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儒家的思想,是一种具有教化意义的文化理念。它因任社会生活和民众生活的样态、形式而始终与之保持着一种相切互成的关系。现代以来儒学与现实政治制度的解构,是一个历史的进步。但现代儒学和传统研究完全被纳入西方式知识化、专业化的教育体系,退居学院化知识性一极;而以经典诵习为内容,以立志成德、敦民化俗为目的的儒学教育,已丧失其寄身之所;作为中国社会民众生活样态的传统礼仪礼俗,遭到严重破坏,不再具有它在自然历史因革连续性中承载完整文化信息的作用。儒学失去了它与社会民众生活之关联的载体。当代中国社会处于一种民众生活“无靠”而理论“游谈无根”的状态。重建文化理念与社会生活的关联性,是中国当代文化建设的当务之急。在这一点上,传统儒学之关联于民众生活的方式,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 儒学 教化理念 民众生活 礼仪礼俗 以身体道 1.现代中国的文化意识,曾经历过一个以反传统为主潮的时期。近年来,人们逐渐注意到传统的连续与创新对于中国现代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但我们所谓传统的研究,传统的创造性转化,多关注在学理上。现代儒学的研究,其理论框架源于西方;同时,这种研究又局限于学院化的知识性一极。可以说,它与民众生活是完全隔离的。目前中国社会有一个奇怪的现象,一方面是各种理论学说纷然杂陈,层出不穷;另一方面却是理论与生活的完全脱节。民众生活的“无靠”和理论的“游谈无根”,是中国当代文化建设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 一种文化理念,必与其民众生活密切关联。儒学注重现实,故于此点表现尤为突出。这种关联,有其现实的载体,不单纯是理论上的、学理上的事情。探讨儒学与民众生活相关联的方式,有几点比较重要:一是它与现实政治、国家权力运作的关系;二是它与传统社会礼仪、礼俗的关系;三是经典的阅读、研习传统和“以身体道”群体的养成。反思一下儒学与民众生活的关联方式,对现实的文化建设,也许具有一定的借鉴和启示意义。 2.我们先来谈第一点。 在中国历史上,确切地说,在汉代儒学成为官方意识形态以后,儒学与现实政治事务的关系很密切。儒学在历史上曾有过其政治制度层面的存在。文化或教化的理念,与人的内在的精神生活直接相关,本是一种理想性的存在。而在这种制度化和意识形态化的儒学形式中,理想与现实发生了混淆,儒学的文化和教化理念被用来直接干预现实的政治和权力运作过程。这当然会产生不良的后果。这一点,和西方中世纪的情况有相似之处。其实,各个文明系统大都经历过某种形式的“政教合一”阶段。文化或教化理念这种关联于现实的方式,是一种负面的方式。教化的理念与现实的政治权力运作必须解构,“政”与“教”必须解构。西方近代以来的宗教改革、文艺复兴、启蒙运动完成了这个任务,文化或教化理念由此摆脱了世俗政治权力运作对它的误用,转变为社会的、与人的内在精神生活相关的事务。中国自辛亥革命以后,儒学的文化和教化理念,亦发生了这样一个与现实政治解构的过程,儒学逐渐失去了它与现实社会政治制度的依存关系。 人们对文化有各种不同的理解。但从其作用来讲,文化有两个方面的功能:分化与整合。人的存在首先表现为一个分化的过程。无论是从人类存在的整体还是就个体而言,分化不仅是一个文化存在的事实,同时,亦是文化或个体自身获得发展的一个重要前提。但这个分化,又必以整合为其基础。从个体人格的完成到整个社会的存在,都必须内在地具有这个整合的基础。这个整合的基础,就表现为不同文化的价值或教化理念。文化的整合通过个体的精神教养来转化人的实存并赋予其精神性的意义。天主、上帝、天道、天理——这些教化理念的确立所带给人们的,只是某种内在精神气质的转变和生存意义的开显,而不能是直接的实际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讲,文化理念本质上只是一个“虚”体,借用庄子的话说,就是“无用”。而正是这个“虚”和“无用”,才使教化理念具有为人的(处于分化状态)现实存在赋值和奠基的作用。庄子论“道”,说无用才能成其“大用”,讲的正是这个道理。历史上所发生的“政”与“教”的混同,违反了文化或教化理念的本性。儒学与现实政治制度的解构,应该说是一个历史的进步。 儒家在先秦,本为“百家”之一。当时的儒家,一方面具有一种积极入仕的精神,但同时也保持着一种对现实政治的独立的意识。内圣外王,德位一体,在儒家,本是一种理想、一种超越性的价值理念;它与现实政治运作之间存在着一种间距和张力的关系。因此,儒家总是把这种理想性寄托于三代以上。这种间距和张力关系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先秦儒以“天”或“天道”为其至善的价值本原。它超越于任何现实的礼乐制度或政治体系之上,对后者赋予其存在的价值,成为现存礼乐制度之存在合理性的最终的尺度。第二,先秦儒的天人合一观念,其核心是主张,至善的道德价值虽本原于天,但同时又内在于人。故为学必以“为己”、“内求”为要,循此所成就之德性人格实现,乃可由内在而上达天德,由是具有超越于现存政治体系的独立的精神价值。这种德性成就,既属于个体内在精神生命之事,同时对现实政治事务又具有批判的意义。“彼以其富,我以吾仁;彼以其爵,我以吾义”,“将大有为之君,必有所不召之臣”(《孟子·公孙丑下》)。“以位,则子君也,我臣也,何敢与君友也!以德,则子事我者也,奚可以与我友!”(《孟子·万章下》)先秦儒这种以德抗位、为天地立道的独立精神,使之对理想与现实的区分具有明确的意识。在理想与现存政治之间保持一种间距和张力关系,这是先秦儒学的一个重要特点。孔子、孟子在政治上都不能得志,而其所提出的文化理念,却足以为万世法,即是这一精神的很好体现。 因此,中国现代以来儒学与现实政治制度和权力运作的解构,为儒学的教化理念真正恢复其理想性和超越性价值本原的“虚”体之位,提供了一个契机。同时,我们亦须看到,它在儒学与社会生活关系方面所带来的问题效应也是复杂和多方面的。这便涉及到前述儒学与社会生活关联方式的后两个方面。 3.下面我们来谈第二点。 创自孔子的儒学,与西方哲学所具之纯粹的理论兴趣不同,首先它是直接关涉于生活的,其次它又以对世俗社会礼仪礼俗的反思以构成与社会生活相切互成的关系。这是儒家思想能够成为中国文化的教化之本的原因所在。 《礼记·中庸》说:“君子之道费而隐,夫妇之愚,可以与知焉,及其至也,虽圣人亦有所不知焉;夫妇之不肖,可以能行焉,及其至也,虽圣人亦有所不能焉……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及其至也,察乎天地。”《易·序卦传》说:“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把这两段话做一下比较,可以看出,儒家所谓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与“礼义”的来源有着内在的相关性。任何具有教化意义的思想,都必然与一定的仪式、礼仪、风俗相关,才能切实地影响社会生活。宗教即是一个很明显的例证。但一般宗教的仪式,在信众群体、社会阶层、地域范围诸方面都有相当的局限性。而儒学所依据的礼仪,在中国社会,却是一种最普遍化的形式。儒学之能成为中国几千年文化教化的核心理念,这是很重要的一个条件。 因此,孔子讲“仁”的根源于孝悌亲情,与其依据周代的礼乐文明以建立其思想的系统,在理论上是完全一致的。礼乐,直接关乎社会生活中人的行为和实践。故从文化继承和理论创造的角度来看,对礼乐文明的反思,更具有文化和教化意义上的重要性。在讨论孔子的思想时,学者经常发生有关孔子思想的核心是“仁”还是“礼”的争论。其实,说其核心是“仁”或是“礼”,都有所偏。《礼记·中庸》说:“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义者宜也,尊贤为大。亲亲之杀,尊贤之等,礼所生也。”礼有各种仪文形式和器服设施,它直接规定着人的行为。但礼不是外在的形式,礼的施设是“称情而立文”(《礼记·三年问》),原出于人的内在情感生活。言“礼”,着重在行为、实践的仪文形式方面;而“仁”,所体现的正是这仪文形式的精神内涵。二者不可一无。 先秦儒的形上学思想,见诸其“性与天道”的理论其实比较少,到宋明儒,在经典上尊崇《四书》和《易传》,“性与天道”这一方面的理论建构始比较突出。先秦儒大量的思想资源,乃是出于对“礼”的人文化的义理诠释。《论语》论仁,只是讲到“忠恕”行仁之方。而《礼记》大量的是对“礼”的义理诠解。《礼记·昏义》说:“夫礼始于冠,本于昏,重于丧祭,尊于朝聘,和于射乡,此礼之大体也。”这些礼仪的内容,既表现了古人社会生活的样式,亦体现了古人超越性价值实现的途径与方式。可以说,它包涵了古人社会生活、情感生活、宗教生活的基本内容。 此种种礼仪,既是古代社会生活的形式表现,同时,又是一种文化的符号,它所涵藏的文化信息,具有持久性和历史连续性的意义。古时礼仪,体现了古人宗教生活和终极性关怀与其现实生活的密切关联。儒家对古代礼仪所做的诠释,主要是从礼仪的情感生活方面揭示其精神的、人文的内涵。《礼记·礼器》说:“礼也者,反本修古,不忘其初者也。故凶事不诏,朝事以乐;醴酒之用,玄酒之尚;割刀之用,鸾刀之贵;莞簟之安而稾鞂之设。是故先王之制礼也,必有主也,故可述而多学也。”《礼记·祭义》记孔子论礼云:“圣人……筑为宫室,设为宗祧,以别亲疏远迩,教民反古复始,不忘其所由生也。众之服自此,故听且速也。”《礼记·郊特牲》说:“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此所以配上帝也。郊之祭也,大报本反始也。”这里论礼,讲“反本修古”、“反古复始”、“报本反始”,体现了一种重古、重情、尚质的精神。很显然,这是以情文的统一和文质(文明与自然)的连续性来理解“礼”的内涵。这种对传统宗教礼仪的诠释,使古代的礼乐文明发生了一种理性或人文的转变。[i]这里,我们要特别强调,儒家的诠释,是立足于传统礼仪而使之发生一种意义转变和精神的升华,所以,保持传统礼仪的完整性及其历史因革的连续性,因任民众生活样态而提升之、点化之,成为儒家落实其教化理念的基本方式。《礼记·经解》说:“礼之教化也微,其止邪也于未形,使人日徙善远罪而不自知也,是以先王隆之也。”《礼记·乐记》亦论到礼乐的教化意义:“先王有大事必有礼以哀之,有大福必有礼以乐之。哀乐之分皆以礼终。乐也者,圣人之所乐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故先王著其教焉。” 礼乐同源,皆本乎人的内在情感生活,故此所论乐的“移风易俗”功能,亦适用于“礼”。礼仪礼俗,为人之情感生活、社会生活的形式,故因任而践行之,则可起到“移风易俗”,迁化人心于无形之效。 所以,儒家建立和落实其形上学与终极关怀,亦由因任传统礼仪的“神道”形式,建基于对民众生活的升华而成。古代传统礼仪礼俗中丧祭、占筮等形式,体现了中国古人天人沟通和追溯存在本原的基本方式。儒家对古代宗教礼仪的人文转变,所采取的不是“破裂性”的方式,而是在肯定传统礼仪礼俗之因革连续性的前提下赋予其新的意义和价值,由此而切合和提升民众的生活。儒家对传统丧祭、占筮等礼仪形式所指向的神灵世界并不予以否定,而是通过一种新的诠释赋予其一种理性的、人文的理解。因此,孔子一方面积极搜讨、编辑、整理、删修古代典籍,力图修旧起废,对当时已经“废却”的礼文进行重建;另一方面,又对之作出了新的理论的诠释。在宗教性礼仪的诠释方面,儒家所采取的方式可以《易·观·彖传》所说的“神道设教”一语来作概括。帛书《易传·要篇》有一段记载,很典型地表现了孔子对传统宗教的态度:“子赣曰:夫子亦信其筮乎?子曰:吾百占而七十当,唯周梁山之占也,亦必从其多者而已矣。子曰:《易》,我后其祝卜矣!我观其德义耳也。幽赞而达乎数,明数而达乎德,又仁【守】者而义行之耳。赞而不达于数,则其为之巫;数而不达于德,则其为之史。史巫之筮,向之而未也,好之而非也……吾求其德而已,吾与史巫同涂而殊归者也。”[ii]孔子对卜筮的态度,与史、巫不同,其所关注者,在其心性义理和形上之道。《要篇》所谓“观其德义”、“求其德而已”,与《系辞传上》“神而明之存乎其人”,《说卦传》“穷理尽性以至于命”的说法完全一致。可知,孔子并不否定卜筮、传统宗教仪式对于民众生活的意义。《易·观·彖传》说:“圣人以神道设敎而天下服矣。”《荀子·天论》亦说:“卜筮然后决大事,非以为得求也,以文之也。故君子以为文,而百姓以为神。”这个“文之”的作用,就是在传统的宗教性礼仪中,贯注一种“德义”或人文的、理性的精神,从而把它加以点化、升华。这就是所谓的“神道设教”。 这“君子之文”或“神道设教”,即表现了儒家教化理念与民众生活两个层面的相切互动的关系。而作为两者相切互动之中介的,即是传统的礼仪礼俗。割断或脱离礼仪礼俗这个中介的哲学或理论,其实只能是一种抽象的语词,难以具有教化的作用。可以看到,儒家人文化、理性化的形上学,并非脱离社会生活历史因革的一种寡头理论或抽象化的语词。因任而切合民众生活之信仰,这是教化的前提。但因任不能是放任,没有文化之超越层面或“君子之文”的点化、提升、澄汰和凝炼作用,百姓之“神”或卜筮就会因之而流为巫蛊邪道,堕入一片黑暗,而不能有“文”化意义的自觉和超越。“明数而达乎德”,既因之以“神道设教”,又导之以“察乎天地”的“君子之文”,这两个方面的这种良性互动的关系,正是以儒学为核心价值理念的中国传统文化能有两千多年健康发展的主要原因所在。 4.现在我们来谈第三点。 儒学通过历史因革连续的传统礼仪礼俗之不断重建以行教化,这不仅表现于对民众生活的人文自觉和价值引导与重构,而且体现于“以身体道”群体的塑成。所谓以身体道的群体,即一种文化价值理念的人格化的体现。这在各个不同的文化系统中都是必须的。这种“以身体道”群体的存在,乃以一种人格感召的形式实现着文化理念的教化之效。 儒家的心性之学,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尊德性”与“道问学”。“道问学”指理论的反思与讲论,“尊德性”则注重于文化理念在人格上的落实与成就。儒家在这后一个方面有很多说明,《礼记·儒行》可以说是这个人格精神的最集中的表述。“尊德性”与“道问学”,这两个方面密不可分,其中尤以“尊德性”为其根本。 《论语·八佾》:“子曰: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文献不足故也,足则吾能征之矣。”孔子为追迹三代礼制,曾到杞、宋二国,寻求其文、献以证成之。孔子修起礼乐,不仅要征之以“文”,更要征之以“献”。“献者贤也”。“献”即文化精神之人格化的现实体现。古人称道贤哲,常有“古之遗爱”、“古之遗德”、“古之遗范”、“古之遗直”等感慨,其意亦指此传统文明精神之活的肉身性的体现。 在西方,这个文化理念的“以身体道”者,当然表现在很多方面。比如,黑格尔在政治思想上崇尚君主立宪,就把国王理解为其理念的肉身化、自然化的体现。他说拿破仑是“骑在马上的世界精神”,也是这个意思。但西方这个“以身体道”的群体,其核心却是教会及其神职人员。 在中国古代,这个“体道之身”,则主要是士人或士大夫阶层。这一方面与儒家重视礼仪的精神有关。儒家既注重礼仪教化的作用,同时又注重把对礼仪的内在精神的体证落实于个体人格的成就。由此,士人不仅要求自身行事的合礼或“不逾矩”,而且要努力达成“从心所欲”的内在精神自由。这样,士人的最高成就既应具有“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声为律,身为度”那种肉身即道的精神,亦同时具有诚、著、形、化的教化意义。另一方面,它又与儒学经典诵读和研习传承的传统有关。在宗教的仪式中,神圣经典的诵习是教化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这和一般的哲学理论不同。中国古时教育,其目的要在教人立志成德、敦民化俗,而其内容,则以经典的研习和传承为主。儒家的经典,既包涵哲理的系统,同时亦是当时知识分子经常诵读、研习,以唤起人生及其超越性感悟的一种重要方式。所以,它是一种与人的生命实践相关的学问。它的核心内容之被称为“心性之学”,道理亦在于此。 5.综上所述,儒家的思想,不仅是理论的,更是一种具有教化意义的文化理念。儒家思想所以能行其教化,成为中国文化两千多年的价值核心和文化整合的基础,要在于其能够因任社会生活和民众生活的样态、形式而始终与之保持一种相切互成的关系。而社会生活、民众生活也只有通过与它相契合的思想的反思、提升和点化,才能形成其健康发展的文化机制。 一种文化理念,不仅是某种思想和观念形态的东西,它必有其活的生命载体。不过,文化理念与社会生活的关联,不能采取政治权力运作的方式。现代社会“政”与“教”的解构,是一种历史的进步,也是一种历史的必然。但是,我们要注意的一点是,儒学、儒家本非宗教,它不能象西方社会的宗教那样,以寄寓于世俗社会之外的宗教组织和仪轨的方式,关联于个体的心灵和内在精神生活,而达其教化之效。如前所述,传统儒学的教化作用及其关联于民众社会生活者,主要依存于世俗社会的礼仪、礼俗;而传统社会以经典传习为主的教育系统,则使士人(知识阶层)构成为儒学教化理念之“以身体道”的群体,这使儒学的教化理念与社会生活、民众生活形成一种良性的、相切互动的关系,因而使中国两千多年的传统文化具有着一种自身创造转化和发展的活力。但在中国现代社会,包括儒学在内的传统思想研究,完全被纳入西方式学院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教育体系,失却了其切于身心的教化意义。而以经典诵习为内容,以立志成德、敦民化俗为目的的儒学教育,已丧失其寄身之所。与此同时,作为中国社会民众生活样态的传统礼仪礼俗,亦在长期以来反传统的意识形态性批判(来自左的和右的,典型的如文革中的大破“四旧”)中遭到严重的破坏,不再具有它在自然历史因革连续性中承载完整文化信息的作用。这样,在现代中国社会,儒学便失去了它与社会民众生活之关联的载体。 在相当一段时期内,我们的社会生活几乎完全被政治化和意识形态化,民众社会生活并无独立的存在空间。而在经济逐步走向市场化,社会意识形态热情已趋于淡化的“后革命”时代,社会、民众生活的生存空间迅速扩大,已构成一个独立的社会领域。故以往用以进行社会动员、资源整合、道德培养的政治意识形态方式,其能效亦渐趋弱化。同时,现行的原自于西方的种种理论学说,亦多因其无关乎社会生活的自说自话,“游谈无根”,而处于被边缘化的状态。另一方面,社会生活、民众生活又因缺乏与之相切合的文化理念的引导和自觉而趋于颓化和庸俗化。孟夫子说:“原泉混混,不舍昼夜,盈科而后进,放乎四海,有本者如是。”而“无本”之水,“其涸也,可立而待也”。(见《孟子·离娄下》)中国现代文化之缺乏自我转化和创造的活力,正与上述思想与生活两歧所造成之“无本”的文化现状有关。摆脱文化观上的政治意识形态和功利态度,强调作为社会生活样态的礼仪礼俗之文化历史继承和连续性,以重建文化理念与社会生活的关联性,这应是中国当代文化建设的一个当务之急。在这一点上,传统儒学之关联于民众生活的方式,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 [i] 参阅李景林《儒家的丧祭理论与终极关怀》一文,《中国社会科学》2004年2期。 [ii] 廖名春《帛书<要>释文》,收入所著《帛书<易传>初探》一书,台北,文史哲出版社1998年版第279-280页。 《河北学刊》2004年6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