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对老子的“道”,历来有多种解释,但往往歧义纷呈,让人不得要领。笔者认为,老子之“道”内涵自然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从世界观来看,“道”是对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的思维的本体性概括。在老子看来,“道”是寂静沉默的、运动变化的、相互联系的、对立统一的、力量无穷的。由此可见,老子是以主观抽象的外在形式,表达了对于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之本质和规律的总体看法。因此,“道”是对世界观的高度概括。 从人生观来看,“道”是对自然而然的、无欲无为的、自足自乐的、适应万象的、充满智慧的人生状态的概括。在老子看来,只有按照“道”的本性去生活,才是智慧的,也才能获得永恒的幸福和价值。 从价值观来看,“道”是对真、善、美的最高概括。也就是说,“道”是世界上最真、最善、最美的存在状态,也是境界最高、价值最大的存在状态。因此,人和社会都应该按照“道”的本性和要求去发展自己,只有这样才到达最理想的状态。 由以上理解来看,“道”是老子创造的一个内涵丰富、底蕴深刻、包罗万象而又模糊、神秘的哲学概念。“道”的形式是主观抽象的,内容是客观实在的,是对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的思维的高度概括,也是对道家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最简要表述。今天,我们学习老子的《道德经》,就是要按照“道”的本性和要求来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只有这样,人类社会才能到达理想的境界,人生也才能获得最大的智慧、幸福和价值。 老子主张“尊道贵德”,“道生之,德蓄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道”是指规律、规则、规范;“德”是指对道德认知、体悟、遵从。规律包括自然规律、社会规律、人生规律、思维规律,以及我们所做事情的实践规律。认识规律,古人靠观察、经验、体悟、思考,今人靠科学研究、科学实验。所以,现代人的道德观必须以科学知识为基础。不能因为科学进步带来一些负作用,就反对科学,主张复古。违背科学规律,复古倒退不符合“道”的本性和要求。科学是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强大武器,由于一些人对科学知识的滥用而产生的负作用,只能归咎于人类自身,而不应归罪于科学。我们要古为今用,不能食古不化,厚古薄今。一些人推崇传统文化,崇拜古圣先贤没错,但如果与现代文化对立,反对科学思想,就违背辩证法了。 春秋时期,礼崩乐坏,一些有独立思想的文化学者——士,很怀念西周时期的社会秩序,于是,就积极探讨如何理解、继承和弘扬周人核心价值观的问题,可是,在这个问题上发生了分歧,由此而产生了儒家、法家、道家等不同学派。 儒家把周人的核心价值观理解为“仁”和“礼”。也就是主张以非暴力的方式治国理政。“仁”内涵人文主义的理想和精神,是对人性和人的价值的深刻理解。它有三条基本要求:一是“爱人”;二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三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也可以说,“仁”既是对一切道德规范的总称,又是道德追求的理想境界。“礼”是体现“仁”的外在形式,指能体现人的身份地位的行为规矩;祭祀天地鬼神的仪式规定;处理国与国关系的礼仪活动;处理人与人关系的文明礼貌和行为规范。 法家把周人的“礼治”思想和儒家的“德治”主张转换为“法治”方略。荀子提出“隆礼重法”的主张,可视为对儒法家思想的调和。法家将周人“礼治”的外在规范性改造成了“以法治国”、“以吏为师”的治国方略。法家以国家利益和个人责任为“义”,其核心价值观以秦孝公渠梁、商鞅、韩非、李斯、吕不韦、秦始皇嬴政等为代表,推崇暴力,实施法治,重视耕战,以此图强。 老子的“道”是对殷商和西周人对“天”的信仰的转换。就像孔子将周人的“德”转换为“仁”一样,老子将周人的“天”转换为“道”。老子说的“德”,是指道在万物和人身上的体现。《道德经》说:“孔德之容,唯道是从”。在老子看来,道者德之源,德者道之用。在中国封建社会,儒家和法家一直处在主导地位。汉代以后,儒家思想一直是封建统治者公开推崇的指导思想,法家思想不太公开推崇了,但事实上并没有被丢弃,而是“不言默用”。对此,有人概括为“明儒阴法”,这确有一定道理。从这个意义上说,儒家思想和法家思想一直是统治者治国理政的指导思想。但是,正如对执掌权力的人,必须有人监督,才不会走向官僚、霸道和腐败一样,一种治国的指导思想及其实践,也需要有另一种思想体系来监督、批评和纠错,才不会产生弊端。道家思想正好起到了这种作用。道家为人们监督、批评和纠正儒、法家可能出现的错误提供了另一套思想体系和价值标准。但道家对儒、法家的统治地位并不会构成颠覆性的损害,实际上起着补充和保护的作用。这就像一个人的身体要保持健康,就必须有医生经常给他体检和护理一样。与儒、法家主张有为,积极干事,以创造社会和个人的价值不同,道家主张自然、无为、守拙、内敛、自修、静观。应该说,老子不是不让人干事,而是要求人正确的干事。不是不让人外王,而是要让人在内圣的基础上外王。不是不让人讲仁义,而是反对人虚假的讲仁义,或者只要求别人讲,而自己不讲。儒家奉行人文主义、礼教主义和家国主义的价值观。道家则奉行自然主义、自由主义、生命主义的价值观。 相对于居于统治地位的儒家和法家思想而言,道家思想的地位是附属性的,其作用是监督性的。自古以来,要对一种价值观及其实践进行有效监督,就必须形成或奉行有别于被监督对象的另一套价值体系。道家对儒家、法家正是这样。由此及彼,联想今天的执政党也有自己的指导思想和实践,党的纪检监察机构只能按党内法规、纪律等履行职责,却没有独立的思想和价值体系,因而其监督效果往往是有限的。因此,要全面加强执政党的建设,尤其是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还需要理论与实践的不断创新,直到形成一套有别于主流指导思想的非主流思想观念体系。只有碎片化的理论、拍脑袋的见解,是不具有思想穿透力的。在资产阶级民主制度下,实行多党制,在野党对执政党进行监督,这比执政党自己设立的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效果要好一些。但是,党派是政治组织,相互监督或争斗,都是围绕各种利益或权力而展开的,有利便支持,不利便反对,往往是非难辨,不如思想文化的监督、交锋来得超脱、高远和深刻,而且侧重于思想文化、理想信念和价值观层面的监督。一般说来,学派(学术派别)都有自己的体系,能将零散杂碎的思想加以吸附、消化,让思想体系变得更科学、丰富、完整。这正是道家哲学智慧对我们的有益启示。学派监督本质上是有思想、有热情、有担当的知识分子或学术团体的监督。学派监督远比只会照章办事的纪检监察机构的所谓“自我监督”(或内部监督),以及只关注利益分配和权力归属的党派监督要更加理性和深刻。当然,我们也不否认自我监督和党派监督的必要性和有效性,但也要看到学派监督的必要性和有效性,至少也应该把学派监督作为构建全社会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作者系陕西省宝鸡文理学院教授、宝鸡市老子文化研究会副会长)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