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张心思沉静,把具有纯洁明净的心态看做“德善”的核心要素 老子认为“善行”不应该存在内在的动机。他曾明确告诉人们,“善行”要如同水一样具有点滴的积累,宽广的胸襟,处下成其深,为细终成大,“利万物”而无欲。第27章“善行无辙迹,善言无瑕谪,善数不用筹策,善闭无关楗而不可开,善结无绳约而不可解”,第77章“是以圣人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就论述的这个道理。老子觉得“行善”表现出某种欲求,那善将不善。 老子主张修上德、善德、淳德。他认为“仁义礼智信”是“上德”的子系统,是道德滑坡的产物,是后天有为的东西。他主张“仁义礼智信”的修养需要通过层次性、递进式的提升,这样才能修炼成上德上善。因此,他立足于“无为而无以为”,按照“以百姓心为心,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第49章)处理善道,也只有这样才算是“德善”。同时,老子还在第62章指出,“道者,万物之奥。善人之宝,不善人之所保。美言可以市尊。美行可以加人。人之不善,何弃之有”,告诉人们掌握了“善道”方法,于人于己都是有利的。所有这一切提醒人们,具备心思沉静的素养是衡量一个人是否“德善”和核心要素。 是否滋润万物是“德善”的外在形态(资料图) (三)柔弱处上,把是否滋润万物当成“德善”的外在形态 老子认为,世上只有最柔弱的东西才能穿透最坚硬的东西,空虚无形之物才能进入没有空隙的东西之中,“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无有入无间,吾是以知无为之有益”(第43章),在这里,老子通过对自然界柔弱之物具有的强大力量论述,有力地证明了他的“柔弱处上”的论点。第28章“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溪。为天下溪,常德不离,复归於婴儿。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为天下式,常德不忒,复归於无极。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为天下谷,常德乃足,复归於朴”,再一次系统清晰地告诉人们,守弱才是成就自我基本路径,是“德善”的基本方法。 老子多次提到人的善和柔弱的水。郭店楚简中出土的一篇出自老子的一篇短文:“太一生水;水返辅太一,是以成天;天返辅太一,是以成地”,可以看出,老子认为水是继太一(道)之后的生成天地万物的本源,体现在它滋养万物而任由万物取舍的柔弱与卑下。在老子的概念中,强大而又柔弱、崇高而又卑下,它们作为相对立的概念,但老子始终倡导“人法地”,推崇守弱去强,这是因为守柔预示着进步。第76章“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是以兵强则灭,木强则折”,这里老子不仅列举了坚守柔弱的优势,同时,他还告诉人们守弱也是“长生”的基本形态。由此说明,懂得了“守弱”也就是“德善”,“德善”有利于进步。 老子推崇“自然天道观”,强调效法“道”,认为“善道”是可以通过修炼实现的,主要表现在对人主张宽厚仁慈之中。第29章提出:“是以圣人去甚、去奢、去泰。”认为贪欲会使人心浮气燥而不能专心致志地履行职责;奢侈会严重脱离了百姓,误导人追求形式和外表而忽略内心简朴的修养;极端索取会使人对百姓失去仁爱,这三个“去”字,一针见血的指出了不善行为的严重危害。第67章又提出“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这三个“宝”字,又把培育人的仁慈之心、简朴之德、谦逊的态度视为“善行”的重要修养。“三去”、“三宝”,基本构成了老子的“善行”行为理念的核心。老子认为“善道”具有“慈故能勇,俭故能广,不敢为天下先故能成器长”(第67章)的强大能量,认识到“慈以战则胜,以守则固。天将救之,以慈卫之”(第67章)基本原理,因此,“善建者不拔,善抱者不脱,子孙以祭祀不辍”(第 54章),这些都告诉人们树立坚定地“善道”信念的必要性,人只有有了这样的信念支撑,“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配天之极”(第68章)将成为自然。 在“顺”与“逆”的处理上,认为顺民心者得天下。第49章认为,圣人治天下,应不用一己或少数人的意志取代百姓的意志,而是用宏观调控来营造适宜的环境,让百姓释放天性而不害其长,这样百姓就能安居乐业,休养生息。老子认为,只有心中时刻想着百姓的事这才是善行。由于“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第27章), 因此“圣人欲上民,必以言下之;欲先民,必以身后之”(第66章)。可见,治理天下必先顺应百姓的心声,必要把个人利益置于百姓的利益之后,也就是说,具备这样的善行才能有效的控制社会。 在“简”与“繁”的认知上,讲求简政而治。在老子看来,“简政”也属于“善行”范畴。第19章“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中,老子虽然没有把讲究繁杂的仁义智巧看做是“恶”的表现,但他却把拒绝它们所带来的好处,认为不拒绝而是接受将会带来严重的恶果,这个观点说明,“简政”也属于善的表现。“礼繁则不庄,业繁则无功,令苛则不听,禁多则不行”,第58章“其政闷闷,其民淳淳 ,其政察察,其民缺缺”,老子倡导尽量不用繁杂的关卡衙门、苛刻的政刑法令来滋扰百姓,倡导营建一个宽松的社会环境,让百姓公正自由地自作自息,让百姓悄悄地享受润泽,不惊扰百姓淳朴的天性,使百姓也不要有从事巧伪智诈的机会,这些都深刻阐述了简政这一善政的积极意义。 在“功”与“劳”的态度上,主张功遂身退。第44章“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是故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老子在人生追求方面,倡导淡泊名利,认为身重于物,居功自傲内存不善的因素。提倡做什么事,都要抱着“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第63章)善行的心态。第9章提出“功遂身退,天之道”的论点也是从另一个层面阐述了老子的“善行”观。他认为,人只有遵循这样的客观规律,只有效法天道,才会无祸患;只有“善人者不善人之师,不善人者善人之资”(第27章),才真正算是达到了至善的境界。 围绕“让”与“争”的问题,提出名利不争。在第81章指出,“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的“不争”的善行见解,在第2章也提出了“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这样“让”的“善行”思想,由此可见,老子极力推崇圣人顺应客观规律而不与之争的那种礼让行为。为什么老子这样推崇?在第22章中“少则得,多则惑”,“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这些善行论点就是对“争”与“让”所产生的结果最好诠释。 围绕“有为”与“无为”的问题,主张无为而治。老子对妄为者提出了“和大怨,必有馀怨,安可以为善”的质疑,认为“和”是“有为”的表现,它会出现不少后患,因此他提出了“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第65章),指出了“不以智治国,国之福”(第65章),如何使百姓民风淳朴这样的善治的基本方法。在“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第57章)中,把“无为”、“好静”、“无事”、“无欲”并列起来,指出了不妄为干涉百姓自然平静的生活优势,其中我们可以体会处老子那种始终坚信“无为”是善行的内在想法。这一切都说明,“无为而治”是老子倡导的最高的善行。(编辑:若水) 作者简介:钟昌斌,巴山文化研究会会长。长期致力于地方文化的研究,先后受邀参加一系列中国地方学、道文化等许多大型学术征文和研讨活动,一批研究成果获奖。 (本文为“道化天下 世界玄同”道学全球有奖征文比赛作品,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文:钟昌斌,原标题为《<道德经>中的善道文化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