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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儒学的自觉自识——兼评对儒学的误会与非议

http://www.newdu.com 2017-12-15 郭齐勇 范晓妮辑 参加讨论

    前辈学者费孝通先生指出,我们应当对中华文化的全部历史有所自觉,有清醒的认识,有自知之明,有自信,且有文化转型的自主能力和文化选择的自主地位。费先生主张“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1]我们作为新时代的成员,要学会容忍、理解、欣赏、研究外来文化,同时也要学会容忍、理解、欣赏、研究自己的固有文化。这当然包括对儒学的理解、欣赏与研究。百多年来对于儒学的批判,有许多是非理性的,感情用事的,浅层次或直线性的,以致于今天中国大陆的多数中青年仍然沿用上一世纪七十年代批林批孔的方式和八十年代河殇的方式来对待儒学。我以为,要讨论二十一世纪的中国与中国人的文化自觉与社会发展问题,不能不澄清有关对儒学的误解与非难,不能不对儒学有起码的体认,不能不借鉴、开发儒家文化的资源。从人类学、社会学、历史学、哲学或比较宗教学的不同途径,以不同的方法论视域,研究儒家文化在历史与现实发展中的价值与功能,可以得出多种多样的结论。当然,我们需要以同情理解的心态和理性批导的方法来面对这些复杂的问题。
    一、关于对女性的看法
    儒学作为前现代文明的意识形态,无疑有许多过时了的糟粕,需要我们检讨、批评。例如有关女性的看法,确实有一些负面的东西。现在我们一谈到孔子与《论语》,有不少人马上脱口而出:“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这半句话出自《论语阳货》笫25章,后半句是“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曾有一位李燕同志在某年的《中华儿女》海外版笫三期撰文指出,这里的“女子”应作为“汝人”讲,是说“你那里的年轻人”。李燕说,《论语》中“女”字凡十七见,除一处“女乐”作“歌女”外,其它都指“汝”。李燕认为,说孔子骂女人,并无任何旁证。杜维明先生认为,孔子的这句话不是性别论说而是政治论说,包括了男人与女人。意即政治领导人对于没有受过教育的男女,在相处时要特别小心,不能太亲近,又不能太疏远,否则他们就会无礼或怨恨。怎样处理这种复杂关系,不被他们所蛊惑,又要他们帮助你维持行政运作,这是政治艺术。因此,孔子这句话不是歧视妇女的性别论说。[2]
    我认为,退一步讲,即使孔子在这里是指的女人,那也只能解释为在男性中心主义的社会,对女人的歧视,是一种通病,是时代的印痕或时代的局限。在西方,耶稣(上帝)骂夏娃,亚里士多德骂女人,尼采骂女人,非常严峻,其程度大太超过了中国的男性思想家。就是休谟、黑格尔,对女性的歧视也很厉害。当然,无论东西方人士,对女性的歧视、蔑视、轻视,都是错误的。儒学、儒家中有对女性不尊重的表现,是需要批评的,但我们要放在时代的背景上加以理解与检讨。
    还有关于“饿死是小,失节是大”的问题,也是颇令人诟病的。五四以来,几乎所有知识人都因此而咒骂程颐,咒骂宋明理学乃至整个儒学不近情理,简直是魔鬼。前辈学者、已故海外著名儒学思想史家陈荣捷先生多次辩解过。陈先生说:“程颐讲这一句话是从一个很大的范围来讲的,是‘义’同‘利’的问题。这就是孟子的问题。在人碰到抉择的问题时,‘义’与‘利’应选择哪一个呢?孟子讲应选择‘义’,不可重‘利’。在鱼与熊掌不可得兼时,应宁可选择为义,不可重利。而且,程颐有一侄女成了寡妇。她父亲帮她再嫁。程颐为她父亲写行状,曾称赞此事。那程颐本身是否自相矛盾呢?不,其实这两件事是分属于两个不同的范围,也就是儒家所谓的‘经’、‘权’之分。‘经’是指那个时候寡妇不应再嫁。‘权’呢?是指有时可顺应情况而稍做改变的情形。”[3]陈先生的解释非常清楚,“饿死是小,失节是大”主要是指价值选择,义利关系,是指传统社会里的官员、知识人等的人品气节操守问题。当然,在前现代民间社会,寡妇再嫁成为问题,贞节牌坊下有无数妇女的血和泪,这是时代的限制,儒家文化也有责任。陈先生指出的经权关系也值得我们重视。
    我顺便还要说一说“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问题。这句话出自《论语 泰伯》第9章。过去人们认为这是孔子的愚民政策,提倡奴性云云。也有人使用不同的断句方法,来作不同的理解,如“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或“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等。荆门郭店楚简出土的《尊德义》篇,对理解孔子的这句话提供了新的材料与思路。该篇指出:“民可使道(导)之,不可使知(智)之。民可道(导)也,而不可强也。”联系上下文,这里说的不可使智之是不可强加于人,强调为政者哪怕有再好的政令、主张,也只有在老百姓理解了以后才能慢慢推行。[4]
    二、关于所谓“儒家与腐败”
    刘清平先生近来发表文章大谈儒家血缘亲情与腐败的关系[5] ,所举例证是《孟子》中有关舜的讨论,兼及《论语》中有关“子为父隐”的问题。七千字的刘文用了二十余处的“徇情枉法”、“任人唯亲”、“腐败行为”、“腐败份子”、“典型的腐败行为”、“典型的徇情枉法”、“典型的任人唯亲”、“无可置疑的腐败行为”、“无可否认的腐败行为”等等字句,足见事体之严重。我在这里先把原始材的“亲亲”恰恰是普遍的。“亲亲”原则的再抽绎,有跨越时空的价值。但那个时代“亲亲”的具体内涵、意义即是彼时仁、义、正、直、诚的重要内容之一。
    另外,刘文说到“正义守法”。任何时代正义的原则与“守法的行为规范”显然不可以同日而语,因而把“正义”与“守法”联用是值得讨论的;不同时代的仁、义、诚实、正直、正义的具体内涵与意义是不同的。在氏族、部落的时代,一位青年猎取别的部落的人的首级越多,他就越是英雄,越是正义。在孔子的时代,父子互隐恰恰是正义、正直、诚实的具体内涵与意义之一。古代社会当然有亲情与道德、亲情与刑法、忠与孝之间的冲突,儒家的处理方式是特殊主义的,需要回复到具体历史场景中具体分析,不能抽象地绝对地以普遍主义的方式处理。
    第二条材料,是儒家道德哲学一个典型的二难推理,亦不能浅层次、直线性地理解。大家知道,舜是在一个很有问题的家庭中生活、成长的,“父顽、母嚣、象傲”,父母宠爱其弟,而其父其弟简直是无赖,常常追杀舜。唯其如此,舜才锻炼出难能的品格,成为儒家的典范。学生桃应的提问,或者本来就是好辩的老师孟子的设问,故意凸显了情与法、法与德的张力。他们设计的难题是:如果舜父瞽瞍犯了杀人罪,法官皋陶如何判案、处置?当了天子的舜可能持什么态度去应对?是遵从法律,大义灭亲,并乘机报复不慈的父亲,还是刘清平先生所说的徇情枉法!?孟子的回答则十分巧妙,不必正面说,让听者读者有更多想象的空间与解释的余地:从法律的层面看,舜不会去阻止皋陶逮捕瞽瞍并绳之以法,因为法官这样做是有(法律)根据的,如果舜不支持皋陶,法令不严格执行,上行下效,他这个最高执政者和他所治理的社会就会出现很多乱象,难以收拾;从伦理的层面看,舜父杀人的出现是一个个案而不是普遍现象,但舜是天子,是儒家的楷模,舜如果在行动上支持皋陶逮捕瞽瞍,就可能出现普遍化的父子、母子、兄弟、夫妇间的相互告发、相互残害,如前所述,个体、家庭、社会伦理将可能出现多米诺骨牌的效应,整个社会更加难以收拾、调治。
    因此,在孟子看来,舜的上策是逃避,偷偷地背着父亲逃到法律管辖范围之外的海滨隐居起来。舜放弃天下,看起来是不负责任,然实际上是负了更大的责任,即不愿意因自己家里的个别问题而损害整个社会伦理,引起伦常秩序的坍塌。这种理想化的设计其实也不能谓之徇情枉法,孟子故意设计逃到法律范围之外----因为彼时尚不是一个“无所逃于天地之间”的现代科层社会。其实孟子是让人们深思,人与社会除了法律(当时尚无今日之法律的概念,法即是刑)之外,有比它(刑,或刑赏)更为深厚、重大的文化与教育(礼乐)、政治管理(政)、伦理(以日用伦常为中心的多重伦理)、道德(包含比社会道德、德冶更为重要的个体道德、私德等多层次)、心性(人心与人性及其存养,尽心知性,存心养性,知言养气等)、天道(归宿感,终极性,知天事天,天民等)问题。仅就维系社会秩序而言,后来中国儒家等主张德主刑辅,是说法家以刑与刑赏来威慑、驱动百姓是必要的,然而又是不够的,较之礼乐教化、政治、伦常、德性、人心、天道而言,是处于低层次的。人有心性情理,人不仅仅是自然性的动物,也不仅仅是社会性的动物,人还是道德性的动物,宗教性的动物。
    因此,不能脱离整个《孟子》文本去讨论以上设问,即使讨论以上设问,必须领悟、通晓孟子的机巧,孟子的深刻及孟学的整个预设,尤其是其仁义内在、性由心显的思想内核和天道性命的观念。孟子深知人之为恶更甚于禽兽,面对杀人盈城盈野的现实,着力启导天赋予人的、人之所以为人的那一点点良知、恻隐之心、羞恶之心等等,通过养育,慢慢地扩充出来,实现出来。
    理解了前两条材料,第三条材料就比较好理解了。孟子与弟子万章的问答,与前面所述与桃应的问答一样,有智慧,有技巧,很深刻,特别耐人寻味。万章代表了普通人的看法,认为对于象这种最不仁之人,仅仅流放是不够的,舜应如同对待共工等四大罪犯一样,发配、驱逐、惩处。孟子故意吊万章的味口,告诉他,舜不只是没有流放象,相反却把有庳国土封给他,使他又富又贵。万章很不理解,愤愤不平地说:难道仁人是这样的吗?对别人加以惩处,对弟弟却封以国土。这不是坑了有庳的百姓吗?用刘清平先生的话来说,这不是任人唯亲,大搞腐败吗!?彼时不是现代社会,不可能有现代社会干部选拔的制度与办法。封邦建国制虽是西周以降宗法封建制度的三原则之一,但在西周以前已有端倪。
    孟子是有经(原则性)有权(灵活性、变通性)的儒学大师,他曾说过:“执中无权,犹执一也。”在这一古史传说的解释学中,孟子继承前贤的解释传统,又加以创新。其高明之处在于:
    第一,从德性伦理和社会道德的层面,借解读舜这样的圣人的故事,告诫世人,即使对那样不堪的弟弟,即使对弟弟有忿怒、怨恨,也不必藏在心中,而要爱他亲他,使他富贵。对弟弟如此,对世人亦然,这即推恩的原则,以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识分子的要求。传统吏治,一方面有其制度性的制约,另一方面是通过道德自律的内在控制。不能认为这些都是苍白无力的。彼时社会空间较大,传统儒生关切民间疾苦,批评时弊,参与社会政治,弹劾贪官污吏,使道统、政统、治统、学统之间保持了必要的张力。所谓“道”与“道统”,主要是指核心价值、终极信念。它与学术传承、经世实践、治民方略是相互配合的。儒生修养自身,具有道德资源和人格力量,有抗议精神,追求并护持“道”。按钱穆先生的看法,周代以来,中国将宗教政治化,又将政治伦理化了,即以王权代替神权,又以师权来规范君权。在士农工商的“四民社会”,士的作用及其一流品的精神影响很大。在儒家,道德的正当优先于政治上的利害。[13]这是中国文化的特点,亦有其合理性。儒家的民本思想、抗议批判精神与以德抗位的传统无疑成为社会正义的表征,是历代清流的政治资源。儒家文化有很强的民间性与草根性,民间不识字的老人、妇女亦怀抱同样的价值,以身教教育后代做正直的人,重视教育,有仁爱恻隐悲悯之心,有“不患寡而患不均”“敬老尊贤”等意识。《孟子》《大学》等儒家经典中的“百亩之田”“八口之家”“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一家”“选贤与能”“天下为公”的社会理想其实是来自民间的,后经儒生的总结,用以指导、批评现实。
    党先生及他称引的几位青年学者以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的二分来批评儒家政治思想。殊不知,中国政治思想史方面的真正的专家萧公权先生在留学多年,精研西洋政治史之后,对他的恩师Sabine奉为至宝的、休谟的上述二分法提出批评与反省。萧公权指出:“中国文化当中固然有不合时、不合理的成分,但也有若干观念仍然有现代的意义。例如‘民惟邦本’, ‘天视自我民视’,‘临财毋苟得,临难毋苟免’乃至 ‘户开亦开,户阖亦阖,有后入者,阖而弗遂’等,在今日任何‘文明的社会’里可以适用。”[14]这说明有的价值是永恒的,是超越时空的。萧公权对孟子的“尊王黜霸”观点的具体特殊的历史与政治意义有切实的评价。这显然高于朱学勤先生等对“内圣外王”等儒家道德政治的理解。
    儒学在民间、在历史上浸润近三千年,其“和而不同”“天下一家”之道,对各民族及其宗教、习俗、文化的融合,对中华民族及其国家的形成,起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其重要地位自不待言。
    四、关于儒家的仁爱精神
    有一种看法,认为真实的历史就是血与火的历史,血雨腥风,征战杀伐,尔虞我诈,根本无仁爱、和平、诚信可言,因此,任何有关仁爱、和平、诚信的思想与典籍,都是虚伪的,都是粉饰,都是说教。殊不知,人类各族群的历史都是如此,但都有反思现实、批判现实、超越现实、指导现实的价值理念和社会理想。西方史上的宗教战争惨烈无比,我们亦不能说西方观念中的“博爱”思想是虚假的。孟子批评杀人盈城盈野的现实,因此倡导把上天赋予人的善良本性启导、扩充出来。
    孔子思想的重大贡献,是自觉到礼乐制度、等级规范背后的“仁爱”思想的重要,把它突显了出来。“仁”是儒家思想中最根本的观点,它统率了义、礼、智、信,并展开为忠、恕两面。在竹简中,“仁”字的写法是上身下心,表示对他人的喜怒哀乐感同身受。“仁”是以亲爱亲人为起点的道德感,首先是孝敬父母、敬爱兄长,然后把它扩充出去,推己及人,进而使天、地、人、物、我之间情感相通,痛痒相关,成为一种普遍的同情心与正义感。“仁”又是道德的主体性、自觉性、自律性的原则,突显了道德生活的自我主宰,不听任他律与他力的驱使。儒家以仁道的原则要求官员与官府“修己安人”“博施济众”“使民以时”“动之以礼”,反对滥用权力,以随意的态度使用民力,不以庄敬的态度尊重、呵护百姓。“仁”的内涵是尽己之“忠”与推己之“恕”,这两者是互动的。一方面“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也就是自己要站得住,同时也启发帮助别人,让别人站得住;自己通达了,同时也启发帮助别人,让别人去通达。另一方面“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即自己不想要的东西,不要强加给别人,也就是尊重、宽容别人,设身处地为别人着想。孔子儒家的这些价值理想是中国人安身立命、中国文化可大可久的依据,在今天也为世界的有识之士所重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成为《全球伦理宣言》中的重大原则,用以处理国家、民族、宗教、文化间的相互关系,乃至成为人类与自然关系的普遍和谐之道。我们不能因为今天世界的战乱频仍,而谴责1993年在芝加哥签署《全球伦理宣言》[15]的几千位宗教领袖与伦理学家们提倡了一个“假命题”。唯其如此,方显出人类、族类的健康的价值理想的重要。
    孔子确实不忽视个体与群体的现实功利,但其义利观的主旨是以道义指导功利。儒家思想传统中也确实有功利学派,尤其是强调家、国、民族等群体之功利的思想家群体,都非常了不起,但从整个儒学发展史来看,最基本的主张是不离开日用伦常、经世济民而又超越现实功利,追求价值理想、人格境界的实现。西方思想史上也确有“仁族性格、生活准则、生存智慧、处世方略,作为民族的意识与心理仍活在民间,有生命力。就时代性与空间性而言,一切地域、族群的前现代文明尤其是其精神因素,不可能不具有超越时空的价值与意义。经济全球化绝不意味着民族文化的消解。没有本土性就没有全球性。没有人文精神的调治,当下社会的发展只可能是畸形的、单向度的、平面化的;没有如布尔迪厄和福山等人所说的“社会资本”“文化资本”与文化能力的养育、积累,没有工作伦理、社群伦理的建构,我国“经济资本”的建构和经济、科技现代化将不可能实现
    儒家人文精神提倡的仁、义、礼、智、信、忠、孝、诚、恕等价值,在剔除其历史附着的负面性之后,完全可以提炼、转化、活化其合理因素,渗透到今天的社会生活中去,进而作为正面、积极、健康的力量参与现代化建设,治疗现代社会的某些病症,恢复人的尊严,重建人的意义世界,重建人与“天、地、人、物、我”的良性互动的关系。这不是说儒学可以拯救世界,我也不同意“21世纪的文化是中国文化”这个狭隘的提法,我只是提醒各位思考:面对21世纪,我们有什么精神资源?!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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