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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礼而仁而艺,孔子思想的逻辑展开

http://www.newdu.com 2017-12-13 26国学网 罗安宪 参加讨论

    
    罗安宪,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副院长,中国人民大学孔子研究院秘书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古代社会发生剧烈变动的时期。这是一个动乱的时代,但却是一个学术空气异常活跃的时代。诸子蜂起,百家争鸣。不同学派相互论辩,相互攻讦,形成了中国历史上少有的学术繁荣。当时各家所争论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一)社会动乱的因由及治乱的方略,(二)对于周代所遗留下来的礼乐制度的态度,(三)如何做人,做什么样的人的问题。 
    孔 子对于周代所确立的一系列礼乐制度持基本的肯定态度。在孔子看来,要制止社会动乱,首先要严明、恢复以至重新确立这一系列礼乐制度。所以孔子思想的出发点 就是“复礼”。“孔子年少好礼”,对周代所确立的一切礼仪法度无不熟悉。面对臣弑君、子弑父、少凌长、庶废嫡,“政在大夫”,“陪臣执国命”等种种悖礼现 象,孔子忍无可忍。当鲁国执政大夫季氏八佾舞于庭,孔子愤愤然,厉言曰:“是可忍也,熟不可忍也?”(《论语·八佾》)何谓“礼”?《春秋左传·隐公十一 年》曰:“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礼记·曲礼上》曰:“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在孔子看来,礼是维护社 会正常秩序的基本准则,礼乱,国家必乱。“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论语·子路》)他奔走相告,周游列国,聚徒讲学,目的 只有一个,就是复兴“周礼”,就是恢复周代所建立的上下有等、尊卑有序、亲疏有别的社会秩序。“如有用我者,吾其为东周乎!”(《论语·阳货》) 
    如何才能复兴周礼?孔子深深感到,单纯采用强制性的手段,已经成为不可能。因为诸侯割据,周天子之威仪早就丧失殆尽。于是孔子创造性地以“仁”释“礼”,认 为“礼”本是源于人的仁爱之心,不过是人的仁爱之心的外在表现 。“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论语·八佾》)没有“仁”,当然不会有什么“礼”,要复兴“礼”,当从仁学入手。 
    “仁” 本是指人与人之间的一种亲善关系。《说文解字》云:“仁,亲也,从人从二。”本指二人之间亲密无间,后指待人亲善。据《春秋左传》记载,晋大夫臼季对晋文 公曰:“臣闻之,出门如宾,承事如祭,仁之则也。”(《春秋左传·僖公三十三年》)孔子则赋予仁以新的含义。“樊迟问仁,子曰:爱人。”(《论语·颜 渊》)“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仲弓问仁,子曰: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颜 渊》)在孔子看来,仁就是爱人,就是推己及人的忠恕之道。所以曾子说:“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论语·里仁》)爱人,推己及人是仁的基本含义。但爱 人、推己及人又不是空洞的。在孔子的仁学思想中,仁包含着每个社会成员都要各尽其责,每个人都要扮演好自己的社会角色的含义。“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 信”,“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论语·学而》)这一切都是仁的具体表现。所以在孔子的思想中,仁并不是一个与忠、 孝等并列的范畴,而是囊括忠、孝等范畴的一个更高的范畴。各人之身份不同、地位不同,为仁之要求也不一致。对君而言,仁表现为正;对臣而言,仁表现为忠; 对父而言,仁表现为慈;对子而言,仁表现为孝。对一般人而言,仁则表现为恭、宽、信、义、敬等。所以,仁包含了孔子社会伦理观念的全部内容。正因为此,仁 不是用一句话就能够说清楚的。“仁者,其言也讱。”(《论语·颜渊》)而这一切之根本,亦即仁之根本,在孔子看来,则是孝悌。“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 与!”(《论语·学而》)忠恕之道,推己及人,则乃行仁之方。“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论语·雍也》) 
    礼 与仁,本是两件事,而孔子则把两者合而为一,认为仁里而礼外。“樊迟问仁,子曰: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论语·子路》)“齐景公问政于孔子,孔子 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论语·颜渊》)恭、敬本是礼,然恭、敬的背后却隐含着爱人之心,隐含着对于他人的关爱,所以又是仁。君、臣、父、子 各行其道,本是礼,但它所体现的正是君正、臣忠、父慈、子孝的伦理规范,所以又是仁。礼以仁为根本,是仁的外在表现;仁以礼为形式,是礼的根本内核。 
    因 为仁里而礼外,所以,作到了礼,也就做到了仁。“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论语·颜渊》)由于礼仁一体,仁里而礼 外,比起礼来,仁显得更为根本,所以正真的仁者是不会悖礼的,是不犯上作乱的。“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 (《论语·学而》)这样,在孔子看来,要消除社会的混乱,恢复周礼,从根本上来讲,就必须从兴仁入手。仁的根本是孝悌。“孝慈则忠”,(《论语·为政》) 为人子孝,为人臣必忠,人人各守其本分,则天下莫不治矣。如此,治乱在于复礼,复礼在于兴仁。兴仁正礼就成了孔子根本的治国方道。 
    为仁是孔子思想的中心,而“为仁由己”,(《论语·颜渊》)“我欲仁,斯仁至矣。”(《论语·述而》)为仁应当是人的自觉行动,不能“齐之以刑”(《论语· 为政》)不能靠强制性的手段来实现。在孔子看来,“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论语·雍也》)知仅仅是知,好才会有兴趣,才会自觉追求, 而乐之者则以这种追求为满足、为快乐。然而现实生活中,真正以仁为快乐的人并不多见。“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论语·子罕》)怎样才能使人们以为仁为快乐,像好色那样好德呢?孔子发现与礼经常混而难分的诗、乐等艺术,具有陶冶人的性情,使人乐于为仁的作用。 
    “诗 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之名。”(《论语·阳货》)所谓“兴”,孔安国注为“引譬连类”,朱熹注为“感发志 意”。就是说,诗通过某一个别的、具体的情景,使人通过联想的作用,可以感悟到同这一情景相关的带有普遍意义的关于社会人生的道理。所谓“观”,郑玄注为 “观风俗之盛衰”,朱熹注为“考见得失”。“诗言志”,周代有采诗观风的习俗,“观”即观察、考察人们的道德风尚及心理状态。诗可以观,亦即诗歌可以帮助 人们认识生活。所谓“群”,孔安国注为“群居相切磋”,朱熹注为“和而不流”。“群”本为名词,指众人、群体,在这里为使动用法。就是说诗歌可以起到协调 社会关系,使社会群体和谐、和睦的作用。所谓“怨”,孔安国注为“怨,刺上政也”。孔子认为事君之道为“勿欺之,而犯之。” 
    (《论语·宪问》)《诗经》中的犯谏之作是很多的。其实怨不仅包括刺上政,一切不合礼、一切违背仁的事态都是可以讽刺的。
    因 为诗能起到兴、观、 群、怨的作用,可以陶冶人的性情,所以孔子对诗特别重视。认为“不学诗,无以言”。(《论语·季氏》)“人而不为《周南》、《召南》,其犹正墙面而立 与!”(《论语·阳货》)并进而认为,“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包咸曰:“兴,起也,言修身当先学诗。礼者,所以立身,乐所以成 性。”此处之“兴”,与兴、观、群、怨的兴有所不同。此处之兴,是兴起的意思。这几句,正像邢昺所言,是“论人立身成德之法”的。因为诗有兴、观、群、怨 的作用,可以陶冶人的性情,也就是朱熹所谓的“兴起其好善恶恶之心而不能自已者”,所以要成为一个仁人君子,首先应当学诗。 
    要 成为仁人君子,固然应以仁为根本,但是作为一个真正的君子,只有内在的品德还不够,还须有外在的文彩。孔子说:“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 (《论语·述而》)孔子于志道、据德、依仁之外,(这一切更偏重于内在的品质),还要人们“游于艺”,亦即泛历各种艺事。此艺虽然也有内在品德的因素,但 无疑更是一种外在的修饰。孔子以六艺授徒。六艺者,礼、乐、射、御、书、数。其中的乐非常明显地注重于培养人的外在文彩。孔子认为,“质胜文则野,文胜质 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论语·雍也》)质,实也。指人的内在品质。文,饰也,指人的外在文彩。有质无文则土头土脑,有文无质则华而不实。只有文 质兼备,内外双修,才称得上君子。在诸弟子中,孔子最赏识颜渊,但孔子并不认为颜渊就是理想的君子。只是赞叹颜渊的好学和不二过,感叹“贤哉!回也。”在 孔子看来,理想的君子应当具备多种因素和品质。“若臧武仲之知,公绰之不欲,卞庄子之勇,冉求之艺,文之以礼乐,亦可以为成人矣。”(《论语·宪问》)理 想的君子应当有知、有廉、有勇、有艺、有乐。其中艺与乐明显地偏重于人的外在的文饰。由于质毕竟是根本,所以孔子强调,首先要注重内在精神的修养。 
    “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以学诗为开始,立足于人伦规范。人伦规范当然还是最为重要的,这是做人的根本,所以六艺最为重要者,就是礼。“不学礼,无以 立。”(《论语·季氏》)然个体修养的真正实现,个体人格的真正完成,却不是礼,不是人伦规范,而是乐。君子“立于礼”而“成于乐”。“成”即是完成、成 就、成全。“成于乐”,意味着人格的最后完成、最终完善是人靠乐、靠艺术来实现的。理解了孔子的“成于乐”,才能理解孔子何以会发出“吾与点也”的感叹。 孔子请子路、曾点、冉求、公西华各言其志,子路、冉求、公西华所言均局限于事功,唯曾点所言,突破事功而上升到精神境界的高度。“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 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论语·先进》)“浴乎沂”、“咏而归”,并非什么惊天动地的伟业,亦非常人之所不可为,然能为此 者,体现出一种人格精神,这是一种突破事功之后的人格精神,也是一种人格修养的境界,甚至可以说是一种完善、完美的境界。 
    礼 是一种外在的规范,作为一种外在的规范,礼对人有约束作用,而这种约束作用是必要的。否则,社会秩序将无法维护和维持。孔子不否定礼,相反,孔子对于礼持 积极的肯定的态度,孔子思想的出发点就是“复礼”,就是恢复周代所确立的一系礼仪法度。确立礼仪法度也可以有别的路向,比如实行严刑峻法,这是法家的立 场,也是法家的基本主张。在韩非看来,“夫圣人之治国,不恃人之为吾善也,而用其不得为非也。恃人之为吾善也,境内不什数;用人不得为非,一国可使齐。” (《韩非子·显学》) 用人不得为非的具体方法,就是严明的法纪,就是残酷的手段。“故善为主者,明赏设利以劝之,使民以功赏,而不以仁义赐;严刑重罚以禁之,使民以罪诛而不以 爱惠免。是以无功者不望,而有罪者不幸矣。”(《韩非子·奸劫弑臣》)孔子反对这种做法。在孔子看来,“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 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齐之以刑,也许可以在一定时期、在一定程度维护社会秩序,但却使民众没有羞耻之心。所以,依靠此法,并不能维护社会 的长治久安。要维护社会的长治久安,还是要依靠道德的力量。并且外在的礼仪规范,本来就是根基于人的内在精神结构的,本来就是根基于人本有的仁爱之心的。 所以,孔子虽以“复礼”为己任,但孔子更把力量用在“兴仁”上。只有“兴仁”,才可以“复礼”,这可以说是孔子的良苦用心所在,也是孔子的高明所在。 
    由 “礼”而引出“仁”。表面看来,“仁”是服务于“礼”的,但“仁”却是“礼”的基础,所以,“仁”比“礼”更为根本。由“仁”而引出“艺”与“乐”。 “艺”与“乐”应当为“仁”服务,甚至亦应当为“礼”服务。后世儒家所倡导的“文以载道”,即是这种主张。但“艺”与“乐”并非只是为“仁”服务的,并非 只具有工具的意义,它也具有完善人格的的作用,甚至是人格完善的重要标志。儒家学说的基本用意可以由两个方面来说明,就社会方面而言,是要为社会生活确立 一种规范,以保障正常的社会秩序;就个人方面而言,是要为个人确立一种安身立命的观念,以获得身心性命的寄托。“仁”与“礼”的结合,为保证社会正常秩序 奠定了基础,“仁”与“艺”、“乐”的结合,给个体生命带来了乐趣,也为个体精神家园的确立提供了可能。孔子的用心并不只是解决当下的社会问题,孔子思想 的伟大之处并不在于它为某一时代问题提出了某种具体的方略,而在于它为社会的长治久安提供了一种对策。只有将“礼”与“仁”结合起来,才能维护社会正常的 秩序;只有将“仁”与“艺”、与“乐”结合起来,才能为个体精神家园确立一种安顿。只有社会秩序与个体精神的安顿均得到比较好的解决,才能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孔子思想具有这样一种理论价值,这一理论价值,直至现在还是很有意义的。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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