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申述礼乐的意义 在《三礼》中,不仅记录着繁复的礼乐程式和制度,还包含有极为丰富的礼乐思想,郑玄在这些方面的诠释和解说颇为详尽,特别注重了对礼乐作为先王之道的功能和意义加以申述和说明,从而成为《三礼注》中比较厚重和有特点的一部分内容。 首先,郑玄在《三礼注》中,一再强调说明先王功成而作乐的历史。如《礼记·礼器》“礼也者,反其所自生。乐也者,乐其所自成”,郑玄注云:“制礼者,本己所由得民心也。作乐者,缘民所乐于己之功。舜之民乐其绍,尧而作大韶;汤武之民乐其濩伐,而作濩武。”[238]又《礼记·乐记》有“名与功偕”郑玄注云:“为名在其功也。偕犹俱也。尧作《大章》、舜作《大韶》、禹作《大夏》、汤作《大濩》、武王作《大武》,各因其得天下之大功。”[239] 此外,还有更详细的说明就是,《周礼·春官·大司乐》“以乐舞教国子,舞《云门》、《大卷》、《大咸》、《大韶》、《大濩》、《大武》”,郑玄注云:“此周所存六代之乐,黄帝曰《云门》、《大卷》,黄帝能成名万物,以明民共财,言其德如云之所出,民得以有族类。《大咸》、《咸池》,尧乐也;尧能禅,均刑法以仪民,言其德无所不施。《大磬》,舜乐也,言其德能绍尧之道也。《大夏》,禹乐也,禹治水傅土,言其德能大中国也。《大濩》,汤乐也,汤以宽治民而除其邪,言其德能使天下得其所也。《大武》,武王乐也,武王伐纣以除其害,言其德能成武功。”[240]按照郑玄的解释,先王制作礼乐本身就具有德治的象征意义。 其次,郑玄结合对《仪礼》中的行礼、奏乐和唱诗等方面内容的详细解说,进一步申述和发挥了其对“礼”、“乐”、“诗”三者之间关系的理解和认识。从中我们可以出郑玄对与“礼”有关的“诗”和“乐”的熟悉程度,以及他对其中所涉及的“礼义”、“诗义”的理解和认识。 例如《仪礼·乡饮酒礼》有“工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郑玄注云:“三者皆《小雅》篇也。《鹿鸣》,君与臣下及四方之宾燕、讲道、修政之乐歌也。此采其已有旨酒,以召嘉宾,嘉宾既来,示我以善道。又乐嘉宾有孔昭之明德,可则效也。《四牡》,君劳使臣之来乐歌也。此采其勤苦王事,念将父母,怀归伤悲,忠孝之至,以劳宾也。《皇皇者华》,君遣使臣之乐歌也。此采其更是劳苦,自以为不及欲咨谋于贤知,而以自光明也。”[241]《燕礼》解同此[242]。 又如《乡饮酒礼》有“乐《南陔》、《白华》、《华黍》”,郑玄注云:“《南陔》、《白华》、《华黍》,《小雅》篇也,今亡,其义未闻。昔周之兴也,周公制礼作乐,采时世之诗以为乐歌,所以通情相风切也,其有此篇明矣。后世衰微,幽厉尤甚,礼乐之书稍梢废弃。孔子曰:‘吾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谓当时在者而复重杂乱者也,恶能存其亡者乎。且正考父校商之名颂十二篇与周大师归,以祀其先王,至孔子二百年之间,五篇而已。此其信也。”[243]《燕礼》解同此[244]。 还有,在解释《乡饮酒礼》中的“乃间歌《鱼丽》、笙《由庚》、歌《南有嘉鱼》、笙《崇丘》、歌《南山有台》、笙《由仪》”的时候,郑玄说:“六者皆《小雅》篇也。《鱼丽》言太平年丰物多也,此采其物多,酒旨所以优宾也。《南有嘉鱼》言太平君子有酒乐与贤者共之也,此采其能以礼下贤者,贤者累蔓而归之,与之燕乐也。《南山有台》言太平之治以贤者为本,此采其爱友贤者,为邦家之基,民之父母,既欲其身之寿考,又欲其名德之长也。”[245]《燕礼》解同此[246]。 再有,在解释《乡饮酒礼》“乃合乐,《周南》:《关雎》、《葛覃》、《卷耳》;《召南》:《鹊巢》、《采蘩》、《采萍》”的时候,郑玄注云:“《周南》《召南》,《国风》篇也,王后国君夫人房中之乐歌也。《关雎》言后妃之德,《葛覃》言后妃之职,《卷耳》言后妃之志,《鹊巢》言国君夫人之德,《采蘩》言国君夫人不失职,《采萍》言卿大夫之妻能修其法度。昔大王王季,居于岐山之阳,躬行《召南》之教以兴王业,及文王而行《周南》之教以受命,《大雅》云:‘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谓此也。其始一国耳。文王作邑于丰,以故地为卿士之采地,乃分为二国。周,周公所食;召,召公所食。于时,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德化被于南土。是以其诗有仁贤之风者属之《召南》焉,有圣人之风者属之《周南》焉。夫妇之道,生民之本,王政之端。此六篇者,其教之原也。故国君与其臣下及四方之宾燕用之合乐也。乡乐者,风也。《小雅》为诸侯之乐,《大雅》《颂》为天子之乐。乡饮酒升歌《小雅》,礼盛者可以进取也。燕合乡乐,礼轻者可以逮下也。《春秋传》曰:‘《肆夏》、《繁》、《遏渠》,天子所以享元侯也。’《文王》、《大明》、《绵》,两君相见之乐也。然则诸侯相见与燕,升歌大雅,合小雅。天子与次国小国之君燕,亦如之;与大国之君燕,升歌《颂》,合《大雅》。其笙间之篇未闻。”[247]《燕礼》解同此[248]。 此外,《乡射礼》也有“乃合乐,《周南》:《关雎》、《葛覃》、《卷耳》,《召南》:《鹊巢》、《采蘩》、《采萍》”,郑玄的解释是“不歌,不笙,不间,志在射,略于乐也。不略合乐者,《周南》《召南》之风,卿乐也,不可略其正也。”自周文王“乃宣《周南》《召南》之化本其德之初,……故谓之乡乐,用之房中以及朝庭飨燕乡射饮酒。此六篇其风化之原也,是以合金石丝竹而歌之。”[249]又《乡射礼》有“命大师曰奏《驺虞》,间若一”,郑玄注云:“《驺虞》,《国风·召南》之诗篇也。《射义》曰《驺虞》者,乐官备也。其诗有‘壹发五豝、五豵,于嗟驺虞’之言,乐得贤者众多,叹思至仁之人以充其官,此天子之射节也。而用之者,方有乐贤之志,取其宜也。其他宾客、乡大夫则歌《采萍》。”[250] 以上几段,在郑玄《三礼注》中是篇幅比较长的几段注文,并且有重复出现。似乎表明郑玄一定要将有关内容解释清楚才满意。他无非是要讲明,在具体的礼仪程式中相应的“乐”和“诗”所具有的历史内涵和道德意义。 正是由于郑玄对古代礼乐、诗歌有如此熟识的了解,所以能够深刻体会到其中的深厚内涵及意义,并在一般意义上加以思想引申和发挥。例如《礼记·乐记》“乐极则忧,礼粗则偏矣”,郑玄注云:“乐,人之所好也,害在淫侉。礼,人之所勤也,害在倦略。”[251]又同篇“化不时则不生,男女无辨则乱升,天地之情也”,郑玄注云:“乐失则害物,礼失则乱人。”[252]又《礼记·仲尼燕居》“不能《诗》,于礼缪;不能乐,于礼素;薄于德,于礼虚”,郑玄注云:“歌《诗》,所以通礼意也。作乐,所以成礼文也。崇德,所以实礼行也。……则古之人皆知诸侯之礼乐。”[253]还有,《周礼·春官·大师》“以六律为之音”,郑玄注云:“以律视其人为之音,知其适宜何歌。子贡见师乙而问曰:‘赐也闻乐歌各有宜,若赐者宜何歌?’此问人性也。本人之性,莫善于律。”[254]在此郑玄通过对先哲言语的领会而引申出自己的判断,揭示着传统的礼乐、诗歌的价值与意义。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