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对话向来是宗教研究最持续、最热门和实践性最强的议题之一。宗教对话的含义非常广泛,因此界定宗教对话就与界定宗教本身一样困难。笔者在此对宗教对话作了宽泛的界定,即关于宗教议题的教内对话、教际对话,政教对话以及社教(社会与宗教)对话。 一、在中国开展宗教对话的现实背景 除了一般的动因外,中国宗教对话还有以下特殊的背景。 首先是在“文革”结束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信教人数的较快增长,这由多方面原因造成,包括“文革”中受压抑宗教内需的恢复性反弹。总的来说,中国是一个宗教性较弱的国家,这主要指宗教人口在总人口中的占比较低以及国民宗教性较弱等,更谈不上是“信教的民族”;“强国弱教”是中国的基本国情之一。但中国宗教信徒的绝对人数庞大,超过包括德国在内的许多国家的总人口。如果按照西方民调机构如皮尤基金会的统计,中国宗教总人数甚至超过美国总人口。执政党无神论意识形态与社会中较大信教群体的存在,构成了宗教对话的政治需要和社会基础。 其次,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社会流动性的加速,各大宗教流动性也在增加,如基督教从乡村向城市、从东部向西部流动,以及穆斯林从西部向东部流动等,这些城乡和区域流动大大提高各种宗教的社会能见度和接触面,当然也在某种程度上加大了政教、民教和教教之间的张力。目前中国社会的文盲较少,但教盲甚多,而且社会缺乏对宗教及宗教问题的共识,甚至“谈‘教’色变”,宗教成了相当敏感的问题。涉及宗教的冲突往往是宗教快速增长的工价。在中国许多地方,民教纷争要远远大于政教张力,这点国外的朋友通常不太了解。上述各种张力就充分表明宗教对话的必要性。 第三,反宗教极端主义的需要。近年来,国际恐怖主义包括打着宗教旗号或受宗教极端思想驱动的恐怖主义的重心东移。中国虽然不是宗教极端主义最肆虐的地区和国际恐怖主义最大的受害者,但宗教极端主义、民族分裂主义和暴力恐怖主义目前已经构成对中国国家安全最直接、最具突发性和暴力性的威胁。中国宗教对话人士引用最多的“对话警句”之一,就是孔汉思(Hans Küng)的“没有宗教间的和平,就没有国家间的和平;而没有宗教间的对话, 就没有宗教间的和平”。中国政府向来主张,去宗教极端主义需要采取综合治理手段,但宗教对话显然是其中的手段之一。有效的宗教对话是宗教极端主义的解药。 第四,在中国国家利益布局全球化、能源需求全球化以及发展中国家宗教复兴的当下,宗教对中国对外关系的重要性也在不断增长。在中国当前的对外政策目标尤其是在中国的“一带一路”发展倡议中,就不仅具有经济和政治面向,而且还蕴含着文化和宗教面向,在“一带一路”的沿线国家中,除中国传统的五大教,还有东正教、印度教、巴哈伊教、犹太教等数量庞大的其他宗教,因此,宗教对话已提上了中国对外关系的议程。用佛教术语来说,文化交流和宗教对话将为中国倡导的“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了“最佳助缘”。在某种程度上说,宗教领域的公共外交尤其是涉及宗教议题的、强调“对话”而非“独白”的第二代公共外交,是宗教对话在对外关系领域的延伸。 二、中国宗教对话的研究和实践 “春江水暖鸭先知”。“文革”后最早推动宗教学术研究的是中国的宗教学术界。作为学术议题的宗教对话因其政治上的安全性和对单一宗教的超越性,自然成为宗教学术研究的“宠儿”。 中国宗教研究界通过以下方式推动对宗教对话的研究:(1)译介大量国外关于宗教对话的理论著作;(2)出版关于宗教对话的学术论著;(3)开设宗教对话的大学和研究院课程;(4)主办和参与国际宗教对话研讨会,如在国内高校召开的佛耶儒对话国际学术研讨会、儒学与犹太-基督文化比较与对话国际研讨会等。 就译介国外关于宗教对话的理论著作而言,国际上很多重要学者关于宗教对话的论著先后被译介给中国读者,其中包括阿部正雄(Masao Abe)、约翰·希克(John Hick)、雷蒙·潘尼卡(Raimon Panikkar)、保罗·尼特(Paul Knitter)、乔治·林贝克(George Lindbeck)、伦纳德·斯威德勒(Leonard Swidler)、史密斯(W.C.Smith)、孔汉思(Hans Küng)、唐·库比特(Don Cupitt)、柯毅霖(Gianni Criveller),以及小约翰·B.科布(John B. Cobb, Jr.)等的著作。 在此过程中,中国学者也发表关于宗教对话的论著,内容涉及宗教对话的方式(模式)、对象、内容、范围、规则、阶段、目的等等。中国学界目前在促进政府、社会、教会三者之间的宗教对话,以及加强中国与世界其余地区的宗教对话中起了多重桥梁作用。目前越来越多的宗教对话学者开始讨论“以和为贵”的东方宗教对话模式。在开展宗教对话研究的初期,国内研究基督教的学者的贡献最大,这主要是因为他们最早接触到国外尤其是西方宗教对话理论。由于诸多原因,当今站在国际宗教对话理论研究前沿的也是基督教学者。 作为宗教对话的主体,宗教界在中国的宗教对话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而且其宗教对话日益呈现制度化趋势。目前,宗教界作为主角参与的宗教对话在多个平台上展开:有各地和全国五大教协会、各地和全国人大及政协、各地和全国宗教职能部门搭建的从上到下、遍布全国、各种形式的宗教对话平台和宗教讲习班,这些对话平台有的已建制化。这个宗教对话网络的形成对中国宗教对话提供了制度性保障。 以我所在的上海市为例,在过去的10年间上海不仅有五大教联席会议这一常设对话机制,还有各种教际对话会议如基督教与伊斯兰教以“和合共生”和“和合共兴”为主题分别于2007年和2013年联合举办的两次交流和对话会,以及上海市政协牵头组织的两届五大教宗教文化论坛以及即将举办的五大教关于生态问题论坛。上海基督教两会近年来还组织了涉外基督教礼拜联席会议,参与者除本地牧师外还有在沪德国、美国、韩国等国基督教会的牧师。该联席会议有定期会晤机制,主要功能是协调、联谊和对话,以达到拆墙搭桥、增进中外基督教会之间的了解和合作之目的。如果加上上海高校举办的宗教对话学术研讨会以及上海市政府宗教职能部门组织的宗教讲习班和宗教法制宣传月等活动,较正式的宗教对话在上海可以说是纷至沓来、目不暇接。 我国宗教团体不仅是宗教对话的主体,而且也是宗教对外交流或广义宗教对话活动的主体。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近年来,中国的宗教公共外交和跨海峡民间宗教交流可以说是高潮迭起。除了宗教领域的双边和多边对话之外,中国各宗教团体还主办了诸如“世界佛教论坛”、“国际道教论坛”、“道行天下、和谐共生——中国道教文化对外交流系列活动”、“中国教会圣经事工展”、“中美基督教领袖论坛”,以及国际伊斯兰文化展演等各种宗教文化对外交流活动。中国宗教领袖和宗教团体还纷纷参加一系列重大国际宗教对话活动(如世界宗教暨精神领袖千禧年和平峰会),并且建立了“尼山论坛”这一超大规模的国际宗教对话常设机制,这些宗教交流和对话活动对在国际宗教间拆墙搭桥,增进相互理解,产生了一定的作用。 最后我们来谈谈政府在宗教对话中的作用。宗教有其自身发生和发展的规律,并不完全为政府政策所左右;但宗教如何健康发展,成为社会中积极正面的力量,则与政府政策有莫大关系,这对宗教对话也是如此。在宗教领域往往不是管的最少的政策是最好的政策,而是管的最对的政策才是最好的政策。宗教对话就是政府应该花力气鼓励和推动的宗教活动。 作为全世界最大的拥有8000多万党员的世界第一大政党,中国共产党本来就是宗教对话的当事方之一。执政党和政府与各大宗教和宗教团体的对话,是中国一切宗教对话的前提和基础。如果没有政教对话,民教和教教对话当然无从谈起。从国内外政治的角度来说,宗教对话是党和政府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宗教对话不仅是政府联系国内广大信教信众的“话语桥梁”,而且是中国与外部世界发生联系的“心灵通道”。历史告诉我们,一个大国在其崛起的过程中,不仅需要理顺国内宗教关系或形成良性互动的政教格局,而且需要具有驾驭世界性宗教事务和妥善处理涉及宗教的国际性治理问题的能力。宗教对话能力就是此种能力的集中体现。 国家宗教事务局和各地宗教事务局作为政府宗教事务职能部门,宗教对话是其主要职能之一。在某种程度上说,各级宗教事务局就是组织、协调、参与宗教对话的机构,它们与中国五大教的各级宗教组织一样,在联系政府和信教群众方面起着拆墙搭桥的作用,并且一直在探索符合中国宗教国情的宗教对话路径。现任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王作安就曾指出,中国式宗教对话,应以共同探讨和谐之道、共同应对新的挑战,以及共同担当社会责任为要旨。 在国际宗教对话领域,政府宗教职能部门的作用更是不可或缺。本人曾论及在宗教公共外交领域,目前已经逐渐形成了宗教界躬行践履、学术界建言献策、政界统筹协调的基本分工格局,而三界的资源整合、通力协作和良性互动将有力推进中国宗教公共外交的开展。2014年我们复旦大学就与国家宗教事务局合作,举办了有上述三界人士参加的首届中国宗教走出去战略高层论坛。所谓宗教走出去,其实就是中国宗教积极主动地走出国门,与世界其他地区进行宗教交流和对话。 三、中国宗教对话的前景展望 目前中国的宗教对话尽管有诸多的有利条件,也呈现出明显的不足,我们对此应有清醒的认识: 首先,中国宗教对话的学术供给严重不足。如前所述,宗教对话是我国宗教研究的热门课题之一,但翻译成果不少,研究成果却相当有限。我们通过对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的搜索,发现迄今为止题目上有宗教对话词语的中文期刊论文为134篇,而主要内容涉及宗教对话的中文期刊论文为357篇。全国关于宗教对话的博士和硕士论文也只有21篇。宗教对话理论研究方面的“贫血”是与中国作为宗教对话大国的地位是不相称的,并且已经成为宗教对话深入发展的瓶颈。作为涉及真理与谬误问题的公共话语,宗教对话需要有较高的学术门槛,否则将流于形式,产生肤浅甚至相反的结果。 其次,人们常常指出,中国历史上几乎未发生过宗教战争,佛教所谓三武之祸只是短暂的政治事件,而晚明以来中国出现三教(儒、释、道)合一的趋势,这与欧洲中世纪宗教战争频仍形成了鲜明对照。这当然是中国宗教对话的优质资源,但正因为宗教冲突少,中国在宗教对话方面反而显得经验不足,对实际调解和消解国际宗教纷争更是缺乏手段,并且缺少开展宗教对话研究的现实紧迫性。宗教尤其是宗教对话的“和平功能”可表现在或虚或实的许多方面。中国宗教团体在国际社会中发扬、倡导和传播中国传统宗教和谐思想方面游刃有余;但在作为国际和地区冲突的实际调解者和中介者方面仍显得能力不足。在某种程度上说,中国宗教团体在国际和地区性的各种冲突中充当实际斡旋者和调停者之日,才是中国宗教真正走出去之时。 再次,就宗教对话的方式来看,目前中国国内的宗教对话主要是以学术议题为基础(理论领域)的对话和以互相交流为基础(灵性和认知领域)的对话,所缺乏的是以事工合作为基础(实践领域)的对话。这样的宗教对话往往停留在理论、学术、教义和文化层面,而未发展到实际操作的层面。各大宗教在总体目标上一致,但在具体运作时仍是“各管各”而非“一家亲”。以事工合作为基础的宗教对话是可持续和有生命力的对话,而不落地的学术性宗教对话往往是象牙塔里的宗教对话。不过,当前中国的宗教对话,已有转向以事工合作为基础的对话的趋向。 第四,目前中国虽然已形成从上到下的宗教对话网络,但是这个网络的覆盖面仍然有限,社会上大多数人仍非宗教对话的受益者,他们对宗教及其宗教问题往往一知半解甚至充满误解,没有能力区分正信正行与歪门邪道,并且通常是通过“安全的棱镜来看待宗教问题”的,自动把宗教与暴力和恐怖主义挂钩。社会上对宗教的此种认知水准,非但无助于去宗教极端主义,而且还有可能被宗教极端主义势力所利用。因此,与教内对话和教际对话相比,社教对话目前对中国来说可能是更重要和更迫切的对话。因此,政、教、学三界都应推动宗教与社会对话的力度,提高整个社会对宗教问题认知的水准,尊重正信正行,抵制歪门邪道,进一步压缩宗教极端主义的活动空间,促进社会和谐。 总之,宗教对话在中国方兴未艾,但任重道远。加强宗教对话的学术研究、提高国际宗教对话的实际能力、推动以事工合作为基础的宗教对话,以及进一步促进宗教与社会的对话,应成为中国宗教对话的未来发展方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