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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国藩:不肯轻受人惠 不可轻取人财

http://www.newdu.com 2017-12-20 腾讯儒学 金钟 参加讨论

    文/金钟
    我在大学时曾经有一个同学,她总是让我们带饭吃,每次都会忘记还钱;有时她会向我们借钱,都是1块、2块或5块,也就没人好意思要回。后来我们在谈论此事时都觉得她很爱贪小便宜,所以最后她在同学间就没有什么朋友,看似占了便宜,实际上是吃了大亏。
    
    不可轻取人财(资料图 图源网络)
    曾国藩给澄侯、子植、季洪三个弟弟写信的时候就明确说道:“诸弟以后凡事不可占人半点便宜,不可轻取人财,切记切记。”是因为当时曾国藩在刚刚兼任刑部左侍郎时遇到了一件事情:一个知府带着一箱金子突然来访,曾国藩一看,就心想肯定没有好事。知府说他的侄子失手杀了人,希望曾国藩能够出面保住侄儿的性命。曾国藩说“既然是误杀,官府肯定不会误判的”,推辞不收,而知府拜了拜,就迅速离开了,留下了那一箱金子。
    后来曾国藩才听说他的侄子仗着家里的权势,飞扬跋扈,无恶不作,这次是因为与人争夺一歌姬不小心杀了人。曾国藩很是气愤,弹劾了知府,把金子上缴了国库。试想,如果曾国藩收下了这金子,包庇了知府的侄子,从此他就会被加上贪官污吏的罪名,清白廉正之声毁于一旦。
    
    清白廉正之声毁于一旦(资料图 图源网络)
    通过这件事,曾国藩感慨甚多,就立马给弟弟们写信说“将来万一做外官,或督抚或学政,从前施情于我者,或数百,或数千,皆钓饵也。渠若到任上来,不应则失之刻薄,应之则施一报十,尚不足以满其欲。”意思就是无论以后你们做什么,都不要收别人的人情,无论多少都是他们的投资,将来他们要你做的事岂止是十倍,他又说“不肯轻受人惠,情愿人占我的便宜,断不肯我占人的便宜。”宁可让别人占自己的便宜,也不占别人的便宜。如果做官的不能忍受这诱惑,就会遗臭万年,败坏门楣。
    曾国藩的苦口婆心打动了弟弟们,却有一人未进耳,就是他的九弟曾国荃。曾国荃搜集金银珠宝不计其数,虽然也曾立功,但最终还是受到了朝廷的审判。
    
    断不肯我占人的便宜(资料图 图源网络)
    我曾经听过一件事,一个朋友的老公捡了1000元,这个朋友本想找到失主还回去,在老公的劝说下还是给孩子交了学费。几个月后,这个朋友与他人发生了口角,失手划破了对方的脸,最后以赔偿2000元告终。过去的贪小便宜总会有一天会让你赔偿2倍甚至更多。
    左宗棠说:“与人共事,要学吃亏。终身让路,不枉百步;终身让畔,不失一段。”让一辈子的路,也不过百步,让一辈子的田界,总计也不会失去一块地。
    
    九弟曾国荃(资料图 图源网络)
    所以,不要轻取人财,不要怕吃亏。因为日久见人心,我们到底是什么样的人,最后身边所有的人都会看得清清楚楚,而且会一传十、十传百,如果贪小便宜,朋友会一个个离你远去。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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