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来源自网络)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指出,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必须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这一重要论述,把握了宗教发展的基本规律,明确了我国宗教工作的着力点,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宗教工作中的具体体现。现阶段,国际国内形势深刻变化,国内社会转型思想多元化,尤其需要把握以下3点认识,在继承和创新中,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 中国化是我国宗教发展的历史常规。 外来宗教在我国传播发展的历史,就是它们与中华文化共生共融的历史。隋唐时期,佛教积极吸收儒、道思想,形成禅宗、华严宗、天台宗、净土宗等中国化佛学体系,标志着佛教中国化的基本完成。明清之际,回族思想家主动吸收儒家理学思想等传统文化养分来阐释伊斯兰教内涵,使伊斯兰文明与中华文明相辅相成,实现了伊斯兰教的本土化。从唐朝景教入华开始,基督宗教也开启了其中国化的探索历程。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各大宗教实践独立自主自办的中国化新路,成为中国人自己的宗教。可以说,中国化是外来宗教在我国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优良传统,是我国宗教发展的历史常规。现阶段,我国宗教中国化的实践不需要“另起炉灶”的努力,而是在继承各宗教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开放而不失其本,守护而不泥其迹”,在保持基本信仰、核心教义、礼仪制度的同时,“观其时宜,行其变通”,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 宗教界是推进宗教中国化的自觉力量。 外来宗教进入我国后,通过积极主动的中国化实践,形成了各自适应中国社会的宗教理念、组织形态和修行方式。以史为鉴,我们不仅要坚持中国化的正确方向,还要把握实践中国化的正确方法。宗教的主体是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宗教中国化必须靠他们的自觉自愿,不能由他人越俎代庖。现阶段,宗教界践行宗教中国化,党和政府要以导为先,善于引导、“导”之有方。例如,积极支持天主教开展民主办教、基督教进行神学思想建设、佛教举办“讲经说法”交流会、藏传佛教进行寺庙爱国主义教育、伊斯兰教开展讲“新卧尔兹”活动等,这都是各宗教在党和政府的引导下,结合自身特点,对宗教中国化作出与时俱进的创新性践行,受到宗教界和广大信教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教理教义相融合是宗教中国化的当代体现。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承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人类文明优秀成果,体现我国社会主义的自由观、平等观、民主观、法治观,是当代中国的价值内核,是凝结亿万国民精神的“最大公约数”。宗教文化作为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的道德理念和规范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融相通。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就是要宗教界积极行动起来,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来自宗教层面的价值阐释,为广大信教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价值通道,从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半径,画出最大的同心圆,把所有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凝聚起来,同心同德,最大限度地增进社会和谐。 “一代之兴,必有一代之治”。新时期新阶段,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国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继承丰厚的历史资源,发扬主动而为的优秀传统,必将走出一条符合时代进步要求的中国化健康发展之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应有的力量。 (文章来源自中国民族报微信公众号 作者系甘肃社会主义学院民族宗教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民族宗教理论甘肃研究基地研究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