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 要:道教将出世解脱与入世修行相结合,具有重视现实伦理的特点。道教孝道观总体上吸收借鉴儒家孝道伦理,既有善事父母的基本要求也由孝推忠,将孝道泛化。但因道教宗教目标与儒家入世理想的差异,道教孝道观又有自身一些特征,主要体现为将宗教目标贯注于养亲荣亲的孝道内涵中、将孝道发展为保养身心的修炼操作技术以及在孝道观中推尊母亲的地位三个方面。 郑长青,厦门大学哲学系中国哲学专业博士研究生;詹石窗,哲学博士,四川大学老子研究院院长、四川大学道教与宗教文化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题词:道教 孝道 在道教形成与发展的过程中,它既追求其出世解脱之仙道,又注重入世伦常之人道,并将二者协调起来,强调仙道与人道同修。出世解脱与入世修行相结合,这形成了道教重视现实伦理的特点。从总体上看,道教孝道大量吸收了儒家孝道伦理的内容。但是道教作为一种传统宗教,其目标与儒家入世理想并不同,因此道教孝道又有其自身的一些特点,特别是始终将超越、升华生命的精神贯注于其中。 一、道教孝道观与儒家的渊源关系 如众所知,自孔子继承发展西周以来的孝道,历经曾子、孟子、荀子,直至《孝经》出现,从而标志着儒家孝道伦理的完成。汉代时《孝经》地位上升,孝的观念逐步兴盛,加之统治者以“孝治天下”为指导思想,儒家孝道自汉代起就渗透到社会与政治生活的各个方面。道教是中国本土宗教,形成于东汉后期,可以说自其诞生之时起就处在一个儒家孝道伦理兴盛的文化氛围中。道教思想源头与西汉前传统文化的诸多方面皆有关系,在其形成与发展过程中都处于儒家伦理文化影响之下,故而它不可能与儒家孝道无涉。 实际上,我们翻检道教经典,不难发现道教自其初创期起就吸收儒家孝道伦理,并在其发展历史进程之中始终加以关注。儒家孝道内涵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善事父母的基本规范,二是立身、事君、处世的泛化规范①。如果我们将道教孝道内涵以儒家孝道这两方面的要求进行梳理,不难看出道教孝道首先是建立在对儒家孝道伦理的吸收与借鉴基础之上的。 儒家孝道伦理要求儿女必须居家孝亲,昏定晨省、扇床温席、侍奉汤药,无微不至地照料父母的衣食住行。道教孝道对善事父母也有相关要求。早期道经《太平经》谓:“行有疾苦,心中恻然,叩头医前,补写孝言。承事恭敬,以家所有,贡进上之。敬称其人,医工见是,心敬其人。尽意为求真药新好,分部谷令可知,迎医解除。常垂涕而言,谢过于天,自搏求哀,叩头于地,不避瓦石泥涂之中,辄得令父母平安……是孝子所宜行也。”②《太平经》指出,父母患病,子女当尽心侍奉,诚心恳求医者为父母治病,同时又以自谢罪于天的方式,企求父母平安。道教劝善书《文帝孝经》对子女服侍患病父母的要求几于儒家无异:“愿亲常安,恐体失和,疾病休戚,常系子心。一当有恙,能不滋虞,药必先尝,衣不解带。服劳侍寝,愈则徐调,食不轻进,相其所宜。尚或不痊,延医询卜,酒不沾唇,至心祷祝,殚厥念力,以求必痊。”③此外,道教徒因修炼而居山或居道观,道教也要求修行者应定期归家省视父母,如《洞玄灵宝道学科仪》谓:“出家之人,若道士、女官,身心依道,俗化全隔,然于鞠养,有殊常俗。若在远,随四时省问;若在近,随月朔省问;在寒在热,在凉在暄,定省之时……若逢病患,孝友之心,自须辛苦,勤力医药,朝夕爱护,不得于所生父母有所吝惜。”④善事父母既包括父母生时的尽心奉养,也包含“事死”的孝行。《论语·里仁》谓,“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儒家孝道要求子女须为年老父母准备送终之事。同样,道教孝道认为若父母寿终时无钱物办丧亦为不孝。如《太平经》就要求子女须为父母养老送终储备资财,“父母之年,不可豫知。为作储待,减省小费,岁岁有余……父母年尽,无以饷送,复为不竟孝之意。”⑤《文帝孝经》对子女应如何事以死孝则有如下教诲:“终天之日,饮食不甘,哭泣失音。衣衾棺椁,多方自尽,三年哀痛,晨昏设荐。佳冢厚穴,安置垄丘,礼送归祠,亲魂有托。庙享墓祭,四时以妥,去亲日远,追思常在。形容面目,若闻若见,动息话默,寻声觅迹。中心勿忘,抱慕如存。”⑥可见道教并不因修道而忽略奉养父母,同样重视照料父母生活,养老送终。 道教孝道亦将忠孝并提,体现了将儒家孝道伦理泛化的特点。儒家孝道不仅是作为家庭、家族伦理,更是推而广之于社会、政治,成为一个泛化的伦理规范。原本用于调节家庭、家族间关系的孝道被儒家套用到事君和使臣的政治领域中,如《孝经·开宗明义章》谓:“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儒家移孝作忠,将孝泛化、政治化的特点同样为道教所吸取。道教在其创立之初就提倡子民行忠孝,如《太平经》谓:“人生之时,为子当孝,为臣当忠,为弟子当顺,孝忠顺不离其身。”⑦道教认为子民尽孝可以推广至天下人皆行孝,进而实现天下和谐。这种类似于“孝治天下”的要求被道教视为大孝且为天所嘉许、庇佑,故而能够风调雨顺、民安物阜,“不但自孝于家,并及内外……郡县皆慈孝,五谷为丰熟,无中夭之民。天为其调和风雨,使时节。是天上孝善之人,使不逢灾害,人民师化,皆食养有顺之心,天不逆意也。是善尤善,孝忠尤孝,遂成之。”⑧《文帝孝经》亦云:“孝治一身,一身斯立;孝治一家,一家斯顺;孝治一国,一国斯仁;孝治天下,天下斯升;孝事天地,天地斯成。”⑨ 二、道教孝道观的思想特点 从善事父母与孝道伦理的扩展两个方面来看,道教自其成立之初就吸收和借鉴儒家孝道伦理。但是,道教作为一种传统宗教,有其基本信仰与组织形态,有成文的教义、教规。道教最突出的特点是贵人重生,追求延年益寿,羽化升仙,并相信通过各种修持手段可以实现这一目标。这使得道教孝道从根本上说是服务其宗教目标,体现其宗教特征的。因此,道教孝道作为一种宗教伦理,它在借鉴吸收儒家孝道伦理的同时也结合其宗教信仰目标加以改变,具有其自身的一些特点。最显而易见的,是道教以其鬼神系统监督及死后世界的威慑来加强修道者行孝的自觉,这在某种程度上比儒家伦理的礼法约束会更直接有效。比照儒道两家孝道内容,我们可以发现如下三个方面是道教孝道观的突出特征。首先,在孝道内涵上,道教将延年益寿、羽化升仙的目标作为养亲荣亲的内容与要求。儒道孝道都主张善事父母既要有物质上的供养,也要有精神上的敬养。儒家孝道要求子女在生活中悉心奉养父母的生活起居,同时尊重、顺从父母,悦亲敬亲。在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供养上,道教都体现其宗教伦理特征,将宗教目标融入其孝道伦理之中,故而体现出与儒家孝道的明显区别。就物质供养来看,道教并不限于儒家昏定晨省、嘘寒问暖,它把修道者自身对现实生命的珍视与升华推及父母。道教认为,子女能够为父母敬奉长生不老之术才是上善孝行。如《太平经》谓:“上善第一孝子者,念其父母且老去也,独居闲处念思之,常疾下也,于何得不死之术,向可与亲往居之,贱财贵道活而已。思弦歌哀曲,以乐其亲,风化其意,使入道也,乐得终古与其居,而不知老也,常为求索殊方,周流远所也”,“父母年老且尽,为子者知父母老期将至,为求贤师异方,令得丁强,孝子之宜也”⑩。道教珍视生命,高张“死王不如生鼠”○11的生命精神,不但希求自身通过修炼达至长生不死,又将这一升华生命的追求纳入孝道之中。从精神敬养来看,儒家以建功立业、成圣成贤、光耀门楣、显扬宗族为孝道所追求的最高目标。与之相对,道教认为,子女得道成仙后,父母、先祖亦将蒙受此恩荣。道教宣称:“一子学道,则九祖生天”○12,“勤心行道,七祖父母,皆得生天。”○13葛洪《抱朴子内篇》“先鬼有知,将蒙我荣”之说即是一例:“盖闻身体不伤,谓之终孝,况得仙道,长生久视,天地相毕,过于受全归完,不亦远乎?果能登虚蹑景,云举霓盖,餐朝霞之沆瀣,吸玄黄之醇精,饮则玉醴金浆,食则翠芝朱英,居则瑶堂瑰室,行则逍遥太清。先鬼有知,将蒙我荣,或可以翼亮五帝,或可以监御百灵,位可以不求而自致,膳可以咀茹华琼,势可以总摄罗酆,威可以叱叱梁成,诚如其道,罔识其妙,亦无饿之者。”○14葛洪认为,儒家视爱护身体发肤为孝之终极,但道教实现飞升成仙,与天地同寿则是超越了儒家“身体不伤”之孝。更重要的是,父母可以因子女修道的成就而获得位列仙界,享受成为神仙之后自由自在的至乐。道教这种养亲荣亲的方式固留有儒家善事父母,光宗耀祖的痕迹,但从深层次看,它体现了道教对生命超越与升华的追求。道教将之贯注于孝道之中,无疑丰富了传统孝道伦理的内涵。 其次,在孝道目的上,道教将孝道作为修炼成仙中保养身心的技术操持方法。道教相信通过各种技术手段可以实现长生成仙,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将孝道作为修炼中保养身心的方法。与之不同的是,儒家视孝道为维护尊卑等级秩序的德教手段。“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15,“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16儒家德教观认为,凡是恪守孝道者就能具备其他德行,或者容易培养其他德行。因此,儒家把孝道作为德教的根本,“圣人知孝之可以教人也,故因严以教敬,因亲以教授,于是以顺移忠之道昭矣,立身扬名之义彰矣。”○17儒家以为,通过推行孝道,尊卑有别、长幼有序的社会秩序就能够实现。同样是将孝道作为达到目标的基本手段,道教把孝道当作修行“仙道”的“人道”前提和具体的保养身心操持方法。道教认为修炼长生并不是凭借自己苦修、独修就可成功的;相反的,道教将修道者的道德品行看成是修炼成仙的伦理前提。同儒家视孝道为最基本的德行相类,道教认为孝道是最大的善。如《太平经》云:“孝者,与天地同力也”○18,“天下之事,孝为上第一。”○19修道者躬行孝道就是全力修人伦道德之“人道”。同样,道教亦将孝亲与忠君并提,两者都是孝道伦理的基本要求,“学道以致仙,仙非难也,忠孝者先之。不忠不孝,而求乎道,而冀乎仙,未之有也”○20,“仙经万卷,忠孝为先。”○21在道教具体的修炼中,孝道还表现为保养身心的技术操持方法。道教认为修炼长生并非只是以行气、导引等肉身锻炼就可达到的,还需要对心性进行磨炼的功夫。通过磨心炼性修持,使得修道者一心澄澈明净,进而与道体相合,配以命功修炼就可得道成仙。“至孝修道,修孝道也。道在至孝,不孝非道也。何以故?孝能慈悲,孝能忍辱,孝能精进,孝能勤苦,孝能降伏一切魔事、财色、酒肉、名闻、荣位、倾夺、争竞、交兵、杀害。至孝之士,泯然无心,守一不动,一切魔事,自然消伏。二孝坚金关,闭捷(绝)死道。是诸魔奸,津梁断绝,内外寂静,专行孝道,内无交兵,外无伏贼”○22,修道者此等内心寂静,守一不动的状态正是与道相合的。净明忠孝道更是将此孝道修炼方法发挥,认为“要不在参禅问道,入山炼形,贵在乎忠孝立本,方寸净明。四美俱备,神渐通灵,不用修炼,自然道成,信斯言也。直至净明。”修得净明之性,即是与道合真,“修持久久,复其本净元明之性,道在是矣。”○23儒家以孝道为修己立身的道德教化要求和手段,继而维护尊卑、长幼井然有序的社会秩序。孝道在儒家伦理中是伦理规范,更是突出的德教手段。道教则以其对生命的热情将孝道贯注于修道成仙的生命炼养之中,提倡仙道与人道合修,同时又将孝道这种伦理要求发展成具体的保养身心、修心炼性的技术手段。由此可见,道教的宗教追求与儒家的世俗理想导致两者在孝道目的上的差异,出世和入世毕竟有着不同的旨趣。 复次,在孝道基点上,道教孝道突出“重母”观念。道教孝道观尤为强调母亲的重要地位,这与儒家伦理着重父权、夫权形成对比。儒家伦理纲常提出“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就是典型的高张父权与夫权。儒家伦理认为国无二隆、家无二尊,父亲才是真正的家长,母权是取之于夫权的,是父权的延续。如此一来,男女夫妇关系也变成了尊卑主从关系。相应的,儒家孝道伦理强调子女对父亲的恭敬遵从,而对母亲的孝敬也服膺于对父亲的恭敬○24。与儒家孝道尤重父权相比,道教以其对女性的重视和赞美,而在孝道伦理中突出母亲的地位。因此道教孝道在强调“父母恩重,昊天罔极”时,提出“母以慈养,子以孝生”○25的“重母”观念。我们检索道教经典,不难发现道教特别突出子女对母亲的尊重与感激。如《太上老君说报父母恩重经》通过描述母亲生养子女之艰辛而赞美母恩亲重、儿母情深:“是以天地覆荫,寄托母胎,气识相凝,怀娠十月,萦妊胞重,坐卧失常,岁满月充,诞育之候。其母恐怖性命,惙然恻怛,心神忧丧,产孕之日,内触外触,苦痛交切,失声号叫,受大苦恼,匍匐战惧,骇愕惊嗟。及至生已,手摩其顶,堕于草上,呱呱号啼,安藏被褥,侧身三月,常畏邪魔之所侵害。饥时须饭,非母不哺,渴时须饮,非母不乳,计饮母乳八斛四升。千日提携,遮盖尘垢,推干就湿,咽苦吐甘,非义不亲,非母不养……母见儿喜,儿见母喜,二情思想,慈爱亲重。情亲相念,莫过于此。”○26道教孝道重视母亲的观念自有其思想渊源。道教所奉圣典《道德经》就特别重视女性之德,其中所提倡的谦下、柔弱、慈俭无不与女性品德相关。更重要的是,《道德经》以“母”的意象来描述宇宙与世界本源、本体之“道”,如第一章“无,名天地之始;有,名天地之母”;第二十五章“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故强字之曰道。”《道德经》之所以使用“母”这一意象作为道的喻体,显然是因母亲生儿育女的生生之德与道生天生地的化生功能是相契合的。老子将母亲视为道的一种文化象征形象,极力突出道的生生之德。由此可见,道教孝道观推尊母亲的地位,一方面是因其思想渊源中推崇女性,重视母亲的传统,加之感恩赋予我生命者的情怀;另一方面,也是更深层次上的,那就是道教对其最高信仰“道”的尊崇和复归。道教认为修道成仙实际上是向道的复归,但是人自出生以后受到俗世污染,放纵七情六欲而与道渐行渐远。复归于朴、与道合真正是道教修炼的基本指向,道教孝道观中突出母亲的地位与之不无关系。 ①肖群忠:《孝与中国文化》,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59页。 ②⑤⑦⑧⑩○18○19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591-592、592、408、593、134、310、593页。 ③⑥⑨《藏外道书》第四册,巴蜀书社1992年版,第303、303、304页。 ④○20○23《道藏》第24册,文物出版社、上海书店、天津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777、614、634-635页。 ○11《道藏》第28册,第416页。 ○12○21○26《道藏》第11册,第474、473-474、471页。 ○13《道藏》第6册,第149页。 ○14王明:《抱朴子内篇校释》,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52页。 ○15○17《孝经》,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64、10页。 ○16杨伯峻:《论语译注》,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2页。 ○22○25《慈善孝子报恩成道经道要品第四》,李德范辑《敦煌道藏》第5册,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1999年版,第2457、2457页。 ○24朱岚:《中国传统孝道内在矛盾辨析》,《齐鲁学刊》, 2004年,第1期,第79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