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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道家生态伦理思想对科学发展的启示

http://www.newdu.com 2017-12-27 问道网 佚名 参加讨论

    中国道家哲学蕴含着丰富的生态伦理思想,至今仍不失其现实意义和价值的莫过于天人合一的生态整体主义,道法自然的生态平衡观,知足知止的适度发展思想和重生贵人的平等价值理念等几个方面,挖掘道家的生态伦理思想,可为当前的科学发展提供重要的借鉴。
    中国传统生态伦理思想源远流长,尤其是道家的生态伦理思想幽深邃密,博大宏远,内容十分丰富。正如美国当代著名人文主义物理学家卡普拉说:“在诸伟大传统中,据我看来,道家提供了最深刻并且最完善的生态智慧。”概括说来,最能体现道家生态伦理思想基本精神和价值旨趣的,莫过于天人合一的生态整体主义,道法自然的生态平衡观,知足知止的适度发展思想和重生贵人的平等价值理念等几个方面,它们集中地显现出道家生态伦理的独特神韵,昭揭出道家生态伦理的宏阔智慧。重新认识道家生态伦理思想的价值,能为我们借鉴人类优秀文化遗产解决当今的生态危机提供有益的思路,对我们今天的环境保护和科学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道家天人合一的生态整体主义,为倡行和谐理念的科学发展提供了思想资源
    
                              (天人合一)
    天人合一、物我一体的整体生态观念,是道家的一种基本理念,是道家其他一切思想、观念的基础和出发点。作为道家最高范畴的“道”,被认为是生育天地万物的本原或本体,是天地、万物及人的共同来源。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川万物虽然各不相同,但是都源于“道”并在道的支配下相互影响相互依存,是以“道”贯通的和谐有机整体系统。庄子也说“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认为天地万物的生成、发展、灭亡,都是元气即道运动的结果,天、地、人与万物是统一的。人们应顺应自然的规律形式与自然保持协调。他们认为,天地万物是一个和谐完美的有机整体,天地万物的和谐秩序是由道的生养、和合、协调、制约功能产生的,不仅万物都是由阴阳之气的中和而生,而且世界万物的运动变化也是由道的循环往复的运动演化的结果。“天人合一”就是自然与人的和谐问题,包括自然间和谐、自然与人和谐、人与人之间社会的和谐,其宗旨是和谐相处,和谐是天人合一的具体表现。当代中国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是中华传统和谐发展思想的创造性发展。倡行和谐理念的科学发展观正是在创造性转化中国传统和谐思想的基础上,针对当代中国与世界和平发展的时代呼唤,谋求以和谐发展的方式实现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创建真正体现中华特色并具有世界意义的社会和谐发展理论,以开创人类和谐发展的新境界。
    1923年,德国人施韦泽在他的《文明哲学:文化与伦理学》一书中发表了这样一个观点:“不仅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而且万物之间也是平等的。由于现代技术经济实践的破坏性后果达到了惊人的程度,所以应当寻找科学措施、法律措施,同时也寻找道德措施去禁止人们对自然的一些作法。到了20世纪40年代,英国人利奥波德在其著作《大地伦理学》中,也提出要重新确定人类在自然中的地位和作用,认为:“人类并非自然的主子与统治者,而是自然中普通的一员。指出如果仅仅为了人类自身的功利需求而关心生态平衡、环境保护是远远不够的;人类应当从自然的全局出发来认识自己与自然交往行为的正当与否。”总结人类工业化进程的经验教训,人对自然那种居高临下的主宰心态,其结果必然造成对自然、包括人自身的损害。人类要实现科学的发展,要摆脱面临的生态危机的困扰而重建自己美丽的家园,就必须改变自我中心的价值倾向和追求,正视宇宙万物的存在和价值。人作为宇宙共同体中的一员,用心去体会世间万物相互联系、依存的和谐统一性,维护其和谐之美,世界才会有生机。因此,道家“天人合一”的自然和谐理念,为我们今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提供了宝贵的思想资源。
    二、道家道法自然的生态平衡观念,为彰显环保诉求的科学发展提供了有益借鉴
    老子在将“道”视为天地万物的总根源、总法则的同时,还着重阐发了“道法自然”的思想。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又说:“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常自然。这里的“自然”是指自己如此、势当如此、本来如此。这里的u”是指学习、效法、遵循一定的客观规律,并按规律、规则行事,同时还有与之和平共处之意。也就是说,人们必须按照自然规律办事,以“自然”为法,而不要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自然。道家的这种人与自然关系处理的思想,实际上潜含着一种生态伦理观。它告诉人类应该通过热爱自然,尊重自然秩序,保护生态环境,消除人类的自我中心主义,回归到人与自然融合无间的和谐状态。道家生态伦理观的目的是试图获得某种拯救自然环境使其免遭人为破坏的依据,为人们营造一种良好的生存空间,让大自然的美妙景色、悦耳音调、清新气息与我们人的视觉、听觉、味觉产生一种完美无缺的、令人感到神秘而又可爱的协调。道家并不反对人化的自然,而是主张人改造自然应有规则可依,应受到道德规范的约束。
    英国著名的中国科技史家李约瑟指出:“就早期原始科学的道家哲学而言,‘无为’的意思就是‘不做违反自然的活动’,亦即不固执地要违反事物的本性。如果不这样做会怎么样呢?老子说:“为者败之,执者失之。人类如果肆意破坏环境,不遵循自然规律就会自食其果,遭到自然的惩罚。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一书中指出:“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人类可以利用自然物的价值,但必须遵循自然循环的规律,维持自然系统的稳定,照管好自然界的价值秩序,维护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老子的这一“道法自然”思想促使我们重新审视人和自然的关系到底是人应“征服自然”、“改造自然”,还是应该“顺任自然”、遵循自然规律,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和睦相处、协调发展。当代工业文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一方面丰富了我们的物质生活,满足了我们对物质财富的欲望;但是另一方面又使我们所生存于其间的全球生态环境日趋恶化。这种恶果的产生,与人的任意妄为和生态意识、环境意识淡薄有着密切关系。道家正是从“道法自然”、“自然无为”这一原则出发,主张尊重生物的生存权利,维护生物的自然天性,以期建立人与生物之间的融洽关系。遵循这一原则,对于相信自己“无所不能”的人类来说,无疑是一剂“清醒剂”。它必将促使人们用一种全新的眼光来看待自然、看待人们生存的这个世界,变革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生存态度,矫正人与自然之间的二元对立,促成平衡态的一元世界的产生。
    三、道家知足知止的适度发展思想,为强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提供了重要启示
    在道家看来,人类私欲的膨胀是导致自然破坏、引起社会动荡的最大祸害。“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即世界上最大的祸害莫过于不知满足、不知适可而止;世界上最大的错误莫过于贪得无厌、放纵欲望。任何事物都有一个“度”,要把握好这个“度”,在“度”的范围内行事,才会得到真正的满足。因此,我们要“知足知止”,把自己的欲望保持在自然界的承受能力范围之内。老子认为人生在世,不能被物欲所牵累,不能贪得无厌,即所谓:“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知足不辱就是提醒人们要节制物质欲望,避免对自然资源过度开发,要考虑世界。知止不殆,就是说在追求发展时,保持适度的增长,要充分考虑到自然界生态环境的承受限度,在利用自然资源时能“去甚、去奢、去泰”。“甚”、“奢”、“泰”皆过限之词,即是指“贪图无厌,私欲无止,富贵荣利迷惑其心”的意思。将此思想引之于科学发展,则可以理解为,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实现科学发展的具体途径是人类通过克服自己的私欲、贪心,使其行为符合适度的原则,而不要无限制地过度掠夺自然。
    面对当代工业文明和科学技术所造成的生态环境的日趋恶化,人类虽不能完全按照老子的“复归于朴”的原则,返回到生产力极端低下的原始社会,去消极地适应自然,以保持人与自然的静态和谐。但是,人类在反省现代生态危机中已认识到,这一严重后果都是由于人类只顾眼前经济利益,而无限制地乱伐森林,过度地使用土地和草地,过度地开采矿藏和地下水源,过度地捕捞水产和捕猎野生动物,过度地施放工业污染物,过度地自我生产等行为所造成的。于是,现代环境科学家自觉地吸取了道家的生态智慧,提出发展经济的“适度”原则,主动主张节约,有限度地利用和开发白然资源,反对为了满足人类的无休止的欲望而毫无节制地向大自然索取,从而破坏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自然生态环境。在这方面,《道德经》崇俭抑奢、“知足”、“知止”的思想,包含着对科学发展的社会至为重要的价值观。只有兼顾当代人的利益、子孙后代的利益以及地球上其它生命的利益,才能重新建立起人与自然之间原本存在的亲和关系,真正实现生态、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
    四、道家重生贵人的平等价值理念,为体现人本旨归的科学发展提供了参照意义
    道家重生贵人,把对人的生命的尊重推及到对自然界万物生命的爱护,以普遍的宇宙生命为中心,尊重包括动植物在内的所有生命物种,尊重天地的自然存在。道家认为,既然道是宇宙间一切事物的创造源泉,天地万物包括人在内都是道自然运作和无为自化的产物,所有的事物都得道而生、得道而成,因此“物无贵贱”“万物一齐”。(《庄子·秋水》)依据这一价值观,道家肯定自然界的一切生命如人一样,都有依照自己本性生存的权利,任何人都无权干涉和践踏这些权利。人类在宇宙万物面前,只能“放德而行,循道而趋”,即尊重自然之本性,遵循自然之法则,顺应自然之趋势。庄子把这叫做“以天合天”,并借助鲁侯养鸟的故事对此作了进一步说明:“以鸟养养鸟”,即按鸟的自然本性去养鸟,其结果是“命有所成而形有所适”;相反“以己养养鸟”,即按人的价值观念去养鸟,结果三日而死。敬重生命成为道家生态伦理的一个重要原则。所以,应怀着对生命的敬畏与热爱的心情,从事保护生命、善待万物的事业。道家还认为,尊重和敬畏生命,进而善待生命,必须先要从人的身心和谐开始,进而推及周围的群体。“夫人能深自养,乃能养人。夫人能深自爱,乃能爱人。有身且自忽,不能自养,安能厚养人乎哉?有身且不能自爱重而全形,谨守先人之祖统,安能爱人全人?
    道家的生态伦理观虽然强调了物我一体、人与自然万物的整体性,但并非如一些人所误解的把人完全等同于自然物,甚至降低到一般的动物层次,并因此取消人的主体性、否定人的价值。事实上,道家非常重视人的价值,只是提醒人们应把自己放在恰当的位置上,不要过分夸大自身的价值,不要把自然看作是任人宰割的对象,天与人之间不是主宰与被主宰的关系。老子认为,宇宙间有“四大”,即“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在老子看来,人是与天、地、道同大的,“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可见,老子并没有忽视人的特殊地位。人实高与物,而非与物等同。然而人并非宇宙中的独大者,人还必须法天、法地、法道。人再大也在天地之间,也要遵从自然之道,这就是道家所讲的天与人不相胜。天人虽不相胜,但可以结合,天地自然,人亦自然;天道自然,人道无为,天道与人道就在“自然之道”中相互融合、相互贯通。在这里,老子既看到了人之“大”性,也认识到了人有自己的限度和范围,这无疑是非常深刻、合理的。道家以其自身独特的方式,主张从道的观点来看待事物,反对以人类中心主义的眼光来看待事物。人如果只是从自己的利益出发,仅仅把人以外的事物当成实现自己目的的工具,就会违反万物的自然之性,扰乱生态系统的自然进程,破坏天地万物的自然秩序。事实正是如此,人本来就是大自然的产物,只有与大自然融合在一起才能体会到真正的自由和满足。
    当然,道家生态伦理思想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与不足。道家生态伦理思想是科学尚未充分发展时思辨的产物,含有将自然生态环境过于理想化,不求改造环境,把发展经济提高技术同保护环境视为对立物等负面的思想因素,这需要在当代生态伦理和哲学的视野中加以改进和完善。今天我们要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科学合理地继承和发扬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精髓的生态文明理念是我们的必然选择。只要我们坚持科学的方法论原则,对传统的道家思想进行批判的继承,取道家思想之精华,密切结合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实际,我们就一定能弃浊扬清,相信道家生态伦理思想就能在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中助一臂之力。
                     (转载自 闽江学院学报. 2010(04) 黎卫金/文)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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