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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戒律全集二十三《上清骨髓灵文鬼律》一(5)

http://www.newdu.com 2018-01-02 道教之音 佚名 参加讨论

    正一门四条
    诸称水者,不以大小浅深,善能滋养稼穑而不随时者,许九江水帝察其功过保奏,违者杖一百。
    诸龙神在江河湖潭湫水,有所主者谓之主,正则祠之。若因大风雨,无故非理出游害人稼穑者,徒一年。妄邀祭祀者,徒二年。掌水司引水,因漂溺田屋苗稼被害及五十家已上者,流三千里。不及五十家,徒三年。灾年时行地分变异者,勿论,仍具表以闻。
    诸龙神鬼主江河污流去处,若故曲邀舟车祭祀者,徒二年。妄兴风雨,翻陷田屋至伤人命,一人流三千里,十人处死,十人已上灭形。干涉湖潭主守,并同罪。本地分不紏者,罪亦如之。
    诸隐伏神鬼合起雨泽,不急救旱救苦,水主同情隐匿不为放露者,并徒三年。
    亡祟门六条
    诸亡者有怨于生人,曾经地府陈理,未结绝而擅于人家,作祆异克害他人,侥求功果为报,虽非损人命,而动烦立狱仇对平人者,关地府灭形。
    诸无道邪祟隐显形影,放火撒血、引弄家畜之类,惊犯生人者,流三千里。至害性命者,处死。
    诸鬼祟放火在人居室,或笼柜中烧热财物舍宅,及十户者处死,不及十户徒三年,送酆都重役地分。知情故纵不斜者,流三千里。
    诸伏尸鬼怪古物精祆一切无名之鬼,妄托不系籍,身死辄停世间不去者,徒一年。妄假威势,曲求祭祀,陷害生人,流二千里。地主者知而不紏,同罪。
    诸鬼祟伤害生人,因追捉藏伏者,徒三年。拒捕辄与吏兵鬬敌者,处死。
    诸孤露无主邪鬼,假于新死故亡之便,缠绕生人有所求者,流一千里。伤人命者,灭形。委是家亲眷属,逐时有阙祭祀,因而作祟者,以肴馔祭享,善功为报,化谕遣退。若受祭享福力后,依前为害生人者,送东岳,于下鬼籍中拘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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