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专门的“召将咒”,《道法会元卷十七》的《玉宸经法炼度内旨》则收入有几条。如“召苟毕二将密咒”为“郁宏郁昌”,“召天医官将密咒”为“咭钊平亨元亶孚”等等。咒语多晦涩难懂,而且需要师传密授。正如在世俗官僚体制中,权力需要一系列行政话语的支撑那样,也可以将法师的召将咒语,看作是他们以神圣角色在道教世界中执行命令的行政话语。这些话语对同为神圣角色的神将,当然具有支配调遣的意义。 清微法师所召请的神灵,并非仅限于上述一般的雷部神将。从清微道经中可见,上至雷部元帅,下至地方小神,皆在召请之列。《道法会元卷二十九》的《清微祈祷奏告道法》中的“奏雷祖状”,即有“右臣谨奏,为于今月某日,檄请某雷帅,敬为祈晴祷雨”的话。而在《道法会元》所载诸多清微雷法之中,召请雷部元帅所统辖的一套雷神队伍,是常见的现象。如《道法会元卷三十七》的“上清武春烈雷大法”,即有召请殷元帅的记载:“谨召:上清武春猛吏太岁至德尊神殷元帅,副将贙神侯将军,亚将鸦鹊王将军,通灵报应急捉蒋使者,毛赵耿郭四大吏兵,年王月将,煞局一切威灵,闻今召命,速至坛庭。存至,任意役遣。”显然,殷郊元帅所统辖的这个军事集团是常备军,在做法时可由法师召合其队伍,驾临法坛听遣。而清微法师所召请的地方小神,则包括了各路功曹、使者、土地等等。如《道法会元卷三十》的“紫极玄枢奏告大法”中,有“召请符”。用以召请“值日功曹”、“土地”、“天界直符使者”和“方使者”。 这里的“值日功曹”、“土地”、“天界直符使者”和“方使者”,是清微法师常为调遣的神灵。他们一如世俗社会中的地方官吏,在随方设坛的法事活动中,是必不可少的辅弼策应。 最后,来看一个较为典型的综合召请各类神灵的例子,此即《道法会元卷八》收录的《祈祷誓雷建坛法式》。该清微法式未多言内炼神炁之类的内容,但对于法师临坛召请的行为,描述得较为详尽:“登坛,焚净秽、净坛、三信香符,启师述意请旨毕,转身向巽方,依法先召里域社令、地祇、地司,及酆都诸将听候,方召天雷到坛,酌酒宣告催督符章。仍执鸡割血,滴供酒中,掷鸡,云:符章宣告,雷神鉴知,咨尔威灵,听今誓命。秉令云:帝令付我,我令付汝。汝若有违,天律不许。祖师相传,有此誓愿。仰雷霆使者张某,神君苟某,毕某,雷部万神,毋负初盟,恪恭乃职,速出巽方,准令奉行。下令。次执鸡叱云:玉帝有敕命,号召雷部神。云旗飘六合,风云雨电生。吾奉玉皇上帝敕令。噀水一口,展旗三招,蝢于巽上。次执剑指巽上,叱云:青华大帝敕,赐剑号长生,七星飞北斗,寒光耀日晶。若有违令者,寸斩无留停。吾奉青华大帝敕令。噀水一口,仗剑巡坛一转,云:巡坛一匝,立召四灵,八卦神吏,五方龙君,荡涤厌秽,斩馘妖精,净吾坛所,召集雷霆。急急如律令。噀水一口,再巡坛,云:巡坛二匝,立召风神。浩荡使者,风火郎君。飞砂走石,昏暗乾坤。卫吾坛所,召集雷霆。急急如律令。噀水一口,又巡坛,云:巡坛三匝,立召雷神,五方使者,四溟大神,轰雷掣电,驾风鞭霆,布降雨泽,云集坛庭。急急如律令。噀水,巡至艮上,卓剑。 在这个法事活动中,法师奉玉帝之旨意来执行号召诸神的命令。他的活动超越了世俗社会的行政与军事行动,来达到祈求雨泽的目的。法师通过一系列严密的仪规,有效地去调动诸神,震慑妖邪,并解救百姓。他所具有的“神圣官僚”角色,通过“水”、“旗”、“剑”等法术元素,淋漓尽致地展现了出来。在世俗眼中,这一切都是象征;在宗教眼中,这一切又都是真实。 我们还会注意到,清微法师临坛大展法力,不仅召请道教的正统神灵,有时甚至召请天魔下界助法。这其中最少有两层含义:一、适当承认天魔之属在道教神灵世界中有其存在的空间;二、通过控制并役使天魔的神通,来彰显道教法力的广大无边。在这里,“天魔”也很像古代中国居于边荒、文化落后的“蛮夷”。《道法会元卷十四》有“灵宝御魔内法”专言此事,兹不赘述。 结语 在宋元诸派雷法中,清微雷法较为晚出。它系统融摄了诸家雷法精华,并旁通禅宗、理学之说,故其文化内涵冠于侪辈,实为宋元道教雷法的典型代表。从其“出神”、“变神”、“召将”的道法思想与实践中,可以清楚地看到,道教法师如何在“神圣”与“世俗”两个层面上,自如而成功地进行着宗教角色的转换。 这对于深度理解道教的神灵观念、道术奥秘乃至于文化气质,都具有异常重要的意义。在雷法道派逐渐消亡,乃至于雷法本身亦奄然式微的情势下,上述法术内容依然通过“单元独立或组合”的形式,渗透在斋醮科仪之中,一直保存到了今天,成为道教文化的“活化石”。考察这些“活化石”,是当代道教研究的题中应有之义。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