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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学”散札(2)

http://www.newdu.com 2017-12-14 《学习与思考》,1984年第 邱汉生 参加讨论

    三
    汉朝有两次“讲论五经同异”的学术会议,第一次石渠阁会议是在西汉宣帝甘露三年(公元前51年),第二次白虎观会议在东汉章帝建初四年(公元79年),前后相去一百三十年。
    所谓 “讲论五经同异”,是讲论今文经内部的同异,不牵涉今古文之间的争论。这是首先应该明确的。
    关于石渠阁会议;《汉书·宣帝纪》:甘露三年,“诏诸儒讲五经同异,太子太傅萧望之等平奏其议上亲称制临决;”同书《韦贤子玄成传》:“玄成受诏,与太子太傅萧望之及五经诸儒,杂论同异于石渠阁,条奏其对。”参加会议的诸儒有《易》博士施讐卜黄门郎梁丘临。《书》博士欧阳地余,博士林尊,译官令周堪,博士张山拊,谒者假仓。《诗》淮阳中尉韦玄成,博士张长安,博士薛广德。《礼》博士戴圣,太子舍人闻人通汉。《公羊》博士严彭祖,侍郎申輓、伊推、宋显、许广。《谷梁》议郎尹更始,待诏刘向,周庆、丁姓,中郎王亥。他们都是今文经学家,其中如施讐,韦玄成、戴圣、严彭祖、刘向,是垂名于后世的学者。加上萧望之,有姓名可考者二十三人。实际人数当不止此。
    《议奏》之见于《汉书·艺文志》者,《书》四十二篇,《礼》三十八篇,《春秋》三十九篇,《论语)十八篇,《五经杂议》十八篇。今皆不传。《易》、《诗》二经,无议奏,谅系班固失载。《易》博士施讐,《诗》韦玄成,都湛深经术,不可能没有议奏。梁丘《易》就是在这次会议上作出决定立为博士的,则其有议奏甚明。
    会议内容;一是讨论“五经同异”,包括文字同异及经义同异,二是评论公羊、谷梁二家得失。会议结果乃立梁丘《易》、大小夏侯《尚书》、谷梁《春秋》博士。
    石渠阁在未央殿北,藏皇家典籍。会议在此举行,当有翻检书籍的方便.
    根据史料,这次讲论五经同异的会议,有议论(议),有争辩(同异),有裁决(平),按照经的门类问题,分条上奏(条奏),然后由皇帝亲临会议以制诏的形式宣布决定(上亲称制临
    决).议奏的篇数,有记载的有一百五十五篇,失载的还不算在内.可见石渠阁会议是二千年前的一次规模相当大,气氛十分严肃、仪式颇为隆重的学术会议。
    白虎观会议是东汉章帝建初四年举行的。《后汉书·章帝纪》:
    (建初四年)十一月壬戌,诏日:盖三代圣人,教学为本,汉承暴秦,褒显儒术,建立五经,为置
    博士。其后学者精进,虽曰承师,亦别名家.孝宜皇帝以为去圣久远,学不厌博,故遂立大小夏侯尚书,后又立京氏易.至(光武帝)建武中,复置颜氏、严氏春秋,大小戴礼博士。此皆所以扶进微学,尊广道艺也。中元元年诏书,五经章句烦多,议欲减省。至(明帝)永平元年,长水校尉(樊)鯈奏宫,先帝大业,当以时施行。欲使诸儒共正经义,颇今学者,得以自助。孔子曰,学之不讲,是吾忧也。又曰: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仁在其中矣。呜呼,其勉之哉!于是下太常,将大夫、博士、议郎、郎官,及诸生诸儒,会白虎观,讲议五经同异。使五宫中郎将魏应承制问,侍中淳于恭奏,帝亲称制临决,如孝宣甘露石渠故事。作《白虎议奏》。
    《后汉书·杨终传):    .
    校书郎杨终上言:“宣帝博征群儒,论定五经于石渠阁。方今天下少事,学者得成其业。而章句之徒,破坏大体。宜如石渠故事,永为后世则。于是诏诸儒于白虎观,论考同异焉。会终坐事系狱,博士赵博,校书郎班固、贾逵等,以终深晓春秋,学多异闻,表请之.终又上书自讼。即日赦出,乃得与于白虎观焉。”
    (《后汉书》卷四十八,列传第三十八)    .
    《后汉书.儒林传。序论》:
    建初中,大会诸儒于白虎观,考详同异,连月乃罢.显宗亲临称制,如石渠故事.顾命史臣,著为《通义》。
    从上引材料,可知白虎观会议是汉章帝根据校书郎杨终的建议,下诏召开的争会议的总题目是“考详五经同异’,附带有“抉进微学,尊广道艺”,真减省章句”的目的,会上,由五官中郎将魏应秉承皇帝的旨意提出问题,’诸儒博士发表意见,进行讨论,然后由侍中淳于恭将意见归纳上奏。议论不决的问题由皇帝诏制裁定。会毕,皇帝命史臣班固将会议的结果撰写为《白虎通义》,作为统一的经说公布。    ;.
    参加白虎观会议的人员,据《后汉书·儒林传》及《东观汉记》,有广平王刘羡、太常楼望、少府咸封、屯骑校尉桓郁、侍中丁鸿、卫士令贾逵、玄武司马班固等。杨终从狱中赦出,也参加了。估计博士赵博也是参加的,他同班固,贾逵联名上奏,请求释放杨终,让他参加会
    议。此外,东郡太守张酺、议郎召驯、博士李育等,也参加了会议。其他参加者当还有不少,规模不会比石渠阁会议小,可惜姓名已无可稽考了。
    在这次会议上,丁鸿以才高,论难最明,得到诸儒称赞,汉章帝多次“嗟美”,称之为“殿中无双丁孝公”。孝公是丁鸿的字。
    白虎观会议的参加者,绝大多数是今文经学家,讨论的是今文经学的问题,只有贾逵、班固等少数人守古文经学。但是《白虎通义》的撰集人班固,以守古文而奉命撰集今文之说,不可谓非经学史上的异事,值得注意。    
    四
    《白虎通义》又名《白虎议奏》、《白虎通德论)、《白虎通》。《隋书·经籍志》载:《白虎通》六卷。《唐书·艺文志》载:《白虎通义》六卷。《崇文总目》载:《白虎通德论》十卷,凡十四篇,陈振孙《书录解题》,亦作十卷,云凡四十四门。今《四部丛刊》本乃影印江安傅氏双鉴楼藏元大德中刘世常所藏宋监本,共十卷四十四门,则与陈振孙所见相同。可知《崇文总目》作十卷、十四篇者误,应作十卷,四十四篇。清人陈立著《白虎通疏证》,凡十二卷。其十二卷郊祀门下注云,此下阙文,并庄氏述祖补。考其十一卷以前篇第门目,并同《四部丛刊》所影印之宋监本,只是把十卷析为十一卷而已。陈立自序撰于道光壬辰(1832年),书则刊于光绪元年(1875)。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谓:《白虎通义)“征引六经传记而外,涉及纬谶,乃东汉习尚使然”“汉时崇尚经学,咸兢兢守其师承,古义旧闻,多存乎是。”这段话不够确切。应该指出,“白虎通义,所撰集的是今文经学家的经说,与谶纬结合是很自然的。这与东汉学风无关。毋宁说,参加白虎观会议的东汉初年的诸儒,绝大多数是今文经师,所守的还是西汉今文经学的师法、家法。不过经过议奏裁决,今文经的各家之说,由互相交流而统一起来了。后世研究今文经学,这部《白虎通义》确实保存了大量师说可资寻绎。
    分析《白虎通义》的四十四个门目,可以看出今文经学对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各方面子主本规定(自然这也正是反映了当时社会的上层建筑)。例如:爵、号、谥,规定了天子、诸侯、公卿、大夫、士、庶人社会各阶层的等级。三纲、六纪,规定了君臣、父子、夫妇、兄弟亲戚、师友等社会关系的纲维伦纪。宗族、姓名、嫁娶,规定了宗法。礼乐,乡射,辟庸,规定了文化教育礼仪制度。崩薨、丧服,规定了丧葬制度。衣裳,绋冕,规定了衣冠制,三军、诛伐、五刑,说明了国家的防御、征讨,和维持社会秩序的镇压手段,社稷、封公侯、巡狩、考黜、谏诤、致仕,说明了政权所在、政治制度。耕桑,商贾,说明了农业和商业社会需要。因此可以说《白虎通义》是一部以今文经义为依据的国家宪法。由讲论五经同异而皇帝亲自临决这个事实,表明这部经义统理社会政治生活的最高权威性。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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