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贵物宜多,用贱物直少。煎炒之物多,则火力不透,肉 亦不松。故用肉不得过半斤,用鸡、鱼不得过六两。或间:食 之不足如何?曰:俟食毕后另炒可也。以多为贵者,白煮肉, 非二十斤以外,则淡而无味。粥亦然,非斗米则汁浆不厚,且 须扣水,水多物少,则味亦薄矣。 (责任编辑:admin) |
用贵物宜多,用贱物直少。煎炒之物多,则火力不透,肉 亦不松。故用肉不得过半斤,用鸡、鱼不得过六两。或间:食 之不足如何?曰:俟食毕后另炒可也。以多为贵者,白煮肉, 非二十斤以外,则淡而无味。粥亦然,非斗米则汁浆不厚,且 须扣水,水多物少,则味亦薄矣。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