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与花同寂”和反映论的区别。 这个问题关系到审美活动的特性。就本段文字及逻辑关系和王守仁的整个思想体系来看,王阳明从不否认客观事物的独立存在,因为在他看来(包括中国很多哲学家)这是不证自明的事。他说:“意未有悬空的,必着事物。”这里肯定了事物的先在性,但王守仁的兴趣和追求并不在论证事物的先在性而在于客观事物怎样才能与人发生关系、对人有意义。亦即自生自灭的客观事物如何向人生成的问题。“与花同寂”正是这样一个问题。他认为在人与花未发生关系时,这花对人未形成一种“同构”,不能表现花对人的意义,也就是说“花”还不“是我的一种本质力量的确证。”(马克思语)。因此,人与花各自独立,也就是“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心同归于寂”。这里的“寂”是指“寂静”之意,即人与花各自独立,没有沟通,并不是指佛教中的“寂灭”的“无”。但是,如果人与花有了沟通(“看”),有了生命情感联系,产生了花我无间的境界,那么,花就有了存在的意义,也就有了喜怒哀乐等本属于人的情感。这些情感的构成,当然离不开“花”所具有的审美性质如色彩、形态等客观因素。这只是处于可能性阶段的客观条件,而这些情感的“发现”(使之“明白”)必须由审美主体来承担。从这个意义上说,主体的情感生命决定了“花”(客体对象)的情感生命。这种决定意义在反映论中是不存在的。这种情感生命是在主体的审美体验中完成的。 第三,意向性与审美体验的联系。 世界意义是主体通过审美体验以意向性结构状态呈现出来的。审美体验是体验的一种高级形态,是指以生命为前提,通过强烈的情感活动、想象活动、直觉活动等,使主体进入心醉神迷、物我消融的“至乐”境界。在审美体验过程中,人与对象形成了一种双向互动的意向性结构,使自在之物成为了审美对象,世界向我敞开,意义向人生成,我的存在也才能被确证。这也就是王守仁说的“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之外”的真义。尤其值得玩味的“明白”二字,很具现代气息,更是审美体验的结晶。显然,这里揭示了一个真理性的认识,即美是一个价值范畴,不是一个实体范畴,美不是预成的,而是生成的,没有人也就无所谓美的存在。 有关王阳明对审美体验的解释,《传习录》作了精彩的描述。 问:“人心与物同体,如吾身原是血气流通的,所以谓之同体。若于人便异体了。禽兽草木益远矣,而何谓之同体?”先生(指王守仁)曰:“你只在感应之几上看,岂但禽兽草木,虽天地也与我同体的,鬼神也与我同体的。”请问。先生曰:“你看这个天地中间,什么是天地的心?”对曰:“尝闻人是天地的心。”曰:“人又什么教做心?”对曰:“只是一个灵明。”“可知充天塞地中间,只有这个灵明,人只为形体自间隔了。我的灵明,便是天地鬼神的主宰。天没有我的灵明,谁去仰他高?地没有我的灵明,谁去俯他深?鬼神没有我的灵明,谁去辨他吉凶灾祥?天地鬼神万物离却我的灵明,便没有天地鬼神万物了。我的灵明离却天地鬼神万物,亦没有我的灵明。如此,便是一气流通的,如何与他间隔得!”又问“天地鬼神万物,千古见在,何没了我的灵明,便具无了?”曰:“今看死的人,他这些精灵游散了,他的天地万物尚在何处?” 这里,比较全面地把握了审美体验的基本特征。第一,审美体验得以实现的基本前提是要有主体的情感活动等的“感”和客体与主体能发生联系的构成因素的“应”。第二,天地万物,千古见在;天的崇高感,地的深厚感,鬼神的吉凶灾祥感等都是我的“灵明”(良知)赋予,正是有了“我的灵明”,也才有了“与物同体”,“一气流通”。没有“灵明”的人(死人)就不会有上述情感和意义的存在。第三,“我的灵明”也离不开天地万物,否则“我的灵明”就没有了“精神食粮”(马克思语),失去了确证我的本质力量的对象,“亦没有我的灵明”。 综上所述,王守仁在肯定自在的客观世界独立于人而存在的基础上,充分探讨了人与世界意义之关系。认为只有通过良知体验(“感应之几”),世界的意义才会呈现,世界万物才会有崇高伟大、悲欢忧惧等情状,才可成为内在于人的审美对象。 (责任编辑:admin) |