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们应当指出,宗教所宣扬的彼岸世界,只是人世间的幻想和歪曲的反映。有些宗教把彼岸世界说成仅只是一种主观精神状态。在中国的历史上,隋唐以后的佛教、道教,都有这种倾向。以影响最大的禅宗为例。中国出现过许多宗派,禅宗受中国封建文化影响最多,他们宣称“菩提只向心觅,何劳向外求玄?听说依此修行,西方只在眼前”(《坛经》)。禅宗主张极乐世界不在彼岸而在此岸,不在现实生活之外,就在现实生活之中,所谓出家、解脱,并不意味着离开这个世界到另一个西天。在日常生活之中,只要接受了宗教的世界观,当前的尘世就是西天,每一个接受佛教宗教观的众生即是佛,佛不在尘世之外,而在尘世之中。 宋明理学吸收了禅宗的这种观点。虽然它不讲出世,不主张有一个来世的天国,但是却把圣人的主观精神状态当作彼岸世界来追求,这和禅宗主张在尘世之中成佛是完全相同的。 程颢的《定性书》被宋明理学家公认为经典性的权威著作,这种“定性”与佛教禅宗的宗教修养方法一脉相承,所谓“动亦定,静亦定,无将迎,无内外”(《定性书》),即是禅宗的“运水搬柴,无非妙道”。把人性区别为“义理之性”与“气质之性”,“人欲”又是挟“气质”以具来的罪恶,实质上是宗教的“原罪”观念。程颐的《颜子所好何学论》是一篇典型的宗教修养方法论,是一篇宗教禁欲主义的宣言书。张载的《西铭》也是一篇歌颂“天地君亲师”的儒教宣言,他认为人生的一切遭遇天地早安排定了,享受富贵福泽是天地对你的关怀,遭受贫贱忧戚,是天地对你的考验。天地与君亲本是一家人。二程教人主敬,程颐终日“端坐如泥塑人”。“存天理,去人欲”更是一切唯心主义理学家全力以赴的修养目标。他们所谓“天理”,无非是封建宗法制度所允许的行为准则,内容不出“三纲”、“五常”这些儒教教条。儒教追求的精神境界更偏重于封建道德修养,巩固宗法制度。儒教的孝道除了伦理意义外,还有宗教性质。12儒教没有入教的仪式,没有精确的教徒数目,但在中国社会的各阶层都有大量信徒。儒教的信奉者决不限于读书识字的文化人,不识字的渔人、樵夫、农民都逃不脱儒教的无形控制。专横的族权,高压的夫权,普遍存在的家长统治,简直像毒雾一样,弥漫于每一个家庭,每一个社会角落。它像天罗地网,使人无法摆脱。 宋明理学所普遍关心并反复辩明的几个中心问题有“定性”问题、“义理之性”与“气质之性”的问题、“孔颜乐处”问题、“主敬”与“主静”问题、“存天理,去人欲”问题、“理一分殊”问题、“致良知”问题,等等。这些问题虽以哲学的面貌出现,却具有中世纪经院神学的实质和修养方法。看起来问题虽多,最后都要归结到“存天理,去人欲”这个中心题目上来。 宋明理学各家各派,不论是政治上进步的、保守的、唯心的、唯物的,都在围绕一个中心问题阐述自己的观点:如何正确处理(对待)“天理”与“人欲”的关系。它不是一个哲学问题而是一个神学问题,即如何拯救灵魂,消灭“罪恶”,进入“天国”(理想的精神境界)的问题。中国哲学史涉及社会伦理思想的特别多,而涉及自然的比较少,这也是被中世纪封建社会的特点所决定的。欧洲中世纪的哲学是神学的奴婢,它的注意力也不在认识自然界而在拯救人类的灵魂。恩格斯指出,特别在近代才突出思维与存在、精神与物质的关系问题13,古代不是这样,那时是靠天吃饭,是自然的奴隶,也就没有能力摆脱神学的束缚。西方中世纪神学的中心观念是“原罪”,中国中世纪神学的中心观念是“存天理,去人欲”。这不是谁抄袭谁的,而是封建社会的共性决定了的。只要是中世纪封建社会,必讲天理人欲之辩。只是欧洲有欧洲的讲法,印度有印度的讲法,中国有中国的讲法。 在资本主义出世以前,人们都受神的统治,神学笼罩一切。因为中外中世纪的经济是封建经济、小生产的自然经济,靠天吃饭。物质生产要靠天,精神上就不能不靠天。人们不能摆脱宗教这个异己的力量,统治者则充分利用牧师这一职能来维持其统治。由于这个原因,封建社会里的唯物主义阵营在实力上无法与唯心主义阵营旗鼓相当,唯物主义者总不能摆脱宗教和唯心主义的巨大影响。欧洲中世纪宗教和教会具有垄断一切的势力,曾经发生过唯名论与唯实论的争论,唯名论属于唯物主义阵营,但要披上宗教的外衣。后来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者则是踢开上帝,抛开神学的外衣,大讲无神论。像斯宾诺莎实质是唯物主义者,还保留着“神”这个外壳。中国哲学史上提出唯物主义观点的思想家,如宋代的陈亮、明代的王廷相、清代的王夫之、颜元、戴震等人都在不同的领域对儒教的某一方面的问题有所抨击。14与正统的儒教——程朱陆王的理学在哲学路线上相对立,但他们都抛不开孔子,摆脱不了六经,他们都自称得到孔子的正统真传,假借孔子、孟子的衣冠来扮演革新儒教的角色。他们对孔子这位教主则不敢怀疑。明代的李贽曾提出过“不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这是他敢于突破藩篱的地方,他怀疑的限度只限于孔子的个别结论,而不是怀疑孔子这个教主,更不是要打倒孔子。他竭力抨击那些口诵圣人之言、败坏封建纲常的假道学假圣人之徒,他提倡忠孝仁义,维持封建宗法制,他是爱护这个制度的孤臣孽子。李贽对佛教五体投地,他是儒教异端,而不是反封建的英雄。 宋明理学体系的建立,也就是中国的儒学造神运动的完成,它中间经过了漫长的过程。儒教的教主是孔子,其教义和崇奉的对象为“天地君亲师”,其经典为儒家六经,教派及传法世系即儒家的道统论,有所谓十六字真传15。儒教虽然缺少一般宗教的外在特征,却具有宗教的一切本质属性。僧侣主义、禁欲主义、“原罪”观念、蒙昧主义、偶像崇拜,注重心内反省的宗教修养方法,敌视科学、轻视生产,这些中世纪经院哲学所具备的落后宗教内容,儒教应有尽有。 佛教禅宗曾把僧侣变成俗人,以求得与中国的封建宗法制度配合;儒教则把俗人变成僧侣,进一步把宗教社会化,使宗教生活、僧侣主义渗透到每一个家庭。有人认为中国不同于欧洲,没有专横独断的宗教;我们应当看到中国有自己的独特的宗教,它的宗教势力表面上比欧洲松散,而它的宗教势力影响的深度和广度、控制群众的牢固性更甚于欧洲中世纪的教会。欧洲中世纪设有异教裁判所,中国的儒教对待叛道者使用的教条教规也是十分严酷的。凡是触犯了封建宗法规范,被认定为大逆不道、逆伦灭理的,可以在祠堂里当众处置,直到死刑。更重要的一个手段是“以理杀人”。被儒教残害的群众,连一点呻吟的权利也被剥夺干净,丝毫同情、怜悯也得不到。千百年来,千千万万男男女女无声无息地被儒教的“天理”判了死刑。儒教“视人之饥寒号呼、男女哀怨,以至垂死冀生,无非人欲”(戴震:《孟子字义疏证》),必尽除之而后快。真是“杀人如草不闻声”,精神的镣铐比物质的镣铐不知道严酷多少倍。 董仲舒对孔子的改造,已经使孔子的面目不同于春秋时期的孔丘。汉代中国封建社会正在上升时期,统一的封建王朝继秦朝以后,富有生命力,配合当时的政治要求而形成的儒教虽有其保守的一方面,但也有积极因素。宋明以后,中国的封建社会已进入后期,出现的资本主义萌芽都不幸没有得到正常发展的机会。宋明封建王朝的统治者推动儒教的发展,朱熹对孔子的改造,与孔子本人的思想面貌相去更远。如果说汉代第一次对孔子的改造,其积极作用大于消极作用,那么宋代第二次对孔子的改造,其消极作用则是主要的。 儒教限制了新思想的萌芽,限制了中国的生产技术、科学发明。明代(16世纪)以后,中国科技成就在世界行列中开始从先进趋于落后。造成这种落后,主要原因在于封建的生产关系日趋腐朽,使社会经济停滞不前,中国的资本主义没有得到发展的机会,而儒教体系对人们探索精神的窒息,也使得科学的步伐迟滞。上层建筑对它的基础决不是漠不关心的,它要积极维护其基础。中国封建社会特别顽固,儒教的作梗应当是原因之一。 自从五四运动开始提出“打倒孔家店”的口号,当时进步的革新派指出孔子是中国保守势力的精神支柱,必须“打倒孔家店”,中国才能得救。当时人们还不懂得历史地看待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不善于用发展变化的眼光看待事物,因而把春秋时期从事政治活动和教育文化事业的孔子和汉以后历经宋元明清封建统治者捧为教主的孔子混为一谈。孔子只能对他自己的行动承担他的历史功过,孔子无法对后世塑造的儒教教主的偶像负责。作为一个教育家、政治思想家、先秦儒家流派的创始人,我们应当给以全面的恰当的评价,历史事实不容抹掉,而且也是抹不掉的。孔子这个人在历史上的功过,现在学术界还没有一致的意见,这是一个学术争论的问题,不可能短期取得一致的意见。儒教的建立标志着儒家的消亡,这是两笔账,不能混在一起。说孔子必须打倒,这是不对的;如果说儒教应当废除,这是应该的,它已成为阻碍我国现代化的极大思想障碍。 有人认为中国历史上不曾出现过像欧洲中世纪那样的政教合一的黑暗统治时期,是得力于孔子的儒家学说。儒家起了抵制宗教的作用,儒家不迷信,所以抑制了神学的统治。 中国没有出现欧洲中世纪那样的基督教,这是中国社会的特点所决定的;说中国有了儒家从而避免了一场宗教神权统治的灾难,是不对的。因为儒教本身就是宗教,它给中国历史带来了具有中国封建宗法社会的特点的宗教神权统治的灾难。 宗教、迷信、神权是人类历史上不可避免的现象,迄今还没有发现过有哪一个民族、国家有过对宗教的免疫能力。不过在不同国家和不同地区,宗教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罢了。中国儒教顽强地控制着中国,它与中国封建社会相始终,甚至封建社会终结,它的幽灵还在游荡。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