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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溪笔谈》中“序”和“故事一”的原文

http://www.newdu.com 2017-12-17 中国传统文化网 佚名 参加讨论

    《梦溪笔谈》是沈括晚年归退后,在润州(今镇江)卜居处“梦溪园”的园名。该书一共分为30卷,,其中《笔谈》26卷,《补笔谈》3卷,《续笔谈》1卷。全书有十七目,凡609条。内容涉及天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各个门类学科,其价值非凡。对于后人研究北宋的朝代文化有不可估量的作用。
    
    【原文】
    序
    予退处林下,深居绝过从。思平日与客言者,时纪一事于笔,则若有所晤言,萧然移日,所与谈者,唯笔砚而已,谓之《笔谈》。圣谟国政,及事近宫省,皆不敢私纪。至于系当日士大夫毁誉者,虽善亦不欲书,非止不言人恶而已。所录唯山间木荫,率意谈噱,不系人之利害者;下至闾巷之言,靡所不有。亦有得于传闻者,其间不能无缺谬。以之为言,则甚卑,以予为无意于言可也
    卷一 故事一
    上亲郊郊庙,册文皆曰“恭荐歳事”。先景灵宫,谓之“朝献”;次太庙,谓之“朝飨”;末乃有事于南郊。予集《郊式》时,曾预讨论,常疑其次序,若先为尊,则效不应在庙后;若后为尊,则景灵宫不应在太庙之先。求共所从来,盖有所因。按唐故事,凡有事地上帝,则百神皆预遣使祭告,唯太清宫、太庙则皇帝亲行。其册祝皆曰“取某月某日有事于某所,不敢不告。”宫、庙谓之“奏告”,余皆谓之“祭告”。唯有事于南郊,方为“正祠”。至天宝九载,乃下诏曰:“‘告’者,上告下之词。今后太清宫宜称‘朝献’,太庙称‘朝飨’。”自此遂失“奏告”之名,册文皆为“正祠”。
    【译文】
    皇帝亲自祭祀天地和祖宗时,册文均称“恭荐岁事(恭敬地进献每年的祭品)”。先在景灵宫祭祀,称为“朝献”;然后在太庙祭祀,称为“朝飨”(xiang 三声);最后才到南郊祭祀。我撰集《郊式》时,曾经参与讨论,常质疑其次序。若先祭的为尊,则南郊不应在太庙之后;若后祭的为尊,则景灵宫不应在太庙之前。寻求它的来历,大概是有所因袭的。根据唐代旧制,凡是祭祀上帝,那么众神都要附带祭祀,祭祀众神都是派使者去,唯有太清宫、太庙要皇帝亲自祭祀。其册文的祈祷词都称“取某月某日有事于某所,不敢不告”。太清宫、太庙称为“奏告”,唯有在南郊祭祀,才称为“正祠”。至天宝九年,才下诏说:“‘告’是上告下之词。今后祭太清宫应称‘朝献’祭太庙称‘朝飨’。”从此“奏告”的名目就失传了,册文都称为“正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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