯灭”,(参见《孔子家语后序》)又尝承太史公问故,不宜对孔子之说漠视如此。不过,这似可从另一角度说明,该序恐非他人伪作。盖据一般造伪常识,作伪者总会力摹其真,很难想象其会留有如此明显不合常理之处。 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将此“三皇五帝”说与汉代特殊的政治社会背景相印证,竟亦有别样的合理性。大体而言,东周秦汉时期,“三皇五帝”说实与“五德终始说”相表里,而“五德终始说”沟通天人,与政权更替、政治运行等现实问题密切相关。有汉以前,中国古代社会以贵族世袭为特征,历代王朝皆具有雄厚的血缘组织与文化积累,较易为邦国、臣民等信服、臣服。汉代统治者则起于草莽,若高祖仅为泗水亭长,相当于今日乡镇派出所所长;其父母称刘公刘媪,义同阿公阿婆,实即不知谁何之人;其麾下之臣,则多吏掾白徒之辈。所谓“汉初布衣将相之局”,([清]赵翼着,王树民校证:《廿二史札记校证(订补本)》上册,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36-37页。)实隐含其时统治阶级政治、文化之资源、凭借等相当匮乏之弱点。概而观之,为稳定国祚,汉室君臣在精神层面主要做了三方面的工作:第一,神化高祖所自出,假托为“天子”:《史记》、《汉书》所载高祖斩白蛇故事,附会为赤帝子斩白帝子,赤帝、白帝分居“五方帝”之一,高祖既为天帝之子,自可为天子;第二,圣化血缘,定刘汉为尧后:《春秋左传》昭公二十九年载“有陶唐氏既衰,其后有刘累”,([晋]杜预注,[唐]孔颖达疏:《春秋左传正义》,《十三经注疏》第6册,台北:艺文印书馆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922-923页。)圣王之后,自可代有天下,故汉代学者颇为重视这一记载,以为刘氏出自唐尧之依据;第三,探索国家治理的中心思想,最终以孔子儒家学说当之。 东周时期,“五德终始”说与“五方帝”观念甫一产生,即很快纠合一起,并为现实政治所重视、利用。但直至汉初,这一理论并未完全成熟,仍有不少漏洞。如秦始皇既定本朝为水德,但却忽视秦处西方,色应属白,德应属金;汉代总体尚赤,然高祖之时曾赤黑兼尚,以至进退失据。(参见杨权:《新五德理论与两汉政治——“尧后火德”说考论》,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96-123页。)“五德终始”说、“五方帝”观念等皆与“三皇五帝”说关系密切,甚至是彼此相对应。大致而言,“五德终始”说属于时间维度之观念,“五方帝”属于空间维度之观念,“三皇五帝”说则代表时人将天与人、历史与现实相沟通之观念。在这一问题上,观念的内容是主观的,但观念的存在却是客观的。结合历史社会,分析观念的内容与意涵,其所存在的时代倒可试加推测。 孔《序》“三皇五帝”说将黄帝上升为三皇之一,而于颛顼之前增一少昊,其要点即在于能确保尧为火德,汉为尧后,故色尚赤。若按一般说法,黄帝色尚黄,必为土德;土生金,则颛顼为金德;金生水,则帝喾为水德;水生木,则尧为木德;木生火,而舜为火德。然若按《尚书序》之说,黄帝为土德,少昊为金德,颛顼为水德,帝喾为木德,而尧则恰为火德。显然,此点与汉代的政治文化需求是密切相应的。 《后汉书•贾逵传》言: “五经”家皆无以证图谶明刘氏为尧后者,而左氏独有明文。“五经”家皆言颛顼代黄帝,而尧不得为火德。左氏以为少昊代黄帝,即图谶所谓帝宣也。如令尧不得为火,则汉不得为赤。 正表明“三皇五帝”说、“五德终始说”与汉代现实政治皆存在密切关系,并非仅是文献考证的问题。吕思勉先生于此指出: 此为古学家于黄帝、颛顼之间增一少昊之由。然实六人而为五,于理终有未安。造“伪古文《尚书》”者出,乃去遂人而以伏羲、神农、黄帝为三皇,少昊、颛顼、帝喾、尧、舜为五帝。如是,则少昊虽增,五帝仍为五人矣。此实其说之弥缝而更工者也。(吕思勉:《先秦史》,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45页。) 按吕先生所谓“弥缝而更工”,意指《尚书序》伪作而成。但是,若探析此序“作伪”之情由、鹄的,其最大受益者应为汉代统治阶级。即以此点而论,也很难将孔氏《尚书序》判为汉以后人伪作。 此外,《尚书序》言“伏牺氏之王天下也,始画八卦,造书契,以代结绳之政,由是文籍生焉”,阎若璩谓: 《说文序》以初造书契为黄帝之史仓颉,此自从《易•系辞》及《世本》来,极确。安国“大序”妄以为伏牺氏,孔颖达从而傅会,正可一笔抹杀。([清]阎若璩撰,黄怀信、吕翊欣校点:《尚书古文疏证(附:古文尚书冤词)》下册,第569页。) 按,许氏《说文解字叙》云: 古者庖羲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视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易八卦,以垂宪象。及神农氏结绳为治而统其事,庶业其繁,饰伪萌生。黄帝史官仓颉,见鸟兽蹄迒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初造书契,百工以乂,万品以察。 《周易•系辞》下云: 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百官以治,万民以察。 《世本》秦嘉谟辑补本载: 沮诵、仓颉作书,并黄帝时史官。宋衷注曰:仓颉、沮诵,黄帝史官。黄帝之世,始立史官,仓颉、沮诵居其职。 固然,许慎《说文解字叙》可与《周易•系辞》下、《世本》相应,自有其依据。然作为对远古史迹之追忆,《尚书序》未必即为无据,可以“一笔抹杀”。 其实,《汉书•艺文志》亦云:“《易》曰:‘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故《书》之所起远矣。”关于这一记载,葛志毅先生在研究《尚书》起源问题时指出: 《汉书•艺文志》……把《尚书》的起源与河图洛书联系起来,难免使人想到弥漫于汉代的谶纬家说,因而有荒诞不经之感。……但现代学者大多忽略的是,河图洛书说又与文字起源的传说相关,而《艺文志》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把它与《尚书》的起源联系起来。(葛志毅: 《试论<尚书>的编纂资料来源》,收入葛志毅:《谭史斋论稿续编》,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31-41页。) 葛先生其言有据,且颇有启发意义。而同样值得注意的是,河图洛书问题,至少其中“河图”又与伏羲密不可分。也就是说,《尚书序》此说应是与《汉书•艺文志》之说相应的,因此,亦不宜轻易将其否定。 三、关于《尚书》性质、体裁问题的探讨 孔《序》在对《尚书》起源的追溯中,实亦涉及到对《尚书》性质问题的探讨。其称“伏牺、神农、黄帝之书,谓之‘三坟’,言大道也;少昊、颛顼、高辛、唐、虞之书,谓之‘五典’,言常道也”,意指《尚书》类文献应是“载道”之书,也就是言王道政治,治法、治道之类的早期文献。其谓“夏、商、周之书,虽设教不伦,雅诰奥义,其归一揆,是故历代宝之,以为大训”,([汉]孔安国传,[唐]孔颖达疏,黄怀信整理:《尚书正义》,第7-8页。)也是指夏、商、周的《尚书》类文献,虽然具体政教不同,但中心思想一致,皆是言政道之书,是以被视为珍贵的政治训诫。 在论述及孔子与《尚书》之关系一节,孔《序》更明确地阐述这一认识: 讨论坟典,断自唐虞以下,迄于周。芟夷烦乱,剪截浮辞,举其宏纲,撮其机要,足以垂世立教,典、谟、训、诰、誓、命之文凡百篇,所以恢弘至道,示人主以轨范也。帝王之制,坦然明白,可举而行,三千之徒并受其义。(同上,第11-13页。) 孔子对《尚书》的具体整理,终极目的是为了“恢弘至道”,使“帝王之制”,即王道制度、思想“坦然明白,可举而行”,从而“示人主以轨范“,给后世君主提供政教模范。概而观之,从《尚书》的源起,以至孔子的标举,《尚书》性质即是帝王之书,言君主之道、王道思想的典籍文献。必须指出,除《孔丛子•论书》、《尚书大传》所载孔子论《尚书》“七观”等记载外,在现存传世文献中,孔《序》关于《尚书》“载道”论述之全面、系统实罕其俦。 “典、谟、训、诰、誓、命之文凡百篇”,系孔《序》对《尚书》体裁的分类。就现存《尚书》篇目及历代学者研究来看,这一分类是比较符合实际。但是,也有学者对“训”这一体裁存在疑虑。葛志毅先生提到,刘起釪先生论述《尚书》六体,独未及“训”, “殆因今传《尚书》中惟伪古文有《伊训》”。葛先生则指出,“训”为《尚书》之一体,并举《春秋左传》襄公四年有“夏训”,杜预解为《夏书》;《国语•郑语》有“训语”,韦昭解为《周书》;《尚书•高宗肜日》全篇乃祖乙“训于王”等为证。其实,关于《左传》所引《夏训》,孔颖达还有更详确的说明: 《夏书•五子之歌》云:太康尸位以逸豫,故于于有洛之表,十旬弗反。有穷后羿因民弗忍,距于河,厥弟五人御其母以从,五子咸怨。述大禹之戒以作歌,其一曰皇祖有训,是大禹立言以训后,故传谓此书为《夏训》也。([晋]杜预注,[唐]孔颖达疏:《春秋左传正义》,第506页。) 实即明确指出,该篇《夏训》即是《五子之歌》。《五子之歌》中的“皇祖有训”自为大禹之训,祖乙之言可属商训,《国语•郑语》所举《训语》则为周训,除此外,今本《尚书》中还有大量训语存在,是夏、商、周三代皆有训语传下,其实乃历代统治智慧之结晶。历代训语之系统地存在,启示不应轻易否定“训”这一体裁。在这一点上,《尚书序》确有其独到之见。 四、关于孔安国《古文尚书》整理的文字问题 孔安国《古文尚书》整理中的“科斗文字”和“隶古定”一节,是《尚书序》的又一争论焦点。 阎若璩称孔《序》“盖规摹许慎《说文解字序》而作,……至承袭而讹,遂谓:‘科斗书废已久,时人无能知,以所闻伏生书考论文义始得知。’其妄可得而辨焉。”并详述汉时古文传承犹存,能识读古文者不在少数。([清]阎若璩撰,黄怀信、吕翊欣校点:《尚书古文疏证(附:古文尚书冤词)》下册,第568-572页。)按,阎氏之说未得其实。由近年频出之战国秦汉简帛等文献,可较为清晰地看出文字字形递嬗之情形。作为战国时期抄本的郭店简、上博简、清华简等,以及其时的铜器铭文、陶文、玺印文字、货币文字等,主要为东方古文;但秦汉时期的云梦秦简、里耶秦简、马王堆帛书、张家山汉简及现存碑文、玺印文字、货币文字等,则以隶书为主,而间有小篆或带有古文痕迹的文字。概言之,其时文字形体的变迁是客观存在的。 其实,结合现代史的类似情形,或许可以更直观地理解,所谓“科斗书废已久,时人无能知者”并非虚语。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以来,中国内地开始废止繁体字,而代以简体,嗣后仅数十年间,社会上已罕有人能读、写繁体字。古今同理,秦代统一文字,固然有利于文化交流,但也在最大程度上隔断古文之传承。由秦至景武之际,约近七八十年,足以形成战国古文传承之断层,何况其间还有秦末汉初一段战乱历史。因此,景武年间除伏生这般跨越数代的高寿之人,或如孔安国、司马迁这班博学多识之辈,实已少有人识得古文。即使孔安国,恐亦很难尽通,尚需借助伏生今文本《尚书》,进行文献比照以读释疑难之字。 因此,孔安国在《古文尚书》整理中由古文而隶书,《尚书序》的这段记载当完全符合景武年间的历史实际。 此外,《史记•儒林列传》谓“孔氏有古文《尚书》,而安国以今文读之”,《汉书•儒林传》与此略同,惟“今文”作“今文字”,其记载与《尚书序》“隶古定”说各有侧重,亦可相互发明。大致而言,“隶古定”侧重以隶书笔划描述古文之字形,而“以今文(字)读之”,则强调以当时通行文字隶书来校读古文,这与现代的战国秦汉竹简整理程序也大体相同。因此,可以推定,孔《序》“这段文字当是对汉代古文文献整理方法的最早记录”,也应是可靠记录。 五、《尚书序》所见孔安国二次献书问题 张岩先生曾在研究《古文尚书》文献传流问题时提到,孔安国在完成训传后第二次献书,是《尚书序》、《汉书》、《前汉纪》等共同提到的内容。但是,就孔《序》及其它文献对照来看,孔安国虽曾承诏作传,但这第二次献书却并未成功。 按孔《序》云: 承诏为五十九篇作传,于是遂研精覃思,博考经籍,采摭群言,以立训传,约文申义,敷畅厥旨,庶几有补于将来。 《书序》,序所以为作者之意,昭然义见,宜相附近,故引之各冠其篇首,定五十八篇。 既毕,会国有巫蛊事,经籍道息,用不复以闻。传之子孙,以贻后代,若好古博雅君子与我同志,亦所不隐也。([汉]孔安国传,[唐]孔颖达疏,黄怀信整理:《尚书正义》,第20-22页。) 承诏作传,实即对《古文尚书》进行二次整理。而且除作训外,还将原序分割,引之各冠相关各篇之首,故总篇数复为五十八。但是,由于正逢“国有巫蛊事,经籍道息,用不复以闻”,也就是说,孔氏并没有将《古文尚书传》献上,终西汉一代,朝廷也并未入藏该书。 有不少记载可以证明此点。如:《论衡•佚文》篇记载,汉成帝“读百篇《尚书》,博士郎吏莫能晓知,征天下能为《尚书》者。”(黄晖:《论衡校释(附刘盼遂集解)》第3册,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第861页。)按此百篇《尚书》,即指孔壁所出,孔安国隶定后而献上之《古文尚书》:称“百篇”,盖以孔壁所藏原有百篇,惟壁藏多年及共王坏壁之故,仅得五十八篇。但是,由于孔氏仅献经文,未及献上安国所作训传,因此博士郎吏莫能通晓,成帝朝乃不得已而征天下能解说《尚书》尤其是《古文尚书》之人。嗣后,张霸造作“百二篇”应征却旋识破,正由于汉室所藏《古文尚书》,亦即所谓中秘古文,虽阙训传而经文俱在,两相对照自易验张书之伪。 又,《汉书•艺文志》于《古文尚书》但言:“《尚书》。古文经四十六卷。”(按,此处从张舜徽先生读。)自注:“为五十七篇。”而不言“传”如何。《今文尚书》则于其“经”后,详列“传四十一篇”,以及各家章句、解故、说义、传记等篇数。两相对照,则刘歆、班固等所见之《古文尚书》亦无孔《传》。 此外,唐初学者多次指出,东汉以来流行之杜林所传,贾、马、郑所注之《古文尚书》仅有与《今文尚书》相应之篇目,且并无孔氏训传。如:《隋书•经籍志》云:“(杜林)所传,唯二十九篇,又杂以今文,非孔旧本。自余绝无师说。”([唐]魏征等:《隋书》第4册,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915页。)《尚书正义》引郑玄《书赞》云:“自世祖兴后汉,……所得传者三十三篇古经,亦无其五十八篇,及传说绝无传者。”([汉]孔安国传,[唐]孔颖达疏,黄怀信整理:《尚书正义》,第30页。)是杜、贾、马、郑等并不传孔《传》,与孔《序》所载正可相应。 而孔《传》之得以传流,其原因可于“传之子孙,以贻后代,若好古博雅君子,与我同志,亦所不隐也”语中觅得。也就是说,此后孔《传》当与《古文尚书》一起,在孔氏家学内继续传流,其间当然也会伴有孔氏子弟相续润色、修补的情况。于后,在一定机缘之下,《古文尚书》及孔《传》也传与了孔氏以外之人。 六、关于《古文尚书》可能存在的问题 由孔《序》所载可见,《古文尚书》文本亦当存在一定问题。首先,该本有相当程度的残损,其原因一在于长期的壁藏,二在于鲁共王坏壁其间的破坏。据《孔子家语》后孔安国序,“子襄以好经书博学,畏秦法峻急,乃壁藏其家语《孝经》、《尚书》、《论语》于夫子之旧堂壁中”。(杨朝明、宋立林主编:《孔子家语通解》,济南:齐鲁书社,2009年,第580页。)又《孔丛子•独治》篇:“陈余谓子鱼曰:“秦将灭先王之籍,而子为书籍之主,其危矣。”子鱼曰:“顾有可惧者,必或求天下之书焚之,书不出则有祸,吾将先藏之以待其求,求至无患矣。”(傅亚庶:《孔丛子校释》,第410页。)子襄为安国祖父,子鱼为子襄之兄,藏书之事,当属子襄为之,或子鱼也曾参与。但总体言之,书自壁藏至景武年间,约历经七八十年,纵使竹简无损,简文也必有若干磨损黯淡。更严重的是,鲁共王坏壁,类似现代强制拆迁,其过程之蛮横、暴烈,以及对竹简造成的极大损坏,皆可想见。因此,其中相当一部分已“错乱磨灭,弗可复知”,([汉]孔安国传,[唐]孔颖达疏,黄怀信整理:《尚书正义》,第17-20页。)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其次,孔安国应对竹简古文《尚书》进行了相当程度的补缀。由于孔壁竹简的残损,以及竹简文字的艰深,安国乃“以伏生之书考论文义”,同时,也当对古文《尚书》的残损部分进行最大程度的修正、补缀。其详可参考离扬先生《<尚书>辑佚辨证》相关论述。 整体看来,孔安国《尚书序》存在较大比例的真实性要素,所述事实,往往非亲历其事者不能一一俱道,并对研究孔壁出书、《古文尚书》问题等,均有较高的文献价值,当确为西汉孔安国所作。 (作者:崔海鹰(孔子研究院助理研究员))(《孔子文化季刊》第20期2015年第2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