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思想史的常规,晚出的思想一般要比早出的思想更加成熟与完善,但在对佛学进行判教时,牟宗三先生却言:“圆教是佛教方面判教中的一个观念,而判教判得最尽、解说圆教之所以为圆教解说得最明确者,则在中国之天台宗。”从时间上讲,先有天台,后有华严,在理论上,天台应低于华严,但牟先生却认为,无论是从判教上,还是从理论上,天台都高于华严,他把天台视为真正的“圆实之教”,而把华严视为“别教一乘圆教”。下面将对牟先生的佛学判教及其内在理据加以剖析,以就正于方家。 一 牟宗三先生在谈到他为什么特别欣赏天台宗时言:“我既非佛弟子,我根本亦无任何宗派之偏见。然当我着力浸润时,我即觉得天台不错,遂渐渐特别欣赏天台宗。这虽非偏见,然亦可说是一种主观的感受。主观的感受不能不与个人的生命气质有关。然其机是主观的感受,而浸润久之,亦见其有客观义理之必然。”牟先生认为,他之所以特别欣赏天台宗源于两个原因,一是与个人生命气质有关,二是客观义理之必然。个人的生命气质属于特殊性、偶然性的一面,而客观义理则属于普遍性、必然性的一面,把这两个方面作为其深契于天台的原因,这说明牟先生以为其对天台的欣赏,蕴涵着特殊性与普遍性、偶然性与必然性的统一。但除了以上两个原因之外,还有一个历史的原因在起作用,这个历史的原因即是“由内圣开出新外王”的时代课题。作为当代新儒家的代表人物,牟先生把“由内圣开出新外王”这个时代课题提升为德性与知识关系问题,并力图通过在形上领域开出客观面,以实现德性与知识的贯通。当然,在佛教中,并不存在德性与知识的问题,但是,牟先生立足于当代新儒家的立场,往往以儒学为标准来判定其它各家,其对佛教各宗派的判定亦“深受《心体与性体》一书义理系统的影响。”因此,有无客观面或客观精神成为牟先生判别佛教各宗派的潜在标准。 牟先生言:“判教以圆教为究极。……圆教即是圆满之教。圆者满义,无虚歉谓之满。圆满之教即是如理而实说之教,凡所说者皆无一毫虚歉处。故圆满之教亦曰圆实之教。”在牟先生看来,圆教之圆的意义有二:一是般若的圆通无碍,二是华严的圆满无尽、主伴俱足。但般若精神是共法,无论是大乘佛教,还是小乘佛教,都有自己的般若精神,也都可以在其般若精神的表现上达到圆通无碍。若以般若的圆通无碍为圆之意义,大小乘佛教、大乘空有二宗以及天台、华严与禅宗等都可以是圆教,也就失去了判教的意义。因此,牟先生言:“圆教所以为圆教,是决定于如来藏恒沙佛法佛性的圆满无尽与主伴俱足,而非决定于般若的圆通无碍。”圆教之所以为圆教,不能由般若问题来判定,而只能由佛性问题来判定,即由华严宗所讲的圆满无尽、主伴俱足为准的。要衡定一个佛教宗派,即是要看其佛性是否圆满无尽、主伴俱足,尽不尽与足不足的问题,即是一个能否达到无限的问题,但这里的无限并非是逻辑的无限,而是现实的无限或存有论的无限,即真实的无限。在牟先生看来,佛性的圆满无尽、主伴俱足蕴涵着两层意义: 首先,从佛性的角度言,圆教不仅要具主观面的圆,而且还要具客观面的圆,必须主观面与客观面合一,方为圆教。主观面的圆,即是作用的圆,作用地俱足一切法;客观面的圆,即是存有论的圆,存有论地俱足一切法。佛教,无论大乘、小乘,都具备作用的圆,所以主观面的圆或作用的圆是共法,不能作为判定圆教的标准,只有客观面的圆或存有论的圆,才能作为判定圆教的标准。 其次,从言说的方式上言,牟先生言:“要真正表示圆教,一定要用非分解的方式来说;用非分解的方式就着法的存在说圆教,并不同于佛用非分别的方式说般若。即就法的存在说,它便是有所说,因此它仍是个教;既是一个教,就是个系统,但它却没有系统相。其所以是个系统,因为它是就着佛性与法的存在说;但它用的是非分解的方式,所以无有系统的限定相。即是个系统又无系统相,此即成了一个诡辞。正因其是系统而无系统相,所以显出纲上的圆教意义。”言说的方式有两种,即分别说与非分别说。凡是有所立教者,即用概念或分析的方式言说者,皆是分别说,从这一意义上讲,中国大部分思想家都是用分别的方式说,如先秦儒家、老子、宋明儒家等,都是分别说。凡是不用概念或分析的方式,而是用非分别的方式让道理、意境本身如实的呈现出来的方式,即是非分别说。在中国思想家中,只有庄子具有非分别说的味道。但真正自觉地提出分别说与非分别说的是佛教。在佛教中,凡是用分解的方式讲的,都可成一系统,而有系统即有系统相,有相即有限,有限即不可达圆满无尽、主伴俱足,因此,凡是用分解方式言说者,皆非圆教,真正的圆教一定要用非分解的方式来说。但分别说可以成就知识,非分别说则不能成就知识,联系上一层意义中所讲的圆教必须存有论的具一切法来说,知识也必为圆教所应具,所以,从终极意义上讲,只有分别说与非分别说合一方可谓真正终极意义上的圆教。 从对圆满无尽、主伴俱足这两层意义的分析来看,在第一层意义中,牟先生非常强调客观面的确立,把客观面的确立看作为判定佛教的真正标准,而所谓客观面的确立,也无非是存有论上俱足一切法,因为,只有在存有论上俱足一切法,才可以使执的存有论与无执的存有论合一,也只有开出执的存有论的独立价值,科学知识之所以可能的先验根据才可以确立。在第二层意义中,牟先生突出强调了非分别说在判定圆教中的关键性地位,因为只有非分别说才可以成就存有论的无限性,也才能使义理达到尽足。但是,牟先生却没有因此而忽视或否定分别说的重要性,而是认为真正终极意义的圆教必须是分别说与非分别说的合一。他对分别说的肯认,除了具有理上的必然性之外,当然也充分体现了他对科学知识的重视。但在牟先生看来,以上两层意义,并非可以分说,它实为一问题之两面,真正终极意义上的圆教,必须同时具备这两个层面,缺一不可。 中国吸收佛教从般若学开始,般若学属大乘空宗,因此首先传入中国的佛教宗派是空宗,然后属于大乘有宗的唯识学才传入。唯识学有两系:“一是玄奘所传的唯识学,此曰阿赖耶缘起,就中国的吸收而言,此曰后期的唯识学;另一系是真谛所传的唯识学(所谓摄论宗),此曰如来藏缘起,就中国的吸收而言,则是前期的唯识学。”牟先生把前期唯识学称之为真心系统或如来藏自性清静心系统,把后期唯识学称之为妄心系统或阿赖耶系统。前期唯识学经地论师与摄论师而集结于《大乘起信论》,由《大乘起信论》之“一心开二门”,即由如来藏自性清静心开出真如门与生灭门,把真心系与妄心系合一,从而产生华严宗,因此华严宗隶属于真常心系。早期禅宗以《愣伽经》为经典,也属真常心系,但至慧能特重《般若经》,始把般若智与真常心合一。后期唯识学虽为唯识学之正宗,但因其理论的创发不足,经玄奘及其弟子窥基二传之后,很快式微。因此,在中国所传的佛教实以真常心系为主,但也有例外,这便是天台宗。牟先生言:“还有一天台宗,此则较特别。此并不属于真常心系,以彼并不以如来藏缘起说明一切法也,亦并不唯真心心也。真心不是分解地被预设以为本,而是诡谲地在圆顿止观中被显示。此宗乃承空宗而来,比空宗进一步,对于一切法之根源以及其存在之必然亦有一说明,故亦为一系统。他是以‘一念三千’说明一切法。一念心是刹那心,烦恼心,亦曰‘无明法性心’。无明无住,悟则无明即法性,则是转念为智,即是智具三千。法性无住,迷则法性即无明,则是智隐识现,即是念具三千。故亦曰‘从无住本立一切法。’”牟先生认为,凡是以如来藏自性清静心来说明一切法者,皆为真常心系,华严宗虽合真心与妄心为一,但却同时讲‘缘起性空’,以如来藏自性清静心涵摄妄心,妄心或生灭门缺乏存有论的根据,对妄心而言,只能讲“性起”而不能讲“性具”,所以,它仍然属于真常心系。表面看来,天台宗亦主张法性与无明合一,但同时主张“从无住本立一切法”,无论是法性,还是无明,都是无住,既非以法性摄无明,亦非以无明摄法性,一心即无明即法性,即烦恼即菩提,故称“无明法性心”。所以,天台宗既非真心系,亦非妄心系,它实是超越了真妄之别的圆实之教。 般若学的主要经典是《般若经》,论主要是《大智度论》,牟先生以《般若经》与《大智度论》为主,对般若学进行判定。牟先生言:“《般若经》不是分解的方式,无所建立,因而亦非一系统。它根本无系统相,因此,它是无诤法。”《般若经》不是以分解的方式来建立诸法,而是以非分解的方式来言说,“般若之知是知而无知,以无知知;般若之证是证而无证,以无证证;般若之住是住而无住,以不住住。住般若波罗蜜亦是住而无住,以不住住。若是定住,则不名般若,亦不名住般若。住实相亦复如是。”《般若经》虽然提到许多法数,但其目的却在说明实相无相,即是通过荡相遣执的方式来显诸法实相,实相一相,所谓如相,即是无相。它既为无诤法,又非一系统,它只是一共法,故不可用于判教。若以上述两层判教标准来观,它既以非分解的方式言说,则必为圆教,但在牟先生看来,般若学之圆并非存有论的圆,而只是作用的圆,其对一切法并无一根源性的说明,也无“如来藏恒沙佛法佛性”的观念,它并不具存有论的无限性或现实的无限性,所以,以第二层标准衡之,它实非圆教。 与般若学为无诤共法不同,牟先生认为,无论是前期唯识学的如来藏自性清静心系统,还是后期唯识学的阿赖耶系统,都是以分解的方式来建立诸法,都是一有限定相的系统,都是有诤法。牟先生言:“凡依分解的方式而有所建立者,即有系统性:有系统性即有限定相;有限定相即有可诤处。因此,阿赖耶系统是可诤法,如来藏真心系统亦同样是可诤法。”若依牟先生的只有非分解的言说系统方为圆教来看,如来藏自性清静心系统与阿赖耶系统都非圆教。但是,与般若学对一切法皆无根源性的说明不同,如来藏自性清静心系统与阿赖耶系统都对一切法有根源性的说明,如来藏系统以如来藏自性清静心来说明,阿赖耶系统以阿赖耶识来说明。但前者是积极地说明,故为真心系统;后者是消极地说明,故为妄心系统。从真心系与妄心系都对一切法有根源性的说明来看,它们又应该是圆教,但依其以分解的方式建立诸法而言,又终非圆教。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