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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飞】《公羊传》“以义解经”的特质发微(2)

http://www.newdu.com 2018-01-06 哲学中国 佚名 参加讨论

    四、“知权能变”的权变意识
    孔子曰:“可与共学,未可与适道;可与适道,未可与立;可与立,未可与权。”(《论语·子罕》)孔子的权变精神由此可见。《公羊传》的“文不与实与”以及鲁桓公十一年对“郑祭仲知权”与文公十二年对“秦缪公能变”的褒奖可以理解为对孔子精神的直接引申。《公羊传》以为孔子“作经制义”不可能是作乌托邦空想设计,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和当下境遇,“反经以行权”,“文不与实与”,因为只有这样才不仅“行权而有善”,而且“行权也究道”。《公羊传》不仅提倡这种权变精神,而且就其解释活动本身而言,也不执一事,而有“从义从变”的变易性。《公羊传》“解经”的权变性表现在:
    1.文不与实与,义据实而变。孔子曰:“吾因其行事,而加乎王心焉,以为见之空言,不如行事博深切明。”(《春秋繁露·俞序》)“空言”最易模式化、固定化、教条化,历史生活世界本来丰富多彩,没有一条规则一个义理可以穷尽,事情多变义理自然有别。《公羊传》解义非常重视根据义理阐发的需要来分析蕴涵经文中的所谓义理。《春秋》僖公二年:“春王正月,城楚丘”。《公羊传》解曰:“孰城?城卫也。曷为不言城卫?灭也。孰灭之?盖狄灭之。曷为不言狄灭之?为桓公讳也。曷为为桓公讳?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相灭亡者,桓公不能救,则桓公耻之也。然则孰城之?桓公城之。曷为不言桓公城之?不与诸侯专封也。曷为不与?实与而文不与。文曷为不与?诸侯之义不得专封。诸侯之义不得专封,则其曰实与之何?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相灭亡者,力能救之,则救之可也”。按理说,“狄灭卫城”,应该直接解释“不与夷狄之主中国”之义由此论“华夷之别”,但《公羊传》的解释突然一转,说的是“为桓公讳”,因“天下诸侯有相灭亡者,桓公不能救”,周天子无能,桓公“力能救之,则救之可也”。这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论及《春秋》“存亡救绝”的大义。可惜桓公未尽其能,所以讥之。而今“桓公城卫”,按理说应当褒奖他“救绝”之功,可是从“尊王”的大义来看,“诸侯之义不得专封”,桓公此举实在是有“僭王”之嫌,所以又讥之。《公羊传》言此而彼,文实互变,充分地体现了解经的灵活性,当然这种灵活性也许就是主观任意性。《公羊传》论一事往往数义并存,看起来好像相互矛盾,其实它是在不断转换诠释视角和解释立场。今人绝不可食古不化,否则必不知所云。
    2.《春秋》无达例,事辞全为义。后世《春秋》的解释有一个传统,就是“以例解经”。《公羊传》也有明言:“公何以不言即位?继弑君,子不言即位。此非子也,其称子何?臣子一例也”(僖公元年)。据《春秋》礼制,国君“即位”是慎始正始、改元立号的大事,各国史记凡于元年都书写“即位”,如不书写即位则另有原因。“继弑君,子不言即位”就是“不书”的凡例,只要碰到“继弑君”的情况,那就“不言即位”。但“凡”者未必都“凡”,《春秋》桓公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公羊传》则说:“继弑君,不言即位,此其言即位何?如其意也”。如此看来,书与不书,都没有一个格式化的成例。正可谓书中见不书、不书见所书,壹是皆以“大义”为本。《公羊传》解经时一方面指出“《春秋》见者不复见”(哀公三年),另一方面又认为“《春秋》辞繁而不杀”(僖公二十二年)。稍作推理,显然不合形式逻辑,看似难以自圆其说。可《公羊传》说前者重在《春秋》书法立论,即认为《春秋》书写本来简略,“义以为上”,只要能见其义,则“见者不复见”。所以《公羊传·庄公四年》释“冬,公及齐人狩于郜”曰:“公曷为与微者狩?齐侯也。齐侯则其称人何?讳与仇狩也。前此者有事矣,后此者有事矣。则曷为独于此焉讥?于仇者将壹讥而已,故择其重者而讥焉,莫重乎其与仇狩也。于仇者则曷为将壹讥而已?仇者无时焉可与通,通则为大讥,不可胜讥,故将壹讥而已,其余从同”。“壹讥而已”与“见不复见”如出一辙。而《公羊传》说后者重在阐发“非常大义”之重要性和必要性,如“王者无外”就多次出现,可见用辞也不能一概而论,当“惟义是从”。
    3.义寓于时空,境移义常异。时间和空间在中国古代从来不是纯粹的物理概念,而是反映一定文化价值理念的物质载体。时空的差异往往体现出一定权力结构、等级秩序、文化象征,具有特定的历史内涵,但时空的差异并非只有相对性,还存在超时空的文物制度、文化认同和文明进步。《公羊传》解经释义的权变性也表现在时空与超时空的具体言说上。从超时空而言,中国夷狄并无具体分别,“中国之”和“夷狄之”的惟一根据就在一超时空的文化认同和文化发展,因此不能从狭隘的地理、血缘来谈论民族问题,需要根据变化着的文明进化或文明退化来讨论《春秋》王化理想和现实。最典型的例子可见于《公羊传·宣公十二年》释“晋荀林父帅师及楚子战于邲,晋师败绩”。楚本为夷狄,但楚庄王“笃于礼而薄于利”且仁心宽厚,打败郑国不要土地,战胜晋国而放走晋寇,于是《春秋》称“楚子”进爵褒其为礼而中国之。晋原是诸夏,可晋大夫专权,又无仁爱之心,郑国危机本来已解,却趁楚军淹病而攻击,于是《春秋》不与晋为礼而夷狄之。华夏夷狄基于同一仁爱礼义、道德文明的超越标准,解读者不可执一,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作出灵活解释和合理判断。如此说来,华夏夷狄、远近内外自当若一,也就无所谓“内外之辞”。反之,则必自相矛盾。可《公羊传》却偏偏总结出“三世异辞”和“内外异辞”的书法规则,并且也有自圆其说的解读:“《春秋》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王者欲一乎天下,曷为以外内之辞言之?言自近者始也”(成公十五年)。原来,历史理性提醒《公羊传》者,超时空的理想标准未必完全适用现实具体时空的一切判断,历史的发展具有一定的阶段性和层次性,“王道教化”不可能一蹴而就或一劳永逸,需要经历一个“自近者始”不断进化和不断传播的过程。《春秋》大义的领悟自然需要根据历史本身的实际状况来进行灵活诠释。《公羊传》在定公四年冬十一月庚午日,还因本为夷狄的吴国忧中国而进爵称吴为子而中国之,可到庚辰日因“吴入楚,君舍于君室,大夫舍于大夫室,妻楚王之母”的淫乱行为而不称子又反为夷狄。正可谓“许夷狄者,不一而足也”(文公九年)。境移义常异,吴、楚当如是观,中国亦不例外。
    五、“拨乱反正”的经世取向
    《春秋》“长于治人”(《史记·太史公自序》),本有强烈的实践倾向。《公羊传》对《春秋》“制义俟后圣”(哀公十四年),力求服务现实社会和政治生活颇有自觉。尽管鲜有关于《公羊传》传者直接的社会实践证据,但从《史记》、《汉书》、《后汉书》引用《春秋》之义以解决学术、政治、社会问题的情况看,《公羊传》“以义解经”服务现实的用意却可以得到印证。从解释活动本身看,《公羊传》“解经”体现了鲜明的经世性:
    1.释事明大义,大义审古今。《公羊传》解经虽然也有一些是用来释事的,但除了少数比较注重解释历史事实来龙去脉、原因结果外,多数都是为了说明某一《春秋》大义,故而解释历史事实常常一带而过,有的几乎只能根据上下文推测。《春秋》桓公二年:“春王正月戊申,宋督弑其君与夷,及其大夫孔父”。《公羊传》解曰:“及者何?累也。弑君多矣,舍此无累者乎?曰:有。仇牧、荀息,皆累也。舍仇牧、荀息无累者乎?曰:有。有则此何以书?贤也。何贤乎孔父?孔父可谓义形于色矣。其义形于色奈何?督将弑殇公,孔父生而存,则殇公不可得而弑也,故于是先攻孔父之家。殇公知孔父死,己必死,趋而救之,皆死焉。孔父正色而立于朝,则人莫敢过而致难于其君者,孔父可谓义形于色矣”。此段解经前半部分从书法分析入手,引出“行义为贤”之义,接着再解释事情经过及因果关联,刻画“孔父义形于色”的形象。整个解读聚焦“行义为贤”大义,叙事简练,直截了当。此义一立,孔父与宋督的形象判然两分,一为贤者一为恶人,褒善贬恶自不待言,价值导向甚为明显,读者读后必将被孔父人格所感染,不仅有助于道德自我人格之塑造,而且说明人才选拔“选贤”之重要和必要。如再联系“讥世卿”大义,可见《公羊传》修己与治世的双重价值理性和实践要求。
    2.褒亦《春秋》义,贤者气象立。《公羊传》解经不仅从消极的意义上“因罪恶大小,讥讽贬绝诛”,对有损社会秩序、国家兴亡和人格形象的各种行为严立“贬义”,直接批判现实以“经世先王之志”,而且从积极的意义上对贤者不惜“辞繁以著褒义”,通过树立贤者气象,为个体道德人格的塑造进行理论构造,为道德自我的建立提供可以直接资鉴的人物楷模。《公羊传》阐发的“让国”贤人较多,有鲁隐公、卫叔武、吴季子、曹公子喜、邾娄叔术,其他贤者有“行义”的贤人宋孔父,“知权”“能变”的贤人郑祭仲、秦缪公,“服罪”的贤人纪季,“复仇”的贤人齐襄公,“不畏强御”的贤人宋仇牧,“三谏遂去”的贤人曹羁,“不食其言”的贤人晋荀息,“继绝存亡”且“著信于世”的贤人齐桓公,“守礼”的贤人宋姬。这些贤人,按照当时其他学派和现代人的标准来衡量未必都称得上真的贤。《公羊传》也觉察到“贤人”毕竟不是完美无缺的圣人,本人及其后人也常常有不尽如人意的过错,甚至是无法隐藏的恶行。可《春秋》“善善也长,恶恶也短”(昭公二十年),《公羊传》极力阐发《春秋》贤人,甚至“为贤者讳”,其重《春秋》教化、扬善抑恶,力求树立社会新风尚和人格新气象的经世要求可想而知。
    3.拨乱反诸正,制义俟后圣。何休《公羊解诂》序曰:“《春秋》本据乱而作”。《公羊传》解经对春秋乱世的复杂矛盾和非礼行为尽力揭示,充分显示其“拨乱反正”的价值诉求和实践意向。近人蒋庆言公羊学为政治儒学、制度儒学、批判儒学、实践儒学、希望儒学⑤,具体论述虽可商榷,但在《公羊传》的经典解释中还是可以深刻地感觉到。一是所解释的大义大多都是政治义,直接导向政治实践,诚如大一统、大居正、尊王、尊君、讥世卿、君亲无将、自近者始等诸义,可以说都是直接用来解决政治实践的重大学术课题,对于政权合法性、政治秩序安排、政治制度规范具有重要指导价值。董仲舒贤良对策的大一统建议就是明证。二是涉及礼制改革,如上析的嫡子继承制,汉代以后基本上都在采用且没有多大变动,说明其制度安排有相当可操作性。三是因罪恶大小,讥讽贬绝诛,自天子以至于庶人,难逃《春秋》大义的历史审判,尤其是“记天下灾异,断人间是非”在后来不断泛化使用后,虽然夹杂着乌烟瘴气的迷信成分,但也显示出“双刃剑”的另一面,即成为批判封建极端集权专制和要求君主尽伦尽制的一面旗帜。公羊大师董仲舒言灾异差点丧失性命,眭弘直接为宣传《春秋》大义而献身,在汉代史上已成常识。四是文实并举、王霸并论,于理想与现实之间表达其对王道正义的追求和对历史理性的信仰。《公羊传》始言“文王”,终道“尧舜”,透过《春秋》书法以阐明《春秋》大义,就为实现正义。即便当下不可能,也坚信“后圣”必取法。要之,经典的生命在于蕴涵大义,大义的价值在于经世致用,不断地将理想和希望在历史中实现。
    总之,《公羊传》“以义解经”有自身鲜明的特点,充分体现其历史智慧和政治智慧,为后来公羊学的创造诠释、批判风格、改制精神、权变意识和经世取向奠定了原生起点。
    

    【注释】
    

    ①蒋伯潜:《十三经概论》,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471页。
    

    ②本文所引《春秋》、《公羊传》、《公羊解诂》均见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整理委员会整理:《春秋公羊传注疏》,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③苏舆:《春秋繁露义证》,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13页。
    

    ④康有为:《春秋笔削大义微言考》(上),见蒋贵麟主编:《康南海先生遗著备刊》(七),台北,宏业书局(影印本),1987年版,第48—49页。
    

    ⑤蒋庆:《公羊学引论》,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1—56页。
    

    原载《孔子研究》2008年4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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