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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师角色的转换 以清微雷法“神、将”为中心的研究(3)

http://www.newdu.com 2018-01-02 道教之音 佚名 参加讨论

    三、召将:法师的权力
    如果说,“出神”是法师施行雷法的前提,“变神”是法师取得神圣身份的必需,那么“召将”则是对道法权力的充分行使。“召”为召劾集结之意,“将”在清微雷法中主要是指天庭的雷部神将,以及地方上协同做法的各级神灵。《清微道法枢纽》谓“雷神往来,倏如飞电。世俗纷举,难以久淹。召至疾遣,毋事虚文。”很明显,清微法师对自身能够召集神将是确信无疑的。其“召将”既包括召请神将各赴法坛,也包括对相应法术任务的分配及各类部属的驱遣使役。而能够调遣神将,本身就意味着对法师神圣身份的认定,也是其宗教角色神圣一面的真正展开。
    对于法师能够召请神将、大显神通的原理,清微派的高道并未简单地以信仰为借口避而不谈。现存的清微道经,非常注重从哲理与修证相结合的高度,来阐明役使鬼神之奥妙。《道法会元卷一•清微大道秘旨》在继承前代道家关于宇宙生成的“太易——太初——太始——太素——太极”模式基础上,提出:“雷霆得天地之中炁。在人身,则虚无一窍收在内。是以至人穷造化之源,握洪濛之柄,命二炁于无象之先,役万神于已形之后,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这与前述“出神”和“变神”的基本原理一致,强调包括人、鬼、神在内的万物都是“元炁”所化,只是存在形态有所不同。而“至人”(暗指得道的清微法师)一旦掌握了元炁运行的规律,就可以通过相应的道法手段,来控制鬼神的活动。
    在《道法会元卷四•清微宗旨》中,有专门的“召将内诀”:
    “师曰:先澄心如镜,存金光从念起,便觉虚空之炁,升入无形之内。到神室,少驻片刻,才若意到,便见神光自两规出,散满虚空,天门金光,下接地户,雷光上冲,三合为一,身立于中,为造化之主。便呼召雷神,从天下降,自地涌出,皆有大身,上拄天,下拄地,威光赫奕,拱立听令,随意役遣。然虽如是,动则有神,何劳存想呼吸出入?元神自灵。不闻雷经云:不自我,不自你,不自神,不自鬼。一念所至,夫复自然。法子犹当深会此理。”
    很明显,内丹功夫仍然是“召将”的根基,元神是其灵验的根本。而“为造化之主”则是“召将诀”中一个至关重要的概念。也就是说,法师在进行“召将”的过程中,其所变之身乃是与生天生地之“道体”相等同的无量法身。非是肉身浊躯的法师来召将,而是法师的元神道体发起妙用,召唤万千威猛神将,听候法令调遣。
    据《道法会元卷六》的“玄一碧落大梵五雷秘法”所载,法师施行雷法的“召将”,亦称“召合法”。其作法为:
    “凝神定炁,密念金光咒,存天地之间,悉化光明。次收视规中,静定良久,一念初动,便运神光,上冲顶门,以天目光望巽方虚书圆像金篆,念后密咒,召诸帅将,存见诸将悉在金光之中。”
    这里召将的手段,是法师将自身所开发的元神之光,通过洞开的天眼虚空划符,并配合以密咒,如此感应所需召请的雷部将班。因此,“召将”的仪式无论如何演绎,实际也不外是一个“内丹外用”的过程。只不过,这种“内丹外用”更多渗入了道教神灵信仰的元素,从而成为一种“人行神威”的独特法术现象。《道法会元卷三十六》的“神捷勒马玄坛大法”,是召请玄坛元帅赵公明一系雷部神将的雷法:
    “凝神定息,内外俱忘。以舌柱上腭,念‘那微吒钦摄’,就以五字书成符,吹出巽方,成一大金○,内有主帅分明。微妙真空坎,神霄玄通坤,驱雷役电震,走火行风巽,何神不使中,何鬼不从乾,天兵发噉兑,煞炁英雄艮,闻吾急召离,速出巽宫午剔出。急急如正一老祖天师律令。谨召某将速降。”
    这个召请过程,清楚地记载了法师内丹功夫的运用,存神之道的发挥,以及手诀术数的配合。可以说,“召将”的行为本身,既折射了清微雷法作为生命操作的基本特质,亦体现了清微派对人神关系的事实认定。玄坛赵元帅本是法师平时信仰叩拜的对象,但在雷法施行的特殊时空状态下,他反而成为可受法师调遣的对象。当然,这种情势通常不会长久维持。如“上清飞捷五雷祈祷大法”即认为:“法师依内法召雷神至,随事宣意后,急遣。切不可轻易,务在至诚。”法师以“至诚”的心性来召感神将下降,他所代表的不是自己,而是道教的“道统”和“天威”。法事结束后,法师的角色回归世俗,于是要“急遣”神将、“不可轻易”,亦是表现了其对“道统”和“天威”的尊崇。这正是雷法“召将”的内在逻辑。
    值得注意的是,“召将”往往与“存思(神)”紧密结合在一起。因为道坛法事中所召之将,有些是由法师自身神炁通过存想所凝结而成的“神”,更多则是由这些“神”所感召而来的外神。这也正是清微雷法最重要内容。《道法会元卷十八》的《清微发遣仪》即有如下记载:“众讽金光咒,师叩齿上香。飞三台北斗盖头,左玉诀或雷局,右剑诀,叉腰。返听收视,灭念定息。良久,即运神光上朝,出大金○,瞪目望巽方,却密念召将心咒,精思所差雷神,顶天履地,赫然现前,焚召将符,下令。”从中可见,清微法师通过一系列法术操作,特别是在咒语的配合下,对所召请的雷神法相精诚存思,于是诸雷神即可来坛听候差遣。《道法会元卷十九》的《玉宸炼度请符简仪》谓:“师行净存神,依法召将告符。杳杳冥冥,天地同生。散则成气,聚则成形。以神驭炁,以炁召神,闻呼即至,遇召即临。”这就进一步揭示了法师内炼的“神”“炁”如何能够感召神将的道理。上述“神捷勒马玄坛大法”也记载,法师会“焚香谨召:九天云路神捷勒马上将玄坛赵元帅,左右垣王高二大神,五方驰烈上将,十二直令大神,西华八威大神,外辅六辖大神,猛烈忠卫二副帅,捷疾纠察符使,兴雷直事使者,合部吏兵,闻今召命,火速降临。(法师)存至分明如对,随意役遣。”可见,只有法师的存思功夫达到了雷部将帅之相“分明如对”的境地,方可随意役使雷部诸神。这也是符箓道坛中,神仙画像及塑像普遍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清微雷法“召将”的过程中,法师神圣权力最典型的外在体现,莫过于各种各样的“召将符”,以及配合诵持的“召将咒”。从这些符咒中,还可以进一步探究,清微法师的权力能够调遣何种配置的神将班子。
    比如,《道法会元卷九》的“清微梵炁雷法”中有“召将符”,“召将符”的使用,并非是书于纸上,而是“念咒毕,以舌书此符于上腭,吹出巽方。存所召诸将速出巽宫,念头动处,倏忽便在面前。”类似的“召将符”,在《道法会元卷十三》中亦有。
    该经认为:“随用爱将,不拘此符,可于各法中取用,于理不舛。”[2]这里的“随用爱将”与赵宜真所谓武当清微派宗师张守清“止以爱将神烈一阶授”两相对照,可知清微法师所召请的雷部神将,并非是随机选择。相反,很多雷法高道都有自己较为固定差遣的雷神或雷神组合,称之为“爱将”,以示亲密。当然,“爱将”一词也只能是法师在获得相应的仙官品秩,或变身为具有特定身份的神明后,方能使用的。当然,在清微雷法的施行中,法师召请神将更多的还是召请某个“神将团体”。因为法事的执行,往往需要神将们分工协作,各司其职。下面来看《道法会元卷三十三•上清龙天通明炼度玄科》中,一个召请神将团体的典型例子:
    “恭奉道旨,谨召上清神烈阴阳苟毕二雷君,玉清左右卫主水火王赵二将军,流金火铃威雷大将刘天君,龙天飞元摄魂徐符使,神虎何乔二元帅,三部使者,七真玉女,天医诸大功曹从官符吏,所佩法箓中雷霆岳酆诸司将吏,当境城隍里域社令祀典土地正神,坛靖真官,赞化威灵,当愿不违弘誓齐集行坛,列职分司,济幽拔滞,勉宣神化,茂建殊勋。一如元降,疾速奉行。”
    这里所召请的一套神将班子,品秩参差有别,职能互为补充,恰好构成了一个较为标准的雷法执行团体。尤其苟、毕二神君,更是清微雷法高道常为召请的“爱将”。如在该炼度法行仪中,又特别召请苟、毕二神君的这个神将团体来协助炼度:“疾速承符受命,运阴布阳,请降日月真精,建立水火池沼,伺候摄炼,济度幽冥。”而炼度往往需要经历一番较为复杂的法术程序,需要诸多的神将遵循其既定的神职来履行职责。
    可见,法师能够召请神将集团,这本身即意味着其对于道教天庭的神仙官僚体制,具有相当深度的参与。他们本身也多是清微一系的“仙官仙吏”,而“变神”特别是“召将”的行为,更加放大了他们的“神职”权力。清微法师很在乎他们作为天庭“臣子”的身份。我们来看《道法会元卷十三》中的“遣将符”。
    在这里,法师所具有的“臣子”身份,明显是相对于三清、四御等道教天界的统治尊神而言。而“策役”雷部神将的权力,则是承袭所谓的“诰”,即天界尊神意旨而来。只有在“承诰”的神圣环境和身份下,法师才能对本来是崇奉对象的天界雷神进行“召合”。《道法会元卷十一•清微天宝玄经上》中的“都督神符”,后附清微祖师之解释:“神可呼,将可召,炁可会,道可明。役使万灵,强名而曰都督。”[1]所谓“都督”,本为中国古代官制中军事长官的官名。清微雷法用其来指称法师召役神将的权力,是非常贴切的。原因即在于,法师的权力(从自身的内修成果到天庭的神圣赋予),均在都统号令诸神的活动中集中展现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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