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本文讨论了民间信仰与当地的生态、生活和生产之间的关系,指出民间信仰的地方性大多来自该社会特定的生态系统,此信仰反过来又对生态系统具有一定的保护功能;反映群体成员共同生活利益与需求的群体监护神信仰是传统乡村社会的建构性因素,它缩小了个人与群体间的差异,造就了群体认同和凝聚力;行业神崇拜对行业群体也有教化作用,它增强了行业人士的自我约束和规范行为,有利于维持良好的经济秩序。总之。除个别情况之外,民间信仰是社会教化和生产、生活控制功能的重要环节,有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 [关键词]民间信仰;社会生态;社会整合控制;社会生活运行 近些年来,民间信仰成为社会史研究的热点之一。某一地方信仰领域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民间信仰与族群关系,民间信仰与社区发展历程、整合及秩序,民间信仰的演变与地方社会的变迁,这些问题已有学者分别作了考察,且已取得相当可观的成绩。但民间信仰与社会的关系并非只有上述几个方面,它在传统乡村社会中无处不在,与社会的生态、生活、结构、功能都密切相关,其影响和作用超过了任何一种学说与宗教。全面揭示民间信仰与传统乡村社会复杂关系的专项研究成果至今几不可见,社会史关于民间信仰的理论体系尚未建立起来。因此,本文拟就民间信仰与传统乡村社会的互动关系特别是前者对后者的影响和作用进行较为综合的考察,为我们理解当今民间信仰的复兴、促进农村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一些历史借鉴。① 一、民间信仰与社会的生态系统 社会处在一定的地域范围之中,拥有一定数量的人口。社会的人口状况与其所处的地理环境构成社会的生态系统。人口状况是指人口数量、质量、结构、分布、流动等的情况。地理环境是指地理位置、地形、气候与土壤、山林、水系、矿藏、动植物等物质资源及水力、风力、太阳能等自然能源。这些要素可以大致概括为人口、资源与环境。换言之,社会的生态系统包括人口、资源、环境各要素及其相互关系的总和,它是社会存在、发展的自然基础与物质条件。 “信仰是人类意识对自身生存背景、条件、历史和结局的整体审视与全面反映,是人类对自身存在与外界关系的自觉体认与主动调整,是对终极性人生目的的确认与追求。”②作为信仰之一种,民间信仰是广大非教徒民众的超自然信仰,它包括多种观念与活动,而以神灵崇拜为核心。这种信仰是民众在一定环境中生活的经验的反映,是民众适应环境谋求生存与发展的手段。它可以反映区域社会的生态环境,并且对此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和作用。 民间信仰用万物有灵观念及由此而来的神灵崇拜认识和解释人类自身的生存环境。某个区域社会的生态环境及其特征,在当地的民间信仰中或多或少会有反映。例如,据笔者调查,在清代、民国时期山西太谷的民间信仰中,保护神、生育神数量最多、广受崇拜,这来自和反映了当时当地社会生态的两个特征。其一是旱涝雹灾频繁发生,自然环境趋向恶化。因此,民众普遍崇拜保护神,祈其御灾除祸、保障生存。其二是人口增长较为曲折,咸丰五年达到最高点后便因灾荒和吸毒而趋减少,这就使得生育神崇拜特别盛行。又如,清代、民国时期太谷民间信仰中的水资源神数量亦居前列,地位也很显赫,各村居民的祈雨活动方式众多、频繁进行,这源于并反映了当时当地水资源趋于紧张的生态特征。除了龙王、河神、泉神、井神外,当地还有空王佛、跑马爷、狐爷、李靖、胡爷等可降雨之神,天地爷、关老爷、佛爷、玉皇等综合神也都兼有降雨职能。而在同样缺水的大环境下,由于地形不同,乌马、象峪两河流域与可打井的平川地区尚能利用河、井灌溉,山地及部分丘陵区则全靠自然降雨来使作物生长。因此,山地丘陵村落更加依赖龙王。在这些村落的各种庙宇中,唯独龙王庙远远多于平原村落。 在万物有灵信仰的支配下,民众敬畏自然,产生一种朴素的环境意识。它“确认人与其周围环境之间有一种亲密的亲属关系”,③认为人类在向自然索取资源的同时为了自身安全应当注意保护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民众的这种环境意识在民间信仰中既分别表现于对各种气候神、资源神的敬奉,又集中体现于对社区保护神三官的崇拜。天官、地官、水官分管日月星辰、山地平原、江河湖海,并分主人之生、死、祸福。民众每年元宵节都要隆重祭祀三官神,祈求“清天宁地,水净(静)其澜,各效厥职,万邦以安……欣欣其灵,庶多降康”,④亦即造福一方,使社区环境良好,人们能够安居乐业。这种崇拜在显示民众环境意识的同时,反过来又强化了这种意识,从而对环境的保护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此外,在神灵(包括祖先)崇拜和风水信仰的作用下,神树和神庙、宗祠、祖坟、村落及其附近的树木禁止砍伐,一些威灵较著名的神庙所在之山、林也被定为禁山、神林,不许放羊割草和砍伐树木。因此,民间信仰起了保护环境的实际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环境的恶化。 民间信仰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它的地方性,此乃民间信仰生机与活力的来源之一。某一区域社会民间信仰的地方特色大多来自该社会特定的生态系统,而此信仰又对此系统具有一定程度的保护功能。因此,民间信仰是社会生态的晴雨表和保护剂。 二、民间信仰与社会的组织整合 “社会就是把个体连接在一起的具有内在相互关系的系统。”⑤社会有其内在的关系与结构,由互相之间具有各种关系的个人结成各种群体、组织而构成。在传统乡村社会的结构中,有两种基本的人际关系,由此构成了两种基本的社会组织。包括血缘关系和姻缘关系在内的亲缘关系把个体联结在一起,组成家庭、宗族。同居一处的地缘关系把家庭、宗族连接起来,组成村落社区。家庭是社会的最小单位,由若干家庭组成的宗族是社会的核心组织,由若干家庭与宗族组成的村落社区是社会的基层组织。传统乡村社会的结构稳定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些组织的凝聚统一,而其实现与保持则需通过社会整合。对于这些组织的整合来说,民众对群体监护神的信仰是一种重要的精神资源。 家庭、宗族崇拜祖先。各家都设祖先神主。各族一般都有祖坟,有实力者还有宗祠。作为以宗法血缘关系为纽带的社会体制在民间信仰中的反映,祖先崇拜为家庭、宗族提供了具有巨大影响力的神圣权威,并支持了家长、族长的世俗权威。祖先崇拜包含并传承了家、族共同起源的集体记忆。祖先神主、祖坟、宗祠等祖先崇拜的设置则是家、族成员群体认同的神圣标志。定期举行的祭祖仪式周期性地把家、族成员聚集在一起,重申了他们的血缘联系,加深了他们的血缘亲情,培养、强化了他们对群体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从而维系了家、族的融合与团结。由祖先崇拜延伸出来的光宗耀祖观念,还是家、族绵延发展的神力资源。因此,祖先崇拜在社会核心组织的整合与巩固中发挥了不可取代的重要作用。 共同居住在一个村落社区的宗族之间,存在着对生存空间、物质资源、权力地位等的竞争,有些宗族还因此发生冲突。在一些村落社区,宗族不和会从民间信仰活动中反映出来。不过,在多数村落社区,民间信仰都有利于组织整合。在晋中,村落社区的组织称为社。社以共同信仰为凝聚纽带、以居民聚居点为组合范围。住在某社范围之内的居民自然成为该社成员。同一个社的居民有关于共同生存空间的观念,基于共同生活的需要确立了共同的神灵信仰。为这些神灵建庙塑像、献祭供奉是社内居民的义务,其首领则充当了类似神职人员的角色。从这一角度来看,社是一种民间信仰组织。社的规模大小不等,一些村落自为一社,有些很小的相邻村落两三村合为一社,有一定规模的村落则分为若干个社(民居分为几片,一片一个社)。这种村落还有包括全村的社,称为大社,也有几个相邻村落在自有其社的同时合组一个大社。大社之下的社,相对而言就是小社。作为信仰组织,就其非自愿性、义务性而言,社符合一些学者所使用的祭祀圈概念(“地方居民的义务性的祭祀组织”)⑥。大社是大祭祀圈,小社是小祭祀圈,分别对应同一社区中大小不同的单位。社不仅是信仰组织,而且是村落社区的自治组织,除神圣事务外还管理世俗事务。大社负责村落的所有公共事务,小社兼理本片的部分俗事。社的首要职能是对居民进行整合。这种整合需要把居民从精神上凝聚在一起的力量,而此力量的来源就是居民共有的社区神灵信仰。 每个村落社区都有神庙,供奉以关帝、三官等为主要保护神的社区神灵。这些神灵受到社区成员的共同信仰。他们是社区集体的神圣象征,各社都把建、修其庙视为要务之一。修庙动员了全社居民共同参与,并在活动中分工协作。由于富者捐资多于贫者,因而这种活动还可调节贫富之间的矛盾。概而言之,修庙活动具有悦神、和人的双重效应。它既加深了全社居民的共同信仰,又培养了其对社区集体的认同感与归属感,增强了他们的社区观念与合作意识。因此,它是村落社区组织整合的一种手段。此外,各社每年都要举行几次集体祭神仪式,如节日、神诞庆典和春祈秋报等。这些仪式周期性地把全社成员聚集在一起,激发了他们对社区的忠诚和依赖,从而使社区成为一个凝聚与互助的整体。 村落社区是传统乡村社会中最小的地域生活共同体。这种共同体的整合离不开共同的信仰。社的组织原本来自居民对共同保护神的集体祭祀;它要保持凝聚力,就须特别强调所有成员基于地缘联系的共同利益,而其共同信仰正是这种共同利益的象征与表达。这种共同信仰是把全社居民连为一体的文化黏合剂,为其提供了超越家、族归属和贫富差异的内在凝聚力,这是村落社区的组织整合不可缺少的东西。 在传统乡村社会中,还有业缘关系及由其形成的行业群体与组织。行业群体及其组织有共同信仰的行业神灵。行业神信仰在满足行业群体追本报恩、祈福求佑的心理需求的同时,还是其加强团结的精神纽带、维护统一的神圣旗帜,对其组织整合也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总之,来自并反映群体成员共同利益与需求的群体监护神信仰是传统乡村社会中一个强有力的建构性因素。它提供了一种缩小个人与群体间的差异、促使人与人和睦共处的基础。共同的信仰造就了人们的同质性,维系了人们的群体认同与凝聚。除在一些村落的宗族竞争和冲突中成为诱因、手段外,这种信仰的观念与活动在多数场合形成一种组织整合的文化机制。在此机制的作用下,传统乡村社会的家庭、宗族、村落社区和行业群体保持了凝聚和统一,组织整合得到了实现与维护。从这种意义上来说,民间信仰是社会整合功能的精神资源,是社会组织的黏合剂、社会结构的维生素。 三、民间信仰与社会的教化控制 社会的稳定和秩序是社会生活正常运行的保障,它由社会教化与控制来维持。教化与控制是社会功能的主要内容之一,它通过两个系统发挥作用。其一是权力系统,由政权、法律、武装力量等组成,行政机构是其核心。其二是文化系统,包括信仰、道德、风俗、舆论等环节,信仰为其灵魂。传统乡村社会的行政机构没有下达村级,基层社会的教化与控制主要由家庭、宗族、村社组织通过文化系统的各个环节来实施,而民间信仰在其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文化系统包括大传统文化与小传统文化。前者指“以都市为中心、以绅士阶层和政府为发明者和支撑力量的文化”,后者指“乡民社会中一般的民众尤其是农民的文化”。⑦民间信仰属于小传统文化。民间信仰与佛教、道教在崇拜对象、组织机构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但两者并非截然对立。从民间信仰的超自然本质特别是其所发挥的社会功能来看,它可被视为一种特殊的宗教。它与佛教、道教在观念与神灵、仪式与活动上相互渗透和影响,在劝善戒恶的宗旨上亦完全一致。因此,民间信仰与佛教、道教一起在基层社会发挥着教化、控制功能。而且,因为民间信仰信徒最多、影响最广,所以它起的作用远比佛、道两教都大。民间信仰中有些朴野不经、偏离儒学正统之处,其民间性即蕴涵着一定程度的非正统性;但它也认同儒学正统意识并深受其影响,传播正统价值观、伦理观,没有本质上的反正统性。在很大程度上,儒学意识是通过民间信仰而深入乡村,借助民间信仰来发挥作用。在官方控制和绅士引导下,民间信仰也有一定程度的国家性和正统性。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