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提倡积功累行、功行双全,重视宗教道德修养,使宗教生活世俗化。 全真道更加倾向世俗化 从根本上讲,任何宗教都程度不同的具有“出世”倾向,是从现实生活中遁入教门的一些特殊社会成员。但是,作为现实社会的一个特殊组成部分,宗教又不可能不同社会保持千丝万缕的联系,为了招纳教徒,维持寺观的经济生活,建立寺观,扩大宗教的社会影响,它又必然要以宗教的特殊方式“入世”,由此造成宗教在“出世”和“入世”问题上的二重性矛盾,这个矛盾在全真道也是同样存在的。 言出世,全真道立教之初就有出家之制,全真弟子必须断绝尘缘俗累,出家立庵。元代以后,全真道建立了严格的丛林制度,有一套宗教生活的清规戒律。这些现象表明,全真道比早期道教有更明显的出世倾向。 但是,在中国古代政权高于教权、宗法伦理关系笼罩一切社会关系的历史背景下,离家出世、背亲弃君、不拜君亲、不事生业又一直是三教论争的焦点,是佛、道二教最易受到攻击非难的弱点。为了缓解宗教同现实社会政治和伦理的尖锐矛盾,佛、道二教又呈现出不断世俗化的趋势。佛教的世俗化在禅宗表现得最为集中,道教的世俗化在全真道表现得十分明显,在一定意义可以说全真道是一个出世倾向十分严重、世俗化趋势也十分强烈的新道派。 全真七子(资料图 图源网络) 全真道的世俗化倾向。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提倡积功累行、功行双全的修行宗旨,调和出世和入世的矛盾。 全真道之提倡积功累行、功行双全,从他们对“全真”之名的解释中即可证明。 关于“全真”之名,全真高道历来有不同解释,或以“全其本真”为全真,“全真道人,当行全真之道。所谓全真者,全其本真也”。(姬志真《云山集》卷三《全真》)或以精气神俱全为全真,“全精、全气、全神,方谓之全真”。(李道纯《中和集·全真活法》)或以功行双全为全真,“功行两全,是谓真人”。(《晋真人语录》)这些解释,都可以在王重阳的言论中找到根据。 全真道产生于金元之际,当时战乱不已,民不聊生,特别是北方千里田园荒芜,遍地饥民俄拜。为了扩大全真道的影响,王重阳抛弃了早期道教只重一己之修、不重社会活动的狭隘修行方式,吸收了儒家积极入世、匡时济人,佛教慈悲为怀、普度众生,和墨家苦己利他,兼爱夭下的精神,明确提出全真道人必须“苦志多年”、“积功累行”。(《重阳立教十五论》)他回答马丹阳问“何名为出家”时说:“有功行修真之德者,为出家。”(《重阳授丹阳二十四诀》) 他教诲弟子修行之人不但要修真功,而且要有真行,“开阐长生那门户,真功真行昭著”。(卷五)“愿修持锻炼,功行两双全”。(卷三)何谓真功、真行,马丹阳解释说,真功即是“于心地下功”,指个人的身心修炼之功;真行就是“于教门用力,大起尘劳”,“常行方便,损己利他”,“常起慈悲,暗积功行”,指传道弘法于世、济世利人的实际社会活动。((丹阳修真语录》) 在重阳七真弟子中,邱处机可称功行双全的典型。他论述功与行的关系说:“大凡修真慕道,须凭积功累行。若不苦志虔心,难以超凡入圣。或于教门用功,大起尘劳;或于心地下功,全抛世事。”意思是既要抛弃世事专心于个人的身心修炼,又要弘扬宗教于尘世。(《寄西州道友书》)为了传道弘教于尘世,就必须与尘世发生种种关系,不得不有各种尘世之行,即社会活动。 在《邱祖垂训文》中,他历述尘世之行有“建宫盖观,印经造像,修桥补路……戒杀放生,存慈悲之心;舍药施财,绝怪贪之妄”,以及“爱老怜贫,周济穷困”,“广施恩义,多行方便”等等。邱处机一生经历,在全真教门可谓功行双全。他于栖霞洞奉师入道,穴居磺溪六年,隐于龙门洞七年,可谓隐世修己之真功。 他应金世宗召请入燕京主持“万春节”蘸事,自请去山东招安杨安儿义军,73岁后风尘仆仆远行万里,向成吉思汗宣扬“不嗜杀人”、“敬天爱人”之道,在北京广建全真八会,在全真观中收纳流亡饥民、士人以至于俘虏,属于济世救人之真行。广泛的社会活动必然会使宗教生活世俗化,使宗教徒的社会活动成为整个社会活动的一个特殊组成部分。 明清以后,国家对宗教的管理日趋严密,全真道也就更加注意调和同现实社会的关系,这种倾向在清初全真龙门派宗师王常月身上表现得尤为明显。在《龙门心法》中,王常月明确提出了出世法即在世法之中的观点。 他告诫门人说:“你们要修清净无为出世的妙道,只要有志气做那世法。若世法行得去,则出世法在世法之中。……祖师云:欲修仙道,先修人道,人道不修,仙道远矣”。“至道能出世,不以出世为至道。既能出世,又能入世,既能出苦,又能受苦”。 “入世法出世法只在一心。所用顺逆不同,其实只是一法。”既然出世和入世只是一法,宗教和世俗社会的矛盾也就完全解决了,而全真道解决这个矛盾的根本方法是使宗教世俗化,使出世法顺应现实社会之世法。 全真教戒律严格(资料图 图源网络) 二是强化宗教道德中的社会伦理内容。 道教的教理从总体上说虽来源于老庄,但为了适应封建文化的伦理道德主流,从汉代开始已逐步抛弃了“绝仁弃义”、排斥伦理道德的倾向,道教的宗教道德一开始就是以封建社会的伦理为基本内容的。宗教道德主要体现于宗教戒律之中,早期道教的基本戒律有所谓“五戒”、“八戒”、“十戒”,更具体者则有“二十七戒”、“一百八十戒”甚至三百、一千戒者。在最能反映道教戒律特征的十戒中,“不得叛逆君王”、“不得违庚父母师长”、“不得淫乱骨肉”等都是封建社会伦理纲常的基本要求。 唐宋以后,儒学在“重整纲常”的口号中复兴,儒家的纲常条目和社会的习惯性道德规范也大量融人全真道的丛林戒律、清规之中。王重阳立教时就规定《孝经》是全真道的基本经典,将“忠君王,孝敬父母师资”作为持戒的首要条件。(《金关玉锁诀)马丹阳《立誓状文》宣称出家人“谨依国法为先”,《丹阳十劝文》第一条就是“不得犯国法”。(《丹阳修真语录) 元初全真高道陈致虚认为:“夫金丹之道,先明三纲五常,次则因定生慧。纲常既明,则道自纲常而出,非出纲常之外别有道也”。“君臣也,父子也,夫妇也,朋友也,此大道之纲常也,万世不可易也。”(《金丹大要·道德经序》)这样一来,老子的天道就变为儒家的人道,以三纲五常为中心的大道虽不再是老子之道,却确实是全真家之道。 全真道的三堂大戒,初真戒的第一条就是“不得不忠不仁不信,当尽节君亲,推诚万物”,中极戒中有“不得不忠其上”、“当念天子圣明宏道”、“当念台辅贤良”、“不得与父母别门异户”等条,与儒家的伦理观点和当时社会的伦理规范完全一致。所以清代吴太一《初真戒律说》云:“吾观戒律者,于三教典籍本一也。唤是道教,恰是儒规,唤是道法,即是王法。……二者表里,以扶世教。” 任何道德都是历史的产物,都要受当时占统治地位的政治经济制度的制约,道教戒律自然也不能例外。 三是淡化神仙观念,简化宗教仪式,缩小宗教同现实生活的距离。 神仙崇拜本来是道教的显著特征,祀神祈福、斋酿科仪是道士生活的重要内容,这些特征在早期道教特别是天师道中表现得极为突出。 但是,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科学技术的发展,千岁不死、万世长存、飞升幻化、无所不能的“神仙”形象就逐渐为人们所难以相信和接受,通过祭神、斋戒就可以长寿、得福的观念也必然逐渐动摇,因此,神仙观念的淡化及宗教仪式的简化在道教发展史上具有一定的必然性。 全真道产生于金元之际,在它产生之前,中国古代的科学技术在唐宋两代曾有一个长足的发展,纸张、活字印刷术的广泛运用,对社会文化的普及也起了重要的作用。因此,唐宋以后佛教和道教的信仰目标和重心都发生了一定程度的转移,将对外在神秘力量的信仰转向对自己本来心性的崇拜。 王重阳立教之初,就对古老的神仙观念提出怀疑,甚至予以抛弃。“自然消息自然恬,不论金丹不论仙。一气养成神愈静,万金难买日高眠。”(卷九)他怀疑在“自然”之外别有神仙,在人的身心之外别有金丹。 他公开宣布“害风人问有何能,术法俱无总不能。每日作为只此是:上头吃饭下头登”。(卷二)作为全真道祖,明白宣布自己并无神奇的法术,也不过与常人一样用口吃饭,登足睡觉而已。“诸公如要修行,饥来吃饭,睡来合眼,也莫打坐,也莫学道,只要尘冗事屏除,只要心中清静两个字,其余都不是修行。”(卷十,以上凡只注卷数者俱为《重阳全真集》)明确宜布全真道士修行的关键只是心性清静,不染尘念。 除此之外,全真道与常人完全一样,并无不同,甚至连传统道教的其余修行方式如焚香礼神、打坐静修、诵经佩符等等都认为是修行余事,不必拘泥。 只要尘冗事屏除,只要心中清静(资料图 图源网络) 重阳的弟子大都继承了其师的观点。邱处机在回答北宗道法“亦尚神通变化否”时说:“若好神通,便非大道。大道极平常,不作奇特想。”(《邱长春语录》)将一切神秘的法术排除在全真道法之外。马丹阳说:“行住坐卧皆是行道”,修行时“休太急,常逍遥自在”,“睡眠亦是人之所欲”,不必为了行功打坐而终夜不眠。(《丹阳修真语录》)就此而论,全真道和禅宗的“凡夫即佛”、“即心是佛”、“运水搬柴都是佛事”基本一致。 总之,修道之人只须在自己心性中下功夫,除此之外与凡人完全相同,神仙也就是心性清静的凡人,这就使道教的神秘色彩大大淡化,使宗教同现实生活的距离大大缩小了。 综上所述,全真道是在对传统道教进行改革中所产生的新道派,是后期封建社会占居主流地位的道教大宗。它对传统道教的改革从高标三教合一、提倡返回老庄开始,以超越长生、先性后命为中心环节,以淡化神仙观念、淡化道教的神秘性结束,其客观效果是使道教的宗教学说哲理化,宗教生活世俗化和伦理化,大大缩小了道教同现实生活的距离。正因为如此,全真道才有可能成为后期封建社会流传最广、影响最大的道教大宗。(编辑:斯清如水) (本文由腾讯道学根据《全真道对早期道教的改革》整理发布,选自“山幽清君博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