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行的正常调节规律 五行的生克制化规律是五行结构系统在正常情况下的自动调节机制。 五行相生相克(资料图:图源网络) (1)相生规律: 相生即递相资生、助长、促进之意。五行之间互相滋生和促进的关系称作五行相生。 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在相生关系中,任何一行都有“生我”、“我生”两方面的关系,《难经》把它比喻为“母”与“子”的关系。“生我”者为母,“我生”者为“子”。所以五行相生关系又称“母子关系”。以火为例,生“我”者木,木能生火,则木为火之母;“我”生者土,火能生土,则土为火之子。余可类推。 (2)相克规律: 相克即相互制约、克制、抑制之意。五行之间相互制约的关系称之为五行相克。 五行相克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木克土。 这种克制关系也是往复无穷的。木得金敛,则木不过散;水得火伏,则火不过炎;土得木疏,则土不过湿;金得火温,则金不过收;水得土渗,则水不过润。皆气化自然之妙用。 自然界中的水循环(资料图:图源网络) (3)五行相生相克 在相克的关系中,任何一行都有“克我”、“我克”两方面的关系。《黄帝内经》称之为“所胜”与“所不胜”的关系。“克我”者为“所不胜”。“我克”者为“所胜”。所以,五行相克的关系,又叫“所胜”与“所不胜”的关系。以土为例,“克我”者木,则木为土之“所不胜”。“我克”者水,则水为土之“所胜”。余可类推。 在上述生克关系中,任何一行皆有“生我”和“我生”,“克我”和“我克二四个面的关系。以木为例,“生我”者水,“我生”者火;“克我”者金,“我克”者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