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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家“自然”概念的意义及对当代生态文明的启示

http://www.newdu.com 2017-12-28 道学网 张晓光 参加讨论

     [摘要]道家的“自然”概念与西方的“自然事物总和或聚集”的“自然”概念存在着很大差异。西方的自然观完全是客体属性,指向事物总和或聚集。道家的“自然”在指向“天”与“地”客观世界的同时,更指向了主体,呈现出主体对他人、对社会、对物质世界的一种态度和一种境界,属于伦理、认识论及审美的综合判断,表现为一种“关系”的“集合”。道家的自然观与当下人类要尊重和爱护自然,将人类的生活建设得更加美好的生态文明观有相似之处,在自然观、价值观、发展观和消费观等方面对现代人具有重大的启示。
     [关键词]道家;自然概念;生态文明
     [中图分类号]B2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5478(2011)06-0010-06
     [作者简介]张晓光(1956-),男,吉林长春人,湖州师范学院文学院文艺学教研室主任、教授,研究方向:生态美学。湖州师范学院文学院,浙江湖州313000。
     一、道家首创的“自然”概念对人类文明发展史具有重要意义
     多数学者认为“自然”概念出现于公元前6世纪古代希腊的爱奥尼亚学派(Eleaticism)。爱利亚学派中影响最大的人物巴门尼德(Parmenides,约公元前515年-约公元前445年)认为,自然界所有的变化都是些转瞬即逝的表面现象,蕴藏在这些不断变化的表面现象内部的是不变的实体。这种认识代表了古希腊哲学家们想用一种理性的方式取代传统的神秘主义来对自然界中所发生的一切事件做出解释。①然而,虽然巴门尼德的思考为当代自然观确定了发展基础对象,奠定了此后西方的自然观都是对这个“不变的实体”概念的不同诠释,但是巴门尼德当时并没有解释“不变的实体”究竟是什么,更没有提出自然”的概念。事实上,早于巴门尼德的道家学派创始人老子(约公元前575~约公元前471年)应该是第一个明确提出并使用“自然”概念的人。《老子》一书中提到“自然”一词共有五处②:“太上,不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悠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1](P10)“希言自然。故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1](P13)“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1](P114)“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1](P31)“是以声(圣)人欲不欲,而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而复众人之所过。能辅万物之自然,而弗敢为。”[1](P39)
     由此,《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中把“自然”解释为:“中国哲学术语。道家用以指原始本来状态。……也指道家理想的生活方式。”[2](P568)日本学者池田知久也认为,“自然”在中国思想史中作为确定的词出现,也以《老子》一书中的五个“自然”例-10-子为最早。但是,《老子》第二十五章中有将“自然”作为名词的用法,由此判断,这也不是最早出现的“自然”一词。他推断,更早的“自然”一词应该出现在原始道家中,可能是在《老子》以前的初期道家的文献中。[3](P288)日本学者在这里只说对了一半。事实上,老子的“自然”观不仅在中国文明发展史中具有重要的地位,从全球文明发展史来看,“自然”的概念始出道家老子,后经庄子及其他道家经典演绎,对“自然”的释义构成了道家理论体系的核心内容,因此道家的自然观在世界文明史上也具有独特贡献和学术价值。不过,由于西方现代自然观的遮蔽,影响了对道家自然观的理解和诠释,进而影响了对“自然”这一范畴的现代意义研究和发掘。西方学者认为,贯穿在早期希腊文献史中,在爱奥尼亚哲学家那里,“自然”唯一的含义是,总是意味着某种东西在一件事物之内或非常密切地属于它,从而它成为这种东西行为的根源。而“在现代欧洲语言中,‘自然”一词总的说来是更经常地在集合的意义上用于自然事物的总和或聚集”[4](P47-48)。可见,当下西方的“自然”概念是指集合意义上的自然事物总和或聚集,人们无论何时何地总是以此作为全部对象和评价标准,结果混淆或忽视了“自然”概念的历史意义,从而造成许多混乱,其中对道家“自然”概念的理解就是一例。
     道家的“自然”概念与西方的“自然事物总和或聚集”“自然”概念存在着很大差异。西方的自然观完全是客体属性,指向事物总和或聚集。道家的“自然”在指向“天”与“地”客观世界的同时,更指向了主体,呈现出主体对他人、对社会、对物质世界的一种态度和一种境界,属于伦理、认识论及审美的综合判断,表现出一种“关系”的“集合”。刘笑敢先生在1995年提出,道家关于自然的理解具有“自发性”、“原初性”和“延续性”三种基本含义。[5](P39)自然是不需要外界作用而存在发展的,它是原有状态的平静的持续,同时包含着事物自身内在的发展趋势。从这个角度理解道家的自然,虽然它具有有助于理解作为认识人类社会与宇宙天体运动演化系统的道家自然观的思想和方法论意义,但对道家自然观本身的阐释却显得薄弱和不够。当然,刘笑敢先生在2006年对道家自然观又有新的阐释。他认为,“自然”的概念和价值来自于“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里的自然不是自然界,不是物理自然或生物自然,也不是社会的原始状态或没有人类文明的状态。为了避免误会,我们可以称之为人文自然。[6](P46)这一思想进一步揭示了道家自然概念的主体属性和人文意义。同年,孙邦金也撰文指出,“自然”在庄子那里并不是指一个自然物或自然物的集合,而是指自然界生成存有的本性。随后在2007年,赵梵先生提出,道家“自然”的概念有两层基本含义:⑴内在本性。这是说万物的本性是不假人为、自然而然、本来如此的。⑵精神境界。老子从自然之道出发,认为自然无为是理想社会。[7](P2)那么,道家“自然”何以是一种精神境界?怎样达到主客观的统一?又是怎样实现其伦理、认识论及审美的综合判断的呢?
     首先,道家的自然观是认识自然、社会和人自身的一把钥匙。“自然”原义为自主,即不藉由他人的力量,完全源于自身力量的这种或是成为这种的事物。“自然”在“天”、“地”、“人”和“道”当中,并不是某种形式上固定的存在物,“自然”乃是一个过程,是主客体以一种特殊的方式相互作用从而达到的一种运动状态。因此,《老子》中的“自然”作为对“道”的表述,揭示了“道”的根本属性和完美状态,并非是一种实体性的存在,只是用来指“道”本身变化流行的一种顺利、和谐和完美的过程:万物皆按其本性而生长,既无既定成规,亦无既定目的,各得其所,无为而治。顺着这个思路,我们可以了解,《老子》利用“道”的概念将天、地、人组合成一个整体,将思考范围扩大到整个宇宙,从人生活的整个自然、社会出发去审视事物,形成了朴素的整体观念。《老子》用“自然”的方法让万物“呈现”“自然”的状态—————自动“显现”、自动“呈现”、自我“涌现”,这才是《老子》的“自然”。因此,《老子》的“自然”概念的最高处乃是揭示了一条使物回到“自身”的道路,只是呈现了万物的本真的存在———自由的存在。“自然”就是真实的存在本身———自主,是本真的敞亮与涌现,是万物的自我照亮与回归。只有澄明的心境,才能领悟到自然之本真;只有去除己之蔽,才能除去物之蔽;只有在这种双向的“去蔽”中,“自然”才能生成本体论和认识论的意义。
     其次,道家自然观不仅是认识和理解世界的钥匙,同时也是人们的行为规范,具有伦理的力量。《老子》认为,“自然”不仅是万物之本,天地之根,而且是万物运行的客观规律。“自然”是不断地变化又无处不在的,这种运动是绝对的,不殆的。《老子》开宗明义,直截了当地告诉人们“道可道”,“名可名”。这说明,自然的法则、原理、规律等是可以解说和表述的,并不神秘,人类可以发现并掌握它。人不能在否定了天、地、道中的“自然”规律下独立存在,人是受天、地、道的共同规律制约的,而且和天、地、道一样皆法于“自然”,即要遵循自然,效法自然。对圣人而言,这更体现一种对万物之生存状态的关心与呵护的责任感。老子说:“是以圣人欲不欲……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这里的“辅万物之自然”表明了圣人对万物的关切之情,“辅”就是从旁辅助、扶助或帮助,而不是直接干预,更不是控制、操纵。“辅万物之自然”是圣人可以做、能够做、应该做的,而其他的行为则是圣人“不能”做的。道家的清静无为、顺其自然的思想,经长期的历史积淀,而形成了悠久的文化传统,它不是以理论的学术的形态,而是以信仰的形态,深深地影响着历代的中国人。
     再次,道家世界中的“自然”一词,既有万物“自主”的含义,也有顺应自然规律、自然而然所表现出的自然美的含义。在老庄的世界中,自然万物以“道”为本源,“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自然万物都是“道”运行衍生的结果,高山流水、飞禽走兽、草木虫鱼都是自生自长,各得其所,各显其性,充满生命活力。无论是大鹏鸟还是斥鴳鸟,也无论是朝菌蟪蛄还是溟海灵龟与大椿树、泥中神鬼与濠梁之鱼,它们都是充满生命力的个体,在自身的生存环境中自得其适。生命源于本然。对自然的尊重,对自然生命的尊重,使自然得以自行显现、回归自然本然的状态,这恰恰是老庄美学思想的精华。老庄以“自然”为最高的美,在自然中人的审美生成,人固有的本性,使人在与自然界的交换中人化了自然界,而人化了的自然界又塑造了人的感觉能力(包括美感能力)。老庄所勾勒出的富有生命感、和谐感的自然,奠定了人与自然之间的亲和关系基础。自然以其生态存在影响着人类的生态生成,在这一“生成”的历史进程中,衍生出了具有浓烈道家思想倾向的自然生态审美情趣。在“天人合一”思想观念下,人对山水草木情有独钟,在自然中感悟、抒情。自然是充满生机与活力的自然,道家主张将人的整个生命投向大自然,在自然中寻找精神归宿。“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是一种精神境界,“诗意的栖居”也是一种精神境界,“自然”最高的境界是“天人合一”。可以说,道家“自然”概念具有伦理的、认识论及审美的综合意义。
     二、道家自然观与西方自然观的契合与差异
     既然道家的“自然”指向主体,呈现出主体对他人、对社会、对物质世界的一种态度和一种境界,属于伦理、认识论及审美的综合判断,表现出一种“关系”的“集合”,富有独特的东方文化色彩,那么就自然区别于西方的自然观。道家“自然”观与西方自然观的契合与差异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自然”合目的性方面,道家自然观与西方自然观存在着契合与差异。对道家而言,“自然”既是根源性的,同时又是目的性的;既是人的最原始本真的存在状态,也是人的生命活动的归宿。庄子讲“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这是把老子讲的真正的“无为”原理、原则具体化了。庄子的“至人”含义是,“至者,到也”,人要是做人做到了头,能把握自己的生命,就叫作“至人”;如果没有达到这个境界,就不算“至人”。怎么才能成为“至人”呢?道家认为,只有“乘天地之正,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者”,才能做到“至人无己”。这也是“自然”合目的的最高境界。在古希腊的前哲学时代人尚未发现“自然”的阶段里,人们尚不清楚“自然”与“人为”的区别。人类的各种行为习惯、行为方式,与下雨、打雷这些自然现象没有什么区别;人类的行为习惯与我们现在的那些所谓自然规律、自然现象没有什么不同。因而,人与自然是同一的,互为目的。这也是古代中外哲学家们的共通之处。
     在古希腊,最早的那批哲学家之所以成为哲学家,就是因为他们发现了“自然”。他们从神话的思考模式发展为以经验与理性为基础的思考模式。他们的目标乃是找寻大自然变化的自然的而非超自然的解释,因而最早的哲学家就是一群谈论“自然”的人。
     但是人们却发现,城邦生活是违反“自然”的,所谓集体主义的城邦精神只不过是人为约定而成,没有什么神圣性可言;真正符合“自然”的生活,肯定是那种根本上有别于集体主义利他性的、独立而利己的生活。这种“自然”的生活,是以自身的快乐为目的,而弃绝那种为他人谋利的义务。因此,在古希腊一部分哲学家那里,自然的就是善的,而善的就是快乐的。显然,古希腊原初的自然观是一个有生命的、合目的的自然观。但是,西方自然观有着与道家自然观不同的发展方向。早在亚里士多德那里,“质料”就是作为形式即目的对立面而出现的。近代西方人接受了这个传统,而且,由于近代西方哲学的主要问题是认识论问题,物质与心灵的对立就显得尤为突出。以此二者的对立来界定的物质,必然是一种无目的性的存在,因为合目的性恰恰是意识的根本特征。还有,近代西方人认为物质的规定性是所谓“第一性质”,即广延、形相、运动、静止等。这些都是量的规定性,并没有超出当时数学和物理学的范围。这样的物质概念,既符合无目的性要求,又符合可把握性要求。近代以来,“自然”一词更多是作为一切天然事物的集合,作为自然界、世界或在不严格的意义上称为“宇宙”这个意义上被使用。这个“自然”不是作为事物内在的本性与根源,而是具体存在物的集合。这个作为“物”的“自然”,成了现代科学技术探索与掠夺的对象。由此构成了道家自然观与西方自然观最主要的差异。
     第二,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道家的自然观与西方后现代主义存在着契合与差异。人与自然的关系是生态文明的基础,文明的转型首先是人对自然的认识、理解和态度发生了重大变革。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的转变,正是基于自然观的转变而发生的。西方自然观发生第一次重大转折是在雅典时代,普罗泰格拉(Protagoras,约公元前487年-约公元前411年)宣布“人是万物的尺度”的命题时,人便与自然分开了,这也是后来“二元论”的哲学基础。17、18世纪流行于西欧的机械决定论自然观认为自然是由物质构成的。拉普拉斯认为,只要知道组成宇宙的各个质点的瞬刻的构形与速度,一个头脑精细的人就可以算出宇宙的整个过去和未来。这样,自然完全在人的掌握之中,表明人类已摆脱了臣服状态,成为自然的主人了,故而这种自然观是人类走向自由的一个标志。但是,该自然观本身又是与自由不相容的,是对自由的否定。
    到了近代,西方自然观才真正走上了机械论的发展道路。人对自然的态度由原先的敬畏转而变成了粗暴,在自然面前骄傲自大的情绪日益滋长,“人类中心主义”开始出现,并对以后人类的思维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使人与自然的关系发生分裂,乃至形成了对立。后现代主义自然观对近现代西方自然观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认为人来自于自然,人类本来就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只是因为人类的理智尚不健全,才会为自己所谓的成就蒙蔽,才会在自然面前妄自尊大,并做出种种破坏自然,进而危及自身生存的行为。这多么接近道家的“自然”概念的本意啊。
     因此,道家的自然观具有强大的现实意义,充满了正确认识与对待自然、解决生态失衡与生存危机、进一步在发展中实现与自然和谐与统一的宝贵智慧。老子的自然观具有亲和性、同一性,体现着一种淡然无极、返璞归真、回归自然的审美理想境界。“古之善为士者……豫焉若冬涉川。犹兮若畏四邻。俨兮其若容。涣兮若冰之将释。敦兮其若朴。旷兮其若谷。混兮其若浊。”[1](P8)老子在观察体悟大自然中,追寻着人生最高的审美境界:人与自然息息相通,我是自然,自然是我,以我之自然,合物之自然。在这样的状态下,生命真正按照自然的样子呈现,自然以自己的方式敞开,人与自然深度契合。日本物理学家汤川秀树对老子的思想很惊讶,他说:“早在二千多年前,老子就已经预见到了今天人类文明的状况。或许这样说更正确:老子当时就发现了一种形势,这种形势虽然表面上完全不同于人类今天所面临的形势,但事实上二者是很相似的。可能正是这个原因,他才写了《老子》这部奇特的书,不管怎么说,使人感到惊讶的是,生活在科学文明发展以前某一时代,老子怎么会向近代开始的文明提出那样严厉的指控。”[8](P71)
     三、道家自然观对当代生态文明的启示
     生态文明,是一种以尊重和维护生态环境为主旨、以可持续发展为根据、以未来人类的继续发展为着眼点的文明形式。这种文明观强调人的自觉与自律,强调人与自然环境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处共融。这种文明观同以往的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具有相同点,那就是它们都主张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发展物质生产力,不断提高人的物质生活水平。但它们之间也有着明显的不同,即生态文明关注生态,强调尊重和保护环境,强调人类在改造自然的同时必须尊重和爱护自然,而不能随心所欲,盲目蛮干,为所欲为。很显然,道家自然观在伦理的、认识论及美学方面的有机论构成,与当下人类要尊重和爱护自然,将人类的生活建设得更加美好这一生态文明观有着相似之处,并对现代人具有重大启示。
     启示之一,从自然观上看,道家自然观在消除当代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误解方面具有积极意义。老子在“道法自然”的基础上,倡导人与自然的亲和性、同一性,倡导生命与生命、生命与自然的和谐共生。这种思想也正是对西方主客二元对立思维方式的超越。道家自然观视客体为主体,把人与自然的关系规定为主体与主体的关系,即生命与生命的关系。这正切合和体现了当代生态文明提出的“主体间性”的哲学理念。这种理念认为,自然界是客观自然与历史自然的统一,人的价值是自然价值的延伸和升华。作为自然的一部分,人的内在价值也只是自然的内在价值的一部分,人类应在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基础上利用与改造自然,从而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启示之二,从价值观上看,道家学说强调自然性,强调“体道而行”、“体道而生”,强调万物都从“道”那里获取生命的资助,而且这种资助从不匮乏,因而“自然”与“道”具有普世价值。《庄子·知北游》中记载了孔子向老子问道的故事,形象地说明了“道”的渊博无穷和生长万物的伟业。孔子说:“今日晏闲。敢问至道。”老聘曰:“汝齐戒,疏瀹而心,澡雪而精神,掊击而知!夫道,窅然难言哉!将为汝言其崖略。”“夫昭昭生于冥冥,有伦生于无形,精神生于道,形本生于精,而万物以形相生。故九窍者胎生,八窍者卵生。其来无迹,其往无崖,无门无房,四达之皇皇也。邀于此者,四肢强,思虑恂达,耳目聪明,其用心不劳,其应物无方。天不得不高,地不得不广,日月不得不行,万物不得不昌,此其道与!”[1](P323-324)庄子已看到礼法、仁义的弊病———遮蔽或曲解了“道”。天没有它便不会高,地没有它便不会广,日月没有它便不能运行,万物没有它便不能昌盛,这不就是“道”么!
     今天,我们站在人类和社会的立场上看,社会要发展,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很重要;但站在动物、植物的立场上看,站在山川、草原、湖泊的立场上看,这些对象全部受到人类文明的侵害。因此,道家认为,博读经典的人不一定懂得真正的道理,善于辩论的人不一定就格外聪明,圣人因而断然割弃上述种种做法。如今社会发展越快,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也越严重,这样,人类社会乃至地球生态环境离毁灭、死亡就越近。有人认为道家学说消极,这要看我们从什么样的角度去理解。若为人类社会的长治久安、可持续发展计,道家学说不失为一贴清醒剂,表现出超常的智慧和高明。它的普世价值就是以“自然”为最高范畴,体现了人类的共同利益,共同需求和价值追求,是促进不同价值主体或不同文化传统之间交流、对话从而达于和谐的价值观念体系,也是具有人类共同的基本理念和共同原则,并适合在实践中普遍采用的价值观念体系。
     启示之三,从发展观上看,生态文明要求发展必须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后者决定发展的规模、速度和模式。开发改造利用自然,必须以自然规律为准则;只有把发展强度控制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之内,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从这一点上说,庄子“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的故事发人深思。人类由于自身的行为和活动而使自己陷入困境,面临威胁自身生存和发展且无可逃避和转移的危机,人类应当而且只有靠自己的行为和活动来拯救自己。这也就是同样作为生命有机体的人类和鱼类的区别所在。作为地球上生命有机体发展的最高形式的人类,与鱼类以及其他一切较低形式的生命有机体的最大区别是:人类可以通过自己的实践活动改变和改造对象,并按照最有利于自身生存和发展的目的和方式调整和重构自己与自然界的关系;人类既可以“杀鸡取卵”、“竭泽而渔”,乃至毁灭地球和人类自身,同样也可以再生产一个自然界,使人与人之间、再生产的自然界与持续生存与发展的人类之间保持一种和睦、和谐与动态平衡。地球上的生命有机体经历了漫长而艰难的进化过程,作为自己进化和发展的最高形式的人类从中获得了自我拯救的能力。这种植根于且超越于生存本能的自我拯救能力,才是真正值得人类骄傲自豪和弥足珍贵的东西。人类运用自己的自我拯救的能力,既可以在危机来临时相濡以沫,同舟共济,也可以各尽责任和义务,相忘于江湖。这才是鱼类和地球上一切以其他形式存在的生命有机体都自愧弗如的原因。这或许就是庄子“鱼”的故事给人们的启示,我们可以借此领悟“相忘”的真谛。
     启示之四,从消费观上看,庄子提出了顺物自然、无为而为的思想,这对倡导“适度消费”、“绿色消费”,反对盲目消费、高消费以及过度消费的生态文明生活方式具有启示意义。人类对自然的索取不能是无限的、无条件的,改造自然要以不损害自然的整体稳定和其他生物的生存与繁衍为前提。庄子为了让人把握大自然概念本身所含的自然本性之真,提出两条伦理原则:一是积极的环境伦理,即“顺物自然”、“常因自然”、“以天待人”、“依乎天理”;二是消极的环境伦理,即上述的“不以人助天”,“无以人灭天”、“不以人入天”。“以人灭天”会有什么后果呢?庄生借寓言故事告诉我们有为、人为的后果是败亡。故事中的南海的大帝名叫儵,北海的大帝名叫忽,中央的大帝叫浑沌。儵与忽常常相会于浑沌之处,浑沌总是以十分丰盛的食物款待他们。儵和忽在一起商量如何报答浑沌的深厚情谊。人人都有眼耳口鼻七个窍孔用来视、听、吃和呼吸,唯独浑沌没有,他们试着为他凿开七窍。他们每天凿出一个窍,凿了七天,浑沌却死去了。
     自然观无论在东方或西方的文明史中都属于重要的哲学与美学范畴,它的演绎与发展,影响了东西方文明的内涵与发展方向。我们可以从不同民族、国家自然观念的历史演变出发,考察人类文明的历史演变。如果说道家的自然观的影响过去只限于中国,那么在人类文明交汇的今天,它便具有了世界性的实践价值和现实意义。
     注释:
    ①此类观点比较有代表性的如张功耀在《科学技术学导论》(中南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所论,认为自然观开始于古代希腊对“不变的实体”的追求。柏拉图的“数学实体”、亚里士多德的“基质”、笛卡尔力学自然观的“原子”(不变的粒子)、奥斯特瓦尔德的“能量”、伯纳德的“内部环境”,都是对这种“不变的实体”的诠释。因此,整个自然观的历史演变都可以理解为关于“不变的实在”的历史。
    ②引自《老子》一书的例证,以马王堆帛书《老子》甲本为主,《老子》甲本残缺的地方据《老子》乙本补之(均为国家文物局古文献研究室编的《马王堆汉墓帛书〈壹〉》所收,文物出版社1980年3月出版)。《老子》甲本、《老子》乙本均残缺的地方,则以通行本的经文补之。
     参考文献:
    [1]诸子集成(卷三)[M].上海书店,1986.
    [2]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第九卷)[M].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6.
    [3][日]池田知久.论老庄的“自然”———兼论中国哲学“自然”思想的发生与展开[J].湖南大学学报,2009,(6).
    [4][英]柯林伍德.自然的观念[M].吴国盛,柯映红,译.华夏出版社,1999.
    [5]刘笑敢.《老子》自然观念的三种含义[J].哲学动态,1995,(6).
    [6]刘笑敢.老子古今[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
    [7]赵梵.道教自然观研究[M].巴蜀书社,2007.
    [8]董光璧.道家思想的现代性和世界意义.道家文化研究(第一辑)[M].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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