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董恺忱 范楚玉 二十四节气是中国传统农学指时体系中最具特色的重要组成部分(资料图) 一、《淮南子·天文训》中关于二十四节气的系统记载 《淮南子·天文训》中关于二十四节气的系统记载 二十四节气是中国传统农学指时体系中最具特色的重要组成部分。二十四节气的形成,经历了漫长的过程,到了秦汉时期而臻于完备。在《淮南子·天文训》中就有关于二十四节气的系统记载。为醒目见,兹列表如下: 《淮南子·天文训》所载二十四节气比之前代有明显的进步,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是二十四节气名称与顺序的定型。上篇谈到,关于二十四节气名称的系统记载,始见于《逸周书·时则训》。但据卢文弨的考证,《时则训》中“雨水”和“惊蛰”、“清明”和“谷雨”的前后次序,原来应是相互调换的。也就是说,先秦时代虽然已经具备产生二十四节气的条件,但当时二十四节气的名称与后世不完全一样,今本《时则训》二十四节气的名称和顺序可能经过汉代人的整理和修改。但《淮南子》所载二十四节气的名称和顺序,已经与后世完全相同,历二千多年而没有改变。这标志着二十四节气的定型。 其次是二十四节气的天文定位。《淮南子·天文训》是按“斗转星移”的原则,根据北斗星斗柄的指向来定二十四节气的。正北的子辰与正南的午辰相连(经),正东的卯辰和正西的酉辰相连(纬),形成两条相互垂直的线(“二绳”)。斗柄“中绳”分别为冬夏二“至”和春秋二“分”,与《鹖冠子》“斗柄东向,天下皆春;斗柄南向,天下皆夏;斗柄西向,天下皆秋;斗柄北向,天下皆冬”的记载一致。“二绳”把天穹划分为四区,即分别由丑寅、辰巳、未辛、戌亥组成的四钩。每一方的中心处叫“维”。“东北为报德之维,西南为背阴之维,东南为常阳之维”。“两维之间,九十一度十六分度之五而升,日行一度,十五日为一节,以生二十四时之变。”见下图: 北斗运行定二十四节气图 《淮南子·天文训》还以阴阳二气的消长为理论依据,对二十四节气的气候意义作了简要的描述。如冬至、夏至分别是阴阳二气盛衰转换的枢纽,有相应的物候与日晷:“日冬至,井水盛,盆水溢,羊脱毛,麋角解,鹊始巢;八尺之修,日中而景丈三尺。日夏至而流黄泽,石精出;蝉始鸣,半夏生;蚊虻不食驹犊,鸷鸟不搏黄口;八尺之景,修径尺五寸。景修则阴气胜,景短则阳气胜。”春分、秋分则分别以“雷行”、“雷戒”为标志,它们所在的夏历二月和八月,“阴阳气均,日夜分平”,是冬半年和夏半年的分界,“故曰二月会而万物生,八月会而草木死”。立春“阳气解冻”,立夏“大风济”,立秋“凉风至”,立冬“草木皆死”,也描述得相当准确。《淮南子·天文训》只对“二绳”、“四维”上的八个节气气候意义作出解释,而其他节气的气候意义实际上已经包括在其名称中了。这些解释是建立在精密的天文定位的基础上的,它标志着中国古代人民对二十四节气的认识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 二、历法的改进和二十四节气与农历月序的协调 二十四节气在中国古代农业生产中作用的充分发挥,还有赖于历法的进一步完善。 (一)从颛顼历到太初历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根据当时流行的五德始终说,自认为秦是以“水德”取代了周的“火德”,必须对正朔、历日制度作相应的改变,于是颁发了全国统一的“颛顼历”。以夏历十月为岁首,仍称“十月”,第四个月则称“端月”(端月即正月,因避秦羸政名讳而改“正”为“端”)。汉代秦后,仍然延续颛顼历实行达百年之久。但民间自周代以来,在实际的生产和生活中,一直采用比较符合季节实际变化的“夏时”。出于政治需要而实行的,以十月为岁首的颛顼历,与四季顺序和民间习惯不协调的矛盾,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突出。而且颛顼历本已疏阔,行用一百多年来,误差越大,出现“朔晦月见,弦望满亏”(《汉书·律历志》)等月相名不副实的现象,已经到了非改革不可的地步了。 朔晦月见,弦望满亏(资料图) 元封七年(公元前104年),汉武帝下令由公孙卿、壶遂、司马迁等“议造汉历”,并召募了一批民间的制历能手参加工作;由于改行新的历法,把元封七年改为太初元年,新历法也就命名为太初历。太初历以孟春正月为每年的第一个月,明确规定一个回归年由二十四节气组成,而把闰月设置在没有中气的月份,这就不但解决了长期以来历法与民间生产和生活习惯的矛盾,而且建立了朔望月与二十四节气协调的对应关系。这是中国传统历法中意义深远的改进。 我们都知道,二十四节气是从标准时体系发展而来的,而标准时体系则是为了弥补以朔望月计时的某些缺陷而产生的。二十四节气本身也有一个与朔望月协调的问题;但在很长时期内,这种协调没有能够最终完成。原因是置闰没有规律,缺乏正确的准则,以至节气与月序不能一一对应,不便于生产季节的推算;在实行年终置闰的颛顼历时,这种情形尤甚。太初历以无中气之月为闰,使这个长期困扰人们的问题获得解决。 《汉书·律历志》云:时所以纪启闭也;月所以纪分至也。启闭者,节也;分至者,中也。节不必在其月,故时中必在正数之月。 《续汉书·律历志》云:月四时推移,故置十二中以定月位。有朔而无中者为闰月。中之始曰节,与中为二十四气,以除一岁日,为一气之日数也。 二十四节气是从标准时体系发展而来的(资料图) 当时二十四节气均称“气”,每月二“气”,前者(单数)称“节”或“节气”,包括启(立春、立夏)闭(立秋、立冬)在内;后者(双数)称“中”或“中气”,包括分(春分、秋分)至(夏至、冬至)在内。节气可以在本月的上半月,也可以在上月的下半月,但中气必须分配在指定的月中。这就是“置十二中以定月位”。如以古之“八节”而言,春夏秋冬四季(时)是从立春、立夏、立秋、立冬(启闭)开始的,不一定在规定的月中,而作为季节中点(时中)的春分、秋分、夏至、冬至,则固定在每年的二、五、八、十一月中。由于实行“置十二中以定月位”,节气、中气和月份的关系就基本固定了。见下表: 如果遇到闰年,一年中有十三个月,总会有一个月没有中气,就拿它作为闰月(“有朔而无中者为闰月”)。这样安排闰月,可以使节气(包括“中”与“节”)与月序的偏离不超过半个月。这种历法,对生产和生活的安排无疑是很有利的。 (二)从太初历到后汉四分历 但太初历也有其缺点,它是八十一分历,即一个朔望月的日数(朔策)为29又43/81,由此导出的回归年日数(岁实)为365又385/1539。这两个数值比四分历的相应数值(29又499/940,365又1/4)的误差都大。公元85年,东汉编訢、李梵、贾逵等集体修订了干象历,干象历重新采用了四分法,取一年长度为365又1/4日,故又称“后汉四分历”。 “后汉四分历”还列入了二十四节气的昏旦中星,以及昼夜刻漏、晷影长短的实测结果。这些使得二十四节气进一步趋于完善。下面以冬至、小寒为例列表如下: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