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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民间饮食禁忌

http://www.newdu.com 2017-12-21 陕西省志 佚名 参加讨论

    
    忌在饭前饭后用双筷敲碗,吴堡县俗谚云:“敲碗敲筷子,讨吃一辈子。”忌将筷子斜插在饭菜上,因为只有“献饭”,也就是祭鬼神的饭才是斜插筷子的。和别人一起吃饭时,忌“单挑”,即用一根筷子挑起菜;忌在夹到菜后丢下不吃,去夹另一块;忌在菜中翻着寻找可口的食物;忌别人正在夹菜时,跨过去夹菜;忌接连吃菜,中间不吃饭;忌用粘着饭菜的筷子去夹菜;忌伸出舌头舔筷子。
    忌食蛇、鼠、猫,这些动物在广东却被视为美味佳肴。旧时,铜川、耀县(古称耀州、华原)等地不食鱼、螃蟹、田鸡、鳖,《华原风土词注》云:“河水盛涨,得鱼或盈尺,产鳖尤多,涧溪并有蟹,州人无取食者。”忌狗肉上席。民间认为,牛、马、狗对人有功,不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不杀牛、宰马、屠狗作为肉食来源。民间相信有些食物相克,不可同食,如柿子与螃蟹,花生与黄瓜,葱和蜂蜜,烧酒与生姜等,据说吃后对健康不利。有些食物忌多吃,俗谚云:“桃饱人,杏伤人,李子树下抬死人”。认为多吃杏、李子有损健康。忌将两种酒掺在一起喝,认为易使人醉。忌喝“隔夜茶”。忌食腐烂食品, 铜川俗谚云: “宁吃鲜果一颗。不吃烂果半篓。”忌暴食暴饮。忌分梨而食,因为“分梨”与“分离”谐音。勉县人民主张“食不言,寝不语”。进食时,很少有人高谈阔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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