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因为张载的这一开端及其所挺立的道德理性的超越性与绝对性,所以此后的理学家无不坚持这一基本的立场和原则,也无不坚持以道德价值来解释自然秩序。比如对于理气关系,朱子就一方面坚持“未有天地之先,毕竟也只是理。有此理,便有此天地;若无此理,便亦无天地,无人无物,都无该载了!有理,便有气流行,发育万物”(29);同时又认为,“且如万一山河大地都陷了,毕竟理却只在这里”(30)。在朱子的这一论述中,如果仅仅从“先后”的角度看,那么朱子时而坚持理可以存在于气之先,时而又认为理可以存在于气之后,看起来完全是一种表达上的“自相矛盾”,其实朱子并非认为世界真的存在着一个只有理而没有气的阶段,也并非认为理就可以脱离气而独立存在。他之所以要反复地对比言说,并不是一定要坚持天理的独立自在性,而恰恰是要揭示天理的超越性与绝对性。至于所谓“先”、“后”等等比喻,也不仅仅是揭示天理的逻辑先在性,而恰恰是为了突出道德理性对于“气”的超越性和对人之精神世界的绝对性。 张载、朱熹都属于客观性较强而又比较注重外向认知的理学家,他们也自然是从客观一面来揭示道德理性的超越性与绝对性的。那么,对于比较注重人之主体性和道德实践的陆王心学来说,情况又如何呢?请看陆象山与王阳明的相关论述: 此道充塞宇宙,天地顺此而动,故日月不过,而四时不忒;圣人顺此而动,故刑罚清而民服。(31) 此理充塞宇宙,天地鬼神,且不能违异,况于人乎?(32) 人的良知,就是草木瓦石的良知。若草木瓦石无人的良知,不可以为草木瓦石矣。岂惟草木瓦石为然,天地无人的良知,亦不可为天地矣。(33) 在这里,从陆象山的“日月不过”、“四时不忒”到王阳明的“天地无人的良知,亦不可为天地矣”,其所强调的只有一点,这就是道德理性“固不以人之明不明、行不行而加损”(34),并且也正是在这一基础上,才有所谓“天地无人的良知,亦不可为天地”的。显然,所有这些论述,并不是说道德理性就是自然事物的存在根源和依据,而仅仅是就道德理性之超越性与绝对性而言的。这说明,以道德理性和道德价值来解释自然秩序,正是跨越理学各派的一个基本共识。所以,从道德理性的超越性与绝对性来说明自然秩序和自然世界,既是理学形成的共法,自然也应当成为打开理学世界的钥匙。 四、关于理学研究与诠释的反思 对于宋明理学,所谓道德本体论的定位现在基本上已经成为一种常识了(35)。这一定位无疑是比较接近宋明理学自身特质的。但是,能否真正从道德本体——所谓道德理性的超越性与绝对性的角度来把握宋明理学,则又是我们能否真正进入宋明理学、能否对宋明理学推陈出新的关键。 在20世纪理学研究中,一个较为普遍的出发点就是实在论视角。这种实在论有两种典型表现。第一种就是从宇宙论角度对道德理性作出符合宇宙演化和社会发展的说明;第二种则是从存在论或认识论角度对道德理性作出符合人的一般认识进程的说明。比照于宋明理学本身的特质,应当说这种视角本身并不足以揭示道德理性的超越性与绝对性,因而在20世纪的宋明理学研究中,对它的否定远远大于对其所应有的肯定,而理学也往往是作为一个负面概念出现于人们的言谈中的。如果说宋明理学本身就代表着儒学发展的一种较为高级的形态,那么这种根本不到位的研究既影响着人们对它的认识,同时也深深地影响着传统文化的推陈出新,影响着传统文化的现代化。 让我们先从这两种不同的研究视角说起。 第一种研究主要是将道德理性的天道观基础仅仅归结为宇宙演化的说明,因而它往往从自然世界之发生发展或人类社会之发展变化的角度来说明宋明理学,并由此说明道德理性的形成。由于这种研究本身就是从宇宙生化论出发,因而它表现出两个明显偏向:其一即以宇宙论为本体论,视宇宙生化之源为天地万物的本体;其二则是将道德理性归结为对自然秩序之扭曲性的认识,或者是从自然秩序之发生发展的角度说明道德理性的生成。这种研究实际上是将宋明理学的道德本体论诉诸汉唐儒学的气化宇宙论来说明。如果从形成角度看,那么这种研究实际上又是与宋明理学的形成相逆而行的:理学所要扬弃的宇宙论,恰恰成为它所弘扬的自然宇宙论或客观天道观;而理学所要弘扬的道德本体意识,则又往往因为其无法理解、无法说明而成为其批判对象。这种研究的最大偏蔽是无法把握道德理性的超越性与绝对性,因而总是试图给道德理性以宇宙演化或历史发展的说明。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