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仁富[1] (宜宾学院 摘要: 关键词: 混沌!混沌!一切不可见,不可闻,不可思想,不可了解。“我”在那里?那里是“我”?世界是一团黑暗,我是一团黑暗。这无涯无际的黑暗,谁与“我”一点光明?谁能听得见“我”呼唤的声音? 依然黑暗,依然静默,这静默的黑暗,这黑暗的静默!我不能发现我,我怀疑“我”的“有”;如果我再不能发现“我”,“我”将复归于“无”。 “我”不愿复归于无,“我”要肯定“我”的有。我必须在一光明中,发现“我”,我要冲破此混沌。[①]—— 作为一位对人生有着细微而深刻感受的哲学家, 人的出生不是人自己自由选择的,是未经人自己同意的。一切人当其初生,同是赤条条的来,同是堕地一声啼。“世间的婴儿之环境,千差万别,却无一婴儿曾自己选择他的环境。婴儿或生于富贵之家,或生于贫贱之屋;或生而父母早亡,或生而兄弟成行。真如范缜所谓一树花,任风吹,而或坠茵席之上,或坠粪溷之中。”[③]当他一天一天的长大,换言之,即一天一天的增加其对环境的亲密与熟习的程度,他便要获取环境中所有之物为自己所有(用于吃、穿、住、行以及其它享用),与此同时,他也负荷着其内在的无穷欲望,在环境中拼命挣扎奋斗,并必然要承担一切环境与他的欲望之间所发生的一切冲击、震荡,忍受由此内在欲望与外在环境相互冲击而来的一切压迫、威胁、苦痛、艰难。这是每一个在自己的人生中均无法逃避的根本命运。与此同时,所有人的死,又都是孤独的死。因为世界并不会因为他的死而与他同往,其他一切的人也不会因为他的死而与他同往。他死了,日月照常明亮,一年照常有春夏秋冬,其他的人们照常游乐嬉戏。每一个人只能携带着他自己的绝对孤独,各自走入寂寞的不可知世界。 生前,我不知自何来;死后,我不知将何往。造物主为什么不经我同意而使我生,匆匆来到这个世界;又不经我同意而使我死,匆匆离开这个世界?这就是所有人由生至死的历程中不可逃避的最根本的荒谬,也是人生的最大秘密。人生于无限的蒙昧之中,生前之万古与死后之万世都是不可知的,但正是这“不可知”构成了人生周围的无限寂寞与苍茫,而这无限的寂寞与苍茫反而把我们有限的人生烘托凸显出来。由此,人生如在雾中行,只有眼前的一片才是看得见的,往远处望,便是茫茫大雾,遮蔽一切,无边无际。人生就像一人到了高高的山顶之上,此时只能听见自己的呼吸,四围则是寂静无声。人生也好象黑夜里居于大海中之灯塔内,除这灯光所照的海面外,其余便是无边的黑暗,无边的大海。人生就是无穷的“虚无”之上的一点“有”。这一“虚无”中之“有”,存在主义哲学家称之为“此在”,一“被抛”的、“在……之中”的、“自为”的“此在”。何以此无穷的“虚无”之上,会出现这一点“有”呢?这是人生之谜,也是人生之神秘。 现实人生是人的形而下欲求的实现,大体包括人的求生存、求爱情和求名位。此三者看似普通、平凡,而且,一般哲学家也难得将它们作为严肃的哲学问题来讨论。但是, 1、生存过程中“沦为乞丐”之可能。 求生存是人生的第一要事,这是不争的事实。而且,世界上确确实实有无数的人,其一生所盘旋缠绕的问题,就是如何在世界上求得生存。人为了生存而辛苦劳动,为了生存而走遍天涯,谋求职业。实际上,世界上绝大多数职业,也都是人们之间互相寻求解决其衣食住等生存问题的职业。 求生存的欲望,是自然赋予我的本性。所谓“食色,性也”。但是,我为什么会有此性,却并不是由我个人的自由意志或自觉心所决定的。它只是一无可辩驳的事实,就象人的出生是一“被抛”的事实一样。但是,我的自由意志和自觉心,却不能不承担此一事实。由于人除非被逼到山穷水尽,是很难安然自杀的,也很难自动地断绝求生意志(像叔本华所主张的极端形式)。而且,这样做,也需要大工夫、大修持,非一般人可为。由此,人就必须承担起这一不知所从何来的求生存之欲望,照顾空虚的胃与怕冷的皮肤,并努力去解除饥饿和寒冷。自杀难,断绝求生意志更难,而求继续生存亦难。这就是所有人共有的人生之第一艰难。 在现实生活中,生存问题的严肃性常常得不到人们真切的认识。因为,真正感受到这一问题的人,他已经无暇也无心思对此问题作思索;而能思索此问题的人,通常又生活在这一问题之外。对于那些眼下还不存在温饱问题的人,他会想,即使真的会沦为乞丐,那也到那时再说,现在还是享受我现在的生活,我也没有必要对未来的我的遭遇负责,那是未来的我的事。但是,这些想法实质上是对真实人生的逃避或者躲避,是人自己龟缩于暂时的安全而想掩盖人生的真实。因为这些想法,并不能掩盖我们沦为乞丐的恐惧,而且正是由于这一恐惧,才会有这些想法。然而,这恐惧的存在本身就表明“沦为乞丐”这一可能性是一真实的可能性。所有人都恐惧沦为乞丐而要尽量保护他的财产,并竭力增加他的财产,这一现象和事实本身即证明,沦为乞丐的阴影在每一个人的身旁,或者在每一个人的心里蠕动。人总是在与这一阴影搏斗,同时又想方设法压住它而不敢正视这一阴影。 2、爱情之“天长地久有时尽”之可能 当然,在实际的生存中,人固然可以不一定非满足这些愿望不可。因为人可以不结婚,犹如人可以自杀一样。而且世间确实也有不要爱情也不结婚的人。然而,这样做却是十分艰难的。因为,这些要求都是从生命深处涌出,不知从何处来。人由父母男女之合而有生命,可见,人之生命的根基,即是男女之性。父母还有他的父母,一直上去是无穷的父母,即无穷的男女之性。我们每一人的生命,就是无穷的男女之性的凝结。生命的根基是无穷男女之性之凝结,而我们每一个人又只能或者为男或者女,由此,我的性别与我生命之根基就成为一先天的矛盾。这一矛盾自然解决的道路,便是男索女,女求男,即男女之爱。男女得其所求索,个人生命便与其生命之根基的无限的男女之性有了遥相照映,人由此就得以欢喜,得以与整个宇宙生命相连。宇宙的无限生命之流,也由此通过男女之各得其所求所索,以及他们自身生命之凝结所形成之子孙万代,一直流下去。[⑦] 而“人如果决定不结婚,断绝一切男女关系,他就必须与他的男女之欲作战,同时即与作为他生命根基的无限的男女之性作战,与天地的乾坤之道作战。”[⑧]此时的人,犹如要想从无限的自然生命之流中抽出身来而退居岸上而又退不到岸上,于是便只有带着生命之流水,旁行歧出;犹如从自然生命之大树飘落的花果须另觅沃土、自植灵根,否则便只有干枯憔悴。当然,我们不能说断绝男女关系是不应当的,相反,可以说,这是人生最伟大庄严的事业之一,因为人在此敢与天地乾坤之道作战。宗教家、大哲人,及乡里中的无知识的人,都会有对这种人生之绝对贞洁的爱慕。但是问题在于,要把这件事作到家、做彻底,人就必须把自然生命之流的浩浩狂澜彻底打,这是极其艰难的,没有大智慧、大勇气,是绝对不可能做到的。 那么,不违背自然生命去努力求索爱情又如何呢? 对于这些苦恼、罪恶、悲剧,当我们自己有幸居于事外只是个旁观者时,我们便以为它“与我无关”,因而不求了解,也不能真正的了解;而当我们自己不幸居于事内而成为当事人时,则大多也只有忍泪承担,也无法真正完全言说出来而让他人了解。即使是最关心自己的人,即使是最亲切的同情和安慰,也不可能真正深入到这些苦恼、罪恶和悲剧的内部核心。因为它们是与唯一无二的个体生命不可分离的事,只有自己单独体验经受;是直接浸润个体生命之全体的苦酒,只有各人自咽自醉。即使那些有幸居于事外的暂时的“旁观者”们,也只不过是当下正巧居于事外而已,这种“当下正巧居于事外”的“偶然性”并不必然能够根绝偶然或者突然“居于事内”这种可能性的存在与发生。所谓一切爱情之后,皆有失恋的可能;一切结婚之后,皆有离婚的可能;一切佳偶,皆有成为怨偶的可能。这里只有可能性或大或小的不同,而没有可能性或有或无的不同。 诚然,绝对互信的佳偶,依赖无限的互相信任的精神力量,或许可以构成一“永恒”的心之环抱,而将上述各种“坏”的可能性完全根绝。但是,佳偶或异地相思而长别离,或同心同居而不能百年偕老。即使能够同心同居,而且百年偕老,也很难做到同年同月同日死。由此可见,即使恩情似海的夫妻,到头来终当撒手,“各奔前程”。在“昨日戏言身后事,今朝都到眼前来”时,在“同穴宵冥何所望,他生缘会更难期”时,这中间所呈现的人生之悲痛、寂寞与艰难,也只有身当其境者才能真正透彻了解,而且必须独自忍受。 对于爱情之求索,在 3、名位之危 在 当然,我也不是非要实现这一天性不可,犹如我可以通过自杀和不结婚而不实现求生存和求爱情的天性一样。比如,当我觉得我是而人非时,我就可以特立独行而不必顾他人是否称赞与毁誉。依此类推,我的一切思想、行为、人格本身的价值,都可以是不因他人的毁誉而增损的。因而,从本质上讲,一个人在社会上是否有名有位纯粹是“与我无关”的外在的事。只要人行其心之所安,即使举世不见也无悔,这便是我之为我的至上尊严。然而,就象求自杀和求不爱不婚一样,真要做到这一步,又是人生中极其艰难的事。因为,真要作到此事,我们就必需设想这样的情况:当世间一切人以至最亲近的人都骂你、诋毁你、侮辱你、咒咀你的时候,你该怎么办?当然,在一般的情形下,还不至于一切人都会如此这般地对待我,换言之,总会有一些人会以正常的态度对待我,或者多多少少还会有人赞美我、承认我。但是,我们可以设身处地地想一下,当我真正被“千夫所指”,儿子清算我,父母、妻子、朋友也清算我——我们当然不能否认在历史的长河中会出现或者存在这类事情——,这时,“我”到底该怎么办?该如何面对?无论对于任何人,这都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其根本的难处在于,此时,一个人的精神同一切人的精神都分离了,人成了一绝对的孤独寂寞,与此同时,人又自己意识到他的绝对孤独寂寞,意识到自己是无数他人精神的压迫下的被舍弃者。这种“绝对的孤独寂寞”以及对这种孤独寂寞的自我意识,的确是一种个人“生命难以承受之重”。独身不婚的人,如从自然生命之树上脱离的果子;如此之被舍弃的人,则是从社会的精神生命之树上被抛掷而脱离的果子。此乃人生之最大苦痛。这是耶稣被徒弟出卖、被徒弟所不认识而上十字架前的心境;这是人的精神失去一切人的精神之滋养而绝对飘零之时的体验。然而,精神之果是必须要得到滋养的,因为精神的周围,不能只有无限的冷酷与荒漠,否则,人的精神便只有在飘零中死亡。可见,人真要特立独行,便必须预备承担这一严峻而严肃的考验。 另一方面,在实际上,我们每一个人是免不掉要多多少少靠他人的赞美或者高高低低的社会名位来滋养自己的精神。依此而进,求大名高位,实现求名位的天性,则似乎是最自然、最滑熟的人生道路。但是,就象在生存和爱情婚姻这条“自然之路”上一样,此滑熟自然之路,同时也是陡峭危险的路,其中充满无限艰难和无名悲情。 如前所述,人之所以乐得名位,源于人希望被人承认为好、为有价值的心理,换言之,源于人希望被人认识,希望存在于他人的精神之内。一个人之所以通常都多多少少有其名位,源于总有认识他的人,即总有认识他的价值的人;一个人也总可以比另一些人能多实现某一种价值。比如一群小孩,年龄大的比年小的气力大些,“气力大”就是一生命的价值,他也就因此在这群小孩中有较高的地位。但是,顺此而推,人真要求大名高位,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了。因为这意味着一个人的价值要为无数的人所认识,并在人的价值秩序中居于高位,这在现实生存中是十分困难的。一方面,人自己所表现的价值永远都只能是有限的;另一方面,他人(对自己价值)的认识能力也总是有限的。“如果人能表现无限之价值,一切人皆有无限的认识力,则一切人皆可同名垂宇宙,一切人之位,皆上与天齐。”[⑩]实际上并非“一切人之位皆上与天齐”,这本身即证明了人求大名高位之不易。同时,“名愈大而位愈高的人,当其所实现的价值愈彰著于人心之前,其未能实现而人望其实现的价值亦愈彰著于人心之前,因而责望必然愈多。”[11]在这种“责望”之下,人会感到更加的震颤和危机,这便是所谓的“名位之危”。 在现实人生中,人之名或扬或抑,或荣或辱;人之位或升或沉,或尊或卑。由于每个人认为有价值的东西并不一定相同,因而,一个人的价值,也可能根本不为他人所认识。由此,世间永远有无数有才而无名、有德而无位的人。有才有德而且能见知于世、见之于人,在相当意义上,总是基于一定的偶然遇合。这种遇合只是“偶然如此”而并非“必然如此”,得之,为天恩,是谓“天命”;失之,则不能无怨于天,是谓“天意”。由是,世间之名位,必然存在着无穷的冤屈。这些冤屈,有的或者在死后能得到伸张,然而,这种伸张本人已不知不明;大多数冤屈则千秋万世永远得不到伸张而成为历史之迷。除了这些名位之“冤屈”外,还会有有意无意的“盗名、欺名”现象。由于人的记忆力有限,人为了节省记忆力,往往会以“对一人之名的记忆”代替“对一群人之名的记忆”,由此,一群人工作的价值,就会为一人之名所代表而被归功于某一人。比如在政府和社会经济文化团体中,一群人的工作与其对社会的贡献,往往都被归功于其领导者。另一方面,人的认识不可避免地会有种种错误,往往会将“此人之功”误归为“彼人之功”。由此,在现实人生中就必然会出现无意的盗名现象。此外,人世间还存在着蓄意的盗名和“贪天功以为己力”之事。 总之,在 唐君毅关于现实人生之哀乐相生的学说,在一定程度上充满着悲凉和消极。这和他自己的现实人生所具有的一定悲剧性是相关的。但更根本的,这种“悲凉和消极”是他独特的性情使他对人生有着一种更深入、更细致的体验。从积极方面而言,唐君毅的这些思想也表明,我们每一个人对现实人生抱一种更加严肃的态度是十分必要的。因为我们都是独一无二的“这一个”,我们的人生都是独一无二的“这一生”,如何把自己作为“这一个”的“这一生”充分实现出来,并体现出“独一无二”的价值,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讲,的确都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 本课题系:四川省教育厅高校文科重点科研课题(川教2000〔12〕号) [1] 何仁富,男,四川平昌人,1966年生,哲学硕士,主要从事哲学理论、西方人本主义哲学、唐君毅思想研究。 [①]《唐君毅全集》卷1《人生之体验》第173页,台湾学生书局,1988年。 [②]《唐君毅全集》卷3《人生随笔》之《柏溪随笔》第1页,台湾学生书局,1988年。 [③]《唐君毅全集》卷3之《人生之体验续编》第53页,台湾学生书局,1988年。 [④]《唐君毅全集》卷3之《人生之体验续编》第55页,台湾学生书局,1988年。 [⑤]《唐君毅全集》卷3之《人生之体验续编》第56页,台湾学生书局,1988年。 [⑥]《唐君毅全集》卷3之《人生之体验续编》第57页,台湾学生书局,1988年。 [⑦] 唐君毅认为,爱情是“分离”的宇宙灵魂求圆满的过程。男女之爱,“实际上不是男求女,也不是女求男,却是那被割裂部分的宇宙灵魂,要恢复它自己,要把被剖分出的两部分,重新合一起来,更使男女两方一齐还归于宇宙灵魂之自体。”在《致廷光书》第四封信中,唐先生专门提到了男女关系的意义,说男女关系是不同之血肉而要求合一,或者本是一,后又分为二,今又求合。如柏拉图书中所谓原来男女本为一人,后被神嫉妒遂剖分为二。故现在男女要求混为一块。这一种关系是一微妙的关系,一方有距离,一方要合一,有距离是敬,要合一是爱。参阅《唐君毅全集》卷2之《爱情之福音》第20页;《唐君毅全集》卷25之《致廷光书》第4封,第65—67页;台湾学生书局,1988年。关于唐君毅的情爱哲学的讨论,可参阅拙文“《爱情之福音》及唐君毅的情爱哲学”,《宜宾学院学报》2001年第1期。 [⑧]《唐君毅全集》卷3之《人生之体验续编》第59页,台湾学生书局,1988年。 [⑨]《唐君毅全集》卷3之《人生之体验续编》第63页,台湾学生书局,1988年。 [⑩]《唐君毅全集》卷3之《人生之体验续编》第63页,台湾学生书局,1988年。 [11]《唐君毅全集》卷3之《人生之体验续编》第63页,台湾学生书局,1988年。 [12]《唐君毅全集》卷3之《人生之体验续编》第64页,台湾学生书局,1988年。 [13]《唐君毅全集》卷3之《人生之体验续编》第65页,台湾学生书局,1988年。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