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三 十 七 章 道 常 无 为 而 无 不 为。侯 王 若 能 守 之,万 物 将 自 化。化 而 欲 作,吾 将 镇 之 以 无 名 之 朴。镇 之 以 无 名 之 朴, 夫 将 不 欲。不 欲 以 静, 天 下 将 自 正。 本章是《道德经》上篇《道经》中的最后一章。在这一章里,老子把“道’的作用落实到他理想的社会治理上,就是“自然无为”。他希望管理者能够依照“道”的法则,顺任自然,不妄作非为,让人民按照“道法自然”的原则,自由自在、自我发展。全章共分三个意思:一是“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二是把“道”的“无为”法则运用到人类社会治理上;三是“镇之以无名之朴”。 “镇之以无名之朴”是符合自然和人类社会发展进步规律的。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意即,“道”永远是顺应自然不妄为的,没有任何事情是它不能做到的。老子的“道”不同于任何宗教的神,“道”是非人格化的,它顺任万物的发展,不妄为、不强为。“道常无为”是“道”之体,“而无不为”是“道”之用。 “无为”是“道”自身自然存在方式,不需要任何外在因素去推动,“无为”即是“自然”,“自然”即是“无为”。比如太阳不需要有谁去推动而自然地东升西落、阳光普照,这既是“自然”,也是“无为”。正因为有了太阳东升西落的“无为”,才有了寒来暑往、春去秋来的四季更替,才有了风雨霜露、秋收冬藏。再如滚滚东流的黄河之水,不需要谁去引导而“自然”地东流不已,便有了冲积平原的肥沃,便养育了众多的人口,成了中华文化的发祥地。 “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意即,侯王如果能坚守无为之道,万物就会得到充分的自我发展。正如“道”的“无为而无不为”一样, “候王”效法“道”之“无为”的精神,使人民充分发挥自主性,便能实现国泰民安的目标。比如,在当今社会发展中,管理者以“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为建设目标,为人民创造“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环境,在这样的环境中,人民将自生自化,这就是管理者对“无为而无不为”原则的具体运作和引导典范。 “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意即,随着事物的发展各种非分欲望滋生蔓延时,我就用“道”来镇服它。“无名之朴”,即是“道”。人民虽然生活在自然纯朴环境之中,但也难保没有“欲作”之争。既争,则必乱,既乱,则与“道”相悖。此时就需要以“道”的真扑来安抚、抚慰。 “镇之以无名之朴,夫将不欲。不欲以静,天下将自正”用道的真朴来镇服它,人民就不会产生非分之欲。没有了非分之欲,天下便自然而然达到稳定和谐的状态。句中的“静”,即是“清静无为”。“正”,即是正当的要求。老子在此并不是对一切欲望都加以反对,比如人类生存发展的基本欲望是不能否定的,否则万物就不能正常发展。 综上而看,本章的主旨是老子给“候王”开出治理天下的一剂良方。当人民在自我发展私欲萌动的时候,就要用“无为而无不为”的“道”来镇之,也即是用质朴的“道”来安定制止这种私欲。人民没有了私欲,天下就自然稳定、安宁了。推而广之笔者以为老子的这剂“良方”不仅可以治理社会,而且也能治理身心。因为人生就像一个“朴”的空瓶子,最终会变成什么状态完全取决于你所追求的,向其中注入好的还是坏的其结果不言而喻。向人生这只空瓶子里面装善良、装真诚、装感恩,这样生命就会充满阳光。反之,里面如果装着嫉妒,装着算计,装着贪婪,你就永远生活在狭隘、猥琐、自私的阴影之中。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