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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与和平

http://www.newdu.com 2018-01-02 道教之音 佚名 参加讨论
    和平是宗教的基本要义
    消除战争,化解冲突,维护和平,是人类共同的呼声。但是,从古至今,人类良好的愿望往往与实际情况反差很大。当今世界,一方面我们看到,全世界各个国家,各个民族之间的交往越来越频繁,经济全球化的进程,高科技的发展,文化的广泛交流进一步将世界各个角落的人群连成一体。但另一方面,我们又看到,国际社会至今仍不安宁。国家、地区的战争、民族之间的冲突持续不断,时起时伏,致使许多人惨遭劫难,生灵涂炭,经受着难以忍受的痛苦,甚至断送宝贵的生命。在现实世界中的许多暴力和罪恶中,我们也看到,不少又是在以神圣的宗教的名义下进行的。有的人利用宗教的差异煽动种族、民族仇恨,挑起所谓“文明的冲突”,如挑起基督教文明和伊斯兰文明、东方文明的冲突;也有人借口“保护宗教人权”,“反对宗教迫害”,推行强权政治,践踏别国的主权,甚至穷兵黩武;有的人打着维护宗教的旗号,进行着分裂祖国的罪恶活动;社会邪恶势力也打着宗教旗号,图财害命,危害社会。一些宗教自身也存在许多矛盾和争斗,损害了宗教的形象和威望。上述种种情况,引起了世界一切有良知的人的不安,也引起广大宗教信仰者的不安。
    宗教不能背负被一些人、一些势力强加的恶名。联合国秘书长安南说得好:所有这些问题“从来不在于信仰,不在于《圣经》、《摩西五经》和《古兰经》,而在于信徒,在于人的行为”。维护和平,当然也在于人的行为。
    和平,无论古今中外,都是宗教共同的关切!和平,又是宗教的基本要义!和平也是绝大多数宗教徒共同的渴求!宗教理所当然在消除战争,化解冲突,维护和平进程中发挥着自己独特的作用。
    以实际行动维护和平
    提倡人与人之间的和平、社会的安宁和人类心灵的平静与超越是各种宗教的基本精神和实际行动。
    在佛教中,佛祖释迦牟尼就要求信徒“爱人如己,勿相残杀”。《大涅槃经》一开始就讲述了佛祖劝阻阿舍世王侵犯跋只国的故事,说明佛教自古就追求和平。佛教理论中的核心思想就是非暴力或不杀,它重视人的生命,正视人的存在,重视人的价值。另一方面,佛教的非暴力又不是无原则的滥用,在佛教的和平思想内涵中包括慈悲不杀和惩罚恶人两个方面,这也是佛教“不二法门”的具体运用。道教也遵循道法自然、天人一体的原则,把慈爱和同、不伤生灵作为自己宗教修持的一个重要内容。敬重生命,反对杀生,反对战争,主张不同种族、民族、宗教的人和谐相处。伊斯兰教的伊斯兰就有和平之意,穆斯林也就是谋求和平之人。《古兰经》召唤和平。其中说道:“信道的人们呵!你们当全体入在和平教中”。穆罕默德在23年的宣教过程中,用伊斯兰教统一了阿拉伯各个部落,使得迷信盛行、道德败坏、战争不断的阿拉伯人统一成了一个整体,进入了和平发展时期。“色兰”是穆斯林之间日常的问候礼,意思也是“愿真主赐你和平”。基督教也主张上帝造万物的本意不是灾难痛苦,而是和平与爱心;上帝的世界就是伊甸园,伊甸的意思就是喜乐。上帝的世界应当是没有贪欲,没有仇恨,没有杀戮,没有战争的世界。耶稣传扬的福音不是战争和仇恨,而是和平与公正。他一直强调要爱上帝,还要爱人如己。
    除了宗教基本精神的要求,在以往的历史中,我们也看到,广大宗教徒,特别是一些宗教领袖为化解冲突,维护和平已经做出了种种努力。
    例如,在解决阿以冲突、北爱尔兰冲突、波黑冲突,各大宗教的领袖们都曾付出了巨大的努力,进行了积极的调解工作。1989年,各宗教界有识之士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支持下在巴黎召开“世界宗教、人权与世界和平”会议,提出“通过宗教和平达到世界和平”的口号。1992年11月,天主教、东正教、伊斯兰教和犹太教领袖在瑞士举行和平与宽容会议,指出那些利用宗教象征来服务于民族扩张主义和极端民族主义的做法乃是对宗教信仰的普遍性的背叛,是对宗教基本价值和道德观念的伤害和摧残。会议宣言号召有关宗教应在减少和制止民族纠纷及冲突上做出贡献,并且强调“以宗教之名而犯下的罪恶,实际上是犯了反对宗教本身的大罪”。1999年3月,有关宗教领袖又为试图解决科索沃问题、避免战争而在维也纳召开了和平与宽容会议。2000年8月,在联合国又召开了“宗教与精神领袖世界和平千年大会”,来自世界各地各种宗教的人士100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主题则是“号召对话,发挥宗教领袖在转化冲突中的作用,朝向宽恕与和解,结束贫穷的肆虐和环境恶化”。会后通过了《和平宣言》。
    在我国,传统伦理和宗教中的“仁爱”、“仁者爱人”和以“仁义礼智信”来影响社会的思想;道教的回归自然、与自然保持平和,认为万物平等、物我合一、世界和谐的主张;佛教“大悲为首”、“慈悲为怀”、“普渡众生”的精神,等等。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人们的行为。当代中国的五大宗教为维护世界和平也作出了自己的贡献。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宗教界与世界各国宗教界的交往日益频繁,多次参与了促进世界和平的运动。如出席亚洲宗教者和平会议和世界宗教者和平会议。为了进一步担负起我国宗教界维护世界和平的使命,1994年7月,在中国佛教协会原会长赵朴初先生和中国基督教协会会长丁光训主教的倡议下成立了“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选举出39人为我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成员。赵朴初任主席,各宗教领袖丁光训、安士伟、宗怀德、明旸、韩文藻、傅元天等6人任副主席。其后,广泛开展一系列维护世界和平的活动。它在宗教领域中起到了“让中国走向世界,让世界了解中国”的作用,向世界展示了我国各大宗教平等、和谐与团结合作的良好形象。尤其是2000年我国五大宗教也组团参加了联合国召开的“宗教与精神领袖世界和平千年大会”,并向全世界宣布了我国宗教界维护和平的两项主张,呼吁各国宗教界应高扬和平旗帜,维护宗教的纯洁性,提倡宗教宽容与和解,创造和平共处的环境,产生了很大影响。
    继续高扬和平旗帜
    宗教的和平理想在现实奉行中并非一帆风顺,它因错综复杂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而使理想和现实之间仍存在较大差距。正是在这种现实氛围中,社会各界和各大宗教的有识之士仍在不懈努力,进一步提出化解冲突,制止战争的一系列举措。
    在西方,当代天主教思想家孔汉思曾深刻指出:没有各宗教间的相互了解,国与国之间则很难相互了解;没有各宗教之间的对话与沟通,诸教之间则很难达到和平与友好;而诸教之间若不能和平相处,诸国之间也不可能和平相处或安全共存。致力于宗教对话,促进世界和平,在西方已成为一种运动。与此相伴随,1993年“世界宗教议会”通过了基督教界发起通过的《走向全球伦理宣言》,向全世界宣布:“我们要特别谴责借用宗教名义的侵略和仇恨”,这是在宗教差异被用来为冲突和对抗作辩护的情况下,强调基本道德的重要性,展示了基本道德在不同宗教中的基础以及各种宗教平等对话、和平共处的可能性。
    在我国,宗教界也提出自己的若干原则。一要高扬和平旗帜,维护宗教的纯洁性。反对利用宗教推行强权政治,反对利用宗教分裂祖国,反对宗教极端主义危害世界和平,反对邪教组织冒用宗教名义破坏社会安宁;二要宽容。主张人类要宽容而不要歧视,正视不同文明和宗教信仰的差异,要胸怀宽广,兼容并蓄,异中求同,同中求异,同则相亲,异则相敬;三要交流。要交流而不要排斥,通过交流增进了解,加深理解,消除误解,取得谅解,增进共识;四要对话。要对话而不要对抗,尊重信仰传统的差异性,不搞惟我独尊,不去制造麻烦,不要加剧对抗;五要共处。要共处而不要冲突,主张“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反对“己之所欲,必施于人”;六要进步。要进步而不要倒退。和平是一切幸福之源,真正的世界和平建立在宽容和谅解的基础上,建立在消除贫困和环境保护的基础上,建立在使世界各国人民共同发展进步的基础上,建立在宗教间的和睦基础上。
    以上所述可以说是代表了宗教以及人类的普遍良知,应该大力弘扬这种良知,为维护世界和平继续作出努力。应当说,前景是光明的。
    转自中国民族宗教网
    (责任编辑:张宗蕰)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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